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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随意了不好,太谨慎了也不好,这中间的度实在难以把握,不过有的时候,越是在意,就越是纠结。
尤丽丽纠结了半天,愣是没想好该说些什么,想到白天上班的时候肖青竹拜托给她的事,索性就先说了出来。
“没问题啊,什么事你说吧。”
于是,尤丽丽便把肖青竹的事告诉了陆恒。
“哦哦就这个啊,好,我改天就跟杜经理说一声。”
对陆恒来说,这还真是举手之劳,而且他也不关心尤丽丽为什么要帮另外的人争取一个拍卖会招待的名额。
“谢谢你啦。”
“哈哈,别客气啊。对了,说到拍卖会,你感兴趣吗,要不要到时候跟我一起去?”
如果非要带个女伴一起去拍卖晚会的话,目前来看,对陆恒来说貌似尤丽丽是唯一的选择,而且他也挺乐意带上她的。
手机另一头,尤丽丽愣住了,陆恒要带着自己一起去拍卖晚会?
呃,尤丽丽也被选作拍卖会接待的事还没有让陆恒知道,而且也不想让他知道,其实尤丽丽正在考虑要不要把这个名额让给其他同事,她真心不太愿意以那样的形象出现在陆恒面前。
如今陆恒提出了邀请,尤丽丽更加坚定了把名额让出去的想法,至于让给谁,就宋珂好了,想必杜经理不会管这种小事的。
话说,要是到时候让同事们看到自己以女伴的形象出现在陆恒身边,不知道会掀起怎么的波澜。
不管那么多,先答应了再说。
本来莫名忧虑的尤丽丽此刻的内心再度被欣喜所填满,欢天喜地地打字道:
“好啊!”
第104章 路见不平()
2018年7月27日,星期日,天气……巨热。
今天是公司会见亿达的方总商谈高管人选的日子,苏伟民作为中间人也会一道作陪,而曹毓莹作为万方的总经理,同样要陪同公司老板兼总裁陆恒一起出席。
关于占用了曹毓莹的周末休息时间,陆恒这边就没什么好补贴的,她已经是公司总经理了,只能从其待遇上想办法。
事实上,陆恒最近也在琢磨着,公司正式运行后自己该给曹毓莹一份什么样的合同,一时没有头绪,正好趁今天挑选公司高管的机会,类比对照之后,再决定曹毓莹这个总经理的薪资待遇。
大约中午十一点,距离约见的时间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六一小区,曹毓莹和曹大爷的那间小房子里,曹毓莹正在自己的房间里换衣服。
隔壁已然空空如也,陆恒搬走后也没有其他人来住,他本来就打算继续租着这间小屋,反正也没几个钱,而且陆恒刚搬走不久,还远远没到下次交房租的日期,因此房东压根还不知道这间房子已经空了。
而曹毓莹依然和爷爷住在六一小区,不过倒是每天开着陆恒送给她的那辆保时捷出入。
一个开着保时捷住在贫民区里的神秘女子,俨然快要成为六一小区里的一道风景线了。
“爷爷,我走啦,差不多下午能回来。”
曹毓莹从卧室里走到门口,一身笔挺考究的女士西服,配合上她的短发,浑身散发着一股干练的英气,但她甜美的脸型和五官却又有一种邻家女孩的可爱和清纯,两种气质糅合在一起,别有魅力。
曹大爷跟着走到门口,嘱咐道:
“宝儿,路上开车小心点。”
“嗯嗯知道啦。”
“好好工作,别耽误了小陆的事。”
“哈哈,爷爷放心好啦,我走咯!”
“嗯,去吧。”
目送着宝贝孙女下了楼梯,曹大爷关上门,不禁笑着摇了摇头,这小陆,三年来在隔壁不声不响的,没想到现在连公司都开上了,还把他孙女给忽悠了过去。
不过孙女跟着小陆那孩子创业,曹大爷还是挺放心的,虽然不晓得小陆的能力怎么样,也不知道他从来弄来那么多钱,但曹大爷对陆恒的人品绝对是毫不怀疑的。
三年的时间,足够经历了七十年风风雨雨的曹大爷看清一个人了。
只要那小子不在他孙女身上打什么歪主意,曹大爷很高兴孙女能找到一份这么体面的工作,不过话又说回来,小陆那孩子人品好、长得也不差,身体健康,还这么有能力,宝儿要真是跟他……
也不是不行啊!
想想孙女也二十多了,明年就大学毕业,而且现在连工作都有了,这个人问题也是时候考虑一下,曹大爷不由上了心,这孩子就只有自己这么个爷爷,她的事自己不管,谁管?
不过,虽说小陆那孩子人品不差,但要是真想当自己的孙女婿,还是得好好考察考察。
老一辈人的思维,终究和现在的年轻人截然不同。
其实异性之间,尤其是熟悉的优秀的异性之间,彼此究竟有没有机会发展成情侣或者夫妻的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就能感觉出来,能成的就继续努力,不能成的就当朋友。
异性之间,当然是存在纯友谊的。
陆恒和曹毓莹相处的时间也不算很短了,两人彼此都能心照不宣地感觉到,对方不是自己的菜,不过当朋友倒是很能合得来。
陆恒觉得曹毓莹还是太“青涩”了些,对于真正的另一半,他更中意有女人味的女人;而曹毓莹更把陆恒当成是知己和伯乐,而且他现在又是自己的老板。
曹毓莹不是那种沉湎于情情爱爱的小女孩,她从小就是个很有目标的人,闺蜜洛子嫣高中三年换了好几个小男朋友,导致她只考上了一个财经大学,而曹毓莹到现在还是单身,什么都还在。
望中是望海最好的中学,而且在全国也很有名,从望中毕业的学生,除了京华燕大就是富旦,连同暨和交大都是能混一混考上的,洛子嫣考上的财大在望中的同学圈里还真有些不太好说出口。
不过像曹毓莹这种斯坦福全额奖学金的牛人,对望中的学生们来说也是值得仰望的存在,曹毓莹的名字到现在还留在望中的学长光荣榜上呢。
曹毓莹能考上斯坦福,当然与她的勤奋努力和严格的人生规划分不开,对此时的曹毓莹来说,除了爷爷,前途和事业比一切都重要,所以她绝对不可能和老板陆恒发生些什么。
屋子里,曹大爷自己给自己做了顿午饭,虽然七十多了,但老爷子胃口一直都不错,一顿能吃两碗白饭,平时没事就出去打几套拳,上楼下楼一点也不费劲。
这身体,就得坚持锻炼,一懈怠就容易垮,年龄越大越是如此,曹大爷还想着等孙女再给自己生个重外孙呢,因此平时非常注重养生。
然而,曹大爷今天并没有下楼练拳。
吃完饭,收拾了碗筷,曹大爷起身站在墙上的挂历前,盯着挂历上的日期伫立良久,眼眶竟渐渐湿润了起来。
7月27号,今天,是老战友的祭日啊……
忆起当年的峥嵘岁月,曹大爷整个人的气质顿时一变。
几十年前,曹大爷曾是部队里一个大首长的贴身警卫员,能当上首长的贴身警卫,曹大爷年轻时候的勇猛和武力自然是无需置疑的,传说中的“兵王”,说的就是曹大爷这种人。
几十年前可不是现在的和平年代,除了贫苦和落后,国家周边还是有战争的,而曹大爷年轻时候也不止一次地亲身上过战场。
那位首长的贴身警卫不止曹大爷一个人,还有一个叫做孙毓庭的人,也是军中好手。
乍一听这名字,好像觉得是个女孩,但孙毓庭可是个正儿八经的东北汉子,同样是首长的贴身警卫,同样是部队里有名的“好手”,曹大爷和战友孙毓庭情谊非常非常深厚,比现在的战友情更加深厚。
因为,他们真正是过命的交情。
然而,孙毓庭最终还是死在了战场上,就在7月27号的这一天,说不清他是为谁死的,为首长吗?还是为了曹大爷这个战友?
真得说不清,毕竟战场上的流弹可不认识你们谁是首长谁是警卫。
总之,孙毓庭的死对刚强如铁的曹大爷来说是一件痛彻心扉的事。
死的时候,孙毓庭才二十出头,连媳妇都没有,也没能留个后,曹大爷给自己的孙女起名毓莹,这个毓字也是为了纪念孙毓庭这个老战友。
而每年今天,老战友的祭日,曹大爷都会带着东西去墓地看望他。
孙毓庭是望海人,骨灰自然要葬在家乡,而曹大爷复员后为了照顾孙毓庭的老父母,索性自己也搬到了望海,一住就是几十年。
由此可见,曹大爷对这个老战友的感情,远远超过很多人的想象。
时间差不多了,曹大爷推开门,顺便取了一些买祭品的钱,起身下楼。
六一小区附近没有能买到合适祭品的地方,不过曹大爷知道哪里能买到,毕竟每年都要走这一遭。
去熟悉的地方买祭品,路上要经过一个人迹稀少的小巷子。
这个小巷子往常都是很静谧的,然而曹大爷今天快要走到巷口的时候,忽然隐约听到巷子里传出异样的声响,好像有不少人,而且,在一堆男人的声音里貌似隐隐听到一个女孩孤立无助的声音。
“什么情况?”
曹大爷不禁加快了脚步。
此时此刻,幽静的巷子里,果然正有一群吊儿郎当的社会青年,有纹身的,有染发的,有光头的,有打耳钉的……总之,一看就都不是好人。
除了外表这些不堪入目的“杀马特”,这群人倒是没有携带凶器,不过一群五大三粗的老爷们,对付中间这个娇滴滴的小女孩难道还要动家伙吗?
女孩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年纪,穿着很朴素,长相甜美,短发,尽管被一群不怀好意的男人们堵在了巷子了,但她并没有哭,不停地四处扫视,仿佛在找寻着脱身的办法。
女孩的镇定令人意外,但被这么多人围着,紧张还是少不了的。
“你们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