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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她叫,哦,对了,你们……你们见过,她叫孙兰。你应该还记得她吧?”
当然记得。丁逸和她睡过觉。方然是丁逸的人生第一次,而这个孙兰,则是丁逸的偷情第一次。从当时孙兰的表现来看,她似乎蛮喜欢丁逸的,似乎也动了真感情。
至今,方然对他们偷情这件事应该还是一无所知。丁逸想:“孙兰不会笨到主动和方然坦白这件事。”
“记得记得。”丁逸道:“孙兰你已经回国了?什么时候回来的?现在在哪里高就啊?”
孙兰已经回复了平静,礼貌地告诉他,她在两年前就回来了。现在在老爸的公司里帮他打理生意。
“你男朋友还好吧?”丁逸问道。
“早就不谈了。说得通俗点,就是早就吹了,是吹灯的吹而不是吹箫的吹哦。”孙兰补充了一句。
“你们什么时候来的?到这儿玩几天?是住这家酒店吗?”丁逸问道。“方然你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没啥,心情好呗。”方然甩了甩头发,强笑了一下,又有了些醉意,抬起手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然后她的手又像自由落体一样,从额头上重重甩了下来,身体随着也晃了一下,道:“再说我又没喝多少酒。你旁边这个漂亮女孩怎么称呼啊?你们也都住这家酒店吗?住……住同一间房间吗?哈哈。”
这样问得颇不礼貌,可见她确实喝多了。刚才在见到丁逸时,她极度意外之下,酒劲儿压下去不少,再加上她凝聚了全部的精力使自己变得清醒些,在意志力的作用下,就比刚进来时清醒得多了,但现在意志力的作用日渐式微,酒劲儿又上来了,于是问出了这么一个不好回答且涉及个人**的问题。
薛宝钗脸一红,理智告诉自己,想要丁逸告诉她一个否定的答案,但心里却希望丁逸跟她说:“对,我和她住一个房间。”
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但如果丁逸这么回答的话,自己和这个女人的交锋中,似乎就占了上风一样。
但令她失望的是,平时的流氓丁逸今天回答的却是谦谦君子的标准答案:“我们没住同一个房间,开的是两个房间。”
“丁逸,你这个臭流氓,真是个乌龟孙子王八蛋。”薛宝钗心中恨恨地说。
事实上,丁逸在和她在一起并且行为较为流氓的时候,在薛宝钗的心里,并没有真正批评他,而这次丁逸变成了谦谦君子,薛宝钗却骂他为流氓,还是一个带着臭味的臭流氓,并且还成了乌龟孙子王八蛋,丁逸如果心里有知,定然会慨叹女人心海底针难以捉摸无法猜透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薛宝钗方便的时候
并且,按薛宝钗的骂法,乌龟孙子等同于王八蛋,那么乌龟的儿子,那就是王八了。由她的这种骂法,间接证明了乌龟和王八的直系亲属关系,生物学家们的老祖宗大耳蚊地下有知,定然捻须长笑:“嘎嘎嘎嘎”,以欣慰自己在若干年后的中国,竟然有了一个探究物种起源研究物种关系的女传人,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啊。
丁逸介绍她们认识。一提到薛宝钗这个名字,方然和孙兰均表示知道,并知道她老爸就是装修界的翘楚薛大人。可见,薛大人为给女儿起名而让《红楼春梦了无痕》中的薛宝钗改名为“薛星星”的故事,已经传得江湖上人人皆知成为了江湖上的一桩美谈。
谈话间丁逸得知,方然和孙兰是在昨天来到大鸡/鸡市来游玩的。只有她们两人,郭林辉不知什么缘故并没有来,而孙兰的男朋友,从她的口中得到的讯息,是“早就不谈了”,似乎现在她仍然是独身。
丁逸得知这一消息,心里顿了一下,心道:“作者大人这么安排,让她们在这里和我相见,是不是另有深意啊?难道看我任劳任怨地演出了这么多年,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平时没有表示,今天大发慈悲,要给我发福利?”
丁逸心里的“作者大人给我发福利”,自然是和各位美貌女演员演出床/戏了。
谈话中丁逸又得知,她们也住在这家二十八星级的“李阿花超级大饭馆”里,和丁逸、薛宝钗住的是同一楼层。丁逸薛宝钗分别住在了两间总统套房里,而她们,却住在一间“娘娘套房”里。
自然,这个所谓的“娘娘套房”,也是“李阿花超级大饭馆”的民族化创举。所谓的“娘娘套房”,比起总统套房来,档次稍微低了一级,但比起普通的标准间、商务间来说,可是高得多了。
丁逸邀请她们晚上一起去兜风,被方然断然拒绝了。
她说她不太舒服,既然看不到耍猴儿,她的心里充满伤痕,心中充满了因未能看到猴戏所造成的心理失落感。她很失望,失望之余,想回去躺一会儿,小憩一下,在脑海中回味一下小时候看到的猴戏的场景,重温一下儿时的美好青涩时光。
丁逸反复看了看上面这段的台词,心想方然什么时候也成了现代派诗人?看看她这样无厘头的台词,丁逸就知道,她的酒劲儿又上来了。
孙兰当然也是义无反顾地陪她回去早点安歇。
原计划,她们还要在这个大鸡/鸡市玩上两天。
如果方便的话,明天我们一起去玩吧。孙兰兴致勃勃地建议道。
薛宝钗心里有三百万个不愿意,但当然不好当面拒绝。丁逸却是很愉快地答应了这个要求。
这么久没见到方然了,她还是像几年前一样漂亮,但显得更有韵味了。
孙兰的变化也不大,依然是性感尤物。
薛宝钗自然也不差。能和这样的三个美女在一起游玩,对任何男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何况,他对方然有一种天生的依恋。之前和方然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得到,但自从坐了牢,不得不离开她时,这种感觉尤其强烈。
他很希望能和方然在一起,就算只有这么几天,也是好的。
丁逸对这三个女人的感觉是各不相同,对方然,他有一种很熟悉的依恋的感觉,至于孙兰,她对丁逸有一种很强的性的吸引力,数年前和她做/爱时的场景至今留存丁逸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对薛宝钗,他对她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好感。
要是我是阿拉伯人有多好,一个男人同时能娶四个老婆,可惜的是,我不是啊。
丁逸一边在羡慕着外国友人一边在自怨自艾。
“都是人类,但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没等他自怨自艾结束,为了节约本书篇幅,作者大人立即安排孙兰二话没说地就扶了方然上了楼。于是丁逸只好买了单,带着薛宝钗去兜风。
城市的道路很宽敞,空气也很清新,开着开着,就驶上了郊外,马路边上,是一层层绿油油的稻田。扑鼻的麦香迎面吹来,很是舒爽。确是一个适合旅游的好去处。
两人在路上话却不是很多,似乎在看着路边的景色,实际上心里是各怀鬼胎。
终于还是薛宝钗先说了话。
“你和方然认识多久了?你似乎和她很熟。”丁逸即使鼻子不太灵光,也闻得出来,这句话里的醋酸含量极高。
丁逸答应了一声,道:“嗯。”他早就知道薛宝钗会问方然和自己的关系。“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他回答道。
“后来为什么不谈了呢?”薛宝钗问道。
丁逸回想往事,情不自禁地有些羞愧:“那是因为我花了有三年时间到监狱大学这个野鸡大学就学的原因,她出于对这个学校的鄙视,就离开了我,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这么说来似乎两人分开还是这个方然的错,是她在丁逸求学期间,没有望夫崖般地守候,而是耐不住寂寞先背叛丁逸的喽。薛宝钗想。
但谁让丁逸到监狱大学就学呢?如果他不去监狱大学就学,自然,在通常的情况下,方然也不会离开他,既然丁逸有了到监狱大学就学的机会,那他自己定然也是有错。
薛宝钗对丁逸去监狱大学就学的原因也略知一二,但从来没有听丁逸自己说起来过。
因为怕丁逸心里难过,薛宝钗平时很少在丁逸面前询问他在监狱大学就学的经历,但这次丁逸既然主动谈起来,那自己问问他想来也不会太让他心里不舒服,应该也是无妨,于是追问道:“也没怎么听你说过你在监狱大学就学就学的光荣历史,能否见告?你是如何入学的?”
“唉。”丁逸叹了一口气,这段求学经历是他心里难以忘怀的永远的痛,本不愿多说,但本着对历史负责的原则,既然薛宝钗问起,自己说出来也无妨。
于是他深情讲述道:“四年前的某一天,和几个朋友在酒吧里喝酒,喝得高兴,就喝高了。就在那次酒后,和某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在酒吧里闹了点矛盾,于是该人纠集了成千上万个人满山遍野铺天盖地嗡嗡嗡嗡地飞来打我,但这成千上万个人却被我英勇地一一K。O。但是他不依不饶死缠烂打,还让这成千上万个人同时向我吐口水。对他这种破坏卫生的行为我忍无可忍出离愤怒,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成千上万个人吐出来多少口水唷。这么多口水需要多少环卫工人来打扫唷。这不是极端地浪费社会资源嘛,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他们这么做,岂不是和社会对着干?所以我向他发出了正义的警告,在屡次警告无效之后,忍无可忍才用刀将该人捅伤,于是被监狱大学管委会强制将我带到监狱大学就学三年。就是这样。”
他的这种官方说法,和薛宝钗从野史里读到的《丁逸之监狱大学不得不说的故事》大相径庭,在野史里,丁逸的形象远不如丁逸刚才口述的自传里的形象这么高大。野史记载道:丁逸因为泡了人家的马子,导致马子被泡的人十分愤怒,找了几个人殴打丁逸。丁逸被痛殴之后,偶像派的形象荡然无存,像个烧饼一样丢盔卸甲匍匐于地,狼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