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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睿又轻笑起来:“你也说相信赚钱不是天方夜谭,也就是说并无绝对的把握盈利了。我这个人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要我对一项把握不定的生意下注,这不是我的风格。”
“至于你——”迟睿故意顿住了,带着审视的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
第九章 陪赴新加坡,第一夜()
斐小伍难为情地低下了头,他下面的话用脚趾头想都可以猜得到,牙齿咬着唇,太过用力,划下一点月牙似的痕。
该死,她也喜欢咬唇,迟睿的心中蓦然出现一道美丽的容颜,随之而来的是深入骨髓的思念和疼痛。
“倾城。”
他在心底轻唤一声,视线再次投向面前的小女人时,已经改变了心意,“明天我要去新加坡谈笔生意,你同我一起去吧。”
额?
斐小伍僵直的身姿陡然一松,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然迈着潇洒的大步向大堂深处走去。
她终于成功了,不,只是成功了一半,他并没有承诺什么,不是吗?
要想从这个年轻却老谋深算的男人口袋里掏出钱来,只怕她得下一番功夫。
一回到家里,裴小伍便开始整理行李。
“你要出国,不会是一个人去吧?那男的是谁,小伍,别说我没提醒你,你现在的身价不比从前,眼睛千万要放亮一点,慢慢挑,我们不急。”冯丽娜一听,急了。
斐小伍突然发现自己的衣柜好空,又没一件拿得出手的。
便一边挑挑捡捡,一边没好气地应付妈妈:“唉呀,您胡说什么呀,人家就是一般出差。”
冯丽娜撇撇嘴,她是什么出身,要是连这点看不出来,舞女这行算是白做了,从来对打扮不上心的女儿,一回来便翻厢捣柜,那紧张兮兮的样子,如果不是因为男人,她将名字倒着写。
“你妈妈我别的不行,穿衣打扮可是强项,听我的,这件不错。”边说边抖开一件大红颜色的裙子。
斐小伍看了一眼妈妈扑着厚厚粉底的脸,差点没笑出声来,她虽然不善妆扮,但也知道现在不流行这种浓妆艳抹式了。
“不行,太艳了。”
“那这件,粉红色,很衬你。”
“这式样太俗了吧。”
“那这件颜色也不艳,式样算别致,总可以吧。”
“好像……有点太保守了。”
唉,女人的衣橱总好像少了一件衣服,何况她的衣服本来就少,平常又不喜欢在上面用心,现在临时抱佛脚,发现一件都拿不出手。
“妈,您出去好不好,让我自己慢慢挑。”本来烦,妈妈还在旁边添乱,斐小伍一边轰一边将妈妈往外推。
冯丽娜也气得懒得管了,边走边嘀嘀咕咕:“小女人,翅膀硬了不认妈了,要不是我你能有今天。”
回来锁好门,斐小伍立到镜子前,将一件件衣衫披在身上看效果。
结果,越试越泄气,他的那些女友个个又漂亮又出众,自己没有一样比得上的,想要成功提起他的兴趣,谈何容易?
突然为自己感到悲哀,她虽然出生不清不白,但一向洁身自好,单纯得像一张白纸,如今却为了讨好一个男人而大费周章,叫她情何以堪?
可是她没有办法,他是斐氏最后的一根救命草,不管怎样,为了斐家人好好活下去,此行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第二天,他派了司机接她去机场,斐小伍没想到自己的处。女航,竟然乘坐的是豪华的私人飞机,上机前,沿途都是通过贵宾通道,传说中的繁琐是一点都没遇到。
华灯初上的时候,两人已坐在着名的金莎大酒店典雅奢华的西餐厅里就餐。
与他相处的时间不长,斐小伍对奢侈的耐受度却已经突飞猛进,不再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地小家子气了,她试着优雅地使用刀叉,小心地做到最好。
可是还是出了糗,一不注意,杯口沾上了一枚唇印,刚刚在酒店套房,她特地沐浴过了,还化了淡妆,不想出了事故,不禁有些惶恐地抬起头来查看他的反应。
“斐小姐,想要讨好一个人,总得了解他的喜好吧。”他微微勾唇,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然后偏头,优雅地抬手,招来侍应生,吩咐替她换一只杯子。
他这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她不对他的味口。
而且他越是典雅从容,斐小伍越觉得自己上不得台面,信心瞬间跌到了谷底。
“斐小姐明天打算去哪里玩,新加坡号称花园城市,建议你一定要四处逛逛;免税店扫货也是不错的选择,明天让我的秘书陪你去吧。”
他绝口不提公事,她也只好随着他谈谈旅游和风土人情,这些她也不在行,应付得很吃力,心中又着急,这样子东拉西扯什么时候才能进入主题?
“斐小姐,食物不合口味?”见她心不在焉地挑着盘中的食物,迟睿关切地问,十足的绅士味,竟是滴水不露。
她吃了一惊,该死,竟敢在他面前漫不经心。
抬眸睃了他一眼,正对上他充满审视的目光,凉薄的眼神令她心中一冷,慌不迭地低了头,心却砰砰乱跳。
“有没有人对斐小姐说过,你低头的样子很……好。”即便是夸人,他的声音依旧无温,但声线低醇而富磁性,很好听。
额,什么叫她低头的样子很好?
斐小伍茫然地抬起头,再次与他的视线相撞,才要低头,蓦然想起他刚才的话,倒不好意思做此动作了,便强迫自已挺起头。
却垂了眸,不敢去看他。
他笑了起来:“原来,垂眸也很动人呢。”
这人着实可恶,摆明了逗着她玩呢。
她斜视一眼,略带着一丝负气:“有没有人对迟先生说过,你笑的样子很……好。”
“斐小姐这是在批评我,成天板着一张脸,对不对?等你在这个位置上坐久了,便知道每天千头万绪需要解决的滋味,你如果还笑得出来,我就服了你。”
他一口一个斐小姐,摆明了与她拉开距离,这也令她灰心。
吃完了,他周到地拿起她的包递过来,两人并肩出了餐厅,坐电梯上楼,两个的房间挨着,站在门口,他淡淡地道了一声:“晚安。”
斐小伍几乎要冲口而出了:“迟先生,不进去坐坐吗?”话到唇边却咽下了,微笑着道:“晚安。”
她来的目的,两个人心知肚明,他要么是对她实在提不起兴趣,要么就是太坏了,等着她开口,或者自动送货上门。
第十章 陪赴新加坡,第二夜()
斐小伍洗了澡,却没有上床睡觉,她得马上补课,了解他的一切,这是他教她的第二课:想讨好一个人,就得知悉他的喜好。
打开酒店的电脑,输入迟睿两个字,很容易便能找到关于他和他的公司的信息,简直是铺天盖地。
五年前,因父亲跳楼自杀,当时只有二十三岁的迟睿接管了频临破产的家族集团,那时,业界没有一个人看好这个年轻人,全都冷眼旁观天堃轰然倒蹋的那一刻,事实是,如今的天堃俨然是亚洲之尊,打个喷嚏股市都会颤一颤。
原来他也曾经历过自己现在的境遇,裴小伍蓦地生出了同病相怜的感觉,只是不知道那人,会否与她一样呢?
唉,希望吧!
她叹了一口气,继续往下翻。
他喜欢的女人全都是高挑的个子,白皙的皮肤,拥有一头飘逸的长发。
他不喜欢女人化妆,浓妆艳抹更是禁忌。
斐小伍万幸自己没有犯贱,在脸上来个姹紫嫣红,像只花蝴蝶似地出现在他面前,但大错没犯,小错却铸下了,其实她从来不化妆的,都怪自己功课做得不足。
所以今晚一定要恶补一下。
额,这则花絮有意思,上面津津有味地将他的女友全部评点了一遍,个个美艳不可方物,但不论她们环肥燕瘦,在他身边的日子里,无一例外都穿着七寸以上的高跟鞋,文章据此得出结论,这些女人应该是配合他的恶趣味。
妈呀,她从来不喜欢穿高跟鞋,平常就是一身t恤加牛仔裤,再配一双运动鞋,问题是高跟鞋也罢了,还要七寸以上,那不是要她的命吗?
叹归叹,第二天等他谈生意去了,她让李秘书陪着自己直奔免税商店,按着昨晚搜集到的信息,说白了就是按他的喜好从头到脚更换行头。
下午又睡了一个美容觉,醒来的时候,正好暮色四起,李秘书打了电话来,说迟先生有应酬,让她不用等了,并且说晚餐已帮她叫了。
挂了电话,斐小伍只觉得着急,眼看第二天便这样过去了,借钱的事一点眉目都没有,他是不是故意避开自己啊?到时候还可以两手一摊:斐小姐,我不是没有给你机会,是你自己不会把握。
晚餐随便吃了一点,斐小伍回到房间,沐浴过了,特地做了一个面膜,然后换上白天买来的一身行头,坐在梳妆台前顾盼,心里郁闷至极:如果说女为悦已者容,那她这叫什么?
无非是为了将自己推销出去,费尽心机。
说得再难听一点,就是为了爬上他的床,极尽讨好之能事。
突然觉得自己变了,不再是原来那个单纯得像一张白纸的斐小伍了,其实她要的不多,无非是想要活着的斐家人能够继续活下去。
唉,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上的滋味真不好受。
斐小伍无比郁闷地起身,慢慢地踱向阳台。
今晚月色撩人,淡淡的光芒普照着大地,晚风习习地吹拂在脸颊上,这样的夜很适合谈谈情,说说爱。
“斐小姐,欣赏月色呢。”
一道低魅的声音突然响起,循声望过去,真是他,立在另一个房间的阳台上,隔得有点远,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从话语中判断,应该心情还不错。
斐小伍抚了抚胸脯,刚才吓了她一跳,还以为他有自己房间的钥匙,偷偷地跑进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