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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龚自珍到司徒雷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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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提倡国货为宗旨。那班少年学生个个踊跃活泼,对人恭敬有礼。

    当然最可喜的是——“革命一革,把那班大人的绿呢大棺材,同太太、跟班的马弁,都不敢来污辱我吴山。上山觉得便了许多。”

    可哭的是几个似士兵非士兵的士兵,不文不武,不死不活,口中都含了讨厌的香烟,在那里同卖香烟的贫苦儿为难。

    可怜的是吴山上的乞丐,有无手的,无脚的,有手脚、眼睛都无的,其褴褛之衣、憔悴之容与游人中的粉白樱红湖绉,恰好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时的吴山是杭州的一个中心,远比现在热闹,繁华不在西湖之下。飘萍的这则随笔发表在《汉民日报》1912年2月23日,活生生地画出了新旧交替之时的杭州,特别是其中传达出的那种新气象,让我们在近百年后依然有身临其境之感。

    新闻是明天的历史。作为一个报人,邵飘萍(那时叫邵振青)最值得我们肯定的就是他敏锐的洞察力,这一点,他初登新闻舞台就显示出来了。1911年12月18日,他在杭州《汉民日报》驳斥严复所谓“人民程度未至,不适于共和”的国情论。1912年1月19日,他在时评中说:

    袁氏『奸』人,多诡计,苟闻其能使清帝退位,即信其赞同乎民军,而北上之师缓不进发,且欲认专制魔王为吾国总统,则袁氏将挥北方残虐无理之贼兵,实行以暴易暴之举动。此时共和安在?民国安在?革命成功安在?

    1月22日,他的时评说得更直接——“帝王思想误尽袁贼一生。”“袁贼不死,大『乱』不止。同胞同胞,岂竟无一杀贼男儿耶?”到2月24日,大局已定,他说:“昔之病袁,非有仇于袁之个人也,为大局也,袁能顾大局,自可受人民之委任以为总统,然苟袁氏今后之举动有稍负人民之委任者,则振青仍当以秃笔诛之,非谓一为总统即神圣不可侵犯也。”

    新生的民国舞台上,到处都是让他愤怒和不平的烂事。但他决心以报为媒,不断地报道事实真相,将假共和变为真共和。从西子湖头出发,他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邵飘萍(1886—1926)生于浙江东阳,在杭州前后只生活了5年多,但这几年对他的一生来说是关键的。正是在杭州求学的3年,他确立了新闻报国的志向,在《汉民日报》的2年,则是他在新闻舞台上最初的演练。

    1906年,他在金华省立第七中学毕业后,考入浙江高等学堂(浙江大学前身)师范科,梁启超的文章曾让他如痴如醉,他对新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入学不久就开始为上海的报馆做“访事员”(通讯员),常写些杭州或金华的通讯稿。他的浙高同学中后来从事新闻事业有成的还有陈布雷、邵元冲,但只有他一人以新闻事业终一生并以身相殉,其他两人都是中途弃文从政。在同学张任天(后来一起办《汉民日报》)记忆中,他在浙高期间,“喜欢写稿,便外出到处采访,连鸦片馆也去。他的文章写得既快又好,我们都很推崇他。”陈布雷回忆录中提起当年的同窗友好邵飘萍,称誉他“才气横溢”。

    大约1908年春天,杭州各公立、私立学校在梅登高桥体育场联合举行运动会,在图画教师包蝶仙的指导下,邵飘萍等编印了一份油印小报,这是他正式办报的一个小小前奏曲,张任天回忆说:“这次运动会,由于我和邵飘萍、陈布雷三人不爱运动,所以都没有参加竞赛项目,但又不甘寂寞。于是三人一合计,就办了个《一日报》。因为运动会只开一天,所以就取了这样一个报名。三人分了工,陈布雷为编辑,我和邵飘萍为访员(记者)。《一日报》为16开蜡纸版油印而成,……分发先生、同窗和社会名流,很受大家的欢迎。这是我们三个人办报生涯的开始。”陈布雷也说这是“练习新闻事业之始”。

    早在少年时代,邵飘萍就在金华和革命党人、办过《萃新报》的张恭有过接触,他认同光复河山、创立民国的革命,对秋瑾始终怀有敬意,曾与秋瑾通信,而且很可能在杭州求学期间见过秋瑾。1911年12月31日,民国诞生的前夜,离秋瑾被害已有4年多,他在《汉民日报》发表的随笔中说,当时他翻捡旧物,见到秋瑾昔年写给他的亲笔信,感慨难已:“尝忆接到此书时,距秋女侠之死已半月,初闻之而大惊,继审视邮票上之月日,知为秋女侠被害之前五日所发者,欲寄回书,已无从寄矣。呜呼!”但他对新闻抱有更强烈的兴趣。清末民初的普通社会心理对报纸从业者十分鄙视,被看作“不名誉之职业”,受到官场仇视和社会轻薄。这些邵飘萍当然不会不知道,他在《实际应用新闻学》中说,社会之所以不重视访员,一半是由于缺乏对新闻事业的重视,一半是由于访员大多数缺乏新闻知识和训练素养,其中有许多不能自重人格的不健全分子。正是从黄远生和邵飘萍开始,真正提升了新闻记者的地位。

    邵飘萍在杭州读书时开始为上海老牌大报《申报》撰写通讯,毕业后回故乡金华任教,仍继续撰写通讯,被聘为“特约通讯员”。1911年11月杭州光复,他应老报人杭辛斋的邀请,出任《汉民日报》主笔,1913年初杭辛斋当选为众议院议员,由他全面主持《汉民日报》笔政。期间,他为上海《申报》《新闻报》做地方通讯员,1912年1月起兼任《浙江军『政府』公报》编辑,并被推为全省“报界公会”干事长。

    《汉民日报》本是浙江军『政府』的机关报,提出言论宗旨是“尊崇人道,提倡民权,激励爱国尚武之精神,建设完全无缺之共和『政府』”,杭辛斋任经理,日出对开两大张,广告、新闻各占四个版。新闻版先后有公告『性』质的启事、要件、专电,及时评、专电、译电、要电等新闻、读者来稿、副刊等。其中最受人欢迎的是邵飘萍短小的时评、随笔,他为新生的民国歌与呼,自始即对袁世凯表示强烈的不信任,表现了一个报人的敏锐洞察力。他在短评中对孙中山的让位、袁世凯的狡诈、趋炎附势的议员、当地的权贵都有尖锐批评。1912年3月16日,袁世凯刚下了一个禁绝贿赂令,他马上在《汉民日报》来一句“请自大总统始”。他直斥“交通卿”梁士诒是“卖国之贼”,“民政卿”徐世昌“昏庸无知”。

    《汉民日报》是邵飘萍进入新闻界的第一个平台,小荷才『露』尖尖角,但已经出手不凡,因笔锋犀利,“为时人所重”。这一点只要看看这些题目就知道了——《正告财政司长》《今日之灾与他日之灾》《省检事长亦应停职》《不知法律之省法院长》《敬告官厅》《请省检事长自请停职》《为天职报被毁敬告检厅》等。从1911年11月5日至1912年11月30日,他在《汉民日报》发表大约186篇文章,大多是短小精悍、笔法老辣的时评,到1913年春天宋教仁被刺,舆论环境恶化,他的尖锐评论只能在《申报》发表。

    当然,他的批评矛头所向主要还是当地的权贵势力。1912年4月11日他就直言:“浙省光复,秩序之安宁为他省所未有。然光复以后,措施无方,百举俱废,财政紊『乱』,即其一端。府司多滥竽之才,人民有饿死之惨。衙署俱备,不见进行。经费徒耗,国无裨益。前途之危,有岌岌不可终日者。”

    他讽刺官吏丑态,“未得委任状以前,东奔西走,到处钻营,政界之消息,亦若甚为留意。及委任状到手,便影子都不见。问之其友,曰:雇长班,凭公馆,接老婆去了。”

    1912年3月,浙人与洋人发生莫干山、宝石山风波,邵飘萍批评权贵强占风景名胜之地:“近来以来,各处名胜膏腴之地,类多为豪强所占有。如王省三、盛宣怀、崔永安等,无不各购有广大之地产。”

    时任浙江财政司签事的虞廷恺,官虽小,权很重,“种种腐败恶劣行为,久已脍炙人口”,1912年5月8日到12日,邵飘萍秉笔直书、连写多篇时评予以揭发,毫无顾忌。他甚至讽刺浙江当权者朱瑞和袁世凯是“猪”、“猿”一群。

第37章 登临吴山——邵飘萍的不归路 (2)() 
《汉民日报》时期,他对办报有了一系列清晰的想法,并坚持这些信条:“报纸对于善事,有引导维持之责任;对于恶事,则有监督纠正之责任。或赞扬,或痛骂,皆尽应尽之责任,无丝毫成见于其间。”他后来回忆:“愚初办报之时,系在浙江,当时革命以后,军人势力弥漫政界,凡有攻击彼辈之新闻登载后,每来函请将原稿及访员交出,以便直接加以惩创。”他一概予以驳回,表示一切都由自己负责,“至于原稿及访员姓名,无论何时何地,照例向不示人”。这是他一直引以自豪的事。1912年5月10日他提出:“报馆可封,记者之笔不可封也;主笔可杀,舆论之力不可蕲也。”为此他不怕吃官司,不怕当局唆使流氓深夜潜入报馆纵火,不怕街头寻衅,不怕遭刺客暗杀,不怕被捕下狱,并在《汉民日报》短短二年间一一体尝。

    先是他的《省检事长亦应停职》《不知法律的省法院长》等时评,因为揭『露』知法犯法的司法官员受贿、狎『妓』等丑闻,而被告上法庭。他出庭对质,用铁的事实把对方驳得哑口无言,法院被迫宣布“原告不能成立”,将诉状退回检察厅。

    再是1913年6月12日,原浙江《自由报》(后易名《南强报》)总经理许畏三当上浙江省检察厅厅长后,因《汉民日报》在报道和评论“九花娘聚赌案”“共和春殴斗案”等丑闻时涉及他,悍然派法警拘捕邵飘萍。邵飘萍不仅不逃,而且从容面对审讯。当月15日,《申报》刊登庭讯实况。26日,浙江杭县地方审判厅驳回许畏三以检察长名义提起的公诉。《申报》评论批评许畏三:“《汉民日报》邵振青一案,……是许畏三已居于被害人地位,以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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