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众人看得目瞪口呆,均觉得十分神奇,但是又无法效仿和学习。
在他们看来,这是专业体操选手才能够做到的事,至少也是业余选手当中的佼佼者,当然,非洲丛林当中的猩猩或者长臂猿也可以做到。
稍后,简单打听了一下,得知那位做法医的表叔在哪里。
然后王子去了表叔的工作室。
陪同他的人没有进去,只是指明方位,然后就离开了。
他嗅到了人肉的味道,有些比较新鲜,有些则已经腐烂,还有浓郁的药水味,防腐剂的味道。
王子在一间光线昏暗的大房间里看到了表叔。
表叔坐在一张椅子里,面前摆放了一具勉强算得上新鲜的尸体,左右手分别握碰上刀和叉子,而尸体的胸廓已经完全洞开,里面的内脏全都清晰可见,只是少了心和和一部分肝。
表叔抬起头笑了笑,嘴里还叼着一块人肉,乐呵呵地问:“小六,你来这里有事吗?”
王子:“我应邀来这里传授你的同事躲避攻击的技巧。”
表叔:“他们学会了吗?”
王子:“不可能。”
表叔:“我觉得他们还是穿上防弹衣和头盔比较靠谱,狼人的技艺他们是不可能掌握的,体质不一样,差异太大了。”
王子:“我也这样认为。”
表叔:“要来一块吗?味道蛮不错的,虽然颜色有些难看,但是还算比较新鲜,刚死没多久就送进了冰箱,保存得挺好。”
王子:“谢了,我不吃。”
表叔:“为毛啊?我记得以前你是吃的。”
王子:“我答应过女友,不再吃人肉。”
表叔:“哎,好吧。”
王子:“你把这尸体的心肝吃了,如果有人追究,你要怎么应付?”
表叔:“放心吧,不会有人追究的,反正都死了,废物利用一下。若是真正足够新鲜的尸体,发现得早,可能器官就会被医院的人摘去做移植手术,这个尸体发现的时候已经死掉了大半天,器官没用了,所以完整地送到这里的,我做了相关的研究之后,顺便弄点食物,相信就算是这位尸体的灵魂也不会介意的,若真有人追究,那么我就说心和肝为了寻找死亡死因已经摘除,完成相关程序之后就泡在防腐剂里,若是想要,可以随便找一份奉还,反正这里还有别的。”
王子:“我最近遇到一些麻烦,接连遭到袭击,昨天是五名外地人,今天是一个大胖子,希望你能够帮忙找出幕后主使者是谁?”
表叔:“非常乐意帮助你。”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不得要领()
表叔用纸巾简单擦了擦血乎乎的嘴,然后把开膛破肚的尸体推回到冰柜里,也不管台子上那些血淋淋的工具,直接离开了工作室,到了外面。
王子有些诧异地问:“为什么这个大院里别的地方都挺热闹,就你这里冷清。”
表叔:“大家都怕死人,怕鬼。”
王子:“有鬼吗?”
表叔:“不太清楚,反正也没亲眼看到过,希望没有。”
王子:“为什么选择这个职业?”
表叔:“有肉吃啊。”
王子:“做外科医生不也同样有肉吃?”
表叔:“医学院的考分要求太高,我当年高中毕业的时候成绩比较差,没办法进去,而且医生很麻烦的,得看科目,如果毕业出来被安排去了眼科或者五官科之类的我吃什么?除非去妇产科倒是有胎盘或者死婴可以吃,但是我男的,可能性不大,况且往往要做许多年助手才有机会亲自主刀,工作的时候周围还有许多人,所以呢,狼人做医生其实不是什么好选择。”
稍后,表叔走到一个科室里,跟同事闲聊了几句,然后请求对方帮忙找人,并且让王子说明对方的相貌及其特征。
王子清楚地记得那家伙曾经说漏嘴的话,于是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这位老兄拍着胸脯说没问题,马上就把那家伙叫来审讯一番,因为已经知道那是谁。
然后表叔又带路去了另一个科室。
王子发现,无论表叔进入哪一间房子,里面的人脸色都不太好看,有些缺乏内涵的家伙还偷偷用手在鼻子面前扇动,好像表叔是挑大粪的。
其实以王子灵敏的嗅觉来看,表叔身上至多也就是一些防腐剂和消毒药水的残留味道,并没有尸体的残余气息,由此推断,那些家伙精神过敏了。
稍后,见到了一位,表叔在这里打探到的情况是,那五名围攻王子的坏蛋供出的主使者没有逮到,别的情况也不得而知,倒是分开审讯之后利用这帮家伙的立功心切,诓出了一大堆烂事,比如偷助力车,自行车,入室盗窃,黑巷子里抢劫,当街抢女人脖子上的项链或者手里的手机以及皮包之类,如此一来,这五个傻蛋全都要去坐牢了,两年算是少的。
稍后,大胖子来了,走路时显得腿很不利索,站在门口与门卫聊天,然后得到许可,乖乖进来。
隔着一扇单视向镜子,王子另一个房间里指认说就是这家伙几个钟头之前在公园袭击自己。
表叔拿起内部电话,与另一个房间里的人交流了一下。
接下来,大胖子被铐住双手,遭遇严厉的逼问。
王子问:“为什么没有殴打这家伙?”
表叔:“他是混江湖的,必须要给点面子,不方便动手打。”
王子:“不混江湖的就可以随便打吗?”
表叔:“这个也不一定,因人而异,有些喜欢动手打人,有些比较斯文并且守规矩,但是江湖人士进来之后一般不会挨揍,因为大家也怕结仇,毕竟家在这个城市里,怕把人打急了事后惹到麻烦。”
最终什么都没问到,大胖子坚持说一个陌生人给了点钱,要求恐吓一下既定的目标人士,就是这样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火锅()
陈灵素得到了几张火锅城优惠券,于是邀请林诗儿和曲无双去吃一顿大餐。
王子也一起去,成为在座的唯一男生。
又遇上了老问题,名叫王子的大狗狗哪里去了?
林诗儿心想不能说在家里,怕她们待会去家里看狗,只好说:“一个亲戚最近老做噩梦,据说鬼怕狗,尤其是大狗,所以把爱犬借给那亲戚养几天。”
陈灵素:“我好想名叫王子的大狗。”
曲无双则用超级小音量嘀咕:“我好眼馋这位名叫王子的美丽男生。”
王子则在喝啤酒的同时心想,如果自己突然变成半人半狼的模样,她们会如何反应?
当然是尖叫着跑掉或者晕倒,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搬起椅子砸他的头。
所以,不可以露出狼人面目,也不可以在她们面前进行人与北极狼之间的切换,后果太严重了,承受不了。
陈灵素问:“要不要带些菜和饭回去给大狗狗吃。”
林诗儿:“不用了,我的亲戚会照顾好它。”
陈灵素:“你怎么舍得把它借给别人?”
林诗儿:“没办法,不能见死不救啊。”
陈灵素:“为何我向你借大狗养一天你却不答应?”
林诗儿:“我怕你虐待它,怕你非礼它。”
后面的那个理由是真的,虽然说出来像是开玩笑。
陈灵素:“怎么可能啊,我是那种人吗?”
曲无双:“我也想借大狗养几天,被拒绝的理由是我有前科,把天底下最好养的宠物之一豚鼠给饿死了,其实呢,大狗就算几天不吃东西也不会饿坏的,我看过动物世界里说狼饱餐一顿之后可以几十天不进食,况且我只想养几天。”
王子说:“大狗男生每到一个新的地方,都会胡乱嘘嘘,以这样的方式来占领地盘,宣告自己的存在,你们做好准备了吗?当心夜里蹦到床上,却发现一大滩混淋淋的南极洲地图哦。”
陈灵素:“真的吗?这样的话,我养狗的愿望已经消失了大半。”
曲无双则问:“诗儿,王子在你床上尿过吗?”
林诗儿:“这个倒是没有,可能我教育得好的缘故,它总是自己上卫生间。”
曲无双:“我也可以把它教育好啊。”
林诗儿:“这个事永远不要再提,反正不行。”
陈灵素:“如果哪天你有公费外出旅游的机会,总得有人帮你养着狗吧。”
林诗儿:“我会把王子送到老妈老爸照看。”
曲无双满脸坏笑地说:“哪天你想吃了自己养的狗,我和大厨男友一定来助阵,哈哈。”
林诗儿严肃地说:“不会的,我打算与亲爱的大狗狗以及这位王子相伴终生。”
王子得意地笑了笑,趁人不注意,把两片生羊肉没弄到锅里涮就直接放到嘴里。
生肉好鲜美啊,为什么非得要煮熟了才吃呢,他这样想。
果然没被人发现。
陈灵素满脸淫笑地问:“诗儿的人生伴侣,叫你呢,请问你有哥哥或者弟弟吗?他们长得像不像你?如果有,能否介绍我认识一下。”
第一百七十三章 猛男()
王子手里的筷子正挟着两片生肉准备观察生吃的时机是否成熟,此时只好把肉片弄到锅里的漏勺当中煮上,然后微笑回应:“我只有一个姐姐,嫁到外省去了,但是我有些表哥表弟,只是他们长得都不像我。”
陈灵素:“像谁呢?”
王子认真地想了想:“身材像金刚狼,相貌也有点像,胡须浓密,体表毛比较多。”
陈灵素两眼放光:“请务必介绍一个让我认识下,这样的猛男如今很罕见了,到处都是娘炮。”
王子:“这个好说,别的要求还有什么?”
陈灵素:“到了具体的要求呢很简单,就是要听话,要温柔,需要凶猛的时候能够凶猛,需要小心翼翼的时候也可能决不犯错,财产越多越好,最好还有个红顶子身份。”
王子拿出手机,找到照片,递过去让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