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亲眷啊?
张胡子觉得自己当初幸亏有些想报恩的心,也没有对李老头的孙子做出些什么忘恩负义的事情,现在又很聪明的弄了些香烛冥钱鞭炮等物赶来凭吊了,否则还真是错过了结交有钱人的机会了。
如此一想,张胡子不敢怠慢,赶紧撵着前头抬棺的众人跑去,送佛送上西天,说什么也得跟着去铲上一锹土,再给李老头磕几个头,意思意思啊。
当然了,最主要的,是要继续和李老头的孙子做朋友。
然后,才有可能结交得上李老头孙子的土豪朋友做朋友呐!
……
乌州城有一点好处,就是离城不远便是绵延不断的小山包大山头。
李老头被埋葬在一个无主的小山坡上,几天前谢湘和艾叶遭遇野狼围攻袭击死里逃生的地方。
地址是艾叶自己择定的,他说爷爷每次带他进山采药累了的时候就喜欢坐在那个小山坡上歇息。
谢湘就有些郁闷,为什么他带着艾叶走到这里就遇见了那些野狼,难道山里的狼都知道欺生?
众人放下棺椁正待要甩开膀子大干挖坑的时候,却被夏雪宜阻拦了。
“你们可以走了!”
夏雪宜的语气很是冰冷,且不容商榷。
谢湘惊讶的看着夏雪宜,这个人还有什么美妙的打算?
棺材都被抬出城了,怎么倒不叫挖坑掩埋了?
“先放在这里,叫他们都走吧。”
夏雪宜连眼皮都没有抬,也不去看满脸质问的谢湘,再次说道。
李捕头和张胡子也有些面面相觑,不由地一起把目光看向年幼的艾叶。
奇怪的是艾叶竟然傻呵呵的不哭也不闹,一副听凭夏雪宜做主的样子。
倒是陈刚陈铁兄弟俩,脸上出现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
“留下两把铁锹,辛苦大家了,谢公子,把你方才的银子给李捕头吧,李捕头,劳烦你进城之后带着大家随便去那家饭馆吃顿酒饭,算是小东家犒赏大伙的辛苦了。”
可能终究是觉得自己太生硬了,夏雪宜便多说几句话,慢条斯理的吩咐道。
看见大家犹在犹疑,夏雪宜有些不耐烦的抬起一只手,驱赶似的摆摆,彼时山风正咧咧刮过,夏雪宜宽大的白色衣袖被扯的呼呼直响,众人忽然觉得有一种无形的肃杀扑面而来,人人都不由地在心打了一个寒颤。
那些胆大的犹可自制,寿器店掌柜的本来就是惊弓之鸟,此刻更是受惊不小,顿时眼巴巴的瞅着李捕头等人,巴不得赶紧离开夏雪宜谢湘这种来历不明的诡异之人。
陈刚忍不住有些牵肠挂肚地看了艾叶一眼,然后对李捕头点点头道:“即是东家如此吩咐,我们就少不得告罪偷懒了,犒赏倒是不必,公子如果还有什么吩咐,其他人我就不能说了,我兄弟俩无有不立刻遵命的。”
不待李捕头说话,夏雪宜便看着陈刚对他拱拱手,点头道:“多谢这位兄台高义了。”
然后,夏雪宜面色顿时一凉,冷笑道,“大家记着,我们是出钱雇佣你们的东家,现在大家已经做完该做的事情了,我们就是银货两讫毫不相干的了,从今以后,谁非要拉扯着说认识我们摊上了祸端,可不能怪我现在没有说清楚!”
陈刚顿时愕然了一下,这个人……变脸的也太快了些吧?
其实,他本来想谦逊几句的,竟被夏雪宜生生地给堵了回去。
李捕头和陈铁对视了一眼,他们二人是常年和这种亡命之徒打交道的,深知这些江湖中人的喜怒无常,知道无论是多说还是多留都是无益的了,不如赶紧离开的为妙。
谢湘暗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一个良好公民生生的被夏雪宜弄成了一副穷凶极恶模样。
好吧,也许夏雪宜自有他的道理。
尽管李捕头再三推辞不受,谢湘还是硬把他身上仅剩的那点财产全部都强行塞给了他;夏雪宜总不会不管他吃饭吧?
……
这些被夏雪宜轰赶走的人里,最不服气的就是张胡子,最满怀心事的则是陈刚。
张胡子觉得夏雪宜此举完全是卸磨杀驴,翻脸不认人。
想他张胡子可是第一个替李老头孙子出头的人,艾叶凄凄惨惨流落街头的时候,你这个指手画脚的小白脸在哪儿了?仗着自己从怀里掏出的钱多就冒充主人家啊?哼!
满怀心事的陈刚却在心里各种翻江倒海,自己竟然无意之中寻得了当年被三夫人赶出李府毒害的知红的孩子,自己是会去之后,是赶紧的禀报小姐呢,还是凭良心做事,竭尽全力的保住李府这唯一的一点血脉?
如果不禀报小姐吧,自己这些年陪着小姐在李府煎熬,所为何来?不就是帮着,最起码也是看着小姐把李府所有的人都赶尽杀绝,报老爷夫人大小公子无辜被诛满门血仇吗?
想到小姐在李府的所作所为,陈刚不禁摇摇头。
秽乱人家父子,再毒害人命,终究不是一个憨厚耿直之人能心平气和接受的事情。
第二十六章 要人性命的毒素()
陈刚觉得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最近几年,小姐竟待他越来越冷淡。
他当然知道小姐心里还是相信他的,只是,小姐一定觉得他在对她的所作所为心有腹诽。所以,小姐现在出门的时候都不愿意用他,除非他再三请求。
特别是最近,就是偶尔唤他进去说话,也不像从前那样推心置腹,总是欲语还休。
陈刚常常睡梦里都能看得见小姐眼泪汪汪的样子。
有些事情陈刚觉得他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比如小姐那种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仇恨怨毒感,几乎和小姐清秀的容颜一样,全部都是一种不由自主的生发。
就像一颗花木的幼芽,你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它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枝繁叶茂,忽然的就开出了一朵朵艳丽的花。
只是,那些艳丽的花嗅着也许是芳香扑鼻的,谁都不知道在那些艳丽的经脉之中,涌动的全都是要人性命的毒素。
老爷全家遭戮的时候,小姐不过是个尚在襁褓的血胞,他带着她隐入滚滚红尘;即便是危急之时,老爷还是很从容的打点了两只包袱,一只是足够他抚育小姐的钱物,一只却是用封条紧黏的小木头盒子。
不得不说,小姐的父亲是个极有眼光极善识人的高人;尽管他没有办法去避免被官场同僚诬陷构罪的下场。
陈刚果然从来都是踏实人,他就那么安静的守着小姐,小心翼翼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成人,看着她举止越来越有度,眉眼越来越灵动。
忽然有一天,小姐认识了一个同样清秀的少年。
那少年便常常给小姐带来一支带露珠的粉荷,一包红艳艳的鲜菱,或者是一方包在洁白手帕里的桂花糕。
荷花枯萎了,小姐也还是舍不得丢弃,那些红菱桂花糕小姐捧在手心里,一口也舍不得吃,就像捧着稀世珍宝。
但是有一天,小姐却在房间里哭红了眼睛。
陈刚坐在小院外面的石墩上默默地抽旱烟,他知道,那个少年的家人坚决不同意自己的儿子娶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
为了断绝那个少年的念头,那家人竟然决然而然的举家悄悄搬迁,不知去向。
陈刚知道,小姐是用尽了所有气力的,其实,他何尝不希望小姐就此得了一个好人家,什么都不要知道的快快乐乐幸福的过此一生?
陈刚专门的打听过,那个少年是一个习武经商世家的弟子,家境殷实,品行端方,且未曾婚配。最重要的,是其父母在江湖上颇有盛名,是一户真正的好人家,完全值得小姐托付终身。
尽管陈刚心里非常的想骂娘,甚至想杀人,但是他明白,少年忽然的举家搬迁,一定是已经打听清楚了,小姐不过是一户罪臣漏网的余孽,他们不愿意也不敢接纳。
以他们的富庶的身家,江湖上的名声地位,儿子的清秀端正,想要找什么的大家闺秀没有?何苦叫自己的儿子去和一个著名的罪臣之女纠缠,被拖进一个永世不得翻身的浑水里?
小姐并没有去对着陈刚哭泣,她从来都是一个有主意的人,完全是一个天生的主子,这完全是她母亲家族血脉中那种尊贵高傲的遗传。
陈刚有些愤愤的想,如果小姐的父亲不被人构陷和逆贼往来,以小姐母亲郡主的身份,估计那家人趋之若鹜还来不及呢。
陈刚知道小姐早就开启过那个小木盒子,知道她自己的身份,所以,小姐也知道那个少年为什么会终于的始乱终弃了她。
小姐大病了一场。
有天半夜,就像所有的狗血剧情一样,真是暴雨倾盆,电闪雷鸣之中,奶娘惊慌失措的跑来敲开陈刚的门,脸色雪白语无伦次。
陈刚急了,以为小姐定是想不开寻了短见,哪知道奶娘吞吐了半晌,才羞愧万端的告诉陈刚,方才小姐服下药剂,竟然打下一个已经成形的男胎……
陈刚差点没有一屁股跌坐在雨水横流的地上。
幸亏小姐终于还是挺过了那场可怕的浩劫。
过了不久,小姐忽然打扮的整整齐齐,平静的对陈刚说道:“带我离开这里吧。”
陈刚很吃惊,已经住了十几年的地方,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转瞬,他才想到,小姐定是要他带她去寻找那个始乱终弃的少年。
陈刚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还是点点头。
并无多少东西,房子留给了哭泣不止的奶娘,坐上独轮车,小姐才面无表情的告诉他:“我们去乌州城!”
然后,陈刚才知道,小姐是准备开始一场旷日持久的杀戮。
是的,她定要为她所受到的屈辱苦痛讨还一个痛快淋漓的公道。
……
现在,如果把他遇见知红孩子的这件事情对小姐禀报了,倒是终于的完了小姐心愿了。
可是,扪心自问,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