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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茂学顿时愣了神:不对啊!
他与宁淑分居三年,宁淑什么时候又多了这么大一个儿子?
他赶紧咳嗽两声,问:“宁淑——”
一出口就知道不对,赶紧放缓了语气,柔声问:“淑儿,这这是你,是你儿子吗?”
范慕贤小朋友一挺胸,就先应了:“是呀!这是我娘!”
阮茂学一张脸登时黑了,黑了片刻,才听清小朋友认真地解释:“这是我干娘!”说着又指指从后面进来的范惠红,“这是我亲娘!”
阮茂学赶紧掏帕子擦汗,他刚才差点儿连魂都要吓出来了。
宁淑却径直去接了阮茂学手里的花,看着点了点头,笑着说:“谢谢你的花!”
阮茂学这时候才觉得妻子似乎渐渐已经变了一个人,如今已经是气场全开,自己再也不能像早年那样对待她了。
范惠红取了一只插瓶过来,宁淑与她两人一起,将那束花插了。
“你去哄阿贤先睡!我陪阮先生出去走走去。”宁淑微微有些酒意,就也想到外面去走走散散心,正巧来了个能陪着她的。
范惠红应了,笑着点头向宁淑示意。
宁淑脸上有些微热,忍不住一低头,斜眼往阮茂学那里一睨。
阮茂学顿时感到一阵慌乱,像个没谈过恋爱的学生一样,伸手赶紧去扶了扶眼镜,才勉强镇定下来。
于是这一对分居已久的夫妻,就真的和时下的年轻人一样,到外面街上去轧马路去了。
这时候夜色浓重,上海闹市街区处处都被各色霓虹灯照亮着。夜风微有些冷,宁淑轻轻地提一提衣领,阮茂学就赶紧将自己戴着的一条围巾解下来,手忙脚乱地给宁淑围上。
以前他做人丈夫的时候,却极少能做到这一点。
所以宁淑转脸看向阮茂学的眼光,也多少有些不同。
他们两人只都默默地顺着街道走着,心里则或多或少觉出些异样。这大约是抛却了以前老夫老妻时那一套相处模式,两人这才觉出些不同。
“淑儿,我只想说,常姨娘早已”
他想说,常姨娘早已被遣放了,听说现在早都不在省城了,他们两人之中,再也没有其他人插足了,而且他也知道错了
这时候突然有报童从这里经过,在夜风中大声喊道:
“号外,号外!一宵冷雨葬名花。海上名媛,任帅遗孀,昨日香消玉殒”
宁淑便皱一皱眉,将那报童叫来,将他手里的报纸尽数买下,说:“这么冷的天,赶紧回去!”
报童谢了宁淑,一扭身跑了。
宁淑借着路灯的光,随意扫了一眼报纸上的新闻,看到了逝者的年纪,忍不住惊讶:“这么年轻啊!”
阮茂学已经看过这条新闻,听见忍不住说:“这个任帅遗孀,还真是不简单,活着的时候无数人惦记着她的钱,死了之后则是一帮男宠争家产。唉,这种事情背后猫腻很多,谁知她是怎么死的”
宁淑则说:“人死如灯灭,咱们就别议论旁人了。”
阮茂学非常听话,立刻闭嘴。
而宁淑则皱眉沉思道:“这个任帅遗孀,叫什么来着,我记得好像听谁说起过。”
阮茂学还有点儿印象,当即答道:“听说叫姜曼容。”
宁淑就点点头,说:“好像是听阿俏说起过。”
夫妇两人想起这个名字,不免都觉得有点儿耳熟。
只是两人全没有将这个名字与他们自己联系起来。
“淑儿,”阮茂学最后将宁淑送到了她住处的弄堂口,自己则准备回大哥家里借宿,“我只想问你一句”
阮茂学问起这话,面上表情颇为扭捏。
“上回我信里说的事儿,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他们两人已经分居三年,就算是他不肯签离婚协议书,这段婚姻,也能算是无疾而终了。
可是他还是舍不得,所以才会像今天这样,如一个初尝情味的年轻人,过来送花,陪着轧马路,讨好赔情,软语相求
他希望宁淑能回到他身边。
宁淑却“噗嗤”一声笑,心想怎么大家都赶巧了,不约而同地选了这一天。
在路灯下她抬起头。路灯昏黄的光晕映着她的眼,却是熠熠生辉。
“看你表现!阮茂学!”
第217章()
宁有信一生都在念念不忘他记忆里的味道。
早春的时候,当第一网蚬子从河底拖起,她就会用鲜蚬煮汤,奶白的一锅汤,不带半点腥气,全是鲜甜;油菜花盛时,她就会去选几条比手指略长一点的菜花鲈,打两个鸡蛋,简单一蒸,鲈鱼新鲜肥嫩,足够他吞下一大碗白饭。
夏日里蝉儿鸣的时候,秋风吹蟹脚痒的时候而冬日里夜长日短,待到晚上小灶间里香气飘出来,天色早已全黑。有信也不怕冷,只立在灶间外头,看着里面忙碌着的小身影,心里是暖的。
少年人总以为人生会就此一成不变,他只想守着心上的人儿,一直这样守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她努力想要争取的,他其实给不起。
船行在胭脂河中,有信望着渐渐远去的故乡,向他熟悉的味道告别。
他打算走进外面的世界里,奋力一搏,不为旁的,就是为一个“出息”。
阿俏从省城来信,祖父和父母都夸她“出息”,小小年纪,就能撑起阮家的场面。他可也不能落后了,否则,将来怎么娶她?
——是的,他想娶她。
到了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彻底想明白,阿俏对他而言,绝对不是个妹妹。
她就像是个会法术的小仙人儿,亲手烹饪的那些味道,牢牢地扎根在有信的记忆里,就像浔镇那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石板路,胭脂河上船行渔声,在往后很多年里都让有信魂牵梦萦。
有信没有去省城,而是去了邻省。宁家有些关系在邻省,介绍他去做了个学徒,慢慢开始学着打理生意,即便将来回乡,也能继承宁家的家业,吃穿不愁。
可是有信却不想这样。这和他理解的“出息”相差甚远,也不是有信的兴趣所在。
很快有信找到了一件他喜欢的事——他学会了开车。
他开车的技术非常好,坐在驾驶座上,手握方向盘,有信就觉得整部车子都是他身体的延伸。而车子也没有辜负他,在为他的人生加速,让他凭着出色的驾驶术,当上了大帅任伯和的亲兵。
虽然表面看着只是个驾驶员和勤务兵,可是帅府的人心知肚明,任伯和极少提拔外人,但凡能近身的,都是心腹。
在帅府当差的日子里,宁有信第一次杀了人。
他第一次手上沾了亡者的鲜血,他记得他双手乱颤,根本托不住手里的枪,难以相信眼前的景象。以前那个一向开朗而坦白、天真而单纯的宁有信,此刻也像是被他亲手一枪击毙,躺在他眼前,再没活在这世上了。
这时候有人来安慰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没事的。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任帅的信任,才能获得晋升。来人还告诉他,这样下去,离他想要的“出息”,就不远了。这一点,比起世人口中那些虚伪的礼义廉耻,来得都更重要。
来人朝他笑笑,拍拍他的肩膀,表示一定会支持他,指点他。宁有信知道他是任帅身边的机要秘书,叫做何文山。
不久大帅正妻过世,接回来一个外室三姨太。
娇花一般的三姨太站在任帅的亲兵们跟前,笑得让人心里直发毛。这三姨太也做得一手好菜,香味从小厨房传出来的时候,人人垂涎不已。
宁有信却不怎么动心,毕竟他正疯狂地想念着的,只是记忆里的那个味道。
渐渐地,这三姨太就经常开始给林副官开小灶。有一回宁有信无意中窥见了“小灶”的真相。他极其冷静,悄没声息地退出来,回到自己的休息室里,却忍不住涨红了脸,一颗心砰砰狂跳——原来,男女之间,有比单纯相思更亲密、更热切、更直接的征服与被征服。
三姨太不是没向他暗示过,她喜欢收集身边俊朗的年轻人。只不过见他没反应,便当他是块木头。
宁有信不是没察觉,只是他觉得林副官也在暗中盯着他盯着和三姨太走得近的所有人。
再者,他心里早就旁人了。
后来任帅建了玉蚁山庄,随时准备向邻省发难。
宁有信暗自有些预感,觉得这一出,大约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何文山同意他的看法,点点头,表示他应该去找“黄雀”好好谈一谈。
因此,玉蚁山庄的那一晚,注定该是个不眠之夜,充斥了阴谋与杀戮。
宁有信却万万没想到,在这一晚,他见到了阿俏。
然而阿俏身边,另有人陪伴守护。
就因为这个,宁有信曾有片刻的魂不守舍,直到任帅被副官刺杀,情势乱成一团麻,他才意识到:好歹得护着阿俏。
更有甚者,他只有在轻抚着阿俏耳边的短发,守护在她身边,看着她静静入眠的时候,才能感觉得到:他还活着。
他坚信阿俏也是爱他的,有且仅有他在她身边的时候,才能那样安心踏实地睡去。事后何文山却告知:不是那样,阿俏身边那位,出身显赫,实力雄厚,不是他这样的小镇青年可以相比的。
何文山说这话的时候,宁有信正愤怒地戟指着何文山,逼问他为什么为了一己之私,要将阿俏这样完全无辜的女子带进玉蚁山庄,将她推入险境。
——这是为了你好!为了让你看明白她的心。
何文山有恃无恐地答道。
他早就看透了有信的心,更加抛出一个有信没法儿抗拒的诱惑:
——你想要得到她么?
有信怎么可能不想?
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镇上走出来的少年,他已经懂得了男女之间,你来我往,占有与征服,纠缠与厮守的那些事儿。
从此有信再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