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问题终究得不到答案。
夜晚的京城总是冶艳而喧嚣。
明明夜色那么漆黑,而大地却满目繁华明亮,似乎无论日夜白昼,这里永远都是这么灯火明亮,人烟冗杂。
束歌伸手,单手撑起一盏兔子模样的花灯。
这不是放在店铺最前方的花灯,但他却一眼看到了它,并穿过重重的灯盏将它提在了手上。
“迟墨姑娘,给你。”
束歌将手中的花灯递了过去。
手上的花灯随着他的动作前后轻轻摇晃了一下,他脸上的笑容因摇曳的火光而显得有几分晦涩不明。
迟墨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手中的花灯,正要伸手接过来时,近在咫尺的花灯却猛地被抽了回去。
她不解地抬头,看到的却是束歌在月色的照拂下显得有几分苍白的脸,“忘,忘了……”
他忙转身将兔子花灯放在了桌上,“兔子花灯是哥哥曾经给过的。”
从他口中说出的话轻如烟水,没待她听清便已转瞬即逝。
继而,她转手提起了一盏金橘花的花灯转过身送入迟墨的手中。
迟墨默不作声地低头看着手中被烛火映成橘红色的花灯。
束歌略有些忐忑地问她:“这盏可好看?”
金色的花灯做的细致无比,丝线垂在花心连着提着花灯的柄手。
内罩不知道安置了什么,如走马灯一般各色各异的阴影随着灯芯烛火跳动而不住地向外延展着。
迟墨倒是觉得这盏花灯不如云清岚自己做的好看。
但不管怎么说直截了当的说出来总是不太礼貌的。
于是她伸手将手上提着的金橘花样式的花灯轻轻地转了一圈,点了点头。
指尖抵在花灯上的青衣女子慢慢地将头点下,然而她的眼眸深处并没有任何的笑意。
犹如一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梦游者,她将所有的情绪都隐藏在过去的旧梦中。
“……是吗。”
蓦地,束歌便觉得自己的眼睛有几分涩意。
第一次带她观赏京城的夜景的是他的哥哥,第一次送给她花灯的是他的哥哥,第一次令她全心全意地去爱慕的也是他的哥哥……
现在,他死了。
于是她也再也看不到除了他以外的人。
他学着那个人的动作,学着那个人的口吻,学着那个人的每一个神态——只是,他仍然不是那个人。
谁都无法替代他。
而谁也都无法触碰她。
——时光不曾清醒,她愿独活在有他的回忆中。
迟墨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将头轻轻的向着他的方向偏了偏,“先生?”
“对、对不起……”
他磕绊地说着,将脸别到了迟墨看不到的另一边,“但是,麻烦迟墨姑娘,在接下去半柱香的时间内都请不要看着我……”
迟墨顿了顿,将头向着他的方向探了探,问道:“先生哭了吗?”
“我才没有!”
“嗯。”
迟墨完全没有把他的恼羞成怒放在眼里,应得格外随意。
束歌显然也是察觉了她的敷衍,瞪着通红的眼睛又将头转了回去。
他像个孩子一样将眼睛睁的大大的,将眼泪含在眼眶里。
从某种方面来说,束歌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开心的时候便笑着,难过的时候便不管不顾嚎啕大哭。
他讨厌一个人可以不用顾忌诸多利益,随心所欲;而他喜欢一个人时更可以将所有的东西都捧出来,任凭对方被自己宠得无法无天。
想起他抡琴揍人的场面,迟墨无言失笑,抬了抬手,用袖子拭了拭他的眼角。
当单薄的衣衫触及微红的眼角时,束歌一怔。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定定的看着她。
迟墨伸手在他面前晃了两下,“先生?”
束歌下意识地就伸手捉住了她的衣袖。
迟墨抽了两下都没从他手里把自己的袖子抽出来,“先生?”
被迟墨叫了一声的束歌当即反应了过来,随即他立刻拿着她的衣袖在自己的脸上胡乱擦了擦。
迟墨:……好脏啊。
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被嫌弃的束歌很是无赖地说道:“不逛了!我带你去买衣服!”
反正也被戳穿了,他天生就学不出自家哥哥那样温文尔雅的样子,现在倒是有几分破罐破摔的意味。
他师父说他爱哭,说他孩子气,说他不能成大事。
他认了。
反正他也只是一个安守本分的生意人罢了,爱哭孩子气也是他自己一个人的事,做不成大事也就做不成大事吧。
他不在乎这个,也没有人在乎这个。
他唯一在乎的只有一个人。
但是迟墨对他内心到底经历了怎样巨大的波折表示并不感兴趣,她唯一有所反应的,就是被拽到成衣铺子里让她一件一件的换衣服的心累。
“这些,这些,这些——除了青色。”那是封丞逸喜欢的颜色!
“除了黑色。”那是苏华裳喜欢的颜色!
“除了白色。”那是云清岚喜欢的颜色!
“除了红色和米分色。”那是花时暮喜欢的颜色!
“其他的统统给我包起来——”
迟墨:……
芙蕖:……所以还有什么颜色的衣服能剩下来?
别说,还真有。
换上了一身灰衣的迟墨默默地站在了束歌的面前。
束歌忍不住笑了起来,“迟墨姑娘穿这身衣服很好看。”
芙蕖:……您是认真的吗?
很明显,束歌是认真的,他是真的认为迟墨这个样子很好看。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在他眼里,无论是当初那个刚出谷穿着一身异族服饰的迟墨,还是如今站在他面前的青丝矩成灰眼神淡漠的迟墨——
“都很漂亮。”
“谢谢夸奖。”
迟墨很礼貌地道谢。
束歌将她方才换衣服时暂且先让他拿着的金橘花花灯又递了过去,“喜欢的话我们就再去下一家店看看吧。”
迟墨:……请容许我拒绝。
然而拒绝无效。
到最后,原本说好的四处走走最后干脆变成了到处买买买。
束歌明显是有钱没处花,一个劲地给迟墨买东西。
有些甚至只是迟墨眼角余光无意瞥到了他都包揽无疑地全部买了下来。
整条街的走卒小贩对他表示感激涕零。
而跟在他们身后的小厮和芙蕖已经完全被淹没了。
当晚收到账单的鸨母表示心好累,“少爷,你买了这么多东西迟姑娘她根本用不上啊……”
真·土豪束歌表示:“如果我不能占据迟墨的整颗心的话,那就让我买的东西把她的房间全占了。”
鸨母:……lwxs520 ……》
第34章()
接下去的几个星期一直有礼物接连不断的被送到了迟墨的手中。
也说不上是厌烦,但是束歌买的东西实在是有点多了。
“多吗?”
束歌完全没有自知之明,他总觉得自己不过是把名下的铺子盘点了一下,然后挑了一些东西出来。
于是迟墨不得不将最重要的一点点了出来,“你看——”
她说,让束歌看了看已经快被填满的屋子。
束歌垂下眼略略思考了一会儿。
片刻后,他将自己思考所得到的答案告知了她,“是我没想全。我们住的房间应该更大一点。”
迟墨:我们……?你是不是想偏了点?
事实证明束歌没有想偏。
他只是多想了。
“房间要再大上一倍,这样我才可以在那个地方放琴。”
他指了指床边背阴的方位。
“旁边可以放书柜。”
束歌想了想,说道,“博古架也行,摆扇屏风就可以了。”
他设想的房间摆设倒是挺好的,但重点是迟墨根本没想和他住一起。
束歌当然知道这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住在一起的。”
他毫无廉耻地说道,躲在门外偷听的鸨母和小厮忍不住想捂脸,“烈女怕郎缠。我可以缠你一天两天,一年两年——我还可以霸王硬上弓。”
迟墨不由挑了挑眉:这熊孩子长能耐了啊。
束歌在迟墨的眼里实在是当之无愧的熊孩子无疑。
打不能打,骂不能骂。
你一说他就瞪着你的眼睛眼圈泛红。
如果只是哭出来倒也没什么,可他就是要哭不哭,红着眼圈就是不吭一声,偏偏对着除了除了她以外的人脾气大得很,谁都不能说他一句不是。
别人生气了抓起手边的东西就砸过去。
他不是。
他非要摔琴,并且只摔琴。
有一次小厮不在身边,屋子里又没琴,他就直接跑去隔壁的房间拿了一把桐木古琴又回到了这个房间摔给下属看。
默默围观了全程的迟墨和他的下属皆表示了无语。
看到迟墨挑眉的束歌出声道:“你不要以为我不敢!”
迟墨扫了他一眼,然后便伸出了手。
她是坐在洋凳上的,束歌却是站着的。
见她伸手,他很自然地低下头,让她将手掌覆在他的发顶。
迟墨摸了摸他的头,说道:“乖。”
“你别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了。”
迟墨没说话,只是将手上的力道加大了点。
束歌就伏在他的膝头,乖乖软软的,就像一只晒太阳的小猫崽。他就差把肚皮翻过来缩着四肢告诉别人他被顺毛顺的很舒服了。
所以说这不是早就被蒙混过关了吗?
门后的鸨母默默地盖住了眼睛。
小厮看了看怀里抱着的琴,暗暗想着今天大概是用不到了吧。要知道他前些天因为生理上某些不可抗拒的因素离开了岗位一会会儿,导致自家顶头上司没有琴可以砸的那天他被折腾的有多惨。
但是老板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
何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