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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厩里养着几匹马,其中一匹分外夺人眼球。犹如有些人站在茫茫人海之中,你依然可以一眼认出一眼,这匹马似乎也可以在同类之中,显得光芒万丈。
除了马匹本身外貌俊美,身材壮硕,眼睛有神,还有个跟其他马匹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其他马匹都是自己低头在马槽里吃草,而这匹马,却是由小厮手里拿着草,亲自喂的。这与众不同的待遇,更加彰显了它的身份,犹如那浑身纯色棕毛,却唯独从额头到鼻梁那一条线,是白色的一样,分外特殊。
“少夫人。”小厮见张木在此,眼神里闪过一丝惊奇,连忙行礼。
张木点了点头对小厮笑了笑。
“少夫人怎么来至此地?这地方又脏又臭的,别脏了少夫人的衣服。”小厮关心地说道。
“无妨。我是女流之辈,本就鲜少见到马匹,今日能这么近的观察,只觉得新鲜。我不嫌这里气味难闻,你可也不要嫌我妨碍了你做事才好。”
小厮弓着身子笑道:“少夫人这说的是哪里的话。只是这马厩除了大少爷,寻常是不会有人来的,少夫人突然造访,清明有些不习惯。”
“清明?”听到小厮话里的自称,张木有一丝疑惑,追问了一句,“这是……你的名字?”
“是呢少夫人,可是有些俗气?”小厮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倒也不俗,只是,听起来可不太吉利。”对于用节日做名字,张木倒也觉得不稀奇,就像六十年代的许多人都叫做国庆。
“呵呵,少夫人说的是。只是清明父母早亡,而且父母在世也只是乡野村民,认不得几个大字,只因为我出生在清明节附近,便取了这么个名字,还觉得蛮文绉绉的。”小厮解释道。
“倒也无伤大雅,只是……府里,也不嫌弃吗?”
若真是像国庆那样的,倒也罢了,一个时代的标志,也沾沾喜气,可是怎么会有人给孩子起这么个沾着死人的名字。鬼神之说,即使不信,恐怕人也会避而远之,不愿沾染,更何况是在封建迷信的古代。张木不禁心生疑问,主人竟然没有给自己的仆人改个好听点的名字讨个吉利。
“这正是咱们林府的好处了。少夫人才刚进门,也不是汴京人士,自然不知道咱们林府是远近闻名的善人府。无论是夫人、少爷还是小姐,都是一水儿的好人,对待下人也从不像其他达官贵人那般吆三喝四的。主子们都把奴才当个人看,给奴才们自己该有的自由。每次府里要新的下人时,府里的门槛都要被想进来伺候的人踩烂了。”一说到这里,清明就满脸的自豪,滔滔不绝地给张木宣传林府的好。
“更何况小的跟在大少爷的身边,大少爷更是不避讳这些。大少爷说这名儿是父母给的,便就用着,也是给我那在天上的父母一丝宽慰。”
张木听着清明的言辞,看着清明发自内心的笑容,便知林家人是真真得待他好,不然他断不会如此打心底里为林府做宣传,又没有广告费可以拿,对自己也没得甚大的好处。
“你是伺候大少爷的?”张木问道。
“是呢,少夫人。清明有幸得大少爷赏识,大少爷身边的一些事都是交给清明去办的。”清明答道。
如此说来,清明对于林煜峰,就类似于香儿对江映雪了。香儿是对自己这个假的江映雪寸步不离,可是这清明自己怎么现在才见到,还是处于偶然的机会?
“既然如此,我怎么之前没见过你呢?”张木疑惑地问道。
“大少爷喜欢事必躬亲,不喜欢人伺候,所以我也不像是其他奴才一样总跟在主子身边,只是有事的时候,大少爷才会叫我。平日里,也就按时帮大少爷喂喂马,是正经的差事了。”说着清明还示意了下自己手里给马匹准备的草。
“帮大少爷喂马?”张木上前一步,看向那匹长得甚是与众不同的马,问道,“可是这匹?”
清明言道:“少夫人好眼力。这马唤做烈焰,可是西域进贡的千里良驹,是大少爷十五岁那年,在宫里的蹴鞠比赛里,颇得皇上的赏识,给赢回来的?”
“蹴鞠比赛?蹴鞠比赛的奖品,为何是匹马?”
自己在现代,也是看看欧冠,世界杯什么的,就算是颁荣誉,也该送个金球之类的贵重又有纪念意义,主要是相关啊。这足球和好马,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嘛,难不成这个时候就有了马球的雏形?
“少夫人有所不知,这马是好马,可性子却烈的很,送来之后一直未被驯服,连宫里最厉害的驯马师也毫无办法。那日蹴鞠比赛完了,皇上记着咱们大少爷自小就跟着老爷习武艺,练骑射,而林府也不缺普通的金银,便说,若是少爷能训得此马,便将此马赏给大少爷。”
听到清明有些洋洋得意的说法,张木笑道:“结果不用想也知道,大少爷训得良驹,名声大噪?”
“那是自然!咱们大少爷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自然样样都是好的。马儿性子烈,咱大少爷更烈。这号马儿也是灵性,对大少爷俯首帖耳,对旁人,却依然还是那般烈性。”
蹴鞠?既然暂时回不去,那留在这里,总要知根知底些比较好,也能明哲保身。张木心思一动,对着满脸喜色的清明问道:“既然大少爷文韬武略,样样精通,那你跟在大少爷身边,日子久了,势必要耳濡目染一些。我便来考考你如何?”
第024章 烈焰()
“少夫人取笑了,清明这笨头呆脑的,如何能学得大少爷的万分之一。不过少夫人既然要考,便说罢,只是清明若是答不上来,少夫人可莫要嘲笑我啊。”
如果我要是直接问他,当今皇上的名字,他不一定会直接告诉我。一来是怕犯了忌讳,二来,恐怕还要疑心我怎么会问出这种问题。
“你可知,为了避讳当朝皇帝的名号,有哪几个字不可用?”张木婉转地问道。
本来清明还怕张木问出些什么高深或者刁钻的问题,若是自己答不出,要给林煜峰丢脸,却不想张木的问题如此简单。莫不说是他,当今圣上的名讳自然人人记得,之所以记得是为了日后避讳。
“这可难不倒我。虽然我识字不多,但是也知道,当朝自然是头等避讳‘光’和‘义’二字啊。”清明笑着对张木言道。
光,义,北宋赵光义!
当初没好好学历史,一时间倒还真想不出什么有用的资料来,只记得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了。真是到这时候才真的觉得,书到用时方恨少。
张木把视线转向了烈焰的身上,心里想着事,面容上却不动声色。
烈焰旁若无人的低头吃着清明手里握着的草。
素闻马匹耳聪目明,最易受惊,而自己一个生人站在这儿,与清明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烈焰却不动声色,只自顾自地吃着草,倒显得足够沉稳淡定。
果然是灵性充沛的好马。张木不禁对烈焰有了兴致,问向清明:“我能喂喂它吗?”
“自然可以。”少夫人是大少爷的妻子,这烈焰是大少爷专属的马匹,在清明的心里,二者当然可以亲近。只是怕少夫人不懂马匹,万一伤着了,自己可吃罪不起,免不了要嘱咐几句,“只是这马儿跟少夫人还不熟,怕是会伤到少夫人,少夫人只这样端着草垛,离得远些,倒也就无事了。”
清明给张木做着样子,倒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张木一下子也就学会了。
看着烈焰似乎对张木也没有什么抵触情绪,安安静静地吃着张木递给它的草,清明也就放下心来。眼见着马槽里的水快没有了,而张木又意犹未尽的意思,清明对张木说道:“我去取些水来。”
“好。”张木应允道。
清明给张木行礼后转身离开了。
张木默不作声地给烈焰喂着草,只待清明走远后,才慢慢卸下方才装出来的少夫人模样,探头探脑地往远处看看,确定没有人了之后,才长舒了一口气,整个身子都松懈了下来。
“嘿嘿。”张木满脸堆笑,把自己的脸贴在烈焰的眼前,仿佛在跟人套近乎般地说道,“你好,我叫张木。不过在这里,他们都管我叫江映雪。你叫烈焰对不对?小烈烈?小焰焰?”
张木的声音轻盈低微,却又带着欣喜和谄媚。
自己正好生生地吃着饭,暮然有个放大到四十二寸的大脸挺立在自己眼前,还在自己的耳边自说自话,喋喋不休,纵然那张脸再俊俏可人,声音再曼妙好听,恐怕也难免影响情绪,招人厌烦。
若是个人,怕是早就要发脾气了。但烈焰不是人,是匹马。然而此时此刻,连马也不例外。
烈焰不动声色地把脸微微往另一侧偏了过去,以求能躲过张木的“魔掌”。
对于汉族来说,马从古至今都是富贵的象征,在高楼林林的现代社会,满马路都是各式各样的,品牌鱼龙混杂的大车小辆,还每天都堵得跟沙丁鱼罐头一样,别说是能这么近距离地接触马,就说是远远地望上一眼也很难做到。当然动物园和游乐场里那些品种一点儿都不纯良,又没过过什么好日子的马儿除外。
那些家里能养得起好马的,都不说是大富大贵了,简直就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富贵荣华中的战斗机。
难得有这样的天赐良机,张木可不打算放过。
眼睛里充斥着□□裸的*,张木像淘金者发现一座隐藏起来的大金矿一般对着烈焰垂涎欲滴。
“喂,你长得好漂亮啊。”纵使烈焰已经明显地表现出了自己不想与张木亲近,最起码是这般近距离的对视,张木依然不依不饶,又顺着烈焰扭过去的方向把脸贴了上去,细细观赏,“哇塞,这夜明珠一般闪亮的大眼睛。哇塞,你的眼眶还都是黑的,天然眼线啊。本来眼睛就大,这样就显得更大了。小伙子长得很有心机嘛。哇塞,你看你这又长又浓密又黑的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