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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后怎么样了,是生还是死。
反正这个江湖传说一样的故事是让来夜歌工作谋生讨生活的人都不敢再得罪来这里找乐子的名门贵胄了,蝼蚁一样的底层生活,活着已经不易,还谈什么尊严呢?而且,把穷人踩在脚底下,就是某些富人生活里快乐的来源啊。
安又暖迫于无奈,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不起,我刚刚走神了。”
她一开口,就是易雪柔最憎恨的声音,易雪柔恨不得化身吸血鬼,在安又暖的脖子上一咬,她就一命呜呼,死状凄惨,否则都不能平她心里的怨气。
都怪安又暖,不然她怎么会工作都保不住了?这一切都是她的错!如果不是她,自己还可以呆在顾天逸身边,以前大学的时候和顾天逸经常在一起,他也没说过讨厌她,为什么和安又暖在一起了他就嫌她恶心了呢?
所以这一切都要怪安又暖,一定是她用了什么下作手段,暂时迷惑了顾天逸。
好在现在,天道好轮回,福祸终有报,顾天逸不要她了,她自己连大学都毕不了业。
“哎呦,这是谁啊?原来是不可一世的顾总夫人,怎么会在这里买酒呢?哦,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在这里体验生活对不对?”她的话一出口,周围一阵哄堂大笑。
安又暖到底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在这种状况下,只觉得异常难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种词语形容不了她此刻的感觉,大家都在嘲笑她,此情此景,会有一种在与全世界为敌的错觉,其实除了易雪柔一行人。
其他围观者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他们不清楚事情的原委,也不关心事情的原委,看的是个热闹,听的是个笑话,在记忆力留下轻轻的一道,没有多久就会忘记。
安又暖告诉自己,要冷静,卖酒也是工作的一种,需要沟通能力,才艺表演,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她凭自己本事赚钱,不违反法律道德,也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哭,哭不过就是如了易雪柔的意,让她更加得意的作践自己而已。
周围的那些只懂享乐、灵魂早已腐朽的富二代,也不会同情她。只会鄙视她弱爆了。
“您说完了吗?说完了我要去工作了。”安又暖不卑不亢的要绕过去,被叶致远堵住去路。
“听说,以前就是你,欺负我女人?”
“……”
“你自己倒酒,酒钱算我身上,喝三杯,对雪柔说‘我错了,请你原谅我’,她原谅你了,你就可以走了。”其实原计划,易雪柔说要让安又暖下跪的,但是被叶致远否定了。
安又暖也没再挣扎,痛快的倒了酒,喝了三杯。
第162章 你的风度呢?()
叶致远看着安又暖没有丝毫迟疑的,三杯酒很快喝了下去,眉眼之间闪过欣赏的神色,这要是个男人,绝对要和她做兄弟,豪爽利落不磨叽。
可惜了,她是个女人,叶致远从来不和女人做朋友,他和女人的关系只有一种,那就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现在帮易雪柔出气报仇,也不过是征服她整个过程中的一环而已。
“易小姐,对不起,我错了,请你原谅我。”说完最后一句,安又暖彻底体验了一次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原来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钱会带来很多可以有钱衍生的社会和利益关系。
易雪柔冷笑一声,这次她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但她还是不甘心,拿过安又暖的酒瓶,高高举过安又暖的头顶,易雪柔穿着高跟鞋,安又暖低着头,两个人的身高加上气场差别,易雪柔心里产生了一阵胜利的快、感,够她高兴一整年。
冰凉的酒液从安又暖的头顶留下,流入脖颈,顺着身体,让她一个激灵,真的很冷。
“这么好的酒,浪费了就可惜了是不是,全给你吧。”易雪柔把剩下的酒倒在她的身上,还有一种不够解气的感觉。
又开了一瓶,一瓶接着一瓶,易雪柔近乎疯狂的把酒洒在她的身上,衣服头发脏了倒是其次,主要是她真的很冷,安又暖不由地抱住了自己,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声。
顾天逸知道易雪柔和叶致远来了夜歌的时候,就猜到了他们的来意,叶致远一直在追易雪柔,帮助她踩安又暖可是表忠心最简单的方式,可比商业上与顾天逸为难两败俱伤简单多了,他怎么会放过?
顾天逸早就来了,可他一直没有出手,心里想着不能让安又暖被侮辱,受委屈,理智又觉得,得让她受点苦,她才会知道,他的羽翼之下才是她最安全的港湾,依附他,永不离开,才是她最明智的生存之道。
他的迟疑一直到安又暖崩溃的蹲下,歇斯底里的时候结束了。
他迈着大步走向密集的人群,他仿佛是一个天生的王者,自带的气场不容忽视,犹如太阳发出的光一样耀眼,让人不能直视,可不能直视的又何止是太阳?一个弱女子众目睽睽之下被另一个女人如此对待,竟没有一个人出来见义勇为。
如果有个人恰好路过,会不会觉得这个女子做了什么天理不容的事情,活该被这样对待,而无人同情怜悯她?
这不是安又暖一个人的悲哀,是在场所有人的悲哀。
顾天逸的到来,加上与他如影随形的薄特助,人群四散开了,易雪柔看到了顾天逸,几个月不见,他似乎更帅了,易雪柔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定定的看着他,舍不得移开眼睛。
顾天逸却是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看她一下,直接走向叶致远,与他进行一场男人与男人的对话,“叶总,这么欺负一个女人,你的风度呢?”
叶致远内心OS,对于不重要的人,风度是个什么东西我从来不知道。
第163章 唐亦琛番外()
清晨,旭日还是橙黄色的,阳光也并不刺眼。
早春的空气中还残留着冬日里凌冽的味道,白色的鸽子在半空中飞舞。
草地上埋在地下的喷灌设施应时开启,在阳光的折射下水柱呈现出彩虹般缤纷的色彩。
别墅主干道上,两排法国梧桐相对而立,浅绿的树叶随着微风婆娑摇曳着,沙沙作响。梧桐爱落叶,经常需要清扫,好在有很多佣人,几个小时就打扫一次。
乔瑜喜欢这些梧桐树,一到夏天树下就会多了一些桌椅,还会放一些甜点和饮料,在树下看书,午睡,都是浪漫而惬意的事情。
唐亦琛不置可否,但也不否认,自己的生活因为乔瑜的存在,多了一些味道。
白鸽是那种不怕人的,有些飞到了落地窗前,翅膀拍打着玻璃。为了让这些鸽子习惯这里的气候,乔瑜还专门请了科学家来最大限度的营造适合鸽子生活的环境,总之,花了很多心思。
尽管鸽子扑腾着落地窗,但房间里面的人并没有受到丝毫影响。
室内的风格是极简的,黑白色为主色调,大气。
乔瑜在唐亦琛的怀里醒来的,不知道是她无意识跑到了他的怀里,还是他睡糊涂了把她拥入怀里,反正,乔瑜知道,如果唐亦琛先醒来,发现她在他怀里,他就会发好大的脾气。
还记得搬进这座别墅第一晚的时候,一夜放纵,早上醒来如同初生的婴儿一样。
乔瑜在唐亦琛的注视下转醒,他的眼神让她感到危险,忍不住推了推他的胸膛,想与他拉开距离,但非但推不动,反而惹得唐亦琛怒火上涨,身下一沉,两个人就负距离接触了。
开始毫无舒服享受可言,纯粹是惩罚似的原始律、动,尽管乔瑜至今为止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但同样的场景出现了无数次,人总是要学会趋利避害的。
乔瑜一点点把唐亦琛的胳膊从自己身上移开,同时,电话铃声响起,乔瑜拿起电话进了浴室,是她的妈妈打来的电话,“乔瑜,今天带唐亦琛回家里吃个饭吧。”
“什么事?”乔瑜打心眼里不想回去,带唐亦琛回家,呵,不知道她的妈妈又要向唐亦琛提出什么无理的要求。
自从爸爸海难失踪,家里的生意就一落千丈,妈妈不懂经营,一切似乎都要倚仗他人,让她学工商管理,让唐亦琛娶她,名正言顺借着唐家企业的声望以及联姻关系发展生意。
她对于家里的作用似乎就是维持家族企业的存活和兴旺。
每次,真的,每一次从乔瑜家里回来,唐亦琛都要发狠折腾一番,让乔瑜第二天起不了床,然后消失一个礼拜,又若无其事的出现,乔瑜也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谁让她没有钱,没有能力,甚至可以说没有家人,寄人篱下呢?
如果她敢和唐亦琛闹脾气,回娘家,娘家不会是一个可以安慰他的地方,只会给她造成二次伤害,说不定母亲还会用刺耳的言辞羞辱她,因为爸爸失踪以后的妈妈像暴露了本性一般,不复从前端庄模样,各种污言秽语根本不需要预演,或者她本来脑海里心里就一直存在那些话语,哼,这样的家无异于没有硝烟的战场啊。
现在,妈妈会对她客气,也并不是她变好了。而是她有求于她。在她和唐亦琛维持表象和平,外人不了解个中缘由,以为他们是对恩爱小夫妻的前提下。
曾经,有一次,乔瑜想这样的夫妻关系不如住学校,就开始不会别墅,每天在学校里上课,吃饭,学习,偶尔出去逛逛街。
好日子不出三天,妈妈的电话就打来,字字句句仿佛唐亦琛是她儿子,而她只是他们家低贱的童养媳,身世飘零,犹如浮萍,无依无靠。
尖锐的声调,刻薄的语气。再联想到她说话时鄙视的神情,又回到了备受折磨的那几年,听过多少次的陈词滥调,千疮百孔的心灵依然刺痛无比。
乔瑜想,这世界上一定没有人可以吵得过她的妈妈,市井泼妇不能,翩翩君子也不能。
乔瑜的妈妈迟疑了一会儿,还是压制住了自己的脾气,还叫出了她的乳名“小鱼儿,今天你一定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