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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心如琴弦般被某股无形的力量柔柔拨动,那流溢如水,声声有情的音符冲开了记忆深处的闸门:
恍惚中,她看到那个给了她生命,也是人生中第一个教会了她爱的男人,在舍弃了唾手可得的万般名利之后,携着心爱的小女儿,蹲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有说有笑地挖土种花,那一刻,脸上、手上、衣服上都沾了泥土碎叶的他,在他幼小的女儿崇拜孺慕的目光里,也是那样高贵,那样神圣,仿佛一位至高无上的国王。
一股带着酸涩的热流涌上眼眶,古丝丽的双眼瞬间湿润了。抿了抿唇,她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
“我去拿样东西送你,给你的礼物画龙点睛!”
说罢,她也不等载淳回答,转身便匆匆走了出去
两天后的晚上,载淳在屋里看着桌上那只已经烧制成型的小陶马怔怔出神。
这是件很独特的作品,马身上的花纹是他按女儿的喜好亲手所绘,自然与众不同,更奇特的是那对马眼,当日,古丝丽说要送他件画龙点睛的东西,指的就是用来做马眼的这两颗黑色珠子。这珠子与陶泥一起放进窑中烧炼后丝毫无损,晚上置于暗处还会发光,说像夜明珠却又不是,也不知究竟为何物。
他也曾很好奇地问过古丝丽,她却笑着卖关子道:“光凭着一张嘴说也说不清楚,等哪天我带你去个地方,你看了便知。”
他固然很想知道那珠子到底是什么,但他又不是三岁孩童,不可能因为对一件事好奇便缠着别人追问不休,后来,古丝丽没再提起此事,他也就没再问了,却不想今日中午,古丝丽特地来找他,一脸神秘地笑道:“那个答案让你等急了吧?今晚到你住处后面的林子边等着我,我带你去揭晓谜底。”
她说完便笑吟吟地走了,没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想到这里,载淳不由得暗暗叹气。他并不是个迟钝的人,古丝丽对自己的那点心思和曾经耍过的小手段他都心知肚明,所以,他不想过多地跟她单独接触,但既然当时没有拒绝,现在让人家空等总是不好,更何况,古丝丽赠他之物确实是为他给女儿准备的这份礼物增色不少,人家一番好意,他总也不能报以冷脸,对她的邀请不理不睬吧?
思虑再三,他终于决定还是去一次——就当是谢谢她送自己的东西好了,也许她的动机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复杂,就算有,要以什么态度应对,决定权还不是在他吗?没必要过分杞人忧天的。
来到约定地点时,古丝丽也正朝这个方向走来,只见她在日常所穿的衣服外面加了件红色的毡绒披风,倒是显得别有一番风情。安普拉人原本没有这样的服饰,一看就是从外面买来的,在这里,应当是只有贵族和富人才穿得起的稀罕物。
“杨大哥,你可真准时!”看到载淳如约出现,古丝丽水盈盈的眸中漾起了一弯欣喜的涟漪,随即把手里拿着的物事递到了他面前,“喏,你也穿上吧。”
看着她手里那件褐色的男式披风,载淳淡笑道:“不用了,我不冷。”
“你现在要不穿,等到了我带你去的那个地方可就有你受的了!”古丝丽朱唇一撇,自作主张地把披风往他肩上搭去,“让你穿你就穿嘛,跟我客气个什么劲?”
“好吧,我自己来。”载淳无奈应允。见他坚持要自己拿过去,古丝丽只好松手,闪动的眸光中有着一丝赌气,但载淳只作不知,她要发小姐脾气也发不起来,只得罢了。
随着古丝丽穿过那片树林,转过几处山坳,来到一处环境与外界相对较隔绝的幽僻山谷,载淳明显感觉到四周的温度降了下来。扯扯他身上的披风,古丝丽得意地扬眉道:“如何?我没骗你吧,你要是不穿才有得后悔的呢!”
其实,以载淳的功底,这点冷还扛得过去,但古丝丽终归是好意,他总不能说我不需要,是你多此一举吧?微微一笑,他颔首道:“是,多亏大小姐想得周到。”
说话间,他听到前方似有流水声传来,于是凝目望去,霎时间,映入眼帘的情景比忽起的寒冷给了他更大的震惊,只见不远处横着条绵亘蜿蜒,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大河,河面上,一点点、一簇簇五彩斑斓的光点飘游闪烁着,乍一看去,既像是银河中无数耀眼的星斗,又像是漫山遍野随风飞扬的花朵,更像是旖旎幻境中狂欢舞动的精灵,美得梦一般飘渺,影一般清灵。
看着载淳震动无语的神情,古丝丽了然地上前解释道:“这是我们族里的圣河坦诺斯河,里面那些美丽的光点,是我们这里特有的莹珠鱼。”
“那些是鱼?”载淳不禁诧然。
“不信过来看啊!”古丝丽引着载淳走到河边,朝离岸边最近的一个玫红色光点一指,“瞧,它游过来了呢!”
第53章()
第53章
载淳凝目看去,只见古丝丽手指之处果然游动着一条两指多宽,一掌来长的小小鱼儿,此鱼通体透明,晶莹剔透,头顶正中一颗赤豆大小的圆珠闪烁着玫红色的光芒。
原来如此!他终于明白那些飘浮的光点是怎么回事了,这种鱼除了头部那个发光体之外,哪里都是透明的,一眼看去当然是只见莹光不见鱼身了,这些漂亮的小家伙,还真是不愧莹珠鱼之称!
联想到古丝丽说今晚要为他揭晓谜底的话,他了然一笑道:“我懂了,你给我的那两颗珠子就是”
“没错,就是莹珠鱼体内的莹珠。你别当那只是块鱼骨头,它可是水火不侵,可以流传千古的宝贝!”
颇为自豪地道了一句,古丝丽又解释道:“你知道吗?这条坦诺斯河是我们族人用来水葬的地方,传说莹珠鱼是灵川大神派遣来的接引使者,也是赏善罚恶的使者,亡灵被什么颜色的鱼儿带走,就代表了他来生会有那种色彩所象征的命运:被黄色的带走,来生会大富大贵,被绿色的带走,来生会健健康康无灾无病活过百年,如果是我们刚才看见的那条玫红色的,来生就会收获甜蜜的爱情可要是白色的,那就惨了,这代表你今生作恶太多,来世你人生的各方面都将是一片空白,一无所有”
“莹珠鱼在我们族人的眼里是很神圣的,所以,我们虽然有用莹珠制造饰品的习俗,但绝对不可能去杀鱼取珠,只有找到自己死去的鱼才可以,这个时候取用它的莹珠,就等于是供奉已完成接引任务,回到大神身边的圣灵,只要拿到的是颜色吉祥的莹珠,就能得到圣灵的保佑和赐福。不过,鱼要是死去的时间太长,莹珠就会永远失去光泽了,因此,要获得一颗理想的莹珠,那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那这些莹珠可真的是很珍贵了!”感叹了一句,载淳又问道,“那么黑色呢?黑色代表的是什么?”在汉人的习俗里,黑色的寓意并不好,他当然知道古丝丽不可能送他女儿不祥的东西,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瞧你那眼神,我会害你的宝贝女儿吗?”古丝丽猜到他的心思,娇嗔地瞪了他一眼,“黑色是灵川大神圣服的颜色,在我们这里是最吉利的,涵盖了健康、财富、地位、爱情等等各方面的赐福,而且黑色莹珠鱼极其稀少,有时等上几代人也未必见得到一条,我可是把我们的传家之宝都给了你呢!”
“这”载淳心头微震,“如此贵重的礼物,我如何收受得起?”
“哎,可千万别说什么要还给我的话!我这么做,也不完全是为了你”
语声稍顿,古丝丽眼中闪过了一抹罕有的温柔而又凄恻的光芒:“那天,你做陶器时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一个人,他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这两颗黑色的莹珠就是他为我找来的。”
“你说的那个人是你的父亲?”载淳顿时明白了。这个骄傲、倔强、聪慧,有时甚至有着些狡黠的姑娘会流露出这样单纯而脆弱的神情,他至今只见过一次,那就是无意中撞见她捧着装有亡父发丝的锦囊痛哭失声的那一回。
“是的,我的父亲,豪尼瓦!”古丝丽轻轻笑着,那笑容,凄艳而惨烈得仿似血海中盛开的玫瑰,“他是文沙人,我们安普拉族有史以来第一个外族女婿,为了我阿妈,他离开了自己富有的家,把所有的爱献给了这块未开化的土地,可他最终的结局却是因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死在了他最爱的妻子手里!”
从坦诺斯河边回来之后,载淳一夜未眠,脑海里反复回响着古丝丽告诉他的那个关于她父亲豪尼瓦的故事。
豪尼瓦是文沙富商莫丹家族的后人,自幼才智过人,除继承了家族经商的天赋之外,在天文地理、政史谋略方面的造诣也很高,他的父亲曾有过要他考取功名从政的念头,但他生性不喜束缚,始终没有同意。
一次,他们家名下一处商铺的掌柜因为生意上的事情与安普拉人起了冲突,豪尼瓦赶去处理,不料愤怒的安普拉人把他绑回了他们的领地,并且把他送到他们的大首领面前,说是要请大首领处死他这个欺诈害人的奸商。
那是豪尼瓦第一见到德努曼加,那个算不上美貌却散发着逼人灵气的年轻女首领,那一刻,挣扎在刀口下的他下意识地觉得这个女人是他活下去的希望,于是,他据理力争,请求她理智地处理这件事,不要因为随便杀人而堵死将来继续与外族人做交易的路。最终,他成功了,并且凭着潇洒的仪表、过人的才智、广博的见识和临危不乱的气度赢得了德努曼加的欣赏和敬佩。
那时的德努曼加是个敢于挑战传统,一心要带领族人走出落后困境的极有抱负的首领,妥善解决了与莫丹家商铺的争端以后,她又诚恳地邀请豪尼瓦多留几日,以便向他请教革新之计。此时的豪尼瓦也被这个与自己想象中的蛮女截然不同的睿智女首领吸引了,因此爽快地答应了她的要求,之后的交流中,两人越谈越是投机,由此互生了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