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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4日10:53 作者:胡立秋 来源:故事会
小区围墙外有处拐角,有些人习惯随手往那扔垃圾,还常有行人在那小便,一到夏季,蚊蝇汇集,臭气熏天,实在有碍观瞻。
环卫站经常来清理,还在围墙上刷了标语:“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环卫站宣”。可是没有什么效果。
城管监察部门觉得自己也有责任,出面又更新了标语,改成:“认真落实《城镇管理处罚条例》,坚决清除一切违反条例的现象!—城管监察大队宣”。城管监察大队,一群黑着脸的大盖帽,多大的威风啊!平时只要提起这名号,那些摆摊儿的、占道的、旮旯胡同卖药的,无不闻风丧胆,惟恐避之不及。有他们出面,该能镇住了吧?可是这回还是没好使。
县有关部门一研究,觉得口号光响不行,还要有力度。有必要采取点儿经济手段,于是改写了标语:“在此扔垃圾大小便,一次罚款50元!—县治理环境办公室宣”。标语写上之后,治理办公室派人去抓了,抓到的也真罚了,可垃圾粪便还是有增无减,就连那标语也被泼了脏水,破坏得面目全非。
大家都灰心了,说这是瞎子闹眼病—没治了,有关部门索性不管,推给了这地方所属的小区居委会。
就在这时候,墙上的标语又变,这次虽然没有前几条醒目,但威力却非同凡响。它一出现,垃圾大小便就彻底绝迹了。环卫站清理过后,再也没人破坏。拐角处保持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这天,一个小孩在那里撒尿,刚撒半泡,他妈妈急三火四地从附近一个小饭店里跑出来,拉过来就是几巴掌,打得孩子号啕大哭,剩下的半泡尿都尿到裤子里了。一个过路人觉得过分,问那女人为什么不让孩子尿完。那女人诚惶诚恐地四下看看,说这小东西净给大人添麻烦,到这撒尿,那不是惹祸么!
过路人觉得奇怪,在这撒泡尿怎么会惹这么大的祸?女人用手一指围墙,说你没见人家有话吗?
过路人抬头一看,只见围墙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大字:“今后不许在这倒垃圾和大小便—黄二”。过路人纳闷儿,就问这黄二是谁。那女人压低声音告诉他,黄二是附近出了名的地痞,他发了话,谁敢不听?我们在附近开小饭店不容易,要是被他缠上来白吃白喝乱搅和,谁受得了?过去垃圾粪便成山,自从黄二有话,就一干二净了,谁愿意惹不讲理的小混混呀!
巧了,这过路人是省报的一个记者,凭着职业敏感,觉得这其中有戏可做。经过暗访证实后,他写了一篇稿子,发在了省报上,题目是“谁说都白费,不如小混混—角落里的怪现象”。
文章一登出来,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了上级的重视,要求查清楚事情的真相,结果一追查,就查到了小区的居委会。
负责调查的同志首先去找居委会主任,问他为什么要冒名写那条标语,办事处主任连连摇头,委屈地说:“再怎么着,我这点政治素质还是有的,我们哪里冒过小混混的名字写标语呀!”
调查人员不高兴了:“主任,你这就不实事求是了。我们亲眼看过的,那墙上明明白白落款写着‘黄二’,你怎么还说没有呢?”
主任哭丧着脸说:“当时上面把这个问题留给我们居委会,我们就想着要改一改标语,也算是正式接管,至于署名,谁想到会那么巧,那是我们居委会名字的缩写。黄花小区第二居委会—简称‘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