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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生活磨去人性的光彩。如果没有九叔,旭子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被张三、王麻子等人丢弃在出塞的路上。那样,就不会再有多彩多姿的草原回忆,更没有今天的功名与富贵。
他可以否认自己是孙九的弟子,在辽东时,老谋深算的李渊和刘弘基已经帮他找好了一个无处可察,说出后却给其身份平添几分神秘的师承。他的师父是一位隐居草原的世外高手,传说中的磨镜老人。把这个名号报出去,足可让很多存心找麻烦的人无从下手。但旭子无法掩饰他与九叔之间的那份感情,那份视之如师,如父,亦如友的感情。很多时候,旭子甚至自觉身上有一股血脉与九叔相连,起伏同步。特别是在一些令人迷茫的选择关口,旭子喜欢问一问自己,如果刘弘基在这里,他会怎么做?如果宇文士及在同样情况下,他会如何选;如果九叔遇到这种情况,他会做出怎样的抉择?
在旭子心目中,刘弘基代表着世故,宇文士及代表着功利,而九叔,则代表着人本性中的纯良。偶尔,他还会问一问自己如果徐大眼在同样情况下,会怎样处之。心中随之涌起的则是一份温暖,一份冬天时令自己的心不结冰的温暖。
然而,眼下亲情和友情都成了造谣者手中的刀剑。那个黑暗处的影子对旭子的了解如此之深,几乎一动手,就是记绝杀。因为旭子心里明白,如此清楚地知道孙九、大眼和他们三个关系者,用一个巴掌就能数得过来。其中满足和三人一同出塞,并卷入眼下河南诸郡剿匪之战的只有两个,一个是李旭自己,另一个就是徐大眼。
“这记杀招是茂功想的,只为了逼得我在郡兵中无法立足,由此可以避免我们二人在沙场上再度相遇!”豆大的雨点从天空中落下来,打在脸上,然后流进嘴里,很腥,很苦。
这场雨来得非常快,非常急,又非常冷。天地间顷刻就白茫茫连成了一片,风雨中看不见所有人的真实面孔,偶尔有闪电照下来,显示出来的也只是跌跌撞撞的身影。鬼一般,模糊而狰狞。
在雨中策马急走的旭子记得自己和徐大眼之间发生的每一件事,从最初的彼此不服气到患难于共,再到后来的生死相交。记得在草原上和陶阔脱思、娥茹那段轻松岁月。记得为了维护家族利益,大眼如何逃避娥茹那火一般炙热的目光。记得在风雪中,大眼为他点起的那一团浓烟。
电光中,他还看到阿史那却禺的营地。旭子记得大眼和自己如何在马尾巴上绑干柴,如何夺门而出,如何躲避追兵。然后,即将走投无路时,大眼突然在黑风屁股上狠狠地插了一刀
那瞬间的刀光,至今如电。
“把马让给你,明着他吃亏,暗里却让你把所有追兵都吸引过来。反正马已经没力气了,跑也也跑不出多远!”雷鸣声里,吴黑闼当日话清清楚楚地重现。
“不可能,大眼不是那种人!”旭子抹了把脸上的雨,在心中大声地为朋友辩解。这一切都不是徐大眼做的,包括当日吴黑闼的刻意污蔑。但除了徐大眼外,的确没有人对他的过去知道的如此详细,甚至能准确地找到并利用他性格上的弱点。
“又不是生死关头,生死关头不相负的才是好兄弟。况且马屁股上捅了一刀,伤了筋骨,短时间之内虽然跑快了,跑不了多远战马就会残废!”吴黑闼的话夹杂风雷声中向旭子打来,打得他脸色煞白,脊背在不知不觉间一点点下驼。
“关键时刻在马屁股上捅一刀,以徐大眼的缜密心思,一定会算到自己不肯抛弃同伴独自逃生。所以,他算好了自己会点燃衣服,引走追兵。算好了黑风跑上一段时间就会因为筋骨受伤而倒地。”
雨太大,太急,浇得人浑身冰凉。李旭忍不住想哆嗦,他感觉到自己的全身血液一点点在结冰。
“汗血马骨架大,肉厚。要是常马,早已经废掉了!”吴黑闼的话却如惊雷,将已经冻成冰块的血管炸开,让人眼前染满红色。
“恐怕你将来吃亏,也要吃在这耿直与淳厚上!”杨夫子当日的叮嘱也透过风雨而来,声声急,声声催人老。
原来,淳厚也是错,这世界上真的是好人做不得。旭子又抹了一把脸,苦笑。九叔为人淳厚,仗义,所以他会被人杀死在酒席宴间,与官兵对抗中积攒下来的那点家底全部便宜了别人。至于自己,李旭知道自己之所以一次次被人出卖,一次次经历背叛,皆是因为淳厚,对朋友毫无防备的淳厚。
“朋友相交,贵在一个信字。”刘弘基当日如是教诲。但刘弘基相信过别人么?旭子知道,至少在对于唐公的态度上,刘弘基不止一次怀疑过自己的真诚。况且,徐大眼此刻所处的位置,是敌人,而不是朋友。
“原来只有我一个人是笨蛋,无论吃多少次都学不到乖!”李旭叹息着用手背抹了抹眼睛。如果人性中的正直、善良、淳厚与真诚统统是错的话,他知道自己该如何保护自己。突然间,他觉得自己该感谢那个流言的制造者,无论他是不是徐世绩本人。
在雨中努力辨了一下方向,他拨马朝自己的府邸狂奔。大隋二等伯的府邸就在历城内最安静,最雅致的地段,那里与他目前所处位置没多远。旭子知道自己除了这份辛苦挣扎着挣来的家业,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发誓一定会守护好,不会像九叔一样被人轻松地将其夺了去。不知不觉间,他的手又握了刀柄。指关节处被雨水冻得白中透青,心里却再感受不到其中的阴寒。
雨来得太急,街道上此时已经没有行人。所以旭子不用顾忌战马会踏伤人,只管让坐骑撒开四蹄狂奔。他喜欢这种在流瀑中穿梭的感觉,洗去最后一缕温情后,他觉得自己脱胎换骨。
一个瘦瘦的身影突然从风雨中冲出来,几乎是硬闯到黑风的蹄下。“吁!”旭子大叫一声,用全力拉紧了缰绳。狂奔中的黑风前蹄高高举起,嘴中发出一阵愤怒地咆哮。来人简直是在找死,如果不是李旭拉得及时,如果不是它自身也有灵性,这家伙肯定会被活活踏成肉酱。
“找死啊你!”旭子怒骂,跳下马背,欲给那个吓傻了的身影一个深刻教训。他的拳头举了起来,却忽然僵在了半空中。
“外边雨大,老爷小心!”惊魂稍定的石岚用颤抖的声音回答,同时向旭子举起一件厚重的蓑衣。
第248章 故人(10)()
?石岚举着蓑衣,自己却只穿了一件粗葛做的曲裾。那布质地很差,被冰冷的雨水兜头一浇,直接贴在了身上。她的头发很黑,睫毛很长,洗尽钱华的脸色是一种半透明的白。不是很纯净,但很细腻,也许是因为冷,也许是被旭子注视得有些不好意思,纯净之下还有一团火焰在慢慢上涌,若有若无地,灼伤人的视线。
“你怎么跑出来了?”李旭没急着接蓑衣,而是警觉地问。他能感受到自己喉咙下隐藏的焦灼,但此刻比焦灼更伤人的是疑虑。既然徐茂功都可能出卖自己,旭子不知道这世界上还能相信谁。也许除了父母和舅舅外,其他人皆需要防备。甚至那些曾经血脉相连的,比如说五哥张秀。
“雨突然来,我知道老爷没带蓑衣。蓑衣以石岚颤抖着已经发紫的嘴唇,断断续续地解释。眼前的旭子给她的感觉很陌生,陌生得不像她所熟悉的主人。自从去年冬天被此人买下后,阖府老幼一直都对她以礼相待。在这段安宁日子是如此难得,令人有时候都忘记了最初留下的目的。“主人是个好人,和秦叔宝他们截然不同!”石岚曾经一遍遍得出类似结论。
“但老爷今天的眼神和脸色她慢慢地垂下头,让冷雨顺着脖颈灌入领口,随身体轮廓而转折起伏。
“老爷,老爷,怎么站在这里。这么大的雨,小心淋病了!”没等李旭猜出对方的险恶用心,管家李无咎的声音遥遥地传来。老人穿着一件蓑衣,手里还捧着一件。在他身后是同样全副武装的来福和来顺,各自还捧着一个斗笠,一件蓑衣。
“石姑娘你也是,打了把伞就冲了出来。这大风,竹子扎的玩意还不是一吹就散架么?”好心的老管家先劈头盖脸地将客人一通数落。然后走上前,不由分说将斗笠盖在旭子头上。
“好歹老爷回来了,省得我们分头去迎接!即便每人多拿一个斗笠,一件蓑衣,横穿半个历城,也保不准会走到两岔去!”老管家的嘴虽然有些碎,意思却表达得很完整。原来雨乍一大起来时,府中诸人都想到了东家早晨出门时没带任何遮盖事物。所以众人决定分头前来迎接,结果没等管家指派好路线,石岚耐不住性子第一个跑出了院门。
“我以前没,没用过伞。不晓得,不晓得它那么娇贵!”隐藏于皮肤下的火焰终于烧到了表层,石岚红着脸,解释的声音细若蚊蚋。
直到此刻,旭子才发现女孩手里还握着半截竹棍,上面零星挂这几根竹蔑。那是破碎了的伞骨。至于伞面,已经不知道被风吹到什么地方去了。毫无打伞在暴雨中行走经验的她显然摔过一跤,膝盖处还有泥浆的痕迹。
油纸伞,因为其精致且轻便,是富贵人家赏雨时的最爱。特别是在春雨连绵的天气里撑一把彩色纸伞,一边漫步欣赏空蒙山色,一边听雨点打在油纸之上的细碎韵味,令生活中平添诗意几许。但寻常小门小户不会花钱买那既不实用,又容易坏的败家物件,有件自己婆娘用草茎编的蓑衣就不错了,大雨天不能干活,疯子才到外边找罪受!
和石岚一样出身于贫困,并曾经深深品尝过由贫困而带来的窘迫滋味的旭子知道自己可能误解了石岚的好心。看着一边哆嗦,一边将厚重的蓑衣披上肩膀的女孩,不由得心生几分怜意。但很快,警觉就再次充满了他浑身上下没一个毛孔。“谁知道她这份关心是不是装出来的,平白无故,她献什么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