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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的爱情给你。”
听到这句话,苏晓却笑了,“这样,也好。”
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现在身患的是恶性肿瘤,就算回去接受治疗,也不过是延长三五年的寿命而已,她迟早都会离开人世。如果陆笙真的能把自己忘记,那的确是一件好事。
陆笙摇了摇头,使劲儿地捏了捏苏晓的手。
“真是个傻女人。”
她是他一生中最明艳的色彩,就算真的有那么一天的到来,他也不会选择忘记她。
因为,忘记她就是忘记自己。
回到酒店以后,苏安平还没有回来,苏晓不禁有些担心,立刻拨通了他的电话。
“爸爸,你现在在哪里?把地址发给我,我和阿笙去接你。”
“不用了。”苏安平的声音传了过来,“我现在在你王伯父家,正相谈正欢。我们几位老友多年未见,打算彻夜长谈,所以今晚就不回来了。”
“可我们明天就要出发去稻城亚丁,你今晚不回来不太好吧。”
“对了,我正想跟你商量这件事呢。”苏安平笑着说,“晓晓,你们自己去吧,我就留在c城等你们。一来呢,我跟你王伯父他们已经多年未见,实在是想多聚一段时间。二来你和阿笙第一次出来旅行,我实在是不好当电灯泡。”
“可是”
苏安平打断了她的话,“我在你王伯父家,你还怕他招待不周啊?再说你们也去不了多久,我在这里等你们挺好的。”
苏晓想了想,终究还是点头同意,毕竟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他不愿意跟着去稻城,那也不好勉强。
不过把他一个人留在c城,她也不太放心。
陆笙知道苏安平的想法以后,连夜让安迪坐飞机赶了过来,让她全程照顾好他。
第二天,他们两个人终于驱车踏上了去稻城亚丁的路。
因为地处高原,所以稻城亚丁的春季来得比较晚。现在是五月,沿途都是烂漫的鲜花。
高原的空气纯净,几乎没有任何污染。白云飘飘,蓝天悠悠,牦牛、马、羊满山遍野,构成了一幅别样的画卷。
进入高原以后,苏晓开始有了一些高原反应,陆笙开始担心。不过,她的身体很快就缓了过来。
两个人,一路上走走停停,笑容灿烂无比。
把苏安仁送进精神病院以后,苏眉去看过他一次。
他的主治医生对她说,他比刚进来的时候安静了许多。
然而苏眉刚走进病房的时候,苏安仁就立刻激动起来。
“苏眉,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凭什么把我送到这人不人鬼不鬼的地方?如果你再不把我放出去的话,我一定会把你的秘密抖出去。”
他进医院这些天,只要情绪一激动,护士就会给他打镇定剂,让他安睡。久而久之,他也就学聪明了,逐渐安静了下来。可苏眉出现的那一刻,他再也无法淡定。
苏眉眉头紧锁,“爸爸,医生刚才告诉我你好多了,可现在看来脑子还是不够清醒。看样子,我还得过一段时间才能接你离开这里。”
事实上,她巴不得苏安仁的余生都呆在这精神病院里,再也出不去,直到彻彻底底地变成一个真的疯子。
一听到这句话,苏安仁整个人都炸了,直接往苏眉扑了过去。
“你这个狠心绝情地小…婊…子,竟然想要把我一直关在这里。我告诉你,没门儿。”
他最近在医院一直在医院呆着,整个人有些昏昏沉沉,苏眉不过微微一闪躲,他就扑了个空,摔到在了地上。
“爸爸,我送你来这里是为你好,你为什么总觉得我要害你呢?”苏眉的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你一定要好好地配合医生的治疗,这样才能早些过上正常的生活。”
苏安仁呸了一声,这精神病院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地方。就算是正常人,也迟早会被他们的那些治疗方式给弄疯。
苏眉不再跟他纠缠,而是对一旁的医生说,“我爸爸的情况似乎还是不太好,麻烦你费心了。”
医生点了点头,随后便又让护士给苏安仁打了一针镇定剂。
从精神病院走出去以后,苏眉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如果苏安仁不是她的亲生父亲,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她早就已经杀了他。不过现在看来,把他送到精神病院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看过了沿途那么美丽的风景,苏晓终于有些明白自己的母亲为什么会喜欢这里。因为足够纯粹,能够激发人最真的一面。
他们最后一站决定去卓玛拉措湖野营,给这次旅行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美丽的卓玛拉措湖果然没让人失望,湖水清澈得像通透的绿宝石一样,跟湛蓝的天空下相辉映,让人见之心旷神怡。湖边杜鹃花盛放,灿若烟霞,让人忍不住生出想要永远留在那里的想法。
他们在湖边的草地上搭上了野营的帐篷,开始煮食物。夜晚很快来临,两个人并排躺在草地上,看着灿烂的星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苏晓突然支起身体,看着陆笙,那双美丽的眼睛星光熠熠。
“阿笙,我爱你。”
“嗯。”
苏晓笑着看他,只觉得他还真是疏于表达。哪怕已经用生命在爱自己,却还是不愿意亲口对自己说那三个字。
她想了想,竟然在空旷的湖边大声喊了起来,“陆笙,我爱你。”
广袤的星空下,苏晓的声音传了很远很远,也印在了陆笙的心上。
他把她拥在怀里,那双深邃墨瞳明亮无比,“晓晓,我也爱你,很爱很爱。”
这是第一次,他那么认真地对她说爱。那一瞬间,苏晓甚至觉得自己幸福得有些眩晕。
陆笙低下头,轻轻地吻着她。她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热烈地回应着他的深情。
此时语言都是多余,两个人都恨不得把彼此嵌进对方的身体里,似乎只有那样才能诉说自己浓烈的爱意。
星空下,两个相爱的人抵死纠缠
半夜时分,陆笙被苏晓的尖叫惊醒。他刚坐起来,就发现一条蛇从帐篷里快速地溜了出去。他回头一看,只见她的小腿上有伤口,心不禁下沉。
刚才只是匆匆一瞥,他并不知道那条蛇到底有毒没毒,所以只好当做是毒蛇来处理。
陆笙拿出打火机,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
“晓晓,会很疼,你忍一忍。”
陆笙用打火机灼烧了小刀以后,在苏晓的伤口处划开长一个两到三厘米的十字切口,深达真皮以下,把血排了出来。因为害怕他担心,整个过程中苏晓双拳紧握,紧紧地咬住双唇,愣是没有叫出一声来。等一切结束的时候,她已经是满头大汗。
最后,陆笙俯身下去,开始在她的伤口处吮吸。
当明白他的意图时,苏晓立刻把腿缩了回去。
“阿笙,你处理得已经很好了,不需要这样。”
若刚才那是一条毒蛇的话,那么她伤口的血液肯定也是有毒。哪怕他口中有一个极小的伤口,这样做就很容易感染蛇毒,有生命危险,她再也不想让他为自己冒险。
“晓晓,我有分寸,听话。”
然而苏晓却往后蹬了几下,闭上了双眼,神情痛苦,“阿笙,我得了癌症,你不要再为我冒险。”
她本来就是寿命不长之人,不值得他那样去做。她只是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说出自己身患绝症的事实。
陆笙愣了愣,就那样看着她,眼眸里的光线忽明忽暗。
苏晓的心很慌乱,不知道他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第七十一章你想不想成为我的儿媳()
“晓晓,你为了不让我替你吸毒,也真是煞费苦心。可是”陆笙声音低沉而又笃定,“我又不蠢,怎么可能相信你这善意的谎言?”
苏晓还要辩解,他却一把捉住了她的腿,嘴唇贴上了伤口。
他的唇微凉,似乎有麻醉的功效一样,苏晓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疼痛。此时此刻,她只知道眼前的男人一直都在拿命来爱着自己。
大火,车祸,包括现在,他都是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他虽然是出了名的聪明之人,可在爱情当中却又这么傻。可就是这偏执的傻,恰恰让苏晓放不下。
她只能在心中默默祈祷,咬她的蛇没有毒。就算有毒的话,陆笙的嘴里也没有任何伤口。只有这样,他才会安全。
陆笙吸了好几口血吐了出来,然后用清水替她冲洗了伤口,再把伤口包扎了起来。
他把她打横抱起,放回了车上,“晓晓,我现在带你去找最近的医院,不要担心。”
苏晓笑了笑,“有你在,我很安心。”
哪怕她真的就此送命,她此生虽然还有留恋,但已经没有遗憾。
陆笙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一路上汽车疾驰,开得很快。他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要早点儿把苏晓送进医院,这样他才能彻底放下心来。
这样的速度,让苏晓有些心惊胆战。毕竟上一次陆笙开这么快的时候,他们就出了车祸,他为了保护自己伤了一条胳膊,直到前些天才痊愈。
“阿笙,你开慢一点儿。”苏晓忍不住说,“我现在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的症状,那条蛇应该没毒。”
“晓晓,我有分寸。”
话虽如此,但他丝毫没有减速。就算苏晓现在没有任何中毒的迹象,但他还是不敢掉以轻心,拿她的性命来赌。因为她是他的珍宝,只能百分之百的安全,不能有丝毫万一。
苏晓见他如此,也不再劝。因为她知道他的性格,执拗而又倔强。
“阿笙,我唱首歌给你听吧。”苏晓话锋一转,“我的歌声很好听,你要不要听?”
她只希望用这样的方式能让陆笙放松一点儿,不像现在这样紧张。
“好。”
苏晓清了清嗓子,开始低声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