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认错。
朱高炽直到1424年8月25日才得知永乐帝之死,这时皇帝的代表带着
传位的遗诏到达北京。他立刻与吏部尚书蹇义、大学士杨士奇和杨荣商量。
他下令加强京城的治安,并派大太监王贵通 (原名王景弘)去南京任镇守。
次日,他释放了前户部尚书夏元吉;夏因反对第三次远征蒙古而在1422年4
月被永乐帝囚禁。9月7日他正式登基,颁布了大赦令,并定次年为洪熙元
年。同一天,他采纳夏元吉的建议,取消了郑和预定的海上远航,取消了边
境的茶、马贸易,并停派去云南和交趾 (安南)的采办黄金和珍珠的使团。
他重新命夏元吉和另一名被贬的官员吴中分别任户部尚书和工部尚书。洪熙
帝以这些行动开始取消或调整他父亲的行政政策。①
洪熙帝通过改组内阁,授予他的某些心腹顾问显贵的品位,以著名的翰
林学士和干练的官员充实行政官署,来开始他组织新政府的工作。在他新任
命的官员中,许多人在他在南京或北京摄政时已经为他效劳,有的人在他与
永乐帝有分歧时支持过他,为此受到了惩处。因此,在1414年事件中被撤职
的黄淮和在同一时期被监禁的杨溥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兼大学士。他原来的老
师及最亲密的顾问杨士奇成了首辅大学士和少傅;杨荣和金幼孜也留任大学
士。
为了补偿他们以前所受的屈辱,每个人被封为一品的高官,并有兼职。
例如杨士奇兼任兵部尚书,杨荣兼工部尚书,黄淮兼户部尚书。这样,他们
①
就能直接过问在职大臣们的行政事务和施加政治影响。 洪熙帝由于他的背
景,与这些重要的朝廷官员有一种亲密的关系;他与其后继者们不同,经常
召见他们进行正式会议,要求在他对重要事务作出决定前在密封的奏章中提
出意见或建议。这样,内阁不再是像以前明代统治者之下的不能负责的谘询
机构,大学士亲自参加了决策。对洪熙帝大力取消他父亲的不得人心的计划
和在全帝国建立正规的文官政府的行动来说,这种集体领导是必不可少的。
在1424年的余下的几个月中,洪熙帝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改革行政方面。
可有可无的官员被解职,其他的官员在70岁就奉命退隐;失职的官员降职,
有突出才能的官员升任更重要的职务。为了取得直率的评价和揭露贪污腐
化,皇帝在10月18日给予杨士奇、杨荣、金幼孜,稍后还有夏元吉每人一
颗银印,上刻“绳愆纠缪”的格言。他命令他们用此印密奏关于贵族、甚至
皇族胡作非为的案件。监察御史被派往全国各地去调查官员的政绩,并为官
僚机构的任命寻求合适的人选。皇帝常常要求他的大臣们直言不讳,不必担
心报复,虽然他有时在激动之下训斥或惩处少数官员,但常常后悔并要求原
① 木宫泰彦:《日华交通史》'285' (东京,1926—1927 年),Ⅱ,第287—296 页。王伊同:《中日之间
的官方关系,1368—1549 年》'549' (坎布里奇,1953 年)、第21—24 ,34—53 页;郑梁生:《明史日本
传正补》'66' (台北,1981 年),第228—266 页。
① 关于永乐帝采取官方垄断海上贸易和禁止私人航海活动的情况,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
第22—24 页;陈文石:《明洪武嘉靖间的海禁政策》'59' (台北,1966 年),第93—95 页。关于《太祖
实录》'380'中有关与东南亚关系的官方记载,见赵令扬等编:《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48',I (香港,
1968 年),第67—249 页。
… Page 178…
谅。
在任命官员时,皇帝特别重视儒家道德和个人品德。权谨便是一例,他
是一名低级官员,在1425年进入内阁完全是因为他极为孝顺。同样,皇帝任
②
命有才能和守纪律的人担任地方的行政和司法职务。但是,务实的人也不被
冷落。1425年2月,不久前刚被免去他指挥职务的宦官…操江提督郑和被任
命为南京守备,历史学家已经认定,此举标志着宦官势力的崛起,但是在整
①
个洪熙统治时期,宦官实际上被置于严密的监视之下。为了使官僚机器更有
效率,皇帝对文官科举制度作了一些改变。他认为这个制度偏袒南方人,于
是他规定了份额,以保证北方人占全部进士的40%;这个政策经稍加修改,
在明、清两朝一直贯彻执行。
作为这同一改革的一部分,洪熙帝试图纠正永乐时期司法的弊病。他关
心的是,许多被判死刑的人可能是捏造的罪名的受害者。1424年11月,他
命令内阁会同司法官员复查案件。后来,他宣称在有些刑事案件中,甚至他
本人的判决也可以不顾或推翻,如果它们是在愤怒或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
②
的。此外,在他统治时期,他两次恕免诸如齐泰、黄子澄等官员的家属,这
①
些官员因忠于建文帝而在1402年被处死。恕免令免除其家属为奴,并发还
没收的财产。1425年4月在他死前不久,皇帝颁布一份诏令,进一步告诫司
法当局要根据法律判决,并在宣判前,特别在宣判死刑前要复查对犯人的指
控。此外,他禁止对犯人滥用肉刑,和在惩处时株连犯人的亲属 (重大的叛
逆罪除外)。他断言,这些做法严重地违背了儒家的仁爱原则和孝道伦理。
洪熙帝最关心的是他父亲耗费巨大的种种计划所引起的黎民百姓的财政
困境。在他短暂的统治时期,他颁布了几道诏令,取消皇帝征用木材和金银
等商品的做法,代之以一种公平购买的制度。他还免除受自然灾害的人的田
②
赋,并供给他们免费粮食和其他救济物品。特别使他苦恼的是人民的频繁逃
亡,这种情况是农民无力付税和应付各种征用引起的——这是永乐统治晚期
的一个严重问题。流浪在永乐晚期使国家丧失大量收入。1425年2月,皇帝
专门颁布一份诏令,要逃亡者重返故里,答应免除他们所欠的税,在他们所
在地登记后另外还免除两年同样的税和劳役。①
此外,洪熙帝还派了一个以广西布政使周幹为首的专门小组去调查某几
② 中国派出和迎来的使团包括:派往占城国的14 个,回访的18 个;派往柬埔寨的3 个,回访的7 个;派
往暹罗的11 个,回访的21 个;派往爪洼国的9 个,回访的7 个;派往浡泥国的3 个,回访的9 个;派往
马六甲的11 个,回访的12 个;派往苏门答腊的9 个,回访的11 个;有帮助的背景材料,见王赓武:《明
初与东南亚的关系:一篇背景研究短论》'547',第48—55 页;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546',转载于
《社区和国家:关于东南亚和中国人论文集》,第70、74 页。
① 关于这些铭文,见赵令扬等编:《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48',I,第67—249 页。关于它们的重要意
义,见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546',第67—69 页。
② 见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546',第76—78 页;刘子政:《明代中国与汶莱交往考》'354',载《明
史研究专刊》,5 (1982 年12 月),第7 — 9 页。
① 见王赓武:《明初与东南亚的关系》'547',各处;徐玉虎:《明郑和之研究》'236',第525—544 页。
② 关于永乐帝之死,见吴晗:《明成祖仁宗景帝之死及其他》'589',载《文史杂志》,2,2 (1942 年3 月),
第76 页;王崇武:《明成祖与文士》'539',载《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8,1 (1949 年),第12—16 页;
寺田隆信: 《永乐帝》'510',第152—154 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60 页。
① 寺田隆信: 《永乐帝》'510',第271 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55 页。
… Page 179…
个府的纳税负担。它们包括应天、苏州、松江、嘉兴和南直隶及浙江的另外
四个府。皇帝生前未看到调查报告,但它成了宣德帝实施的减税计划的基础。
②皇帝还非常关心提供直接的救济;他几次因他的大臣们对此反应迟缓而大发
雷霆。在一次地方的饥荒中,他批驳了户部官员们的提议,即只借粮给百姓
而不是免费分发。另一次,他愤怒地驳回了一些大学士请他先与户部和工部
商议的要求,下令立即对一些受灾区分发救济粮和减免税收。
这些事件证实了这个时期加在人民身上的沉重的负担,这种负担在很大
程度上是以前代价高昂的对外政策的必然结果。洪熙帝采取各种措施以限制
明朝的扩张主义。当他登基后随即取消郑和的远航时,他已表现出了收缩和
巩固外事活动的倾向。在他在位期间,他满足于让精干的军事将领守卫北方
诸前哨以防东蒙古人的入侵,和继续保持与中亚和南洋各国的纳贡关系。但
他主要关心的是安南,虽然安南已被合并了几年,但仍没有平定。他渴望和
平,提出一有可能就承认黎利的政权;但因为这样做时机不成熟,他就继续
执行其父诱降黎利的政策。他断定黄福为人过于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