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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跟了沈昂才会这样?!
可怕!
周肆被激起了好胜心,一球接着一球,誓要把她打趴下为止。
可是不管周肆怎样迅猛地击球,朱盏总是沉着应对,不慌不忙,除了技巧有了很大提高以外,她的体能也进步不小。
训练馆战况激烈。
而小河边,沈昂捡石子打水漂,发泄心中的愤懑。
温崇坐在河边,凝望他的背影,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毕竟那个人是陆礼安,别人不知道,他整天跟着沈昂混,实在太清楚沈昂到底多么介意这人。
当初是因为陆礼安才退出省队的,他无法忍受在队上处处被压一头,无法就这样平平无奇地生活在在陆礼安的光环下,沈昂是何等骄傲的家伙!
可是,他就是没有办法,打不过陆礼安,一次都没有赢过!
多么恐怖的对手,对么可怕的败绩!
他痛定思痛,决定重新回炉重锻,所有人都不理解,教练也试图挽留他,但是他依旧决定,回来。
壮士断腕,凤凰涅盘。
一切重新开始。
最后一颗石子消失在水面,圈出层层涟漪。
阵阵寒风让他的脑子清醒了很多,火气也消散了不少。
太阳落山,寒意侵袭,巨大的空虚感越过高山跨过湖泊,翻涌而来。
“我不是天才。”沈昂突然开口,声音低醇:“陆礼安才是真正的天才。”
“我比他努力,每天早上比他起得早,睡得晚,他训练十三个小时,我训练十六个小时。”
“可是我依旧打不过他!”
“在他面前,我永远是手下败将,我不管多努力,都永远不可能胜过他!”
他背影萧索寂寥,温崇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沈昂,承认自己的失败,承认自己的技不如人。
他从不认输啊!
温崇从草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裤腿,走到他身边,淡淡道:“昂神,如果真的有永远的那一天,你再来说这句话吧。”
沈昂微微一惊,看向身边的温崇。
温崇目光清远,凝望着夕阳日落,笑了一声:“虽然有点不大好意思说,校乒队的队员们,其实私底下都有讨论,陆礼安在采访里说过,他的目标是世界冠军。”
“不过啊,我们觉得,真正能拿下大满贯的人,一定是你,沈昂!”
耳边,乒乒乓乓。
朱盏正和周肆杀得酣畅淋漓,陆礼安站在树下看了她很久很久,终于红着脸走上前来,对她说:“你们玩这个,可以教我么?”
朱盏眨巴眨巴着水灵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陆礼安看了很久。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他的皮肤比牛『奶』还白,眼睛比夜空还要深邃,嘴唇红润,眉清目秀,穿着一件小衬衣,腰背挺拔笔直。
相比之下,对面的周肆穿着一件破洞背心,脸黑黢黢的,鼻子上还挂着两串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牛鼻涕。
豆蔻年华的朱盏,在遇到陆礼安的那一瞬间,点亮了辨别世间美丑的鉴赏技能。
那天下午,她和周肆俩人,教陆礼安打乒乓,传授他最基本的技能和比赛规则,带他入坑。
后来才得知,陆礼安并非南城人,他只是跟随父母来这小城水乡旅游度假,母亲是画家,过来写生,小住几月。
他来自鹿州省城,是真正的城里人。他和她身边的小男孩都不一样,他爱干净,衣服总是穿得规规整整。『性』格温和,格外懂礼貌,而且从来不说脏话。
朱盏几乎是在见他第一眼就对他有了好感,再接触,越来越喜欢他,喜欢他说话聊天的风趣,喜欢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第41章 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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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盏汗『毛』都竖起来了; 循着声东张西望,一回头,见球台桌边,有人在做单手俯卧撑。
汗水顺着他的脸颊鼻梁襟襟而下,身下已经蓄了一滩汗水。
手臂承载着身体的重量,显『露』出无比流畅的肌肉线条; 他的手背宽大,隐隐可见淡青脉络; 指甲盖宽大而圆润。
他天生一双乒乓选手的手掌; 可这狂躁的表现,却不是一个专业运动员应有的心理素质。
沈昂紧皱着眉头; 呼吸急促; 单手做一个俯卧撑; 念一声:陆礼安。
刚才还表现得很无所谓的样子; 一回头,就躲起来偷偷发泄心中的不甘与愤懑。
暮『色』四合,夕阳透过天窗洒落在他身上的最后一抹斜晖也消散无踪。
突然沈昂抬眸,与朱盏隔着斜晖中洋洋洒洒的尘埃; 遥遥相望。
一百万年的时光云涌奔腾; 全世界的记忆都在随之消散; 无影踪。
他望向她的那一眼; 永远镌刻在了她的心头。
总之,要多谢老天。
沈昂何其有幸,在那一刹那,得到了朱盏的垂青。
…
南城是南方的一个水乡小城,比不上大城市的繁华与快节奏,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这里的时光静悄悄,慢悠悠。
满城香樟树,风一吹,沙沙响。
七拐八弯的小胡同巷,有戴老花镜的花白老者坐在巷子口,两杯馥郁浓茶,一盘棋,就是一场金戈铁马。
这里的慢生活,常年吸引外来游客过来休闲度假。当然除了旅游业,东南区的煤炭工业同样发达,这里最大的煤商,姓沈。
南城还是全国着名的乒乓之乡,前后出过两位世界级冠军。南城的居民对乒乓的热爱,似乎源自天『性』,大街小巷,随处可以听见乒乒乓乓的落球声。这项运动没有门槛,即使没有正规的球台,就是小桌板随意搭建,也能够摆出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
『政府』投入了大量物力财力在乒乓运动员的梯队建设上,每个学校,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都有开设乒乓校队,希冀能够再多培养出几位世界冠军,为小城争光,这其中就包括朱盏所在学校南城一中的校乒队。
朱盏骑着蓝『色』的旧自行车,拐进一个小巷子。
巷子深处,九十年代老建筑,既有历史年代感,散发着陈旧木梁与湿润空气发酵的腐朽霉味。
回到家,进门正对的餐桌上摆着粥和番茄炒蛋,母亲秦丽珍摘下围腰,对朱盏道:“四宝回来了,吃饭吧。”
朱盏依言,乖乖坐到饭桌上,闷头吃饭。
“开学一个月了,高中的课程能不能跟得上?”
朱盏点头:“可以的,刚开学课程不紧张。”
“那也不能放松警惕,要在一开始就把基础打扎实。”
“我知道。”
没几分钟,一大碗粥被她吃得精光,随后又乘了大碗饭。
秦丽珍突然板着脸问:“又去打球了?”
朱盏险些噎住,连连摇头。
“没打球吃这么多?”母亲将番茄炒蛋端开。
“孩子长身体,让她吃。”父亲朱国栋顺手又将盘子又递过去。
朱盏抓紧机会,赶紧夹了一大块鸡蛋,大口囫囵地吃下去。
“每天晚上作业都写不完,居然还有时间打球。”秦丽珍板着脸严肃地说:“期中考试考不到班上前五,球拍我给你没收了。”
闻言,朱盏匆匆放下碗,抓起书包回房间:“我写作业了!”
“砰”的一声,将母亲的唠叨关在门外,朱盏拿出书本开始学习,但是坚持了没五分钟,她就『摸』出拍板,对着墙壁砰砰砰。
房门被敲响,母亲凶狠道:“朱盏,球拍交出来!”
朱盏连忙将板子藏在床下面:“没玩,在学习!”
“一天到晚就知道打球,将来考不上大学,就把你嫁给煤老板当小老婆,让你天天陪煤老板打球。”
骂骂咧咧的声声渐渐远了,朱盏松了口气,这时候,诺基亚方块砖头机响了起来,屏幕上跳跃的三个字让她心里一突。
陆礼安。
朱盏坐在窗台边,迎着屋檐边一轮圆月,接了电话。
“礼安哥。”
“嗯,在学习么?”
“呃”
电话那边似乎轻笑了一声:“我知道了,在练球。”
朱盏倚在窗边跟他唠家常:“礼安哥训练完了?”
“请假,可能有点感冒,准备去医院拿点『药』。”
“感冒了?”
“下午连着打了十多个喷嚏。”
“”
朱盏想到今天下午沈昂一口一个陆礼安,那叫一个怨念深重
“礼安哥,你去庙里求一道平安符比较保险。”朱盏一本正经提醒他:“要提防小人!”
陆礼安又笑了起来,朱盏甚至还能想象他笑时嘴角的一深一浅的两个酒窝。他特别喜欢笑,笑起来的模样,曾让她惊为天人。
陆礼安又问:“刚上高中,功课还能跟得上?”
“可以。”朱盏伸手无意识地搓着牛仔裤上的破洞:“刚开学,课业不重。”
“那就好,以后生活学习,有问题随时给我打电话。”
朱盏点头,发觉他看不到,又连忙道:“好。”
陆礼安比朱盏大几岁,朱盏当初还是『毛』『毛』芽的时候,就跟着他后面跑,一口一个“礼安哥哥”,叫得比他亲妹还亲,还甜,叫得那一整个盛夏的香樟树叶都羞得卷曲了叶瓣。
其实要说青梅竹马,严格意义上来说,周肆才是她正牌青梅竹马小伙伴,不过很多时候,她似乎更信赖依赖陆礼安,他和身边的小男孩都不一样,他要早熟很多,更成熟,也更体贴。
“对了,周肆那野小子也在南城一中,上次电话里说要当校乒队队长。”
“现在又降格成副队。”朱盏道。
“想起来,沈昂被退回来了。”
沈昂才是南城一中校乒队名副其实的队长,众望所归。
朱盏不解地问:“礼安哥,我不明白,能进省队是多么好的机会,他怎么不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