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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岳问荆终究是个心大的,只稍稍苦恼了一会儿,就开始思索起自己要准备什么曲子好。在有了一点眉目之后,不仅没有急着练习,更是肆无忌惮地端坐在琴旁,开始走神了。
“雅集”一词,源于北宋年间的“西园雅集”,原意为文人雅士吟咏诗文、议论学问的集会。如今琴人的聚会也沿用了这一词。
她曾经向往过那样的集会,也从琴学荟萃的文字记载中窥其一角。大学四年,她自觉学艺不精,所以曾经听闻的一些雅集都错过了,其中更不乏岑老师那样级别的。不过她也算是自愿放弃,所以也称不上遗憾。
大二时,学校创立了古琴社,她也算是元老级人物之一。不过因为后来课程太多,琴社的活动又恰好是她需要做实验的时间,立社三年,她也就在社团内挂了个名字,社团的集会只去过两次——一次练习,一次招新。
后来,她的技艺日渐纯熟,却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再去了。
不过,第一次出席这样的场景,就要直接演奏一曲,而不是在一旁观摩学习,偶尔参与讨论。除了压力,更多的却是激动呢!
又忆起自己所准备的曲子,岳问荆轻轻笑道。
老师,您到时候可不要太惊讶啊。嘴角的笑意渐渐放大,若是岳律在此,必然可以认出这是自家囡囡又要使坏的预兆了。
所以,在准备的这段时间里,岳问荆也不经常去实验室了,甚至可以说是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去。当然,她所做的准备也不是仅限于琴面上。为了获得更好的表达效果,她还翻阅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之前,这样的事她也没少做,不过因为许久没再练习过这首曲子,留在她心中的只有一些深刻的触动点,旁枝末节上的东西却记得不清楚了。
作为在自己所喜欢的东西上十分挑剔以至于达到了吹毛求疵的程度的人,这样的情形是她绝对不允许发生的。
期间,岑奚也来询问过岳问荆需不需要他的帮助,却被她严词拒绝了,甚至在自己练习的时间里,旁的人也不允许进自己的房间了。只是关着房门,一人闷在房间里。
料不到她故弄玄虚到了这等程度,岑奚对着紧闭的房门摇了摇头,然后也随她去了。
一月之后,雅集如期而至。
即使在家中已穿了近六年的汉服,不过这是她第一次在公开的场合穿,因此在服装的选择上格外留心。
犹豫良久,她最终选定了一套襦裙。豆青色的上襦,上绣素色团花图样。小臂半处至腕部为鸭卵青色,上有枝蔓状暗纹。下裙为浅藏青色,上绣长形叶状暗纹。她的皮肤很白,将发梳好,看着就像一个从时光中走出的小小闺秀一般。
前世,岳问荆因六岁时在南疆游玩时过于忘形,每天正午时分,刚吃过饭就去找自己的小伙伴们玩耍,直到太阳落山才回家。有次甚至还是玩得忘了时间,错过了,是温璃亲自出门找的人。一顿好训是免不了了,还被罚不许吃晚餐。
南疆位处高原,紫外线强度极大。她每日太阳最盛时都在外面玩耍,而且没有采取任何防晒措施,又因年纪小,完全不知道爱惜自己的皮肤,自然是怎么开心怎么玩。结果就是回来时已晒成了一块焦炭。
南疆人普遍肤色偏暗,因此当时完全没有觉察出来。直到回家时温旭、宋琼枝来火车站接人,完全没有认出自家孙女,岳律和温璃这才意识到闯大祸了。后来,用了许多方法,岳问荆却没有完全恢复过来,因为已经彻底晒伤了,又是在一个那样的年纪,几乎没有再白回来的可能性。
这也是岳问荆一直以来深以为憾的事。她从前的皮肤白得透明,看起来就像个瓷娃娃一样,后来却因为自己的大意,再也回不到那样的状态。有什么比得而复失更让人悔恨的呢?
这一世,因岳律、温璃二人外出学习,他们也没有机会再去南疆,再加上岳问荆从前世养成的护肤习惯,即使如今还是个小孩子,还是十分爱惜自己的容貌的,因此她还保留着那样瓷白的肤色,甚至因为她的护理得当,更添了几分光彩。
梳洗完毕,走出房门,下楼时偶遇了萧倾寒。
“哥。”浅浅一笑。
看着她这身装扮,萧倾寒眼中一亮,难得地调侃了句:“这是谁家的姑娘?好生俊俏!”
听得此言,岳问荆忍不住掩唇,轻笑出声。
“对了,你在这里等我下。”似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事,他转身回了房间。片刻后,拿着一个木盒出来了。
“这个,拿去玩儿吧。”将盒子递给她,又补充道:“和你这一身挺搭的。”
打开盒子,是一把锁状项饰,以金制成。比从前他送的那只小银锁要大一些,更精致些,也繁复些。金饰品很难不显老,这个项饰却不会。
被吸引住了,岳问荆只是打量着,并未有所动作。
见着她只是看着,他又道:“我帮你戴上吧。”
在他欲取过项饰之时,岳问荆将手轻轻后撤,欲要合上盖子。
虽然她如今称萧倾寒一声“大哥”,却还是没有真正将自己当做萧家的一分子。她只是岑奚的弟子,虽然有血脉的那一层因素在,却还是有自己的坚持,譬如轻易收下这样没有原因的礼物,那是绝对不可以的。
他却反手握住了她的手腕,制止了她的动作。
“别闹。”固执地取出锁饰,绕到她身后,小心地为她戴上,又道:“就当是提前送你的生日礼物了。”
她沉默了会儿,才缓缓出声:“谢谢!”
又走回到她身前,上下打量了一番,满意地点了点头:“果然好看。”
推辞不了,岳问荆于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况且,生日礼物的话,虽然贵重了些,也算是名正言顺了。
“走吧。”似是不再理会她,甩开步子向前走去。只是岳问荆看出了那有意放缓的速度,轻轻笑了笑,然后跟了上去。
岑奚早已在楼下等着了。在看见她的项饰时,有一瞬间的惊讶。眼神暗了暗,又迅速敛住了。
二人一道向大门走去,到玄关处,却忽然听得萧倾寒唤了声“早早”。
回过头,却见他朝她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她也并未出声,轻轻朝他摆了摆手,转过身,复又向前行去。
第57章 雅集()
雅集的地点定在了前次岳问荆进行血脉测试处。
二人进入正房时,已经来了一些人,王、谢夫妇二人赫然在列。王卿之正在调弦、开手,虽然只是一些不成曲调的残章,却已足可见其功力深厚。即使岳问荆之前已经领教过王卿之的琴技,还是被这短短几个琴音惊艳了下。
这时,谢佩兰正在他旁边静静坐着,微微侧着头,嘴角轻轻上扬着,专注地听着、看着。阳光穿过略微敞开的雕花窗,倾泻在二人身上,偏偏这样旁若无人的姿态,让她生出些“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的感叹来。
再看看一旁自己带了琴过来的几位琴人,无一不是将自己隔绝在另一个世界。琴人似乎总有些闹中取静的本事,即使在喧闹的环境中,即使旁人听不见自己的琴声,他的目光也只停留在自己的琴上,仿佛那就是自己的全世界。前世,岳问荆生活的那个世界以快节奏为宗旨,人们已经习惯了喧嚣与繁忙。或许真是生性叛逆,也或许她所处的那一代都拥有这样的反骨,偏要与这样的世界作对。上一辈留下一个物质的、忙碌的世界,他们就偏要闲庭信步,闲云野鹤,淡泊名利。
古琴或者也正是这一点合了她的眼缘,所以她才会为了它那样地奋不顾身。
因为他们太过相似。所以,她这样一个自我的人,哪里能拒绝自己的意愿呢?
也正是由于这样灵魂的契合,让她对待自己的琴就像是对待自己的爱人一般。从前,是为了等待那个人的感情,一直不愿放弃。彻底绝了心意之后,却又有了这样一个意外的收获。所以,尽管身边优秀的人很多,表示自己好感的人也不少,她却迟迟不愿定下来。不是挑剔,没有遇见有感觉的人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她自以为已经找到了这样的灵魂上的伴侣,其余的若不是非常喜欢,有没有确实没什么所谓。
在她沉在自己思绪中时,才发现岑奚取了琴过来了,是她学琴伊始就一直用着的“丹沉”。也是此时,她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自己没有带琴。
#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作为一个粗神经逗比我也是蛮拼的#
#老岑助攻棒棒哒#
将琴在桌上摆好,岳问荆留意了下桌椅的高度比例,才发现这一套琴桌简直是为她量身订制的。
她对于琴的桌椅高度一向要求严格。从前在寝室,因为摆不下琴桌,她只能将琴放在书桌上练。寝室的书桌本就和椅子不是配套的,平常写字时还好,若是练琴,那桌子就可以算得上高得离谱了。后来她想了个方法,就是在凳子上垫厚厚的一叠书,寻找最合适的高度。只是这样也有弊端,潭州的夏天十分炎热,即使在室内开着空调还是需要穿热裤,偏偏她练琴时一般会走火入魔忘了时间。因此,每次从凳子上起来成了一件十分艰难的事:不仅肉贴在书封面上,撕下来时很是疼痛,连大腿根部也被书的边缘硌出了一道深深的痕迹。
在家练习时,也因为温璃认为家里不需要琴桌,她一般会放在膝上练习,或者是将电脑桌的键盘托板抽出来。
这一世因为长时间在岑奚身边,家里那边也因为岳律温璃长时间不在身边,出于补偿的心理,在她四岁生日那年让人打了一张桐木琴桌,如今正摆在她的卧房里,这样的困扰倒是从未有过了。
调过弦,她于是也开始专注于自己的琴了,不过也如同王卿之一般,只是练些残曲或者初级曲目开手,并没有直接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