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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公里外,刑场上,卫锋倒在地上,手里紧紧握着手机,手机里传来的是叶曼的哭泣声。而发出叹息的,则是站在卫锋身边的徐向天。他的手里紧紧握着一个封好口的玉瓶,玉瓶上刻着两个字:卫锋。他发出一声叹息之后,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把玉瓶放入到一个盒里。
木盒不知是用什么树木制成的,只是当徐天向打开它时,无尽的生机从里面流出。里面有一排玉瓶,其中一个上刻着名字:苏凡!
“验刑官,动作快,卫锋我是要带走的。”徐向天说着用手拍了拍身边一口纯玉石制做的棺材,然后才对边上看惯了死刑犯尸体,有些不耐烦的验刑官说道:“要敢有一丝的不敬,老子灭你九族!”这一句话出口,刑场上阴风四起,空中隐有厉鬼尖啸。
叶曼拿着手机,足足在原地站了十几分钟,然后才突然跑向了陆枫的房间,劈头就是一句“九洲在哪里,别跟我说是华夏。”
“九洲?”陆枫想了想,似乎除了古华夏之外,还真有一个地方叫九洲。至于说在哪里,他想破头也没有想出来,但是也说不出来是为什么,他有一种感觉,尽管那个地方他可以肯定自己没有去过,但是隐隐又觉得自己和那个地方有过什么联系。
“还真是想不出来,不过总觉得那地方听过,可是又说不出来在哪里听过。”陆枫挠了挠脑袋说道:“想不起来,实在是想不起来。我说你这是受什么刺激了,哭成这样?”
“我卫叔叔走了。”叶曼说道:“临走前,他说会在一个叫做九洲的地方等着我。”
“你卫叔叔,他说在九洲等你?”也不知道是为什么,陆枫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稍稍有一点胖的中年人,他的脸上只有两种表情:平静,微笑。
“卫锋?”这两个字出口时,连陆枫自己都感到一阵惊讶,因为这个名字他绝对没有听说过。
“你怎么知他叫卫锋?”叶曼立即愣了一下,卫锋那可是特工人员,身份地位比车洪文还要高。
“我也不知道,但是你一说卫叔叔和九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了一个稍显有点胖的中年人,似乎他就只有平静和微笑两个表情。”陆枫的话让叶曼有一种不真实感,以卫锋的身份来说,和陆枫不可能有过什么接触,为什么陆枫会说得这么准?
“徐向天,这种见鬼的事情得问徐向天。”陆枫摇了摇头说道:“不过向他问这种事情,他不一定会说。”
“你和徐向天怎么会那么熟,我看过你们的资料,按说从你们碰面的机会一共也没有多少,接触时间最长的一次,也不过十几个小时。结果比跟他一起服役三年多的战友交情还深?”叶曼好奇的问道:“还有纳兰德,你们三个同时碰面的时间加起来也没有十天。”
先做了一个高深莫测的表情之后,陆枫才说:“战场上别说是十天,枪林弹雨中十几分钟,一个人的人品、性格就全显露出来了,那种情况下想看错人都难。所以象我这样的品德高尚,义薄云天的人,他们当然愿意结交了。”
“别说梦话了,回去躺着睡吧。”叶曼说完,退出来关上了房门。
“切,哥本来就是品德高尚,别看哥抢钱。但是你们没有听说过盗亦有道吗?”陆枫说到这里打了个哈欠,然后接着说道:“哥是有道之盗,你哪能明白这么高深的东西?”一边说着,一边去洗脸了。
如果不是怕叶曼走不习惯夜里的盘山路,怕出事,他都想现在就叫上她们去找孩子了,现在只能是打个招呼自己先去。
“苏家的人来了,你小心点。你是谁苏老爷子太清楚了,苏凡可是他孙子,以那老爷子的性格,弄不好会专门有对付你的办法。”叶曼听到陆枫准备先返回斌哈市时说道。
“对付我,就凭他那点本事?”陆枫撇了撇嘴说道:“我就是去看看战友的儿子,最好是相安无事。孩子是苏凡的,这没错。但是孩子也是沈明燕的,她不同意的情况下,苏家就是想要,也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现在回想起来,苏凡就是他害死的,要是再敢抢孩子,我还真没打算给他脸!”
听这话,叶曼皱了皱眉头说道:“你把话说清楚,苏老爷子最疼苏凡了。”
“最后公海那次战斗,苏凡连平时八成的实力都没发挥出来,当时我就觉得奇怪。后来遇到沈明燕之后,你又说苏凡之前在家里提过退役之后要娶沈明燕,结果家里强烈反对。现在想起来,当时苏凡的实力发挥失常,只能是这个原因,他觉得对不起明燕。从这一点上看,我说是他害死了苏凡一点都没有错。”陆枫的声音很小,加上是把叶曼叫到外面说的,所以沈明燕不可能听到。
“苏凡那天只发挥出八成实力,这件事还有谁知道?”叶曼立即想到了一件事,如果有人把这话传到了苏老爷子的耳朵里,恐怕老爷子当时就得心梗。
“那次战斗中,只有我活下来了,但是战斗过程中,我们被围在一个没有退路的礁石群时,我允许队员们向回发送遗书,有人抱怨过苏凡没有出尽全力。天知道那些话最后会传到什么人的耳朵里,他们又会把话传给谁。”陆枫对叶曼说道:“要不要我把九五式和子弹给你留下?”
就在这时,刚刚敲过陆枫门的两个警察又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看到陆枫和叶曼都在,脸上才出现一丝放心的神色。
年长一些的警察说道:“陆先生,我们得到了一个消息,您能不能帮我们分析一下,也许可以大幅缩小嫌疑范围。”
第212章 段不三()
其实陆枫真不想管,可是看着一个快四十的警察大半夜为破案这么跑,还真拉不下脸说不管。
看到陆枫没有拒绝,年长的警察立即说道:“现场法医查看伤口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凶手使用的不是一般的匕首,而是一种类似于军用刺刀又有点宽的长刀,把骨头都刺碎了,您看这是传过来的图片。”说着把手机递给了陆枫。
只看了一眼,陆枫的脸色就变了,缓缓的说出了两个字:“夺魄。”几秒钟之后,他才说道:“如果我没有看错,造成这种伤口的只有一把刀,它叫夺魄。照片没有拍好,伤口附近应该呈蓝色,看上去就像是被冻伤一样。向上级汇报吧,对付这个人超过你们的能力了。”
“啊?”年长的警察可不是一般的意外。由于是夜里拍照,所以伤口边上的蓝色很难拍出来,但是电话里却是说得清清楚楚。他们这还没有说呢,人家就一眼看了出来。
可是两个警察说什么也不信,他们队里十几个人,就算对方是一个持枪犯,他们也不怕,怎么可能连个拿刀的人都对付不了?
看到两个警察的表情,陆枫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不过该说的他已经说了,至于信不信就不是他的事情了,于是说道:“这把刀以前的持有者叫段智,如果是他的话,现在年龄在三十七岁左右,右脸有一道很深的伤疤。而且从照片上伤口特征看,也符合他反手持刀的习惯。河洲人志县人,曾经用过很多外号,其中啃骨鬼,段不三两个绰号最为响亮。***,去年我武器不趁手叫这小子给跑掉了,没想到跑这来了。”
听到段智这个名字,两个警察还没有什么表情,但是当他们听到啃骨鬼和段不三这两个绰号,两个警察立即紧张了起来。那可是曾经因为抢地盘,一个人一把大砍刀,一夜之间砍了对方八十多个人,其中三个有枪的全是一刀致命。另外八十多个人甭管怎么救,全是一天死三个,一直到死干净为止。因为那小子自己常说他有好生之德,一天杀人不超过三个。
据现场探头的录相看,当时段不三完全是迎着那三个持枪的人杀过去的,就跟看电影一样,一群人冲过去要砍他,他也是迎着这群人冲,每走一步就有两三个人躺下。当初看录相时都不怎么信,认为视频是编辑过的。
可是后来据那些当时没有死的人说,太吓人了。段不三跟鬼一样,无论怎么砍,总是离他差上那么几毫米砍不着人,但是他只要一抬手,准躺下一个人,八十六个人,硬是没有能挡住他一分钟。段不三一路冲向老板打不着火的汽车,然后隔着车门一刀把老板给扎了个半死。
段不三,那是一般人能抓捕的吗?难怪陆枫会说超过了他们的能力呢。
当他们看着陆枫把一支九五式步枪和十几个弹夹交给叶曼时,才想到了陆枫之后的话:“上次武器不趁手,叫那小子跑了。”不用说,肯定不是枪,身上的配枪不可能不趁手。可是他们也一样无法想像,陆枫当时手里拿的是什么冷兵器,竟然在武器不顺手的情况下把段不三给打跑了。
“陆先生,您能不能协助我们……”没等他们说完,陆枫就摇了摇头:“我还有别的任务,你们最好现在就上报,让军方派高手对付那小子,另外,如果真抓到了人,告诉叶中校一声,那把刀我很喜欢。”说完之后,陆枫开着猛士离开了火车站旅馆。
如果陆枫亲眼看到那尸体上的刀口,就可以看出来,刀是段不三的刀,但是使这把刀的人绝对不是段不三本人。因为刀口不是刀背的方向皮肤被磨损,就是刀刃的方向有多余的破损。尽管这些如果不是仔细的去看,极难发现。但是对于象陆枫这样的高手来说,立即就会明白,这是因为刀手练习不足,临敌拼杀太少所致的,而段不三能在不到一分钟之内砍倒八十多个刀手,怎么可能练习不足拼杀太少?
而且,刚才那两个警察还忘记了说一件事:地上的轮胎痕迹表明,凶手使用的车辆装的是明月牌轮胎,而且是新胎。在这一带使用明月牌轮胎的汽车只有江江轻卡和猎豹越野车,而江江轻卡的驾驶室只有一排座椅,驾驶员身后没有座位,凶手使用的车辆极可能是一辆猎豹越野车。
而此时,贝尔市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