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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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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政其实还有些放不下,知道他身份的就剩下一个项少龙,让他怎么都不能安心,非要赶尽杀绝了才好,为此不惜亲率大军追踪。

    这一番自然是毫无结果,去过赵雅的衣冠冢,嬴政终于决定放下,也决定了日后的焚书之举。

    等他回宫,听到的就是西太后病逝的消息,当然,并没有看到尸体在,满宫的宫人瑟瑟,哪怕上一任秦王死去之时用了陶俑殉葬而非活人,他们也都心有戚戚,不敢有丝毫侥幸。

    李斯如今已经成为嬴政信任之人,听到消息,劝了几句。

    嬴政对这位美人的印象深刻,却从来没有生过觊觎之心,回忆起来,自己也有些不解,当年邯郸城中的好色纨绔到底是变了。

    “那样的人,或者本就不是人间该有的。”

    嬴政说着,想到的却是项少龙,那个来自未来之人,他如此,这位天下第一美人,是否也是如此呢?

    又想,倒是未曾听闻他们有什么交集,也许只是自己多想了吧。

    隐居山林的项少龙后来一次无意之中碰到了李斯,两人叙旧几句便说到了那位必然史书留名的西太后,听闻她去世的时日,正是自己送出通讯仪之后。

    项少龙想到的便是那位可能已经回到了现代,说不定还跟李小超成了一对神仙眷侣,想想现代那些便利,再看身边的妻子儿女,笑声又起:“羽儿,莫要跑得那么快。”

第42章 新世界() 
荒村野地,零星几声狗吠渐渐近了,丹凤还来不及清点自己上一次的收获,就急忙忙躲藏起来,白衣莹莹,即便是夜色之中,这件花足了银子的银缕衣也如月牙儿一般姣姣,哪怕身处密林之中,仍如夜中灯火,无法避人。

    “什么人在那儿?!”

    “出来!”

    山中猎户发现了藏匿在树丛之中的光影,那分明是个人,但走出来的华服女子宛若仙子一般的容貌,微微一笑的时候几乎让人的魂儿都飞没了,两个猎户微张着嘴,露出了一脸的痴像,好一会儿才想起眼前局面不对。

    这是山精还是树魅?

    “你,是人,是鬼?”

    少女的脸上露出了忍俊不禁的笑容来,长袖抬起,微微遮了遮唇角,如百灵鸟一样悦耳的声音问:“你说,我是人,是鬼啊?”

    “便是鬼,也是美女鬼。”

    那猎户回答得老实,忠厚的脸上并不见任何的淫、邪之色,那是并不令人讨厌的目光。

    丹凤的笑容收敛,柔声道:“小女子丹凤,意外流落此地,不知此为何方,荣阳城怎么走?”

    “荣阳城?那是哪里?”

    一人反问回来,另一人年纪稍长,却是沉稳一些,说:“我们兄弟在此十多年,从不曾听过荣阳城。此乃陈州,我兄弟二人在此打猎为生,少见外人,不知姑娘从何而来?”

    荣阳城本就是丹凤随口说的,没有并不奇怪,至于陈州,这样大的名字,纵然耳熟也没什么分辨,到底是换了世界,再没有一个熟人,便是地名熟悉又有什么用。

    “我是从京城而来,到荣阳探亲,半路上为盗匪所劫,与亲人失散,不知二位可能收容我几日,容我找到亲人?”

    丹凤楚楚可怜地说着,从头上拔下最小的那根银钗递过去,她一贯不喜金饰的耀眼,这些银饰纵然珍贵,但必要的时候也可当做银子使用,反而不如金子惹眼。

    两位猎户本就是善心人,一辈子都在这座山中生活,纵然见到了单身一人的美娇娘,淳朴的心性却是没什么邪念,听闻此话,当下就应了,再看到银钗,更没有一点儿不满的。

    兄弟两人一个在前头领路,一个于左侧行着,一脸欣喜地想要说话,却又不知说什么,最后弄得竟如审人一样,问了许多不相关的。

    丹凤倒不介意,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身份补充完整,俨然戏精上身一样自顾自演出无知少女的天真来。

    她也不断问话,从这两位猎户口中知道了更多的事情,他们都是附近田家村的村民,只不过靠山吃山,所以在山中有一座小屋,逢猎物多时,便在山中居住,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带着猎物的皮毛和肉拿到山下去贩卖。

    “这里离山下还有一段距离,天黑行路不便,姑娘便先在这里休息一晚,我们就在院子里,有事吩咐一声就是。”

    兄弟两个的小屋并不大,本就是暂时的落脚之所,只用木篱笆圈出了一个院子,一旁养着几只猎狗,另一边儿则有血腥气,怕是经常处置猎物的地方。

    两人把屋子让给了丹凤,还让她锁上门,这才拿着草席在外头睡了,此时夏日,光身睡在院子里也不觉得凉。

    丹凤诚恳感谢了对方的好意,转过脸来看到屋中摆设还是不由得暗暗皱眉,都说由奢入俭难,她在秦朝可是奢侈惯了,哪怕物质上还有很多跟不上,但住用上都是极好的,再看这里,简陋的床上连草席都撤了,单单一个单子值得什么?

    院子里到底还有两个壮年男人,便是面上和善,但知人知面不知心,丹凤这一夜合衣而眠,睡得却是不稳,总怀疑犄角旮旯,哪里会冒出老鼠蟑螂来。

    幸好这身体到底是跟系统换来的,纵然一夜没有休息好,次日揽镜自照,还是能够看到那一张脸上毫无瑕疵,连点儿黑眼圈儿,红血丝都不见。

    为这个,丹凤的心情又好了几分,便是看到那依旧亏损的功德也没皱眉。

    债多了不愁,欠着欠着也就习惯了。

    次日一早,猎户大哥在外头轻声叫门,他们带着皮毛和肉要下山去,正好把丹凤送到有车马的地方,容她自己去镇子上换钱。

    田家村如同很多农家小村一样,鸡犬相闻,农人早起都会去地里忙活,见到兄弟两个,也都打招呼,更有妇人,眼瞅着丹凤不放,还有人直接高声问丹凤是哪里来的?

    猎户兄弟两个一边回答,一边带着丹凤找到了一辆牛车,这时候还不算农忙,地里用不着牛,这牛便被用来代步。

    “那就多谢田大叔了。”丹凤笑着道谢,又被那老汉多看了几眼,对方有些欲言又止的,等到半路上才说让丹凤找东西遮一遮脸。

    “姑娘家太好看了,就生是非,姑娘可注意点儿。”田大叔是个四十多岁的老汉,农家人老得快,满脸的皱纹像是七老八十一样,他一边说着一边叹气,很有些世故的沧桑。

    猎户弟弟田二郎陪着丹凤在车上,他此时一挺胸膛说:“田大叔可把我忘了,有谁敢欺负姑娘,我就打他个满地找牙。”

    “你小子,嘿。”田大叔斜了一眼,仿佛看穿了这汉子想的什么,也不说破,悠悠晃晃地冲天挥了一鞭,他舍不得打在牛身上。

    田二郎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不敢直视丹凤,只用眼角去看。

    丹凤佯作无知,从袖中扯出一条帕子来遮在脸上,跟田大叔再次道谢,感谢这位老人的诚恳之言。

    “不用谢,我就是话多,姑娘不怪我就好。”田大叔看多了那些故作姿色的女子,总有些人是妄图凭着一张脸飞上枝头的,若是碰上那样的人,恐怕心里头还要怨他多嘴。

    老黄牛晃悠悠到了镇上,田二郎陪着丹凤去当铺当了两支钗,秦时的工艺到底还是跟此时不同,并不太被欣赏,听到店铺伙计那“破旧头钗一支”的叫法,丹凤差点儿没有扭头就走,这可真是太刺激人了,这么鲜亮的银子,哪里破旧了?

    给的钱也不多,若不是丹凤坚持银子没有银钗重就不当,恐怕还要更少。

    “这当铺也真是会做生意。”哪怕知道这种低买高卖的买卖就是这样,但是自己成了当事人,那种感受还真是不太好。

    丹凤嘟囔了一句,回头对田二郎说:“多谢你了,大热天的,让你陪着我跑来跑去。”

    田二郎是借口卖皮子,特意来的,身上背着几张厚厚的毛皮,只看那毛就知道热度,一头一脸的汗,本来就有些圆的脸此时更像是油光满面。

    说真的,不好看,但却也让人感谢这份好意。

    “这算什么呐,我也没做什么。”田二郎不好意思地说。

    丹凤再次道谢,她知道若不是田二郎在,恐怕那当铺更加欺负人,她一个弱女子,能不能走得出去都不知道,要知道,她头上的钗可是有好多都比当掉的那两支值钱,当铺的人何其眼尖,哪里能够看不出来。

    又跟田二郎说了几句,丹凤见他不肯走,只得在对方的好意担心看之下去了客栈,又说了明日定会找了车马跟着商队走,田二郎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年轻人的热情总是有些让人吃不消,但是心里头也未尝不是高兴的,不管怎么说,被人喜欢总比被人讨厌好。

    丹凤一边在客栈休息,一边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从伙计那里打听到一些消息,现在正是北宋时期,如今的这位皇帝据说勤政爱民,处处都好,百姓也是安居乐业。

    当然,这种话听听就好,当世人,除了读书人有的胆大敢批驳皇帝之外,底下的这些人,还是不敢太过弄舌的。

    不过,如果是北宋时期,好像也不错,丹凤的记忆中,宋朝的皇帝没几个务正业的,好像有当木匠的,当画家的,当书法家的,当嫖、客的就是没有正经想要当皇帝的,偏偏他们的位置都是皇帝,于是各种奸臣层出不穷,好像还有宦官干政什么的。

    呃,也许是明朝的宦官最厉害?

    丹凤的心思很快飞远了,倒是跟小二打听了一下当地的特色食物,当天就开始品尝,她手上不缺钱的时候,花钱总是有些没数,不乐意自己跑腿,干脆给了小二钱,如同叫外卖一样,让他去卖了带回来,当然这个跑腿费是要多给一些的。

    小二十分乐意,殷勤地跑来跑去,很是满足了丹凤的口腹之欲。

    这座客栈是镇上最大的客栈,房间的条件不错,至少床铺什么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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