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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似乎受伤的人不但不是他,而且还与他一点的关系都没有。
到了目前,王天宇知道,他是在燃烧自己的生命,拼命的燃烧自己,想要让自己无比尊严的死去,不露一丝怯意,不留一点遗憾,在与巨大痛苦对抗中,充当一个顽强的生命斗士。
王天宇想了一下,一个人在临死前,连自己的死都设计的如此的富有悲情的诗意,如此的让人刻骨铭心,也许他上车的一霎那就能够快速的根据夫人的身份,判断出他们的路线,已经想到了自己可能会死在什刹海公园的某条长廊上,当然在他诗意的构思中,也许自己的手上还抓着一袋鸟食,在双手无力滑落垂下,闭上眼睛的时候,原本空无一物,安静静谧的长凳和小树林边,会一下子因为食物涌来无数的小鸟,纷纷的叽叽喳喳的叫着,用清晨时最富有生命气息的合奏,为他送行。
但是王天宇没有停留。
在战场上,不管是哪一方,都会把战败者的尸体掩埋,这是对对手的尊重,这是对生命的敬畏,这是对游戏规则的遵守。
同样,战斗的双方,如果没有战斗到山穷水尽,人员牺牲殆尽一步的话,根本不会让自己兄弟的尸体暴尸荒野,就是死也要把兄弟的尸体,一点一点的抗回来,拖回来。
这就是兄弟。
虽然和这个秦臻只是一面之缘,根本就成不得上是兄弟,最多是个朋友而已。
但是对王天宇来说,这就是自己的底限。
王天宇是军人,军人的荣誉高于一切,但是如果说还有什么比军人的荣誉更高的话,那就是对道德和生命的敬畏。
“嗯!既然你这么白费力气的把我从大老远的地方拉回来,那么一定不能小气了,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啊,如果救不活我的话,直接把我掩埋,不要火化,因为据说,活化后,人会变成鬼,这样不好。”
王天宇再次敬佩这个秦臻到了一定的地步,对别人来说,熬到了这种程度的时候,尸体早就已经烂光了,尸变,尸斑,尸僵这些现象,该有的都是全部都有了,但是这个秦臻尽管嘴巴上死死活活的说着自己不怕死,但就是不死,可见,活着,真好。
王天宇试着将自己的真气度入这个秦臻的身体之中,然而王天宇发现一个更加令人惊讶的东西,这个秦臻的身体之中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真气,这是一个普通人吗,显而易见,肯定不是,否则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跑那么快,居然能够追得上跑到了中速的“幽灵”,更何况这是秦臻在浑身上下受了极重的伤势后,才完成的动作。
“好了,到了,这个人最好留在车里,我会让最好的手术师动手的。”
“不用。我自己来。”
夫人诧异的看了王天宇一眼,他知道王天宇当过兵,有一定的包扎知识,但是在部队里面,所学的简单的包扎知识,大概是仅限于把急救包里面的三角巾取出来,对着伤员的胸口像下腹部延伸,然后对折返回到腰围另一端系好。
但是王天宇则是貌似很专业的样子,居然要给这个秦臻亲手动手术。
如果说开始的时候,夫人是抱着不相信的眼光的话。在准备好所有手术所需的消毒药,药棉,手术刀后,王天宇动手开始动手,看着王天宇的动作,夫人也只能用叹为观止这四个字形容了。
王天宇的动作很快,也很轻柔,就像是歌里面唱的那样:“你就像一阵恼人的秋风,”
王天宇动作就是秋风扫落叶。
没有下一章了,先看看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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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漂亮,我喜欢】()
在雪儿的眼中,这个讨厌的秦臻也是一阵恼人的秋风。
王天宇的动作快的就像是在表演,如同一阵幻影,下刀手刀,手指头直接伸进伤口里面,探出伤口深度后,直接一刀子捅进去,然后轻松一剜,直接用刀尖顶着子弹出来了。
王天宇本来可以在路上就给秦臻把子弹取出来的,但是,毕竟车上太颠簸,后面又有追兵,不可能把车停下来,直接让人检查吧。
王天宇一边用刀子将他的子弹取出来,一边满头大汗的检验自己有没有伤害到他的血管,要知道,王天宇虽然自诩技术可以,但是却从来没有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做难度如此高的手术,但是王天宇知道,自己必须要成功。
果然,随着雪儿一点点得把水灌进秦臻的嘴巴里面,秦臻一脸贱贱的幸福,笑着嗫嚅什么,似乎在这一刻,秦臻连最基本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对于秦臻,王天宇知道,他现在表现的脸上有了一点潮红,似乎精神也比来时路上更为亢奋一些,尤其是心跳都洪大有力了一些。
但是这是回光返照的景象,王天宇完全是在死马当做活马医了。
三分钟时间,王天宇昨晚了手术,不但是已经将残留在秦臻身体之中的弹头取了出来,而且连他的伤口也缝的极为的巧妙和艺术。
但是,人力有时尽,这个秦臻消耗和人体的精元损失太严重,基本上已经没有了活下去的希望,算是只能靠自己的造化了。
一个小时时间,这个叫秦臻的人,就半靠依坐在床头,睡了一觉,输了一瓶顶级的军用消炎药和激素,喝了一袋牛奶,吃了一块雪儿喂的面包,最后还拿了一把雪儿给的钱。
第二个小时的时候,雪儿看着看着秦臻,就忽然睡着了。
等雪儿醒来的时候,发现床上人去楼空,连秦臻的一根毛都看不见了。
雪儿几乎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了。
然而在雪儿的手心上却有一页纸,之上用大病初愈,奄奄一息的字体,写着:“小丫头,我还没死,我也不会这么容易就死掉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有自己作为一个小警察,小探员的最简单的生活,你很好,人好,漂亮,我喜欢,但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雪儿立即开始在屋子里面疯找,他不相信一个病重的要死的人居然还能够直立行走,而且看样子似乎是已经不在乎任何外力的伤害了,都能够轻松的应对。
在雪儿漫天遍野寻找这个秦臻的时候,秦臻却已经笑着做到了什刹海边上的一个长凳子上面,边上是一袋鱼食,手上则死鸟食。
秦臻沮丧万分的发现,这个城市的鸟儿,似乎没有从人类的手上获得食物的习惯,对秦臻的动作,丝毫不做理解的准备。
秦臻只好把整袋子鸟食都扔到了地上,此时,秦臻裹紧了身上的大衣,距离王天宇给他缝合好伤口,距离现在已经有了三个消失的时间,天色还没有黑,太阳有点大的照在秦臻的身上,却仍然抵挡不住初春的春寒料峭,还是隐约有种重生为人的念头。
秦臻不像王天宇,有无名真气护体,有六禽戏功夫在睡觉的时候,替王天宇修补自己的身体。他所能依靠的,唯有对自己身体的信仰和开发。
他相信自己能够活下去,那么他就已经活下去了。
秦臻对自己的这一点十分的清楚,他没有任何可以依仗的。
秦臻喝了一口酒,一股暖流进入身体,稍稍纾解了一点秦臻因为失血过多,因为受伤过重,也因为体内伤势极重的疲惫,伤痛。
然后就是抽烟,尽管在床上躺着的时候,这个秦臻还是十分的虚弱,但是等秦臻下决心要站立起来的时候,整个人就变成了顶天立地的真正的男子汉。
秦臻在躺椅上一坐就是一天,前半天的时候,懒洋洋的晒太阳,后半天的时候,则是因为极端的饥饿,极端的疲惫,极端的痛苦,居然浑身酸麻的吃不上一点力气,就这么懒洋洋的耗在躺椅长凳上面,有点动不了了。
开始的时候是晒太阳,后面的时候则是被太阳晒,想要找个地方躲一下太阳都不能。
秦臻苦笑着,这英雄真的不是人都能干的,别了做了一次英雄,就能风光好久,但是自己当了一次英雄,不但一条小命都要丢掉了,而且还欠了别人一个天大的人情,这人情今后要怎么还别人啊。
“小朋友,过来一下,”秦臻冲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朋友挥手,一会儿这个小朋友就过来了。
歪着头看秦臻有些低头的脸,小朋友绕着秦臻开始转圈,“叔叔,你死了吗?”
秦臻哭笑不得,好在自己不想昨天晚上,需要不断的找话题,不断的提醒自己不要睡着,说话思考动作一切从简,能睡觉就睡觉。“小朋友,你的这个棒棒糖有个虫子,叔叔给你把虫子吃掉,好不好。”
“真的吗?那很好啊,叔叔是个好人。”这个小朋友把自己手上的棒棒糖给了秦臻。
秦臻自然也不会给这个小朋友客气,抓着棒棒糖,嘎嘣嘎嘣就咬碎嘴里面,然后极其缓慢的吞咽进去,“拿来,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叔叔给你说句实话,你不要告诉别人,叔叔就要死了,就想被怪兽打倒的奥特曼,需要吃东西。”
“有啊,”这个小孩子丝毫不小气,又从口袋里面拿出一袋猴儿圈递给秦臻,“叔叔,妈妈说,好人可以欺之以道,太好的人,别人即使是欺负也会不好意思。”
“嗯,”秦臻含含糊糊的说着,这个问题倒是真的不好回答,“小朋友,叔叔和你玩好不好?”
“好啊,可是,我要给我的妈妈讲一下。刚才我在散步,已经走了好多步了,还有很多步要走。”
“你妈妈在哪里?”
“那个就是啊?”
秦臻顺着小孩子的脑袋方向往里看,就看到了远远的有一个身材很好的女人在那儿端坐,望着这边,见秦臻往这儿看,就微笑着点点头。
秦臻也摆摆手,表示回应。
小孩子跑了一会儿,到了妈妈身边,然后就返回来了,“叔叔,妈妈说可以给你玩,让我把我的小命交到你的手里。”
“嗯,我们走!叔叔带你去做摩天轮。”秦臻的思路转动极快,一会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