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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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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乐帝显然已经决定常住北京。在1417和1418年,对北京的护城河、城墙 
  和桥梁作了改进,永乐帝的居住地西宫也在兴建之中。1417年3月,在永乐 
  帝最后一次离开南京后不久,他又命陈珪负责北京的一切御用的建筑工程; 
  珪陈还控制着那里的军务。 
       在此以前,永乐帝还要求就建设他的新都一事展开廷议,并取得了高级 
  官员的支持。也有一些反对的意见,但无关紧要。建设北京需要大规模地动 
  员工匠和劳工,这些人往往从部队的士兵中,或从判处苦役的囚犯中抽调, 
  而且从全帝国(甚至从远至新近吞并的安南)征用建筑材料。劳动大军的规 
  模不详,但人数一定高达几十万。主要的建筑师为一名安南血统的宦官阮安 
   (死于1453年),他还在正统帝统治时期重建北京时起了主要作用。② 
       到1417年晚期大部分宫殿已经竣工。元朝建造的南城墙的某些部分已经 
  失修。这些部分在1420年修复,这时钟楼和天坛也已完工。到1420年,北 
  京已经有足够的主要建筑工程竣工,以致可以把朝廷迁来。新城略小于蒙古 
  人统治时的城。它的北部小于南部。城门从11个减至9 

  个。永乐帝对建设的成绩颇为高兴,于是厚赏负责建设的官员。1421年2月, 
  工部郎中蔡信被提升为工部侍郎,对低级官员和所有各类建设劳工也给以适 
  当的提升和奖赏。① 

① 关于皇帝宾天的情景,见下面注'148'。 
② 对永乐帝的北方政策的有价值的叙述,见吴晗: 《明代靖难之役与国都北迁》'591',载《清华学报》, 

10,4  (1935 年10 月),第937—939 页;傅吾康;《永乐帝对蒙古的远征》'177',3 (1945 年),第50—54 
页;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第82—84 页;吴缉华:《明代东胜的设防与弃防》'584', 
载 《明代制度史论丛》'580',Ⅱ,第339—342 页。 
① 详见山本达朗: 《安南史研究》'600'  (东京,1950 年),1,散见书内各处;以及罗荣邦:《对安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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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0年10月28日,北京正式被定为帝国的主要都城。从1421年2月 
  起,所有的文献都称北京而不称南京为帝国的京师。在其间的3个月中,中 
  央政府被彻底改组。但是在1421年,一场大火烧毁了紫禁城中三个主要朝觐 
  大殿,永乐帝为了遵守古代的先例,不得不号召对他的统治进行直率的批评。 
  有些御史和翰林学士——有名的有李时勉(1374—1450年)和邹缉(死于1422 
  年)——谴责了经济困难、时弊和迁都北京引起的巨大不便等情况。最为直 
  言不讳的批评者为主事萧仪,他的陈述甚至很刻薄,以致永乐帝把他处死。① 
  这使所有的批评者为之震惊,于是都缄口不言。当然,永乐帝在此之前早就 
  对这件事下了决心。主要建设工程已经完成,所有机构的重新调整已经作出; 
  一切准备已就绪,此时再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能改变他的决定了。 
        中央政府的改组影响了北京和南京的文武编制。首先,政府的官印要重 
  新铸造。在1421年之前,北京的官署印鉴上有“行在”二字,但当北京被正 
  式定为帝国首都时,这两个前缀字被取消了。南京所有的官署都被发给上有 
                                                                       ② 
   “南京”这两个前缀字的印鉴,以表示它们此时的从属地位。这些命名的变 
  化旨在反映政治现实。但是,当永乐帝的继承者在1425年决定把首都迁回南 
  京时,所有新名称都被废除;他恢复了以前的名称。但在1425年后期他去世 
  时,迁回南京的活动停止。事情依然悬而未决。当宣德帝再次确定北京为京 
  师时,它的官署继续使用“行在”二字。直到1441年,“行在”二字才最后 
  从北京所有的政府机构的名称中抹掉。 
       南京的官署成了它们北京的对应官署的分支机构。例如,设在北京的南 
  京后军都督府分署将档案移交给北京的后军都督府,并将其印鉴送礼部销 
  毁。有关新首都安全的一切活动改由中军都督府负责。就军队而言,统一的 
  指挥结构一分为二:13个卫归南京指挥,13个则归北京。归五军都督府管辖 
  的五个卫同样被平分,在两京各组成五个新卫。 
       文官的组织也经历了类似的、但更加复杂的改组。处理北京事务的各部 
  被撤销,其人员被重新分配,户部和刑部的北京分署被并入户部和刑部。同 
  样,都察院分院也并入都察院的北京道。另一方面,兵部和工部则北迁,而 
  国子监则干脆去掉了“北京”二字。同时,原归一个部的分署管辖的北直隶 
  各州府,此时则直接受京师各部节制。1425年,明帝重新设置了各部的北京 
  分署和后军都督府分府。于是地方官府与中央各部或都督府打交道时必须通 
  过这些机构的渠道。但是,这个程序证明过于麻烦,所以这些分署在 1428 
  年解散,管辖权于是又转归正规的部和都督府。 
       皇帝已在北京建了一个雄伟的首都,这个首都远比元代的首都豪华,甚 

干涉:明初政府对外政策的个案研究》'359',载《清华学报中国研究》8,1 — 2 (1970 年8 月),第154—182 
页;简单的论述见寺田隆信:《永乐帝》'510',第162—170 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06—212 
页。关于黎季■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7 页,以及加斯巴登:《关于安南人传记的两篇 
文章》'185',载《汉学》,11,3 — 4  (1970 年),第101—113 页。 
① 关于简明的叙述,见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94—203 页。那里有关于郑和远征的重要文献目 

录。关于某些最近的条目,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00 页中的“郑和”条。下面的著作是最近新发表 
的出版物:郑鹤声和郑一钧:《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62'  (山东济南,1980 年),以及徐玉虎:《郑和 
评传》'235'  (台湾高雄,1980 年)。 
② 见包遵彭:《郑和下西洋之宝船考》'416'  (台北,1961 年),第11—63 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瀛涯 

胜览》'377'  (英国牛津,1970 年),第27—32 页。 

… Page 156…

  至与南京一样壮观。“两京制”的时期——在此期间北京和南京充当了相辅 
  相成的行政中心——在1441年结束,当时北直隶和南直隶的行政划归中央政 
  府统一管辖。从此,作为留都的南京大大地丧失了它的政治重要性;它再也 
  不归皇室控制,它的宫殿和宗庙被废弃。它的主要行政职能保持不变,但是 
  除了洪熙帝统治时一段短暂和未遂的返都期外,它的的各部通常只由有职无 
  权的侍郎任职。 
       迁都北京之举在军事和经济组织方面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变化,这些变化 
  与新的行政要求以及边境各地区的防务有关。这一宏伟的都市远离供应它的 
  经济源泉,迁都和维持这一中心所用的人力和物力在明代灭亡和在帝国时代 
  结束之前,一直消耗着政府的收入和人民的财富。 

                                    军事和经济的改组 

  军队的调动和新机构 
        永乐帝统治时期军事组织在武装力量的结构方面经历了四大变化。第一 
  个变化是取消了护卫。第二个变化是把大部分驻在南京的京卫调到北方,并 
  把某些北方的部队提到亲军的地位,这就使驻北京的京卫成为帝国中最大的 
  一支部队。第三个是在京师设营,士兵们通过营定期从地方部队轮换去边境 
  防线服役或进行征战,并在营中操练和受训。第四个大变化包括在长城沿线 
  组织边防的镇;这个措施是永乐帝对付这条边界以北的游牧入侵者的新战略 
  的组成部分。① 
        永乐帝取消藩王护卫的愿望是很容易理解的;在洪武统治时期建立的分 
  封制下,亲王具有广泛的权力。永乐帝曾经利用这种权力建立了自己的军队; 
  这个经验促使他解散护卫,并让他自己的儿子们离开军镇。在内战期间,他 
  的长子和次子都参加过战役。但是在他登基后,当他在外征战时,他让长子 
                                                                 ② 
  当摄政;次子则因策划反对其兄长而在1417年被捕。 同时,像建文帝做过 
  的那样,永乐帝也感到非削弱其他亲王——都是他的弟兄——的权力不可; 
  许多亲王被指控有罪而遭到清洗,他们的护卫被解散。 
        因此,到永乐帝统治结束时,在原来洪武帝建立的30支藩王护卫部队 
                                     ① 
  中,只有4支完整地保留下来。永乐帝原来为燕王时属于他的3支护卫部队, 
  即燕山卫,被并入组成北京皇帝私人军队的亲军之中。剩下的23支护卫部队 
  中,有的被调驻不同的地点。其他的则被解散,它们的部队被改编成京师的 
  新的卫。从此,授给新王的封地很少设护卫,到明朝末年,属于军事编制的 

① 关于这些论点,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  (1955 年;重印本,上海,1956 年),第32—34 

页;朱偰:《郑和》'102'  (北京,1956 年),第28—34 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  (台北,1958 年), 
第16—17 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1 — 5页;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1402—1424 年》'546',重印 
于《社区与国家:关于东南亚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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