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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一过,摸清了冯从义底细的冯家,便开始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冯从义一无钱财,二者又是一个从边疆退下来的将军,品级的确不低,但在这在中原腹地,又有几个人认得他,买他的账呢?
再者,冯从义原本亦不是冯氏嫡系本族,只不过是一个旁枝而已,时间一长,闲言冷语不免扑面而来。冯从义武将一个,性子亦是老尔弥坚,那里受得这种鸟气,一怒之下,携了老妻,带了儿子和两个亦是白发苍苍的亲兵,用仅剩的一点钱在乡下购了一处宅子便搬了出去,虽说条件简陋,但耳边却也清静多了。
好在家里人不多,四品官的俸禄亦可支持日常开销,再在宅子周围开垦些荒地,种上瓜果疏菜,亦可聊补家用之不足。
昔日拿刀的手拎起了锄头,冯从义倒也看得开,与两个亲兵将开出来的几亩园田侍候得生机盎然。
比起在卢城的紧张日子,这种种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日子,可就自在舒服多了。
白日伺弄园田,只在一早一晚,冯从义才会提起战刀,与两个亲兵在园子里舞弄一翻。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平静而又舒适。
十月下旬某天午后,替冯氏家主冯从忠在清河县主持家务的兄弟冯从贵在午饭过后,与宠爱的小妾胡天胡地一翻,此刻正搂着光溜溜地小妾睡得香甜,忽地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不由大怒,喝道:“不知道我在休息吗?什么事慌里慌张?”
外面传来管家紧张的声音:“二爷,二爷,县尊过来了,现在正在大厅里呢!”
冯从贵一怔,这个时候,胡大海过来干什么?翻身坐了起来,在小妾挺翘的屁股上用力拧了一把,慢悠悠地穿着衣裳,“知道了,让他先等着,我马上就过来。”
“二爷,您还是快一点吧,胡县尊是陪着钦差大臣来的,随行的还有四爷的人。”
“什么?”冯从贵一个激凌,一把抓住小妾尚搭在他腿上的白花花粉嫩的大腿,用力掀到一边,跳下床来,用忙脚乱地穿上衣服,冲出房门。
“怎么有钦差大臣?是,是不是大哥出什么事了?”
管家看着冯从贵脸上的粉红胭脂,不由哭笑不得,“二爷,不是,他们是来见冯将军的。您,您还是先把脸洗一下吧!”
“钦差大臣是来找从义的,糟了!”冯从贵跌脚道,冯从义被从冯家大院排挤出去,他是一清二楚的,不过他也不在意,一个下野的将军,都快六十了,起复无望,身无余银,便算得罪了又能怎样?但现在看来,这是大错而特错了。
第111章 有一种悲剧叫作妄念(转自书友翔。羽)()
写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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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时常听到一个新鲜的词汇,叫做:妄念。
对它的解释虽然有很多,但比较被大家认可的说法,就是对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一种欲望。
其实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因为我们谁也不知道,到底哪些东西是不属于我们自己的。这就像是我们所有人都一心追求的各种理想一样,分不清虚实,也辨不得主次。只知道去追求到底,但究竟能得到些什么,却没人说得清。
而这些似是而非,甚至有些虚无缥缈的追求。却往往是各种悲剧的,最终源泉。
当然,若是人活天地间,什么追求也没有,那未免太过凄凉。无论如何,总要有点什么东西,是值得我们为之奋斗和争取的,不然活着就太无趣了。
不过我们需要明白的是,人力终究有穷尽,凡事也不可过于想当然了。
说道这里,我们不妨来类比一下,这本书的一些主要角色,看看他们,都有哪些妄念。
首先就是主角,他一开始不过是一个封闭的小山村里的猎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虽然平凡,但却快乐。
然而一场无谓的祸事,却将这种快乐完全粉碎。家破人亡之后,他的生活信念,或者奋斗目标就变成了——拯救他的妻子:柔娘。
这是支撑他奋斗下去的唯一信念,然后依靠着这个信念,他的力量也变得越来越强大。但是当有一天,他听到了妻子背叛的消息过后,这个信念也就崩塌了。但是他的力量还在,而且因为这股力量的膨胀,他的信念也随之发生了改变,那就是——复仇。
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知道,主角是终究会成功的。但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主角。只是因为这一切,都合乎常理;这一切,都顺应时势。当时王朝的腐败催生了贪官的横行,国力的衰弱导致了外敌的入侵。天下动荡,烽烟四起,正是英雄建功立业之时。主角的强大在于他的信念坚定,更在于他的顺势而为。而当他拥有了撼动天下的力量之后,一切也就不可阻挡了。
而柔娘,这个原本单纯的女子,也正因为自己的一丝妄念。最终,只能是万劫不复的下场。她原本的所有信念,就是为死去的亲人复仇。但当得知亲人尚在的消息时,却并没有选择团聚,而是选择报恩。这本身是没有对错的,但她报恩的对象却原本并不属于她自己,也根本不可能真正属于她自己。
所以这一切,就变得荒诞起来了。
她想要用恩情来束缚他们之间的联系,也顺便了断自己从前的过往。但殊不知,恩情这种东西,恰恰是这个世界上,最为沉重,也最为恶毒的枷锁。
所有被它束缚的人,无一不想要将它摧毁挣脱。
所以柔娘的选择注定是悲剧的,她之后的所作所为,皆是为这层枷锁披上更为沉重的负担。虽然最后成功压死了对方,但她自己也是深受重伤。
她的妄念,就是违背自己的信仰。企图用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力量,获得天下的认可,但这注定是无法实现的。这就像是我们现在治疗癌症的方法一样,虽然能够将癌细胞杀死,但我们自己的免疫系统也会完全崩溃。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非战之罪啊。
说道这里,我不自觉的想起枪手之前写的马踏天下。那个悲剧的女主角清风,也是一个妄念的典型受害者。
她原本可以过的很好,只要她甘愿相夫教子;她原本可以得到一切,只要她能够包容并蓄。但就是因为她自己那无法释怀的家族荣耀,导致了她整个人生的悲剧结局。
她的倔强,她的不甘,她的尊严,她的仇恨。不但让她没有得到那些并不属于她自己的荣耀,更是让她最终失去了那些原本就属于她自己的爱人,妹妹,孩子甚至是生命。
这一切不得不让人唏嘘,虽然很矛盾,但得失之道本就如此。我们总说人活一世,贵在自知。但很显然,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取舍有度。大多数人都是欲求不满的,虽然这就是人的本性,但这也就是悲剧的祸根。
枪手其实是深知这一点的,所以才能写出这么让人咬牙切齿的故事。
虽然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能够与众不同,但也要时刻警惕,不要让那些虚无缥缈的欲望,左右我们的灵魂;更不要让那些不可触及的妄念,主导我们的生命。
顺势而为,虽然不一定能成为勇士;但逆流而上,却很有可能会被淹死。即便侥幸活了下来,也一定会是伤痕遍体。
ps:一点小感慨,不喜者,权当洒家放屁好了。
第112章 清苦的将军()
枪手说过,今天将手里的十章存稿都放出来,这是第一章。
清河县隶属于鱼米之乡鄂州,宣旨的钦差到清河县,必须经过鄂州,而正在鄂州的四王子李逍立刻便明白,冯从义要得到重用了,一直苦于没有机会拉拢到军方将领的李逍岂会放过这个机会,当即派了自己的贴身侍卫统领苏灿以保护钦差的名义一同前来。
已是十一月了,天气已经变得较冷,偏生今天天公不作美,居然在钦差一行人到达之后下起雨来,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在冯从义的带领下,出了清河县城,向着数十里外冯从义的新家行去。
路越来越窄,越来越烂,数十人的马队被拉成了一条直线,虽然穿着蓑衣,戴着斗笠,但仍挡不住随风而来的冷雨,胯下的马儿也早已变成了分不清颜色的泥马,奉命前来传旨的兵部员外郎种子正的脸色也越来越差。
冯从贵此时肠子都悔青了,早知有今日,当时就应当把冯从义当祖宗一样的供奉起来,从钦差的只言片语之中,他已经得知,原以为再也没有起复希望的冯从义,这一回可是圣恩浩荡,变成了从三品的云麾将军,而且即将重掌兵权,只要再立下数场功劳,青云直上那是指日可待。这一次钦差就是奉命前来召冯从义前往上京面圣的。
偷眼看着钦差与四王爷派来的那人铁青的面孔,冯从义真想狠狠地痛打自己几巴掌,这事儿要是让大哥知道了,不定要怎么收拾自己。
“还有多远?”种子正在兵部只是一个员外郎,小小的芝麻官,但怀里揣着圣旨,身份就大不一样了。
还有多远冯从贵也不知道,只能将求助的眼光看向自己的管家。
“快了,快了,翻过前面那坐山,就到了冯将军的家了。”管家赶紧道。
马队停在山脊之上,众人向着山下看去,一个十数户人家的小村子,一条小河顺着村子的一侧流淌着,注入远处奔腾滚滚的江水,种子正疑惑地看了一眼冯从贵,苏灿也正同样的目光看着他,冯从义怎么说也是朝廷正四品的忠武将军,又带兵多年,怎么会住在这样一个一看就很贫困的小村子里,而且这个村子里都是小门小户,与冯从义的身分亦不匹配啊。
“家兄就住在这里,小人前面引路!”冯从贵红着脸,打马率先而行,此刻的他实在有些怕对方开口询问,自己怎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