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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谈生意的,自然要把实物带上,口说无凭,还是让叔叔亲自见识一下。”
林安松很自然的就改口叫叔叔了。
克丽丝同样好奇,翻看了一会,才把ak递给她父亲。
“这是什么枪?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爱克威看了一眼,虽然觉得ak不凡,但毕竟没有见识到ak开火的情景,也只是好奇,并不是很在意。
“这我设计的一款冲锋枪,与传统的步枪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变化就是他的火力。”
“哦,这我到要看看了。”爱克威拿着枪,来到窗户边上,举着枪瞄准了一会,然后扣动扳机。
砰!
“感觉是很不错,很有力。”
“叔叔,枪可不仅仅只是这样。”林安松来到爱克威身边,接过ak,枪口对着窗外的天空,按住扳机,枪口顿时冒出一条火蛇。
不到十秒,一个弹匣的子弹全部打光。
扭头一看爱克威,只见他张着嘴巴呆若木鸡。
反而是克丽丝冲了过来,一把夺过ak,抱在手中。
作为一个中将的女儿,克丽丝以前也是经常跟着爱克威在部队生活过的,其他小孩在玩泥巴玩弹弓的时候,她已经开始玩枪了。
也是一个枪械爱好者,突然见到如此神器,自是要研究一下。
第286章 红色的()
“合作愉快。”爱克威伸出手,脸上露出笑容。
林安松也伸出手,道:“还会有下次的。”
“我非常愿意看到下一次。”
在看了ak的威力之后,爱克威也是无法拒绝。
在和林安松砍了一番价后,以一百万两银子成交,林安松将图纸交给爱克威。
比英国少了五十万两银子,但是也没有其他束缚。
对于这个价格,林安松还是很满意的。
“克丽丝,送林先生一程。”
“不用了,我自己的回去就好。”林安松道。
不过克丽丝却是主动走到前面,两人出了门后,克丽丝对林安松越发好奇。
“那枪真是你设计出来的?”
“当然。”
“你这钱来的也太容易了吧,这就一百万两银子了?”克丽丝道。
一百万两银子,相当于两千万法郎了。
克丽丝虽然身份高贵,从来就没为钱愁过,但她家抄底也就两百万法郎。
“还好吧,很辛苦的。而且容易没命。”
“你看你都挣了这么多钱,我也是有功劳的吧,你是不是应该在送我一套首饰?”克丽丝就像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你之前可是说过的,绝对不会在加价的。”
“这不一样,你做了这么大一笔买卖,怎么也要给我这个大功臣分一点吧。刚刚要是没有我,你怎么可能卖这么多。”
原本爱克威只愿意出到八十万两银子的,还是克丽丝在边上软磨硬泡,旁敲侧击,才让爱克威又提高了二十万。
“好吧,真的只有三套了,在多我也没了。”林安松道:“真不知道你们女人要这么多首饰干嘛?”
“有哪个女人嫌自己的首饰多?”
“明天我把首饰送过来给你。”
“不要,我现在就要跟你回去,我要自己挑。”
“没得挑,我保证给你的都是顶级的。”林安松一口拒绝。
真给克丽丝挑,林安松岂不是要从系统商城中兑换出好几套。
而且,林安松觉得,如果真让克丽丝亲自挑选,他就算换出来十几套,最后也会全都被克丽丝拿走。
“你给的我要是不喜欢呢?”克丽丝道。
“那我也没办法,你要是不喜欢,就算给你挑,也不会有一套是你喜欢的。”林安松道。
当初,他也是可碧纱送过首饰的,但是碧纱对珠宝并不是很感兴趣。
“好,我不挑,但是我现在就要。”克丽丝有些迫不及待。
“都这么晚了,还是明天吧。”
“不行。”
林安松还是磨不过克丽丝,两人回到旅馆,林安松假模假样的从一个行李箱中拿出三套顶级的珠宝首饰。
“哇,好漂亮。”克丽丝看着面前的珠宝,连连惊叹:“这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竟然没有一点瑕疵。”
“林,你说我戴哪一条更好看?”
“这颗红宝石太迷人了。”
“我从来没见过如此纯粹的蓝水晶。”克丽丝完全沉迷其中,如痴如醉,时而拿起红宝石项链,时而拿起蓝水晶项链。
“都是你的,今天戴一条,明天换一条就是了,有什么好纠结的。”
“你……”克丽丝有些气恼。
“快过来,帮我戴上这条项链。”
克丽丝一只手拉起秀发,露出白皙光滑的脖子。
林安松接过项链,站到克丽丝身后,微微俯身,闻到一股清香。手臂绕过克丽丝的脖子,轻轻触碰到克丽丝的脖子,手指一酥,好像被电到般。
“有镜子吗?”
说着,克丽丝已经自己跑到镜子面前。
“感觉还是蓝水晶更好看?”
“帮我摘下来,我要换上蓝水晶的。”
“感觉这条翡翠更适合我。”
林安松很是无语,帮克丽丝换上,摘下,换上……
就三条项链而已,也知道来了几次轮回。
“红宝石吧。”林安松最后强硬的给克丽丝换上红宝石项链,也不管克丽丝的反抗。
“我觉得红宝石最适合你,耳钉也用这对红珊瑚。”
“那手镯呢?”
“血玉凤栖。”
林安松可算看出来了,要是让克丽丝自己选,她就是一个晚上也定不下。
“你喜欢红色的?”
“嗯。”
“好了。”
克丽丝站到镜子前,虽然是林安松给她选的,但是她还是很满意。
“就这样吧,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好了。”克丽丝终于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本来,爱克威是让她送林安松一程的,结果她直接跟着林安松回旅馆了。现在又让林安松送她回去?
“都这么晚了,我可不敢让你一个人回家。”
巴黎并不是那么太平,小偷混混的数量也是非常多的。
克丽丝不仅是个大美女,现在身上的几件首饰更是异常显眼,就算不懂珠宝的人,也知道这几件首饰不凡,价值连城。
现在要让克丽丝独自一人回去,几乎百分百会被人抢劫。
克丽丝自然也知道晚上巴黎的危险,没有在拒绝。
可惜,让林安松和克丽丝没想到的是,即使有林安松相送,他们还是被几个混混给盯上了。
才走出旅馆没多远,两人就被十几个混混给拦住去路。
“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遇到抢劫的,克丽丝比林安松想象的要镇定,没有一点慌乱,不过身体还是紧贴林安松。
“老大,这个妞好亮。”
“别想太多,我们只要财,不要其他的,乖乖交出钱,我保证不会伤害你们。”
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
“林,把钱给他们吧。”克丽丝低声道。
“不用怕,只是几个小毛贼而已。”林安松道。
“可是你没带枪!”
“真没事。”林安松现在是没枪,可是真的需要,他下一秒手中就能出现一把。
林安松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前怕狼后怕虎的少年,如今的他也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
怎么也不可能被几个混混给逼住。
“呵呵,你一个黄皮猴子也敢说这大话?”对面的混混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
这些混混平时就守在旅馆外面,林安松住的是巴黎最好的旅馆,能住在这里的人可都是富贵逼人的。
而住旅馆的,显然又不是本地人,这些混混就靠着在这里抢劫外地来的,吃喝的钱从不缺少。
第287章 失手()
外地人,对巴黎不熟悉,很多住旅馆的,经常在半夜外出。
给了这些混混非常好的作案时间。
而因为是外地人,通常被抢了,也因为各种原因,或者没去报案,或者报了案,但只是做个记录,就走了。
其实,十天前,林安松刚入住这家旅馆的时候,就被这伙混混给盯住了,只不过林安松晚上都不怎么出门,这些混混一直没有找的机会。
黄种人,一直是他们最好的下手目标。
毕竟相比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的体形要小很多,更容易对付,而他们这些的观察中,黄种人的胆子也比较小,更愿意交钱,息事宁人,事后也不会去报警。
实在是他们最佳的作案目标。
“老大,那项链好漂亮。”其中一个混混一直用一双色眯眯的眼睛看着克丽丝,自然就看到了克丽丝胸口的那颗红宝石,眼中闪着贪婪的光芒。
“滚。”林安松吼了一声,虽然和克丽丝没什么关系,但是身边的女人被人用这种眼神看着,还是让林安松一阵不爽。
“喔,黄皮猴子还挺嚣张的。”
“克丽丝,你退后一点。”
林安松冲了过去。
后面的克丽丝一声惊叫,很是担心。
但是接下来的场面,却是出乎他的意料。
十几个混混,根本不够林安松打的。
这些混混根本挨不住林安松一拳。
即使有几个混混掏出匕首,也不是林安松的对手,刺向林安松的匕首,被他轻易散开,然后一脚将人踢飞。
“啊。”
“住手,停。”
林安松身后传来克丽丝的惊叫,以及一个混混的喊声。
林安松回头一看,却是发现一个混混不知何时摸到后面去,用匕首挟持了克丽丝。
眼见如此,林安松只能收手。他没有金志锐那例无虚发的飞刀技术,也没有皮蛋那恐怖的枪法。
他现在要是弄一把枪出来,没打到混混,反而把克丽丝一枪打死了。
心中对自己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