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是体贴。我乖乖的坐到凳子上,晏静秋走过去打开了灯。
李叔虽然高冷,但是梳头发却很温柔,耐心的不像他自己,而且他知道很多花样,我想如果离开晏家足可以开一个新娘盘头店,搞不好工资比这里还要高。
这年头,掌握一门技术,太重要了。
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晏静秋一直坐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手撑着下颌看着我。我不想和他对视,只好闭着眼装睡。客厅安静的只能听到梳子划过头发的沙沙声,还有李叔略微嫌弃的啧啧声。
“小姐,好了。”
我一个激灵,被惊醒了。
摸摸头发,是一个没见过的样式。李叔用满意的,像在打量一个刚刚擦干净的花瓶的表情,看了我一会,然后转头对沙发上的雕像说:“少爷,小姐这样好看吗?”
呃。我好不好看同他有什么关系。
晏静秋还是不说话,他用一种奇怪的,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看着我。那双灰色的眼睛在灯光下显得漆黑,气氛一时有些凝滞。
李叔微微咳嗽一声,晏静秋动了一下。
“小姐,吃饭吧。”李叔过去拉开了凳子。
我慢慢走过去,坐在晏静秋的对面。
第9章()
凌春的睡眠时间一直持续到午饭时间。当她盛装打扮活像一只参加巴西狂欢节的火鸡般出现在门厅的时候,我正毫无形象啃着一只非常大的苹果。四目相对之下,我们在彼此眼中看到了赤裸裸的嫌弃。
“我说,楚暮女士,”她精致的,涂了艳丽口红的唇角一掀:“您是没见过苹果还是怎么?这口水流的算怎么回事?拜托你注意一下自己吧,这沙发垫子很贵的。”
“哦,我认为作为一只火鸡,真的没有什么资格对我的形象进行评论。”我擦了擦嘴:“顺便告诉你,晏静秋今天中午不吃午餐,你就算给自己全身插上灯泡刷上油漆,也没什么大用。”
她的表情立刻垮塌下来,但还是不死心的转头看着立在一边,不动声色的管家:“李叔,阿秋中午不来了吗?”
“是的,凌小姐,少爷早上到下午有个很重要的会议,”看着凌春失望的扁着嘴,加了一句:“是有关于他新设计的观光别墅区的问题。”
凌春立刻容光焕发道:“哎呀,阿秋的那些别墅很漂亮呢,我都想买——”
“限购吧。”我泼她冷水:“没有开发商会给火鸡买别墅。”
她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噔噔噔的坐到我对面,刚要开口,她的电话响了,我瞄了一眼,唔,晏静秋的照片。
啧啧,暗度陈仓成功了?
凌春估计也这么想。她有点小得意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划开了公放。
“阿秋——”她嗲声嗲气的喊,我忍不住抖了抖,这鸡皮疙瘩起的。
那边顿了顿,很平静的声音:“凌春。”
“嗯嗯,阿秋,怎么了呀。”
看来无法正常说话了。我翻了个白眼就想站起来。
凌春手疾眼快的把我按着坐下,我看着她,怎么,还缺个观众咋的。她笑眯眯的指了指手机,用口型说:“等着瞧。”
“你下午来公司一趟,这边财务预算表需要你核实一下。”
“好的。”其实一提到工作,她还是很正常的,眉目间的凌厉就显现出来。我很欣赏她这样,强势,美丽,真不愧她食人花的本性。
“对了,凌春,”晏静秋的声音真是非常悦耳,特别看不见他的人的时候,虽然凌春对此表示出很遗憾的样子。“你下午还是去家里吧,”他很温和的说:“给阿暮买些精油,薰衣草的,她昨晚可能用的有点多。”
我和凌春石化了。
“给,她,买,什么?”凌春的脸可以说非常扭曲了,一个字一个字的问:“阿秋,她还用精油?不浪费吗?”
“不用精油,难道吃安眠药?”我不客气的还嘴,但让我吃惊的是,他怎么会知道我精油用完了?该不会在我房子里安了针孔摄像一类的东西吧?想到这里我就遍体生寒。抬起眼睛瞄了一眼李叔,他还是那副不苟言笑的样子,看着前方,眼珠子都不带转一下,可是我怎么看出了一丝嘲讽?
凌春的手机已经关掉了公放。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但是看她严肃的脸,应该还是工作一类的事情。李叔默默地去准备午饭,看样子桌子上有会出现凌春喜欢的木瓜汤——瘦的人基本都是飞机场,区别在于怎么看,一种是凌春这种始终幻想自己有一天能有卡戴珊那种豪乳的,一种是我这样自暴自弃和男人能做海尔兄弟的现实派。但我实在不喜欢木瓜汤的味道,但是体贴的李叔一定会给我准备苦瓜汤,昨晚没睡好,容易上火。
等午饭开始以后,我的面前果然是苦瓜汤,而且只有一份。凌春用勺子舀着自己的木瓜汁——说实话,那东西的颜色出现在午餐李实在让人有些食欲不振——而她根本不放弃任何能嘲笑我的机会,冷冷道:“你怎么就喜欢这种常人不能接受的东西,那绿油油的玩意儿,喝下去不会变异吗?比如,变成蛤蟆?”
“哈哈,真好笑。”我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她:“在我看来,你吃木瓜也没什么意义,丰胸这个东西,是在有的前提下才讲究这个作用,你连前提都够不上,喝一缸都没用。”
“这就是你放弃自己的理由吗?”她翻了我一眼:“我比你好点吧?”
“那可不,海绵硅胶各种垫呗。”
李叔咳嗽了一声,我们两都住了嘴,他波澜不惊的给我们加了最后一道菜,很果断的走开了。
我和凌春平静的吃完饭,然后她补了妆,匆忙的出了门。平心而论,她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主管,工作起来毫不含糊,我带着欣赏的眼光和李叔站在窗前一同目送凌春,我们两真的是不约而同的感觉,她太适合做晏家少奶奶了。
我打着哈欠准备上楼补觉,李叔忽然喊住了我,我问他怎么了,他脸上有点微微的红晕,看起来如同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我吓得瞌睡也没有了。
“李叔,我做错什么了吗?”我真诚的看着他:“您可别吓我哈。”
李叔的脸明显有些尴尬,咳了一声说:“小姐,我看到你在花房的那副画了,你能画完它吗?”
“画?”我想了想:“雏菊吗?”那是我最近开始打发时间的作品,也是我近来最满意的一幅。
“是叫雏菊吗?”李叔忽然微微的笑了,像是回忆什么:“小姐,我的女儿最喜欢这种叫雏菊的花。我呢,也不懂这些女孩子的东西,从来没有送过她,少爷也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所以我也没有见她拿回来。等她走了以后,我就时常在想,这雏菊是哪一种花呢,她怎么就那么喜欢呢。”
他叹了口气,慢慢的坐在台阶上。我看着他,走过去坐在他身边。
“现在想想,我真的没有关心她,她的妈妈。。。。。。。”他顿了一下,接着说:“她一直跟着我生活,在老宅长大,我没和你说过吧,她小时候可喜欢少爷了,那么小点人,看到少爷脸红到脖子里去,”他呵呵的笑起来:“她说她将来要做少爷的夫人,呵呵呵。”
“挺好的理想。”我接上一句:“小孩都会为色所迷。”
他微微的笑起来,但看着很悲伤。我实在看不得这个平时高冷的管家这个样子,问他要不要和我去花房画画。
他眼睛亮了起来,问我:“不打扰小姐吧?”
“不打扰呀,走吧。”
我扶起李叔,我们慢慢的走向花房。
第10章()
这里的花房是露天的一个玻璃房,每天被李叔安排的大姐擦的晶莹剔透,无论下雨还是阳光灿烂,玻璃总能反射外面的风景,在里面呆着总有一种奇异的安全感。里面的花草之前专人侍弄,但后来大部分都是我随手种下来,于蔬菜上没什么天赋的我,种的花倒都能歪歪扭扭的活下去。凌春总说我是适合生活在野外的人,看来也是真的。我的画架就摆在里面,油画颜料满地都是,李叔走在前面,小心翼翼的帮我把歪倒的画框摆正,又轻车熟路的去倒松节油。
“李叔,你想学吗?”我坐在画布面前问他。
李叔搬了椅子坐在我旁边,微微的叹气说:“我不学,我就想看看。小姐,你画的是那一丛吗?”
我看了看,好像是。
那是我初春买来的花苗,取掉花盆整个都栽在地上,从初夏开花,陆陆续续的到了现在,也许是玻璃房恒温的原因,这花越开越多,叶子都被花压住,那白色远看像一团云一样。我学了很多年绘画,但还是喜欢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想起来没少被老师骂过。比起五彩斑斓的花朵,我偏爱这种纯色的多一些,估计是受了那部《雏菊》电影的影响,全智贤抱着白色的花站在小桥上,真的美的惊心动魄。
李叔眯着眼看我的画板,又看了看那丛花,然后抬手整了整我的头发,很慈祥的笑了。
他说:“其实每次看见小姐你,我就想起我家那个小姑娘。她编这样的头发,和你一样好看。”
我不知道怎么说,只好笑一笑,弯腰拿起画笔,想到这副画对他的意义,我自己有点心里没底,真是感觉比毕业创作那会还艰难啊。
花房里很安静,只有油画颜料在粗糙的布上划过的沙沙声。能让我专注的事情并不多,这算一个。我画画的时候基本处于真空状态,轻易也不会被打搅到。等天光变色的时候,李叔已经在花房支好了餐桌,摆上很简单的晚餐。
“咦?我们今天在这里吃饭吗?”我有些奇怪。
李叔带点孩子气的微笑说:“小姐不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我一直讨厌在灯火通明的地方吃东西,从小就喜欢野炊这种事情。花房里鲜花盛开,玻璃外夕阳西下,在这种环境下吃饭,感觉像吃了好多山楂丸。
我笑眯眯的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