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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可惜的看了一眼手中的丹药,玉倾雪低声嘟囔了一句:“看在你是这么好看的小姐姐的份儿上。”而后,她抬手将这丹药塞进了上官丹凤的嘴里。
抬起了上官丹凤的下巴,转而出手点如电的点了她周身的几处大穴,玉倾雪对南宫灵说道:“跑!”
南宫灵从小被玉倾雪奴役惯了,初时是因为一直打不过她,后来却是因为某种“长嫂如母”的认知,因此听见玉倾雪的话,南宫灵也来不及细想,抱起怀里的上官丹凤就使出了轻功,身子飞掠而出。
玉倾雪也提了一口气,就这般跟在南宫灵身侧。她的轻功本就走的是缥缈鬼狷的路子,而丐帮并不以轻功见长,因此玉倾雪的轻功本就比南宫灵要高上不少,再加上南宫灵这会儿怀里还抱着一个人,所以纵然他速度很快,玉倾雪要跟他持平也是很容易的事情。
在南宫灵跑起来的空档,玉倾雪十分好心的跟他解释道:“那是我娘炼制的丹药,可大致解许多毒。”
这会儿南宫灵已经感受到怀里的这幅柔软的身体还有些生机,因此明白这姑娘其实还没有死,他家小伙伴这么做也不是为了捉弄他,而是真的在救人。
然而他虽然知道西门姨姨的医术很好,就连西门大哥的医术也不差,可是却也没听说西门姨姨已经厉害到了丹药可以起死人、肉白骨的地步,因此南宫灵还是狐疑道:“没听说西门姨姨炼制了可以解百毒的药啊。”若是如此,没有道理没有他的份才是。
玉倾雪翻了个白眼,道:“若是真有那样的药,我们还这么跑起来做甚?”
“不是跑回万梅山庄求救么?”南宫灵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玉倾雪的白眼翻得更激烈了,她深吸了一口气,缓了半晌才道:“你还能有追云跑得快?”
追云是西门吹雪在玉倾雪十三岁那年送给她的小马驹,那是真正的汗血宝马,日行百里也不是什么问题。
南宫灵便更是疑惑了,玉倾雪抬手按了按自己的额角,深深的感受到了无花哥哥有这么一个蠢弟弟的绝望,只是这是亲生的小伙伴儿,到底没得选,最终玉倾雪少不得还是耐着性子对他解释道:“这毒素只要有人带着她跑一夜,再配合我娘炼制的丹药,到了日出的时候大概就能解除个七七八八,到时候我再给她施过一遍针,就能痊愈了。”
“你给她施针?”这确定是在救人而不是在杀人么?南宫灵只觉得自己都要惊呆了,转而便是觉得玉倾雪还是在耍他——与其他苦哈哈的带着人跑了一夜之后在被这破孩子用小银针戳死,还不如刚才就放任这姑娘入土为安呢。毕竟被活埋也总好过被这么折腾吧。
深深地感受到了南宫灵眼中的不信任,玉倾雪冷哼了一声,十分鄙视的道:“你哥会的你不会,不代表我哥会的我不会好吧?”
只觉得膝盖上插满了箭,南宫灵终于意识到自己在这儿和这破孩子斗嘴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闭上嘴不再说话,南宫灵周身真气暴涨,更加加快了速度。
玉倾雪嘴上嘲讽着南宫灵,实际上却也不是那种不讲义气的人,南宫灵在前面跑着,她便一直跟着。这种程度的内力运转对于寻常的江湖人来说或许是一件吃力的事情,但是对于玉倾雪和南宫灵乃至无花来说,他们的内力的修炼之所以如此迅猛,都是因为他们都采用了那种寻常人看起来有些极端的方式。
——每一次都将体内的内力用光,转而再修炼丰盈,如此反复,不仅强健了筋脉,而且也让他们的体力和耐力都大幅度的提升。
这个时间是有天才的存在的,可是让他们能够在武林的众多新人之中脱颖而出的,绝对不仅仅是因为自己自身的天赋。能在如此稚龄达到这样的水平,玉倾雪到底付出了什么,其实就连无花和西门吹雪都不敢去想象。
但凡他们对玉倾雪有一丝一毫的看重与珍爱,只要一想到那孩子吃过的苦,就需要更加努力的才能克制自己不会因为心疼而去阻止她踏上自己应该去走的那一条路。
无花和西门吹雪怎么可能会不心疼呢,玉倾雪对于他们来说,一个是血脉相连的幼妹,一个是从小看顾长大的孩子,可是他们完全不敢因为心疼而对这孩子有半分的纵容。毕竟她从一出生就注定属于江湖,而江湖险恶,只有她手中拥有更多的东西,他们才能安心。
一夜奔波也并没有让玉倾雪和南宫灵觉得有多劳累,晨光熹微的时候,他们到了一家客栈。因为这一路斗嘴,一直到半个时辰之前玉倾雪和南宫灵才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们竟是离开了山西,转而到了城郊的一个有些偏僻的镇子。
这倒也罢了,南宫灵和玉倾雪一个丐帮帮主,一个魔教圣女,总不至于丢在这荒山野岭里,只是放眼望去,这周遭竟只有这一个小镇,而镇子里居然只有一间客栈。偏偏,这间客栈还被人整间包下了。
怀中的人总算是有了点儿人气,总不能因为无处施针而就这么让人落下了病根。将上官丹凤更往怀里揽了揽,南宫灵绕过了那一脸为难的店小二,直接准备去和包下这客栈的人商量商量。
第13章 此日而微。()
第十三章。此日而微。
如今虽然是清早,但是在这间被人包下的客栈的大堂里,南宫灵却还是看见了一个一身鹅黄锦衣的男子。
一般人穿这样的衣服,纵然是女子,若是不够白皙也会显得有三分露怯,只是这个男子穿着这样的一身衣服,非但不显得突兀,反而更能衬出他经年的好奇度、好容貌。
只是南宫灵却能够看得出,他的一双眼睛虽生得极好,只是却少了几分神采。这样的浊世清公子居然双目已渺,南宫灵在心中暗自叹了一声“可惜”,原本心中的几分隐约怒气也渐渐的消了下去。
他放重了自己的脚步声,目的是告知对方自己的到来。
这是南宫灵的体贴,也是做人最基本的教养和礼貌。只不过在如今的江湖武林,世风日下,纵然是在那些自诩是名门的江湖门派之中,像是这样有修养有礼貌的人也已经不多了。
只是其实南宫灵大可不必如此,因为早在他方才与店小二交涉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将事情的始末听了个清楚。这会儿南宫灵走了过来,他也随之起身,温声道:“原本也是我家行商至此,所以包下客栈,只是此行人数众多的缘故,不曾想给兄台造成如此不便,兄台救人要紧,若是不嫌弃,便用在下的房间吧?”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带着安抚人心的味道。南宫灵本以为要费一些口舌,不想却如此顺利,忙道:“多谢兄台,在下南宫灵,日后定有重谢。”
他没有说自己的门派,因为南宫灵接手丐帮虽只有短短一月,但是其手段强硬,手腕灵活,已然让“南宫灵”这三个字代表了丐帮本身。
对方虽然是个气质文雅的锦衣公子,但是南宫灵所料不错,这也果然是个江湖人。在听见了南宫灵的名号之后,那人了然点头,道:“原来是南宫帮主,在下江南花家七子花满楼,和帮主在此相逢,也算是他乡遇故了。”
丐帮总舵地处江南,而花家老宅就在西子湖畔,花满楼说和南宫灵是故知,倒也不算说错。
而江南花家在江南的名气与势力并不在丐帮之下,南宫灵素知花家七子各个出众,幼子花满楼更甚,只可惜天妒英才,此人竟是目盲之人,不知引得多少女子暗暗惋惜。
南宫灵自接手丐帮之后便一直想着拜访花家,花家和丐帮不算是交好,但是也素来井水不犯河水,甚至任慈与花老爷花如令都是豪迈之人,隐约有几分意气相投,这次任慈伤重,任慈所用一切药物都是出自花家药铺,南宫灵便想着以此与花家结个善缘。
未曾想在这里遇见了花满楼,只是如今南宫灵却也知道不是什么还是攀谈的好时机,于是只能谢过花满楼的好意,南宫灵转而三步并做两步的抱着上官丹凤跑到了楼上,将人放置在了床上。
在他和花满楼说话的功夫,玉倾雪已经洗好了手,用一块价值千金的云锦手帕将手上的水珠擦拭干净,玉倾雪从怀中摸出了一个卷好了的小包,里面赫然便是七十二根金针。
“可惜只有七十二根,不过也勉强够用了。”玉倾雪将上官丹凤翻过去,伸手按了按她的脊背,转而便毫不犹豫的下针。
“哎!哎!哎!你怎么这么就扎了?”南宫灵被玉倾雪这个动作吓了一跳,在他的认知里,针灸这种东西,纵然不是斟酌良久,慎之又慎,总也该将衣服褪尽,这才能找准穴位才是。
玉倾雪手下的动作不停,随口道:“花公子也就罢了,你居然还要看一个姑娘脱衣服?”虽然是随口一说,但是玉倾雪语气之中的鄙夷简直都要飞出来。
南宫灵只觉得自己被人在胸口处扎了一刀,那一口气险些都没有上来,他猛的咳嗽了几声,好半晌都没有缓过来。
花满楼笑得有些尴尬。
他其实并不讨厌这个小姑娘,虽然她方才的话可能存在几分歧义,让人误以为她在嘲讽他是个瞎子。可是花满楼是灵透之人,他能分辨得出对方是因为见他与常人无异,所以便不将他与常人分而待之。这不是不体贴,相反,这其实是一种最妥帖不过的妥帖——毕竟,他努力了这么久,就是为了让家人和朋友知道他可以正常生活,可以不必因为他的眼睛而时常为他忧心,继而对他刻意处处照顾。
只是饶是如此,到底男女有别,知道对方是在给一位姑娘施针,花满楼总觉得自己应当回避一下,只是此刻若是起身出门,又显得有些太过刻意,甚至可能会让南宫兄更加为难与尴尬。因此一时之间,花满楼当真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玉倾雪也看出了花满楼的为难,左右她也没有真的脱了上官丹凤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