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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十分钟左右,房门从里面被打开。
她快速换了衣服,白衣蓝色破洞牛仔裤,打扮的随意随性。单看她一身穿着,看起来像个二十初头的女大学生,应该是最快乐简单的年纪。
“走吧。”她抱了速写本跟在她后面。
王木犀发现她除了爱画玫瑰,喜欢玫瑰,还有一个小特点,走到哪里都要带着自己的速写本。
一路上两个人没怎么交流,藜芦没有问她,要去见谁,王木犀也没有主动说。
实话说,她比她还要紧张。她们等会要见的是顾泽漆啊,而他们两个人之间她所知道的那些道不清的东西很折磨她的心智。
为了方便顾泽漆的时间,助理约的地方是在机场外的咖啡厅。
她和藜芦一前一后跟着侍者王近她预定的位置,那颗黑黑的后脑让她心里很怵。
相反,藜芦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整个人看起来置身事外。
短短几步终于走近,背对她们的男人站了起来,“王主编。”
王木犀看了一眼,只有他一个人,下意识的找了一圈。
那个男人懂她的意思,礼貌的道歉,“不好意思,我是王歌的助理,临时改时间,因为事发突然,所以就赶早一班飞机先过去。”
王木犀没由来又松了口气,笑了笑,“没关系,既然有事,下次约也可以。”
“实在不好意思,王歌让我特意等您过来,亲自解释。”那个助理态度诚恳。
王木犀摆摆手,“你太客气了。”
“应该的。”那人说。
期间藜芦一直站在一边,除去刚过来她看了一眼,知道不是要见的人就没再注意他们。
她在开小差,脸偷偷对着另一个方向,在看玻璃窗外。
最后还是没见到顾泽漆,那个助理还有别的事,解释完就离开了。
临近中午,干脆就在这找了个地方吃了午饭。
二楼的位置,靠近窗,可以看到机场的停机坪。
等菜的过程藜芦一直在看天空,飞机飞行的声音,冲出滑道的样子。
藜芦吃得很少,没动几下就放了筷子。
她慢慢拿起放在旁边椅子上的速写本,抽了一枝淡灰色的笔开始在纸上画了起来。
笔尖莎莎声夹杂在小声的交谈中,她认真的对画拿笔。
王木犀却觉得她就是一幅画,美得不动声色。
她动作很快,没再抬起头来。
王木犀吃好饭也不催她,等她画完。
半个小时的时间,她终于抬起头来。看见王木犀杵着下巴看窗外,觉得不好意思。
“对不起啊,我一画画就比较闷。”藜芦扶了扶额头。
“没关系,我小时候学毛笔字也是这样一坐就是很长时间。”她转过头看了眼她画好的画。
藜芦点了点头。
结了账,藜芦让她等一会,她去趟洗手间。
王木犀转过头看刚刚起飞的飞机慢慢飞离她的视线,耳边突然有风刷刷吹动纸张的声音。
她转过头看见藜芦放在桌子上的速写本,一页页吹过,时间太快,只看得到清一片黑,灰颜色的手稿。
风终于停了下来,纸页落在了别页上。是从纸中间画的半张脸,似乎在哭泣,有泪,含在眼眶。
是她的脸,顾泽漆的眼角有泪痣。她也有颗痣,不是泪痣,在颧骨上,淡棕色。
她认出是她还有眼神,那种眼神她见过,在她的脸上。
第11章 11。关于暗恋()
她们在机场告别,王木犀回公司。
王藜回到刚刚的咖啡厅,一坐就是一下午。
咖啡厅里对着机场里面的是一大面玻璃,坐在靠近的位置就好像是没有什么阻挡物一样。
要了杯拿铁,一杯咖啡,一本速写本,一盒彩色铅笔就是一下午,咖啡厅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王木犀说她静不下心练书法,她画画也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因为长大后遇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事。
她学过舞蹈,专程学的民族舞。十几岁过了专业等级考试,参加过很多大大小小的表演和比赛。
她的舞蹈老师说她是天生的舞者,专为舞蹈而生。
她学画画,一学就是十几年,比舞蹈时间更久。那时候妈妈怕她的性子太热烈,不够沉紧,怕她走歪路。
唯独没学过有关音乐的东西,那时候幼稚,看不起他,也不想和他比较。
他对音乐天赋异禀,她就另辟蹊径学舞蹈,学绘画。
她平时吊儿郎当的,最上心的也就是舞蹈和画画。
添添画画,一幅画已经画好。画的是简单的素描,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就画了这间咖啡厅一直延伸到玻璃外的天地。
机场有到市区的公交,回城很方便。她选择的是公交车,选了最后排靠窗的位置。
一上车她就拿出ipad带了耳机听歌,列表里都是a-lin的歌和几首英文课。
从包里拿出一顶黑色的棒球帽,把整张脸遮了个大半。
音乐声塞满了两耳,周围的一切被她自动屏蔽在外。
车子一路颠簸,车子越进入市区,停站的频率越多。
五六点钟的时间,阳光看起来很暖和。
下班高峰期突然堵车,车上有人发牢骚。藜芦摘了耳机,转过头看了眼玻璃窗外。
一群中学生模样的孩子,成群结伴的的站在路边。有人在打闹,有人在背手里的小册子,还有小情侣趁机偷偷拉拉手。
她视线落在别处,看到一个男生正看着和她相近的方向,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男生穿白t,adidas的运动裤,看起来青春洋溢。
藜芦记得上学那会看过一本书,一个女孩的暗恋。男生在车外,她在车上。男生对着她的方向一笑,就捕获了少女心。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的男孩不是对她笑,他因为同伴的一句话而笑,只是方向是对着她。
那又怎么样,即使知道是个误会,她还是在看到一个年龄相仿的男生,在她情窦初开的时候一无反顾的扑了过去。
车子缓缓启动,她重新带上耳机听歌。
她从来都是这样对不相关的人事一向冷漠,而现在她还是冷漠,对自己也是。
回了家王木犀已经回来了。
难得王木犀早下班,买了些蔬菜瓜果。藜芦看到的就是她在切菜的样子,头发被扎了个马尾束在脑后。
藜芦把速写本,ipad和包放好,去厨房拿水喝。
“来帮忙吧,我手生。”王木犀笑着招呼她。
藜芦咽下嘴里的水,把瓶子放在一边,洗了手过来帮忙。
两个人一个洗菜,一个在切。
王木犀其实不太习惯和人相处太过沉闷,主动提起话题。
“今早看到你的画了,特别棒。”她说。
“嗯。”藜芦说。
说完觉得自己这样实在不讨喜,她又说,“小时候其实不爱画画的,坐不住,性子很野。”
王木犀诧异的看了她一眼,“看不出来,感觉你就是一株花,安安静静的。”
第12章 12。作品()
“那也是一朵玫瑰,还是一朵野玫瑰。”她说。
王木犀重重点了点头,“难怪你这么喜欢玫瑰。”
藜芦楞了楞,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其实不是,那时候她高傲,不可一世。有人在大庭广众前说她是一朵玫瑰,还是一朵野玫瑰。
她记得清楚他那时候说这些话的厌恶和不耐烦,她急着反驳他。
后来她才知道,她那样轻易被激怒才正中她下怀。
再后来有人表白问她喜欢什么花,她的回答特别高冷,“玫瑰,扎得你满手血。”
有人问她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玫瑰的,大概是因为他,她从来也不承认。
两个人同是联城人,王木犀做的菜一下带回了家乡的味道。
藜芦尝了一口,下意识的皱眉。
这一幕刚好被王木犀看到,“怎么了,不合你口味。”
藜芦喝了口纯净水,过了过嘴里的味道。“怎么会,我吃过很糟糕的食物。”
王木犀不信,以为她是安慰自己,尝了口她刚刚夹过的那盘菜。味道不奇怪,她觉得挺好。
“在撒哈拉沙漠。”藜芦接着说,意思是告诉她,不是因为她的菜有问题。
她没有说具体原因,很多东西不值得深究。
因为她一句撒哈拉沙漠,一个晚上王木犀对她充满好奇。她又不能特别猥琐的问东问西,只能忍住好奇心。
王木犀觉得她说她去过非洲蛮夷之地,当过志愿者,无政府国家索马里,比利时,南苏丹都是有可能的。
顾泽漆回到a市已经是三天后,他的助理特意给她打过一次电话约了时间。
王木犀这边没什么问题,顾泽漆的这期封面是她上半年之重。
她提前和藜芦说了时间就在周五晚上,地点还是他上次住的别墅。
藜芦速度很快,已经画了一部分插画。
她看起来冷淡,对待工作很敬业。作品不像她之前看过的那些,线条不再单一,颜色也不是沉闷,生硬的黑灰白。
周五她是直接从公司去的暮云苑,刚出公司大厅不巧下起了大雨,正值下班高峰期,不好打车。
藜芦今天出门早,在天要下雨前她已经打到车。
她按照地址找到地方,雨太大她没再等王木犀,先按了门铃。
开门的阿姨直接把她带进去,沏了杯热茶给她。
“小姐您先等会,先生很快就下来。”阿姨笑着和她说。
藜芦点了点头。
因为突然的大雨,外面嗒嗒的雨声很大。藜芦刚刚下车被淋到了一些,此刻房间的暖气让她一冷一热很难受。
她看了眼手表,已经到了约定的时间,王木犀还没来。
顾泽漆低着头下楼,用一只手掩住鼻息。
他有意放低的咳嗽声并没有被人查觉,仅仅隔了他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