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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华还是玩那颗珠子,淡淡说:“殿里那位穷惯了,去那里又没赏赐好拿,大家好歹相识一场,何必多此一举?”
朗云叹口气,只是撂开话头,顾左右而言他,:“女史,,想我们六岁初进尚仪局到现在,也有十二三年了,如今快要离去,倒是不舍的很。”
倚华向朗云灿漫一笑,“只要我嫁的那个人不去装什么包拯海瑞,学传说里的什么两袖清风,不近人情,我们过的不会比宫里差太多。说不定他现在就收了不少孝敬呢”
而现在这谄主卖直,一定收到不少孝敬的四品大人,在他娘的执拗要求下,在一面生锈的铜镜前换上了平生最打眼的一件衣服——红底金花对襟的新郎礼服。他身材本就修长,再加上眉似刀,眼如星,配上这一身衣服,虽说不上风度翩翩,倒也有几分意气风发的样子。按照说书的来说,这叫风光。只是这风光的人,脸上的表情可不够风光。他看着身边这些提前送来的赏赐,金的银的玉的,把自己屋里的旧桌旧椅,衬的分外暗淡,再想到要进门的女子将是何等金娇玉贵,再看看自己那些衣服,那两个穿着补丁衣服的仆人,只好皱着眉头,默默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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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如梦前尘有谁知()
世人都知他出身贫寒,却少有人知道他贫寒到了什么地步。使用阅读器看千万本小说,完全无广告!他爹是个屡试不第的穷秀才,英年早逝,偏偏活着的时候还醉心科举,为应考花完了大半的家私。娘是个农户的女儿,是由于外公对读书人有莫名的崇敬,才不计彩礼嫁给了这个穷酸。到最后,这个书生悬崖撒手,留下刚一岁的儿子和年轻的妻子在世间苦熬。为了活下来,他母亲除了做家务,干杂活,还要像男人一样下田。而他从小就是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进京应考的费用,还是乡亲们卖猪卖羊凑的钱,虽是大家都说是为了他个读书种子,供他是为了给家乡争光。可是他自己知道,其实左邻右舍根本不了解他读书好到什么程度,更不懂京城的水又多深,帮他有没有回报,只是看孤儿寡母不容易,所以才拼命帮他打出一片天地。而现在,穿在身上这件礼服,恐怕值乡亲们两三年辛辛苦苦收的粮食吧。忽然地,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感觉很不舒服,很……陌生。
而给他带来这件礼服的女人呢,也在镜子前梳妆打扮呢。身边的宫女流水般地上首饰,她瞄都不瞄一眼,只是着手便拿,插头上,顺眼便就戴着,不合意就扔回盘子。
有首饰被扔回盘子的小宫女不满她的做派,快走几步到门口,和同伴低语:“什么女官,说到底不就和我们一样是伺候主子的,如今被赐了婚,就这样大模大样。”
一声低笑传来:“同样是伺候主子?娘娘们也是伺候皇上的,你怎么被指使的团团转,也不敢吭一声?”
宫女抬头,正想反驳,见到说话的人,就面红耳赤地下拜:“奴婢见过文贵人。”
一个穿着天青色宫装的丽人在两个宫女的搀扶下,缓缓走进来。镜子前倚华整理鬓发的手僵了一下。
丽人开口:“你们,暂且退下吧。”
宫女如潮水般静静退去,屋里只剩两个人。
静默片刻,丽人轻轻道:“你,也要走了?”
倚华冷哼一声:“我又不是牌名上的人,自然是要走的。倒是你,不,是文贵人,要自己小心些。清藻殿这些日子,恐怕是连老鼠都不乐意去了吧?”
丽人撑出一个笑脸:“是啊是啊,皇上时不时驾临我这,好像蛇虫鼠蚁都不敢来了呢。”
倚华扭过头来,瞥了她一眼:“少打肿脸充胖子,我一去就是民妇了,望娘娘,好生珍重。”
丽人幽幽叹口气,走上前去,倚华本意要躲开,但却鬼使神差没有动;。
丽人把一个香囊放在桌上,转身离去。
倚华翻开香囊一看,香囊上绣着朵并蒂莲花,摸着有棱有角的,伸手一掏,却是一支累丝鎏金千叶牡丹钗。一眼看去,眼泪却忍不住流下来。
“像首饰这种东西,自然是越华贵,越精致才好。银的清冷,玉的玲珑却不免小家子气,还是金子,闪闪亮亮又贵气,至于花样吗,自然是花中之王好。”
“倚华,你倒是会纸上谈兵,如今我们都是小宫女,首饰虽多,只能看看罢了。”
“谁说只能看看,将来若是我们文茵姑娘,发达了,显贵了,做上妃子娘娘了,天下多上首饰,还不是任你挑选。到时候记得相识一场,不要玉石翡翠,只赏我个金钗就罢了。”
“呸呸,你说什么昏话,再说我不理你了。”
“呦呦呦,生气了不是,别忘了我们都是宫女,是没什么机会“使女择焉”的话的。“
“什么使女择焉?”
“刚抄的孟子现今就忘了,使女择焉——决汝汉啊”
“任倚华,你!!!”
如今那个清醒的女孩子真正做了妃子娘娘,那个做梦的女孩子也得到了金牡丹的钗子,可是她们两个都知道,有些东西,一旦丢了,就永远回不来了,比如曾经的姐妹情,比如信任,比如那年错过的一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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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鲜花着锦谁有意()
烈火烹油,鲜花着锦。/ 近黄昏时京城大道上锣鼓喧天,红衣男子骑在白马上,缓缓而行,周围看热闹的百姓无一不赞他风采,可惜他自己却是一副恍惚的样子。经过卖菜的宋大娘,烧汤圆的郑二婶的一致讨论,他,冷澄冷大人,今天的新郎官,欢喜疯了,一时找不到北了。其实照事实看,欢喜疯了的恐怕是他身后一群侍从的,抬嫁妆的,吹拉弹唱的,一个个别人娶亲,自己与有荣焉的样儿,脸上焕发着油光锃亮的色彩。
世道至公,这种古道热肠的人处处都有,欢喜疯了这个词也不是专属于宋大娘和郑二婶。
“任女史,你今日妆扮起来,比平日更漂亮几分,就像从画上走下来的,你那夫君,看见了岂不是要欢喜疯了?”
“任女史,你没托人打听打听你那夫君,冷大人,他是胖是瘦,脾气秉性如何?”
“任姐姐,将来成了一品夫人,千万别忘了我们这些妹妹妹,好歹照应些。”
宫女们像麻雀一样,围着任倚华唧唧喳喳,直把这头戴凤冠,身披霞帔,身穿钗钿礼衣的新娘子搞的头大如斗。可依她平素做派,讥讽的话很少当人面露出口,又何况是大喜的日子。所以只是做贤淑状,一一回了问题,还满口姐姐妹妹地拍了胸脯,皇天后土地发了誓。
等这群飞禽散去,新娘子朝镜子做了个鬼脸:“阿弥陀佛,这群稻花香里说丰年的可算是走了。”
朗云在身后托着放红盖头的玉盘,嬉笑道:“女史说的可是辛稼轩的词,“听取蛙声一片?”
任倚华眼波流转,并不回答,只是照镜而已。只见镜中人柳眉若蹙,一双眸子不似盈盈的秋水,却像极了冰雪消融后的一江春水,眯起来潺潺流动,瞪起来寒光照人。脸色略显苍白,嘴唇抿了胭脂,显出几分妩媚来。虽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容色,却自有一种气韵。
从皇宫侧门传来的鼓乐声越来越近,脚步声也开始散乱,朗云示意倚华,倚华点头。旁边老宫女拿出两根红色棉纱线,上前为倚华开面,将脸上汗毛细细绞去。
渐渐,脚步越来越近。将玉盘向前伸去,倚华双手拈起盖头两角,轻轻盖在头上。朗云又替她正正盖头,一拍手,上来一个宫装女子,与朗云一左一右,站上了倚华两边。
四品官靴已经踏在尚仪局门外,新郎念起了催妆诗。
“攀龙攀桂客,采葑采菲人。移将三秋月,来添四海春。
琴瑟合弦好,佳偶自天成。寄言秦楼凤,请蹈世间尘。““
声音沉稳,一字一句,清晰万分,听见旁人耳里满满都是艳羡,可就是,没什么感情。好似,好似翰林院学士念文章。本该踌躇满志,心如小鹿乱跳的任倚华,听着听着,心却渐渐冷了下来。
终究,终究,他还是选了翰林院的模板诗句,想当年这里还有她的手笔,为了显出皇家的雅致来,满口的琴瑟关雎,采葑采菲的老套。他到底还是敷衍了她,直接套了成句,而不是像其他官宦人家的公子,为新娘写一首风流香艳的诗,让她一辈子记得。
虽是皇上赐婚,不免要避讳些,可是这样刻板的人,终究不是她的佳偶吧?
平生第二次,任女史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
催妆诗罢,就是新娘上轿,两边女子满满搀住倚华,一步一步慢慢踱了出去。
八抬的香樟木花轿瞬间倾下,两女子将倚华扶入花轿,恭敬地放下轿帘。
轿夫慢慢挺直了身子,静止的仪仗瞬间动了起来,钟鼓齐鸣,锣敲可那只是别人眼中的喜气。真正有喜事的两个人,反而淡然。。
热闹万分的乐声逐渐远去了宫城,来到了市井之处。
京城中的百姓大多站在道路两旁,窃窃私语地夸赞:
“你看冷大人穿喜服的样子,一看就是要当大官的人!”
“乖乖,新娘子阵势这么大,又是宫里出来的,想必是个大美人,这冷大人大登科接小登科,洞房花烛,美得很呢。”
“还不是人家命好,不过你说冷大人再忠心,再有才,也始终是个臣子。那宫里出来的女官,是和娘娘们都有交情的,这冷大人能降伏住她?”
“说的也是,唉,唉,唉,你这老东西,他妈的,怎么往道中间冲,你不想活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一头冲进了仪仗中,趴到地上,哀叫:“大爷,赏口饭吃吧!”把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