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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的智慧-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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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人民的根本刊益,还必须面向群众,联系群众,学习群众;争取人民心


向党,取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这既是他历史唯物论世界观的标志,也是他
关于统一战线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之所在,换言之,坚持群众路线则是实现统
一战线的根本途径。


互相尊重和睦相处——要与宗教界朋友长期合作

中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以
及各少数民族宗教,都拥有自己的信仰者。1956 年周恩来在一次谈话中曾
说:“中国宗教徒有几千万,如果加上在家里信教而不到寺庙去的就更多,
差不多有一亿了。”这说明宗教问题不是无足轻重的小事,能否正确对待宗
教,是能否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它关系到团结千百万信教群众共同从事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事。

建国初期,在周恩来的主持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宗
教的方针政策,包括:确定宗教信仰一般地属于人民内部思想意识问题,实
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保障公民信教的自由权利,坚决摒弃用行政命令
或其他强制手段消灭宗教的错误想法和作法;清除宗教内帝国主义和其他反
动政治势力,支持天主教和基督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反帝爱国行动,支
持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废除封建剥削制度等民主改革行动;等等。周恩来
热情地赞同和支持宗教界的爱国民主的运动。

1950 年5 月,吴耀宗等基督教人士会同北京、天津基督教人士谒见周恩
来,反映当时基督教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周恩来在百忙中约吴耀宗等人谈过
三个整夜。在谈话中,基督教人士认为,中国基督教长期受帝国主义势力影
响,这是它与新中国难以协调的症结所在。他们根据中国爱国教徒多年来提
倡的自治、自养、自传的主张,决定发起“三自”革新运动。当即得到周恩
来的支持。他说:“要把民族反帝的决心坚持下去,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
让宗教还它个宗教的本来面目。今天宗教界自己发起了一个民族自治运动,
把近百年同帝同主义的关系清算一下。”他还赞扬说:“宗教团体本身要独
立自主,自力更生,要建立自治、自养、自传的教会。这样,基督教会就变
成中国的基督教会了。”

周恩来在谈话中对我国宗教界寄以殷切的希望。他指出:“宗教界(包
括基何教青年会在内)要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各宗教之间和各教派之间就
应该加强团结,联合起来,研究怎样服务于中国人民;就应该在民主与爱国
的立场上,健全自己,使宗教活动有益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一个宗教团体,
对新中国有无益处,要以爱国与民主两个条件来鉴别。如果这个宗教团体在
政治上是拥护《共同纲领》的,是爱国与民主的,那么这个宗教团体便是对
新中国有益的。”这些谈话对我国宗教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周恩来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努力革新,我国宗教
伴随着深刻的社会改造,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废除了宗教压迫和宗教剥
削,建立了宗教爱国组织,宗教已经同国家政权、法律和教育相分离,宗教
界人士和各种宗教职业人员的绝大多数是爱国守法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等
等。

周恩来还论述过宗教现象的长期件。1951 年他谈到有人以为天主教徒
“一分到土地就不信教了,天主教的基础就没有了。”他说:“这句话好像
很有道理似的,其实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别说分了地的农民,就是进入了社
会主义社会,也还会有信教的。”1957 年,当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
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他又指出:“信仰宗教的人,不仅现在社会主义的国
家里有,就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是不是就完全没有了?现在还不能说
得那么死。”他列举共产党内有的农民党员怕鬼的例子说:“宗教是会长期


存在的,至于将来发展如何,要看将来的情况。但是,只要人们还有一些不
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就难以避乓会有宗教信仰现象。有的信仰具
有宗教形式,有的信仰没有宗教形式。”周恩来还指出:”按照唯物论的观
点,当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使宗教赖以存在的条件完全消失的时候,宗教是会
存在的。”显然,对宗教长期性的估计,是把它作为一种范围广泛和根源深
厚的社会现象来考虑的。

既然宗教的存在具有长期性,那么制定正确的宗教政策,就显得非常重
要。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主张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根据信
教肉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
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予保护。
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在社会主义时
期,继续坚持“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
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
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中国共产党的这些主张,建国后在《共同纲领》
和宪法上相继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
自由”。周恩来在社会主义时期反反复复地阐明:“中国的宗教信仰政策是
在实实在在地执行着的。”

周恩来认为:“我们同宗教界朋友的长期合作是有基础的,这一点我们
毫不怀疑。”他希望宗教界朋友要有这个信心。“这便是所谓‘共信不立,
互信不生’。当然,我们也不隐讳我们之间的不同点。但是,我们可以在《共
同纲领》的基础上实行合作,这是我们一致同意的。《共同纲领》是四个阶
级合作的基础。从各界来说,宗教界也是合作者之一。”因此,周恩来一再
号召:“我们要造成这样一种习惯:不信教的尊重信教的,信教的尊重不信
教的,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也可以合作”。因为“这
对我们民族大家庭的团结互助合作是有利的。”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周恩来根据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互相尊重,和
睦相处”的原则,还引申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不管是无神论者,还是有
神论者,不管是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大家一样地能够拥护社会主义制
度。”‘唯物论者同唯心论者,在政治上可以合作,可以共存,应该相互尊
重。”

无疑,制定和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团结广大信教群众
和宗教界人士,并促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共同建设社会主
义。


乎等友爱共同发民——坦诚热情地与少数民族交往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现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
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维护祖国团结统一,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马
克思主义民族观。

周恩来不仅是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决策者、民族政策的精心制定者、阐
释者,而且是推动这些政策付诸实施的组织者。他坦诚、热情地与各民族人
民广泛交往,在交往中加深感情,了解民情,启发、教育、感化各民族的各
阶层人士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周恩来在民族交往中,灵活运用各种沟通方式,排除交往中的社会障碍
和心理障碍。他在这方面的艺术堪称一绝。

首先他以平等求沟通。周恩来自青少年时代就是一个没有民族偏见,热
爱中华各民族,立誓振兴中华而不懈奋斗的革命青年。他的亲密战友马骏、
郭隆贞、向警予就是少数民族的优秀代表,回族女革命者刘清扬则是他的入
党介绍人之一。

周恩来认为,“所有的民族都是优秀的、勤劳的、智慧的,只要给他们
发展的机会;所有的民族都是勇敢的、有力量的,只要给他们锻炼的机会”,
因此,“各民族是完全平等的,不能有任何歧视”,因为中国“人口众多”
是汉族,“地大物博”则在兄弟民族区,所以,“各民族不分大小应互相依
存,互相团结才有利”。在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上,由于历史上汉族长期
处于优势地位,汉族统治阶级要么把少数民族同化,要么就把少数民族挤到
边疆和生产条件差的地区,处于劣势地位的少数民族得不到发展因而落后
了。周恩来认为要承认历史上是“汉族对不起少数民族,今后我们汉族同志
要代为受过,向他们赔不是。要多作解释工作,说明今天的中国和过去不同,
不会再去压迫少数民族了”。在如何处理民族关系上,周恩来强调汉族要主
动替少数民族着想,相互间要以对方为重,“凡事都‘求其在我’,不要只
说人家的错处”,以自我批评的精神反对两种民族主义,求得各民族在共同
发展、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建立起各民族真正平等友爱的大家庭。

周恩来的民族平等思想还体现在他非常重视各民族的心理感情,他特别
要求担任领导工作的同志应注意了解兄弟民族的心理感情,学习研究兄弟民
族的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他说:“风俗习惯常是一个民族一个,因此,
风俗习惯也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如果不尊重,就很容易刺激感情”。因此,
要研究、了解少数民族,“就要同他们建立强烈的感情”,“要下去,到实
际工作中去了解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状”。显而易见,这种平等合作,互助
互爱,互相依存,共同繁荣的民族平等团结的思想是周恩来重视民族工作,
关怀各民族同胞,以一种亲情态度与广大少数民族人民交往求得相互沟通的
思想根基和行动准则。

其次,注重语言沟通。语言文字是人类相互沟通的主要特征。口头诺言
交流则是最经常最直接的沟通方式,其优点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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