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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真的喜欢你捏的泥人?”陈大脸上露出一丝会心的笑,高高在上的苏家小姐居然看上了儿子的泥人,他这个老爹也觉得面子很光彩。
“是啊,她亲口跟我要的。”哲南得意的说道。
“嗯,好小子,有出息,外面湿气寒重,爹替你接,你回屋睡觉去。”陈大心疼的摸着儿子的脑袋,想接他手里的小瓷瓶。
“是啊,南南,深更半夜不折腾,回去睡觉,明天早上起来再玩。”陈婆也跟了过来,随声附和着,替哲南披了一件外衣。
“不,我要亲自动手,这样做出的泥人姐姐才有诚意,苏家姐姐才会喜欢。爹,娘,已经五更了,天就要亮了,我们都该起床了。”哲南嘴里说着,精力却一直集中在手里的瓷瓶,一滴露水缓缓滴入了瓷瓶。
陈大听儿子如此说,伸个懒腰站了起来,抬头一看,果然东方发白,天色已渐渐明朗起来。
陈氏见儿子玩的这么认真,也不再打扰,各自起身忙碌自己的事去了。
接下来又是一段平静的日子,哲南每天早早起来,拿着那只小瓷瓶接花露,然后跟着爹去苏家,继续一边在花下撒尿,一边用尿泥捏泥人,然后再将泥人掩埋在花丛墙角之间。
光阴荏苒,岁月如水。
一晃又是一个多月,小家伙已经跟着老爹玩遍了苏家的每一个角落,苏家的每一个角落也埋下了他亲手捏出的小泥人,用尿泥捏成的泥人。
而苏倾城自从那次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也没有找哲南要泥人,也许她那天只是偶尔路过,一时兴趣想看看哲南的泥人,过后早就忘记了。
可她的一句话却深深触动了小哲南的童心,一直将她的话铭记在心里。
这一天,又是日落时分,江南的春寒已消退,空气中也有了一丝暑热之气,夹着淡淡的湿气。
走近那一条小巷,住了几十年的小巷,陈大突然感觉有点晕眩,淡淡的晕眩。
是花香,一丝若有若无的花香。
一辈子跟花打交道的陈大,立刻判断出让他又晕眩感的是一丝时断时续的花香,他从来没有闻过的花香。
而身边的哲南突然间开始飞奔,一路飞跑着奔跑回家。“哲南,别乱跑!”陈大立刻惶急起来,赶紧快步追了上去。
这条巷住的人又多又杂,出没的野狗也多,陈大生怕宝贝儿子撞上出角落突然流窜出来的野狗。
陈大很快追着儿子的背影跨入了自己的院门。一进院门,陈大一双眼睛便痴了,哲南培养的那一株野花居然开了一朵花,一朵鲜艳夺目的花。
那株被他判断养不活的野花,早已经被他完全忽视的野花,居然开了花,真的开了花。
陈大轻轻翕动鼻翼,嗅了一下,一丝淡淡的晕眩感扑鼻而来,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干了一天活一身疲惫的他居然挺直了腰杆,感觉到一种新鲜的活力,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很多。
“爹,花开了,我养的花开了!”陈哲南兴奋的跳了起来,一把扑入了陈大的怀里。
“嗯,南南真是爹的好儿子,天生的养花天才。”陈大抱起儿子,也兴奋的凑到了那一朵花前面。
一个多月不注意,那株小小的花苗早已长出了盘根错节的一株花茎,一处花根上发散出几十根花茎,彼此缠绕纠结在一起,最先发育的花茎已经结满花骨,其中一只已经开出一朵鲜艳的花,血红色的花,而最嫩的花茎才刚刚发育出细细的茎干。
对着那一朵盛开的“野花”,一辈子侍弄花的陈大不禁看到有些痴了。
这花开的实在太完美,太鲜艳,每一个花瓣都开的那么整齐完美,没有一点瑕疵,每一个花瓣都透着让观者赏心悦目的惊艳,艳的让人窒息。
尤其那一股沁人心脾,提人心神的花气,几乎让他这个多年忙在花丛的老花匠彻底迷失。
一辈子侍弄家花的陈花匠,第一次接触到了传说中的野花,移植到庭院里,开在家里的野花,被它那一丛美艳的花瓣,那一丝鲜活的香气,彻彻底底的迷乱了。
“家花不如野花香!果然如此,果然如此!”陈大的嘴里嘀嘀咕咕的感慨着,苍老的脸上突然泛起一层红润,痴迷的眼神里闪动出一丝热烈的火焰。
第216章 狗祸()
次日一早,哲南一如既往的早起接露水,以往都是对着花叶接露水,这一次花已开,他可以接花露,真正的花露。
血红色的花,结了一滴露,一滴血红色的露珠,红得像血,透明的血。
那一朵盛开的花,第一朵盛开的花,就在它滴下一滴血露一刻,瞬间枯萎,晨风一动,花瓣凋零,随风缓缓而起,飞出院墙,飞过了层层叠叠的民房,飞越了城墙。。。。。。
一轮红日升起,几点花瓣如血色蝴蝶,湮灭在一片初升的血红色光芒。
第一朵花凋零一刻,新的花骨已缓缓绽放,一朵,两朵,三朵。。。。。。
站在一边的哲南脸兴奋的通红,对着次第盛开的血红色花朵,指指点点的数着,不多不少一共四十九朵,围成了一个血红色花环,迎着晨风绽放着,将整个天空都染成了一片血红。
一茎花开四十九朵,一株花又分支四十九支花茎,从他种下花种直第一朵花开一共四十九天。
面对着自己精心培育的“野花”,陈哲南心里默默的算计着,每一样都与预期的结果一点不差,一切都在按他的预期进行着。
“哦,一夜之间,又开了怎么多。南南,等这花结下了种子,那可是名贵的花种,以后我们就不用这么辛苦的早出晚归了。”深谙花道的陈大,立刻就看出这株花的价值,不停的啧啧赞叹。
“爹,这花不能结种子,你看!”哲南指着那一朵花凋谢后的花茎。
“咦?这花果然不能结种,那怎样才会繁殖呢?嗯,爹有空一定得好好琢磨一下。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干活去了。”陈大仔细端详了一下那一处凋谢的花枝,一边疑惑不解的思索着,一边收拾工具准备出发。
陈大是个人生经历丰富的人,在没有确定这株花能否结下种子,不断的繁衍之前,绝不肯轻易丢掉自己多年养家糊口的饭碗。
陈哲南应了一声,将那个已经接满了花露水的瓷瓶揣入怀里跟着陈大一路而去。
走着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一股浓浓的压抑气氛笼罩着大街小巷,路边的闲人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议论纷纷着。
街面上突然多了许多捕快,连驻扎城外的官兵也出现在街面上,戒备森严,不停的四处搜索着。。。。。。
原来昨晚城东的朱大官人的3岁孩儿遭了狗祸,深更半夜,居然有一只黄狗窜入卧房,叼走了他家小公子,被惊醒的朱夫人一声呼救,当场被吓得昏迷过去。
救醒之后,早已神志不清,嘴里只顾喃喃的念叨着:“黄。。。。。。黄狗,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朱家连夜报了官,衙门捕快不敢怠慢,连夜搜索,折腾了半夜,结果在朱府后墙的巷道里发现了被叼走的小公子,咽喉被咬断丢弃在杂物之间。
已经在本府流行了一个多月的狗祸,终于引起了衙门的重视,本城捕头害怕捕快不够,主动申请太守大人调动了军队一起清查本府狗祸。
官府颁出一道铁令:凡本府出没野狗,一律格杀勿论;家中有狗者,必须铁锁加身,狗项必须加上本府统一制作的贴牌,注明XXX之爱犬。
一旦发现看狗不严,夜间出没街巷,罚银十两;造成狗祸,致人性命者,其主人与狗同罪,按谋人性命论处。
一边是官府下死手治理狗患,另一边则是有3到5岁孩童的人家,纷纷加强了警戒,莫说夜晚不让孩子露面,就连白天也很少有孩子出来。一些富裕人家开始暂时迁移出本府躲避风头。
这种环境之下,陈大居然领着儿子招摇过市,自然会招来许多责备的目光,对于这个不负责任的爹投去鄙视的目光。
陈哲南见气氛不对,赶紧上前紧紧的贴在爹身边,跟着爹一路匆匆而过。
就在他们匆匆而过不久,一个手捏只剩稀疏几根毛的拂尘的长须道人一路飘然而来,一身破破烂烂的道袍,踩着一双露脚趾的破麻鞋,背背桃木剑,脑袋上还沾了几根草屑。
道人一边走,一边鼻翼轻嗅,似乎是循着某种味道而来。
显然他已经嗅到了某种味道,首先是银子的味道,能够破解这样的惊天疑案,捉住深夜出没的狗殃,官府的赏银一定不会少。
他已经在本城转悠了一段时间,一直在暗中捕捉着深夜野狗的踪迹,当然也是在等待着事态的不断蔓延。
现在狗祸已殃及到朱大官人,引起了官府的重视,也是他知秋道人出手的时候。
本来他追查许久,也并无一点线索,就在他茫然无措之际,躲在城门洞歇息的道人,一早就被一道红光一闪,闪开了眼。
原来是城门缝里透进来的一抹朝阳,今天的晨曦之光似乎比平日来得早了一点,也格外刺眼,似乎还有一种味道,淡淡的香味。
香味?晨曦之中哪来的香味?
知秋道人立刻来了精神,一边扑打头上的草屑,一边飞身钻出城门洞。
就在他钻出一刻,目光凝注在几片飘飞的花瓣,飘过城墙而去的花瓣……
老道嘴里叽叽咕咕的念叨着,突然伸出一只手,一只干枯有力的手,拼命朝空中一抓。
即将消失在城墙之外的最后一片花瓣,居然被风吹了回来,缓缓的落在了老道的手上。
道人轻轻用手指一捏,花瓣居然化为一阵血红的尘,被晨风一吹而散。
老道人将残留手指的花粉凑到鼻翼轻轻嗅了一下,眉头一皱,眼睛闪过一丝兴奋的光彩,立刻大步朝城里而去。
一路寻觅着某种味道,渐渐接近了那条小巷,陈大居住的那条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