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淡然一笑,几乎隐晦得看不见。这让我很不舒服。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我觉得不舒服。就连他那条见了鬼的狗也让我不舒服,即便它现在什么都没做,只是在睡觉而已。看它酣睡的样子,我不免去想,它究竟是怎么一路从木桨城跋涉到这里来的?好像是在完成某种使命。我敢发誓,这狗连进食都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的。
“要有信心,碎嘴,”摄踪开导道,“她终将覆灭。”话里透着绝对的信念。“她没有统御海内的力量。”
我再次感到惊惧莫名。不管说的是不是实话,他的话语里,带着一份令人不安的情绪。
“我们迟早要把他们一个个打倒,”他说的是劫将,“他们华而不实,像所有的古老传说。”
猎狗嗅了嗅摄踪的靴子。他望眼下去。我还以为他会一脚把狗踢开。可他却弯下腰,挠了挠狗的耳朵。
“猎狗——蟾蜍杀手。这算哪门子的名字?”
“哦,这是个老笑话了。来自我俩都还很小的时候。它喜欢这名字。所以就保留了下来。”
摄踪似乎心有旁骛。双眼空洞迷离,极目远眺,却始终注视着劫将的一举一动。真奇怪。
还好,他至少承认他曾经年轻过。这里头多少显示出人类的弱点。有时,摄踪和渡鸦这类人举手投足之间的那种无懈可击,反倒让我觉得紧张。
chapter13惶悚平原
“你!碎嘴!”副团长走到了外头。
“咋?”
“让摄踪接你的班。”离我值岗结束,也只有几分钟而已。“宝贝儿叫你。”
我瞥了一眼摄踪。他耸了耸肩。“去吧。”他说完就站着望向西方。我敢发誓,他就像打开了站岗警戒的开关一样。好像刹那间,他摇身一变,成了个终极哨兵。
就连猎狗也撑开一只眼睛,跑过去东张西望。
离开时,我用手指挠了挠狗的头皮,在我看来,权当是友善之举。可它却咆哮犬吠。“就知道。”我边说,边来到副团长身边。
他似乎心烦意乱。通常情况下,他都是以铁面示人。“怎么了?”
“她突然心生一计。”
哎哟嗬。“啥玩意儿?”
“铁锈城。”
“嘿,太好了!真绝了!这么快就下定决心了!我还以为只是说说而已呢。我敢说,你花了老大力气劝她放弃的吧?”
也许你会认为,在底下生活了这么多年,应该会适应这里的恶臭才对。但是进入地堡的时候,我们的鼻子还是不自觉地发紧难受。把一群人强塞进几乎没有通风设施的地洞里,真叫个惨无人道。
“我确实劝过。可她说‘吩咐下来的事,你们只管做,由我运筹帷幄。’”
“大多数时候她都是靠谱的。”
“她真把自己当军事天才了哩。可即便如此,她也不能意气用事,非要执行什么异想天开的计划。毕竟,异想天开也可能是梦魇的前兆。见鬼,碎嘴。别的不说,瘸子就在那里盯着咱们呢。”
当初就是为了这档子事开会讨论的。沉默和我首当其冲,饱受责难,因为我们是宝贝儿的心腹。我还目睹自家兄弟众口一词、枪口一致对外,这还真稀罕。就连地精和独眼也钻到了一条战线上,要知道在以前,就算看到日头高挂,他们俩都要彼此诡辩究竟是夜晚还是白天。
只有宝贝儿像一头笼中困兽,来回踱步。她有所疑虑。可他们却喋喋不休。
“铁锈城有两名劫将,”我争辩道,“这都是科勒亲口说的。其中一个是我们的老冤家对头。”
“擒贼先擒王,这样就能彻底粉碎他们的战略计划。”她抢白。
“擒贼先擒王?小姐,那可是瘸子啊。别忘了我以前和他交手过,那家伙打不死。”
“不。你不过是证明了,如果下手不彻底,他就能侥幸苟活。你当初就该烧了他。”
第80章 (卷三):白玫瑰(10)()
是啊。或者把他剁成肉酱喂鱼,再不行就泡在酸水里,或者浇上生石灰。可不论如何,都要花上一段时间。可当时夫人的追兵迫在眉睫。能够死里逃生就算走运的了。
“即便我们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过去——我个人是根本不信的——还打了敌人个措手不及,可用得了多长时间其他的劫将就会反应过来,把我们围个水泄不通?”我长叹一口气,比起害怕,更多是因为愤怒。我从未拒绝过宝贝儿,从未。可这次我做好了心理准备。
她的眼中闪过光芒。我生平第一次见到她克制自己的情绪。她打着手语:“如果你抗命不从,那就别待在这里了。我不是夫人。不会为了蝇头小利,做李代桃僵的事。我承认,这次计划风险很大。但还不至于你说的那样骇人听闻。而且一旦成功,产生的影响必定超乎你的预想。”
“证明给我看。”
“我办不到。详细的计划不能告诉你,怕你被活捉。”
我几乎爆发。“可告诉我的部分就足够引狼入室的了。”也许我更多是出于害怕,尽管我自己不承认。又或许是因为我生性就爱唱反调。
“不会的。”她叹了一声。看来她的确还有戏唱,只是避而不谈。
沉默搭了只手在我肩膀上。他妥协了。副团长也掺和了进来:“你有点儿出格了,碎嘴。”
宝贝儿重复了一遍手语:“碎嘴,如果你不听从命令,那就走吧。”
她是认真的。真是认真的!我瞠目结舌,呆若木鸡。
“那好吧!”我一咬牙一跺脚,冲到自己的房间里,快速翻阅着那些古老的纸张,可依旧连一丁点儿的新发现也没有。
他们有一会儿没来找我。然后老艾过来了。是不请自来。我碰巧刚一抬头,就看到他靠着门框站着。那时候,我其实已经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半分愧疚了。“干啥?”
“有邮件。”他说完向我掷来又一个油布包裹。
我从空中伸手接住。他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把包裹放在桌上,心里不住纳闷。究竟是谁?在木桨城,我谁也不认识。
会是什么愚弄人的把戏吗?
虽说夫人是个耐心聪明的人。可并不足以认为她会在我身上大费周章。
我暗下心想,自己真应该在刚才就想到这一点才对。想着想着,心不甘情不愿地拆开了包裹。
chapter14波曼兹的故事
碎嘴:
波曼兹和托卡站在古董商店的一角。“觉得怎么样?”波曼兹问道,“带了好价钱过来了吗?”
托卡目不转睛,看着波曼兹新挖到的泰勒奎尔珍品——一副保存完好的铠甲,里头还有一架骷髅。“真是鬼斧神工,老波。你怎么做的?”
“将所有部分卯扣相连。看到前额上的宝石了吗?虽然我对帝国时代的纹章并不在行,但瞧这红宝石,难道不是达官显贵的身份象征吗?”
“国王。也许是布洛克国王的头骨。”
“还有他的骨架以及铠甲。”
“你赚大发了,老波。这次我只拿销售佣金。其他权当是嫁妆。哎呀,我说让你挖点儿宝贝上来,你还真动真格的了。”
“最好的都让茔长没收了。本来找到了化身的铠甲。”
这一次托卡带了帮手过来,两个虎背熊腰的大块头。这会儿,他们正忙着把古董搬到门外的马车上。他们进进出出的时候,怪让波曼兹紧张的。
“真的吗?见鬼!要是能弄着它,断只手我也愿意!”
波曼兹略带歉意地摊了摊手。“我有什么办法呢?贝桑对我严加看防。更何况,你也知道我的为人处世之道。为了讨好未来儿媳的兄弟,我这是在铤而走险啊。”
“这又从何说起?”
糟糕,说错话了,波曼兹心想。也好,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贝桑听人说,你是个召亡师。为这事儿,小斯和我没少受委屈。”
“血口喷人!对不起,老波。居然说我是召亡师!都怪我有次口出狂言,好几年以前了,我当时说,恐怕帝王都要比我们木桨城的小丑市长靠谱。真他妈是句蠢话!他们绝不会轻易忘记。他们害我父亲英年早逝不说,现在居然过来折磨我和我的朋友了。”
波曼兹不知道托卡所言何事。他会找小斯问清楚。不过托卡一番话让他放了心。
“托卡,这些东西卖出去的利润你就拿了吧。权当是为了小斯和葛罗莉。就算是我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日子定好了吗?”
“具体什么时候没有定。不过要等他放完假,写完论文。来年冬天吧,我估计。你打算金盆洗手了?”
“打算回木桨城去。我没多少精力再去和新来的茔长斗智斗勇了。”
托卡窃笑。“也难说,恐怕过了今年夏天,帝王时期的文物古董就没有这么流行啰。我来帮你找个新差事。在这里,你都能把国王这样的角色挖掘出来,未来是不愁找不着工作的。”
“你这么喜欢那玩意儿?我还寻思着要把他的战马也给挖出来呢。”波曼兹心里为自己这门技艺感到自豪。
“战马?真的?他们还把战马与他合葬在了一起?”
“铠甲、战马,一样不落。只是我不知道,是谁把泰勒奎尔的宝藏也埋进去的,不过他们并没有盗墓洗劫。我找到了整整一箱的钱币、宝石和徽章。”
“帝王时期铸的钱币?那可火得不得了。大多都熔毁了。一枚形态完整的帝王时期钱币,价值是面值的五十倍哩。”
“这次就别带国王的文物回去了。等我把他的战马凑齐拼好,下次你再一并带走。”
“别急,我不会逗留太久。等把车子上的货卸了,我就打转回来。还有,小斯呢?我还想跟他打声招呼来着。”托卡挥了挥手里的皮夹子。
“葛罗莉?”
“是葛罗莉的。她真该去写言情。都快害我破产啦,买那么多的纸。”
“他去坑洞那边了。我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