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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这个,但凡荣安坊卖出来的东西,在京里头都是一等一的好。
大早晨出来采买的小媳妇闻到荠菜粥的香气,还没来得及吃早饭的胃袋顿时发出如同擂鼓般的响声,卖粥的小厮估摸着十五六的模样,一碗粥五文钱,虽然比起别的早点铺子贵了一倍多,但这荠菜粥的味儿实在是好,闻着就走不动道了,哪还能顾得了别的?
那股香味儿随着温度的升高越发馋人,在铺子门口排着队的众人一个个都讨了腰包,买了粥蹲在道边吸溜着,大早上冷的很,喝些热乎的肚子也舒服。
京兆尹府的捕快们远远瞧见这一幕,先是愣了一下,还以为荣安坊出了什么大事儿,赶忙加快脚步冲过来,一个个都按紧了佩刀,发现这帮人聚在门口喝粥,不由大吃一惊。
一个姓刘的捕快戳了李捕头一指头,道:“头,这粥熬得也忒香了,荣安坊什么都好,就是卖的吃食贵的很,不过味道好的很,兄弟几个闻着都迈不动脚了。”
要是盼儿在这,约莫也能认出这人来,这位京兆尹府的李捕头,先前还对林氏起过心思,日日都会登上荣安坊的大门,借着买腌菜的名头来瞧林氏一眼,后来听说相看了城西刘员外家里的姑娘,也不知道成是没成。
一晃过了好几年,他竟然还坐在捕头得位置上,都没有半点儿长进。
“外头冷的很,我买碗粥让兄弟们暖和暖和。”
问了价钱,李捕头麻溜利索的掏了一块碎银子出来,放在手心掂量了一下,交给小厮,便跟着众人蹲在道边喝粥,喝完之后,两个小厮挨个收了碗,口中嘀咕道:
“赵姨吩咐了,要拿点杏仁酥去忠勇侯府,听说小少爷最喜欢杏仁酥的味道,咱们今早上现做的的糕饼,都得紧着那边。”
“人家到底是咱们铺子的老板,要点吃食怎么了?瞧你这话酸的”
听到两人的话,李捕头身子一僵,他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是从小在京里头长大的,对这一亩三分地也有些了解,清楚当年开了个小铺子的老板娘林氏,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忠勇侯夫人,而他还是每月领着四两的月银,日子过的没滋没味儿的。
喝完粥后,李捕头也没进荣安坊的大门,毕竟赵婆子可是见过他的,熟人见面,虽然赵婆子只是个商户,他却觉得低了人家一头。
在衙门里蹉跎了一整日,李捕头还没等回到自家小院儿,就听到里头传来鸡飞狗跳的闹腾声。
“作孽呀!我们老李家怎么娶了你这么一个败家媳妇,竟然还要把自己的公婆赶出家门,老天爷真是不开眼!”
满脸褶子的老太太坐在地上,用手猛劲儿的拍着自己的大腿,嘴里头咒骂的话一连串的往外涌,什么难听的都说了。
只见一个模样普通的妇人扫都不扫她一眼,发觉李捕头站在门口,满脸带笑的迎了上去,口中道:“夫君今个儿回来的倒是早,炉子上炖的茬子粥还没好,要是不饿的话,就稍微再等会儿”
李捕头脸色阴沉,指着万氏的鼻子,忍不住责骂道:“娘年纪大了,就算千不好万不好,到底也是你的婆母,你身为媳妇,竟然放任着娘坐在地上,连搭把手都不愿意,真是个自私自利的妇人!”
当年李捕头相看的的确是刘员外家的女儿,不过李捕头她娘李陈氏实在不是个东西,还没等人家姑娘进家门,就迫不及待的摆起了婆婆的谱儿,直接将那位刘姑娘吓着了,婚事便没成。
之后又耽搁了一年,才娶了邻居家里头的万氏,万氏刚嫁到李家时,倒也是过过一段安宁日子,哪想到没出个把月,李家人的本性便直接露出来了。
李陈氏将先前给的彩礼全都讨回家不算,甚至还让万氏给邻人洗衣裳,赚银钱贴补家用,附近住的都是平头百姓,就算洗衣裳能给些银钱,又能有多少?
万氏洗的双手红肿破皮,李捕头扫见了连句话都不说,衙门每月能发四两银子的月钱,却半点儿都拿不回来,要不是万氏性情老实,寻思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日子怕是早就过不下去了。
被李捕头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万氏心里也憋屈的很:“不是我不扶婆婆,而是她想要你拿银钱出来给二弟盘间铺子,咱们夫妻两个手头上连二十两的积蓄都没有,大妮还得吃饭,这钱要是给了的话,还怎么过日子?”
听了这话,男人一张脸涨的通红,眼珠子爬满血丝,模样看起来十分狰狞。
万氏早就习惯了李捕头这副德行,心里也不怕,继续道:“你要是觉得你娘对,就把银子给我,也省的我们娘俩吃不饱穿不暖,跟着你都过不上安生日子。”
说起来,李家虽然不算宽裕,但也没穷到揭不开锅的份上,只不过李捕头实在是大手大脚,先前为了见林氏一面,荣安坊的腌菜明明不算便宜,他每日都要买上一回,今个儿跟在他身后的足足有十几名捕快,五文钱一碗的荠菜粥,他连着买了十几碗,找这种花法,甭说四两银子一个月,就是四十两都不够李捕头败祸的。
李捕头到底是什么德行,万氏心里门清儿,费心费力攒下来的十几两银子,说什么都舍不得掏出来。
李陈氏原本就瞧不上万氏,认为她家里底子薄,根本帮衬不上什么,再加上肚子不争气,生了个赔钱货,先前明里暗里贬损了不知多少次,如今为了借钱开铺子的事儿,婆媳两个又折腾上了。
第114章 收留()
如今才开春,地面上冷的很,李陈氏坐在地上哭嚎了一阵,冻的直哆嗦,嘴里头骂骂咧咧爬起来,用手怕了拍身上的泥土,走到李捕头面前,唉声叹气的道:“老大,衙门里刚发了月钱,你先给娘一点救救急,等到你二弟将来发达了,再连本带利的补偿你。”
李捕头也是个孝顺的,虽然手上的银子不多,但还是把剩下的三两银子摸了出来,万氏瞧见之后,气的浑身发抖,眼睛都红了,刚想说些什么,就被李捕头狠狠瞪了一眼,最终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李陈氏满是褶子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满之色:“怎么才这点儿银子?三两连铺子一个月的租金都不够,你弟弟从小身子骨儿就弱气,总不能像那些命硬的去大街上摆摊,要是你当初娶了那林氏就好了,现在荣安坊开的这么大,哪里还用我这个老婆子整日为银钱发愁。”
即使是自己亲娘,这么念叨着也令人心烦的很,李捕头强压住心底的火气,不想跟自己母亲动怒,安抚了几句就往屋里走。
屋里头万氏正在哄女儿,大妮今年已经满了一岁,却长得又瘦又小,万氏想给女儿蒸个蛋补补身子,李陈氏都得把东西抢下来,大骂她是个败家媳妇,生了个赔钱货。
听到身后传来的动静,万氏转过头,强忍怒气道:“你把银子都给了婆婆,总得再给我留些,否则我们娘俩怕是真活不成了”
“活不成!活不成?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整日里这么晦气,怪不得跟娘相处不好,你这没用的婆娘就知道管我要银子,家里头还能饿死你吗?”
对上李捕头瞪得好似铜铃般的眼珠子,万氏只觉得心灰意冷,但她怀里的大妮胆子小,打了个哆嗦后就忍不住扯着嗓子嚎哭起来,眼泪鼻涕一起流。
平日里李捕头衙门事忙,跟女儿也不亲,今个儿本就憋了一肚子火,耳中又传来一阵阵的哭闹声,气的脸色发紫,面颊扭曲。
万氏扫见男人那副狰狞的神情,赶忙捂住了大妮的嘴,连连往后退了几步,偏李捕头仍不罢休,一耳光扇在了女人脸上,他练武多年,力气自然比万氏强了许多,只打了这么一下,万氏半张脸都肿了起来,明晃晃的巴掌印儿落在皮肉上,嘴角溢出殷红的血丝。
耳中传来嗡嗡的响声,万氏又惊又怕,抱着孩子直接跑了出去,嫁人之前她可没想到李捕头竟然这么混账,要是她还在屋里呆下去,怕是会被那个畜生活活给打死!
万家是李家的邻居,只可惜万父万母先前搬到了乡下,以至于此刻万氏从李家跑出来,都无处可去。
一个女人,怀里头抱着刚满一岁的奶娃,还身无分文,说是陷入了绝境也不为过。
漫无目的在街上走着,万氏打定主意再也不回李家了,否则将来必定会被那一家子折腾死,大妮还小,有那么个爹还不如没有。
不知不觉走到了城门口,乡下的爹娘养老的地方万氏也去过一回,好像叫什么十里坡,那处有一座破落的庄子,万家就在那庄子周围盖了一间青砖瓦房,虽然比不上京城里繁华,但到底过的舒坦些。
手里头没有银子,万氏连驴车都雇不起,穿着布鞋深一脚浅一脚踩在泥地上,从下午走到了天色漆黑,眼见着周围一片黝黑的林子,万氏心里头害怕,大妮更是搂紧了她的脖子,口中一叠声的叫娘。
上回万氏来到这儿的时候,路还没修好,都是羊肠小道,不像是如今这么平坦,只可惜夜里头除了挂在天边的一轮明月照着亮之外,余下的地界都是乌漆抹黑,说是伸手不见五指也不为过。
心惊胆战的往前走,万氏不免升起了几分悔意,虽然在李家的日子难过,但也比丢了命强,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一旦遇上了歹人,她们母女俩的性命怕就保不住了。
又过了片刻,前头突然传来悉悉索索的脚步声,眼见着瞧不清面孔的人影一点点的逼近,万氏吓得倒抽一口冷气,大妮的胆子比亲娘还要小些,更是忍不住呜咽了一声。
刷的一声,黑暗中亮起了一道光,照亮了男人的脸,只见这人手里拿着火折子,穿了一身灰褐色的短打,面颊粗糙,生了一口白牙,瞧着像是个庄稼汉。
“大晚上的,夫人为何要到废庄里来?”
“废庄?”万氏有些记不清自己爹娘到底搬到哪里了,不过瞧着四下一片漆黑,她也不敢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