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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罗莉?”
“是葛罗莉的。她真该去写言情。都快害我破产啦,买那么多的纸。”
“他去坑洞那边了。我们一块去找他吧。茉莉!我要带托卡到外头去。”
行在路上,波曼兹一直侧目望过肩头。彗星的亮度甚至能用肉眼在白天大致观测得到。“等到了巅峰期,一定是个了不得的景象。”他预言。
“我想也是。”托卡的微笑让波曼兹感觉不自在。又在凭空想象了,他告诉自己。
斯坦西尔用后背挤开了店铺的门,卸下怀里抱着的各式兵器。“差不多快挖光了,老爹。昨晚上出土的全是普普通通的垃圾。”
波曼兹扯着一根铜线,小心翼翼地拉动它,以便支撑起战马的骨架。“那就给门福沾点儿光吧。反正这里都快堆满了。”
古董店里堆积如山,几乎无法通行。如果由着波曼兹的性子,他真的可以金盆洗手了。
“看上去不错。”小斯对战马品评道,他略做逗留,接着又从门外借来的马车上,抱下一堆古兵器,“你必须告诉我,该怎么样把国王安放在战马上头。这样就算我回去了,也能有个印象。”
“还是我自己来吧。”
“以为你打算在此终老。”
“没准儿。我也说不好。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写论文?”
“已经开始了。在搞参考文献。磨刀不误砍柴工,下笔自然如有神。”他打了个响指,“别担心,时间还长着呢。”说完又出门去了。
茉莉端茶走来。“刚刚似乎听见小斯了。”
波曼兹扭过头来。“出去了。”
她在找地方放下茶壶和茶杯。“你得给我把这乱七八糟的都清理好啰。”
“我会提醒自己的。”
斯坦西尔又回来了。“这堆零碎玩意儿差不多都能拼出一套铠甲了。好久都没人穿这东西了。”
“要茶吗?”他母亲问。
“当然。老爹,我刚路过指挥部。新来的茔长已经上任了。”
“这么快?”
“你会喜欢他的。那阵仗,一辆轿式马车,后头跟了三辆四轮大车,上头全部装满了他老婆的衣服。还有小三十来号的仆从呢。”
“啥?哈哈!等贝桑领他去看住处以后,他准要气死过去。”茔长的住宿环境简直跟寺院里的僧侣差不多,与他们权倾一省的身份名实难副。
“那也算他走运。”
“你认识他?”
“听说过吧。有教养的人都管他叫豺狼。要是我早知道他叫这个名儿的话我能做啥呢?啥也做不了。之所以说他走运,是因为他家里把他派到了这里。要是还在城里头晃悠,说不定有人就要让他死于非命。”
“这么说,名声很不好啰?”
“留下来吧,亲眼见识见识。回来吧,老爹。”
“我有事情要做,小斯。”
“要多久?”
“几天时间。或许永远。你知道的,我必须找到那个名字。”
“老爹,我们可以试试看的。既然事情没有那么容易解决。”
“不能投机取巧,小斯。必须不动声色。我可不希望和十劫将搅和在一起。”
斯坦西尔本想争辩几句,最后还是作罢,喝起茶来,喝完又出门去马车那边了。等他回来,他说道:“托卡也该回来了。这次或许还多带了两辆马车。”
波曼兹轻声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不仅如此啰?比如还带了他妹妹过来?”
“是的,我的确是这么想的。”
“你那论文怎么写得完?”
“忙里偷闲呗。”
国王战马的眉间有块宝石,波曼兹罩了层防尘布在上头。“这儿差不多了,大骏马。我们去坑洞那边。”
“顺道去会会新任长官,见识见识他的威风八面。”
“那必须的。”
贝桑当天下午来到坑洞附近。碰巧波曼兹在打盹儿。“这怎么回事?”他质问道,“居然干活的时候睡着了?”
波曼兹端坐起身。“你懂我的。刚从屋子那边过来。听说新任的那位已经来了。”
贝桑啐了口唾沫。“别提他。”
“这么糟?”
“比我想的还糟。记着我这句话,老波。今天标志着一个时代寿终正寝。那群傻瓜注定后悔莫及。”
“你决定好出路了吗?”
“我钓鱼去。他妈的钓鱼去。有多远我就走多远。花一天先把他安顿下来,然后我就一路向南。”
“我也总想着要在珍宝诸城颐养天年。还从来没有见过大海呢。所以说,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嗯?”
“别他妈的这么高兴。你和你的召亡师朋友赢了,但我决不会让你们在我眼皮子底下得逞。”
“这些天我们还没吵过架。没必要把最后一次补上。”
“对,对。我失言了。抱歉。我说的都是气话。我举目无亲,孤独无助,世风日下。”
“不会这么糟的。”
“会的。我也有自己的眼线,老波。我可不是唯一的疯子。木桨城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和我一同担心害怕。他们都说召亡师蠢蠢欲动。你就等着瞧吧。除非你卷铺盖离开。”
“还真想走。那家伙小斯门儿清。但是,没有挖掘完毕,我就不能离开。”
贝桑眼睛眯成一道缝,看着波曼兹。“老波,我真应该在离开前,把这烂摊子收拾干净。你瞧瞧这,真叫个腌臜不堪。”
波曼兹可不是个好挑剔的人。他的坑洞方圆百英尺,四处散落着遗骨、旧式装备的残余碎片,再有就是各式垃圾。景象令人毛骨悚然。波曼兹自己却不以为然。
“管它做什么?不出一年,就有草木覆盖了。再有,这满地狼藉的,也让门福省事儿不少。”
“老波,你心眼儿还挺多。”
“就靠这个吃饭。”
“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波曼兹努力回想刚才有没有说错话、做错事,琢磨贝桑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又想要寻找什么,以及有没有得偿所愿。他耸耸肩,舒舒服服地蜷在草丛里,闭上双眼。
那女人又找上门来。梦境从未如此清晰。他走向她,握住她的手,任由他领着自己,沿着一条绿意葱茏的林荫道走远。阳光斑驳熹微地穿林照射。光芒之中,跳动着金色的尘埃。她细语喃喃,可他却一个字也听不懂。他不以为意。内心愉悦。
金光渐变成银光,又化作一道硕大无朋的钝刀,直刺夜空,气宇万象,遮星蔽月。这颗彗星不断下坠、下坠突然一张巨大似女人的脸呈现在他眼前。它在咆哮,愤怒地咆哮。可他却听不见
彗星消失了。一轮满月在璀璨如钻的群星拱卫下,当空高悬。一道黑影掠过群星,刹那间,星河黯淡。波曼兹意识到,那是一个脑袋。黑夜的脑袋。狼的脑袋,天狼食月接着不见了。他又和那个女人在一起,走在那条林间小道上,在阳光下悠然漫步。她向他许下承诺
他醒了过来。茉莉在摇他身子。“老波!你又做梦了。快醒醒!”
“我没事,”他嘟囔道,“这次不是噩梦。”
“你以后别吃那么多洋葱了。年纪都一大把了,何况还得了溃疡。”
波曼兹坐起身,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最近,溃疡一直没有发作。也许是因为他把注意力都转向了别处。他转身赤脚站在地板上,凝望着无尽黑暗。
“你干啥呢?”
“想去外头看看小斯。”
“你得好好休息。”
“胡说八道。就因为我老了?老人家才不需要休息呢。也休息不起。哪还有多余时间可供浪费呢?”他摸索着找鞋。
茉莉咕哝了些不中听的话。他没理她。这点儿伎俩他炉火纯青。
她添了一句。“到那儿小心一点。”
“呃?”
“小心一点。贝桑一走,我反倒觉得不踏实了。”
“可他今天早晨才走啊。”
“是啊,但是”
波曼兹离开屋子,嘴里念念有词,埋汰他妻子是个疑神疑鬼、坐井观天不识变故的老女人。
他信马由缰,随意选了条小道上路,偶尔停下来看一眼彗星。十分壮观。似马鬃般锃亮闪耀。他不知道,自己的梦是否有所预兆——一个阴影在吞噬月亮。转念一想,终觉不像。
快到城镇边缘,他听见了声音,脚步不由放轻。一般在晚上这个时间点,不会有人出门在外。
一处废弃的棚屋里头有人,烛光摇曳。波曼兹以为是朝圣者,找了个小孔,偷眼望了进去,除了一个男人的背影,什么也看不到。只是那人垂落的双肩让他想起了什么贝桑?肯定不是。这人肩膀太宽。更像是托卡带来的一个帮手。
他做不到听音识人,因为那群家伙几乎都是耳语交谈。其中有个声音,的确很像门福招牌式的呜咽。只是吐词更清楚些。
“瞧,通过不懈努力,我们的确赶走了他。鸠占鹊巢,取而代之,这样一来,他也该明白自己不招人待见了。可他不会轻易离开。”
第二个声音:“那就成全他,来招狠的。”
呜咽般的声音:“这可就过分了。”
“胆小鬼。老子干。他人在哪儿?”
第81章 (卷三):白玫瑰(11)()
“躲在老马厩里头。阁楼上面。自己搭了个小床,像只老狗一样缩在角落。”
某个人咕噜一声,站起了身。双脚在动。波曼兹手搭肚皮,老鼠一般蹑脚离去,躲藏在暗处。一个巨大的身影穿过小路。在彗星的照耀下,那人手里的利刃寒光闪动。
波曼兹急匆匆地跑到更远的地方,眼见没人跟上,才停下来思考。
那一番对话是什么意思?谋杀,肯定是谋杀。可是凶手是谁?动机又是什么?搬进废旧马厩里的人是谁?朝圣者和旅人都会选择在空空如也的地方落脚但刚刚那一群人究竟何方神圣?
脑海里无数种可能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