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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尔顿早年的生活习惯一直是要读书到深夜的。丧失视力以后,他改变了作息时间。他晚上九点休息,夏天四点,冬天五点起床每天一开头就要人给他读希伯来文《圣经》,接着便沉思,七点他的人又来他这里,于是便口授诗句,一直到中饭时分,写的跟口授的一样多。然后,他做体操活动,或在花园散步,或在一个器械里摇荡。除谈话外,他唯一的娱乐是音乐。他最爱弹风琴,有时也弹大提琴。他会不时自己唱将起来,或让太太明沙尔唱,她虽不懂音乐,嗓子却很好。然后他上楼进书房听人读到六点,六点后才许可朋友看他,八点以后下楼吃晚饭。
他饮食很有节制,通常吃肉片菜卷,或一些清淡的东西,因为他必须与容易患痛风的体质搏斗。他对食物无所挑剔,只要新鲜易得就行,虽并非滴酒不沾,却很少上口的。晚饭后,抽斗烟丝,喝杯水就上床睡了。即使如第二十首《致劳伦斯先生》十四行诗所建议的,我们将怎样美餐,素净而精良,风味典雅,还有酒,更可以乘兴
听琵琶美妙的奏鸣,听歌喉绕梁,唱三日不绝于耳的意大利曲子?
能鉴贤而不沉溺于这些逸致
闲情,那他就不能算是不聪明。
我们也不难看出弥尔顿朋友的人品和诗人的清教徒本色。
什么时候是他灵感的好时机,似乎捉摸不定,不是由意志指挥的。有时他发觉躺在床上暖和,能促使人创作;有时在花园散步边创作,边删节、润色、接着进屋口授;有时则醒着熬到通宵,却一句也凑不成;有时则不加思索诗行反蜂拥而至,象是有某种冲动狂热一般。在《春的来临》这首挽歌中,弥尔顿说正是春天恢复了他的诗情才力。然而爱·菲利普斯说,“除了从秋分到春分外,他的思绪从来没有畅快地流泻过。”就写《失乐园》时期的情况说,这也许是对的,因为那时候他已改变了二十岁年轻时的情况,或者说,他灵感虽有间歇期,菲利普斯却把季节搞颠倒了。他是晚上创作,白天口授的,歪歪斜斜地坐在靠手椅上,一条腿跨过扶手。他会一气呵成口授四十行,接着又压缩成一半。
挤进西敏寺
弥尔顿常常改变住处,据认为这表示性情不安,借以避免无聊的烦恼。1660年离开法院卫士看守的牢房以后,他在红狮广场附近的霍尔本住了一个很短的时期,从这里又般到杰温街,1663年结婚时又搬到弥林顿那个书商的家里。他最后搬去的是如今叫做班山街的两侧、炮兵广场对过新建街道中的一所房子,一住十二年,直到见上帝。《失乐园》部分是在这里创作,改写定稿的,其后的两部《复乐园》及《斗士参孙》也是在这所房子里全部大功告成的。但是房子已不留下任何遗迹,只能见之于想象中了,虽然附近有条弥尔顿街保留着这一地区与诗人的关系。多塞特郡牧师赖特曾看见约翰·弥尔顿在一间狭窄的卧室一片陈旧暗淡的青色中,坐在一把靠手椅上,着一身干净的黑色衣服,脸色苍白,但形容并不枯槁,手和手指都肿胀,涂着痛风结石。他会在住宅门口坐着晒太阳,眺望炮兵广场,或着灰色粗布衫接待来客。在比较寒冷的日子里,他会在花园里散步,接连好几个钟点。他住的房子他总要有一个花园。
弥尔顿即使在痛风发作时,也会非常愉快而歌唱。痛风一再反复,耗尽了他的抵抗力。1674年11月8日星期日他死于“痛风突然发作”,葬于克里普便门圣吉尔教堂祭坛附近他父亲的墓旁。送葬的有他在伦敦的所有文人学士的名流朋友,自然还有一般老百姓友好的送葬的人流。由于政党的偏见,直到1688年年底玛丽及其丈夫威廉入主伦敦,政变成功英国自由党才正式承认弥尔顿为共和国诗人。但是诗人死后三十多年后西敏寺教堂的院长仍拒绝为约翰·菲利普斯立的石碑刻上碑文,因为其中出现了弥尔顿的名字。直到1737年在维新党权势的鼎盛时期弥尔顿的半身像才挤进了西敏寺诗人之角。令人悲痛的是1790年8月圣吉尔教堂修整时教区当局对质量低劣的棺木有所轻慢,因而诗人的尸骨竟被一散了之。但是他的思想、他的诗作却是与万物同在的,与宇宙永世长存的。
得乎!失乎!
有的评论家从好心出发,叹惜弥尔顿从事革命斗争二十年,卷入无谓的斗争,虚掷青壮年大好年华,浪费才思敏捷的宝贵精力,甚至为革命牺牲视力,得不偿失,只写出了几首十四行诗;认为他大量急风暴雨式的小册子于实际政治影响不大,如果不是因为他反击对他的人身污蔑,被迫作出许多辨白,有助于了解他那样大诗人的生活、思想,因而文以诗传,要不然时过境迁,全命如蜉蝣。言下之意,弥尔顿青少年时期就蓓蕾初绽,不同一般,以他的才华不损耗精力,早就大显身手,写出更多更美的诗作来了
诚然,弥尔顿只写出二十五首十四行诗,其中包括一首短歌一首长调,革命时期每年大致只写出一首,精力全集中到斗争上去了。因而诗作内容也以政治,宗教为主。但是他写得别开生面,很有特色,内容丰富,风格创新,既用来歌功颂德,针砭世事,可以讽刺规谏,怨文兴叹,也能叙事抒情,咏志述怀,表达政治激情,宗教热情等。所以湖上诗人华兹华斯写颂诗说:
……………当一阵阴森
降落到弥尔顿路途的左近,经他的手,这玩艺儿就成了喇叭,由此他奏号
扣人心弦的诗歌——可惜呀,太少!
而且,个人历史的道路决定于他的思想与性格,他有自知之明,立志做诗人,他所受的他那个时代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使他深信他在《为斯沫克汀纳斯辩护》中所表达的观点:“如果谁今后希望写东西很好地歌颂值得赞美的事物而不落空,那他应该自己就是一首真正的诗。…除非他内心具有一切值得赞美的东西的经验和实践,他就不敢对英雄人物或名城古都唱出高度颂扬的赞歌。”清教徒弥尔顿生活态度严肃认真,言行一致,身体力行。要写好诗,他心目中向往的伟大的诗篇,他还不够成熟,他必须进一步投身现实生活斗争中去,去了解人,了解社会,为理想而奋斗,所以他由志愿兵而应聘出任拉丁文秘书,这是必然的发展。在斗争中,出于虔诚,他义愤填膺,个人受攻击污蔑,反击时他理直气壮,咄咄逼人,加上他诗人的灵感与辞藻,他更显得火冒三丈,出言不逊,甚至俚言鄙语,一涌而出。敌人弄虚作假,无中生有,他气得真相莫辨,也可以血口喷人。但是,他信以为真,他为理想,出于虔诚,出于义愤,是全身心投入的。他有时纵然受愚弄,他的事业是革命的事业,是上帝的事业,他的浩然之气,仍令人敬畏,不失英雄本色。此弥尔顿之所以为弥尔顿也。他的小册子仍不不乏真知灼见,他关于教育的定义不是迄今犹令人敬佩吗?他的《论出版自由》不是迄今仍是人类争取思想、言论、出版自由不可多得的历史文献吗?华兹华斯不是在另一首颂诗中又说:
啊!请你再回来,给我们激励;
给我们自由、力量、礼数和道德。
你的灵魂象星宿,高瞻远瞩;
你的呼唤象海涛,汹涌澎湃;
在《再赠画里克·斯金纳》一首中弥尔顿自己还说:
…………但是我不怨艾
上帝的安排和旨意,不减退一丝
热情与希望,却仍然勇往直前
满怀信心。你要问啥东西支撑我?
朋友,是这认识,为保卫自由这崇高
使命,我孜孜不倦,丧失了眼波,…………纵失明,也自豪。
他为理想的革命事业而献身,一身正气,凛然不可侵犯。重质不重量,他超越常人,已是不朽的。更何况他继续笔战,把他的二十年磨难中所受的锻炼与感受都总结进他的二首史诗和一个诗剧中去了。他不投身现实革命斗争,没有亲身的体验,他决不可能实现宿愿,为祖国语言,为世界史诗树立起如此辉煌的一座丰碑。
选材早,着手晚
弥尔顿一生的主导思想是要写出一部伟大的诗作来。1628年夏,他年不满二十就在一篇假期作业中插进了五十对英雄诗体偶句,其中他写道:
万岁,祖的语言,我体力还幼弱,就跃跃欲试咿哑鼓舌把话说,吐出片言只字时走路还踉跄,发音还不全,就溜出我孩提的唇尖,…………
如果事情真的如我所向往,最可口的珍肴总是最后才端上。
…………
可是我宁愿,如果由我拿主意,把你用来创作更大的主题,…………
犹如那颖异的谛摩多科在国君
阿尔基诺斯的宴会上庄严歌唱的故事,他向往史诗,但题材和形式的决定却是“选材早,着手晚”的。早在1638年前后,他曾打算写一部关于传奇故事亚瑟王的史诗。1639至1640年间,他曾草拟过九十九个题目,其中六十一个取材于《圣经》,三十八个取材于罗马征服以前的英国史,也曾考虑过史剧的形式。传奇故事亚瑟王毕竟不够真实,1641年《圣经》题材居于上峰,《失乐园》更鹤立鸡群,有四个草稿。经过长期不断的努力,他终于选定《圣经》题材,写出将基督教传统和希腊传统熔为一炉的伟大史诗 《失乐园》。虽然有的诗行如第四卷第三十二——四十一行是早在 1642年就写成的,但是他连续不断地从事这一创作任务是1658年才开始的。据奥布里——菲利普斯说 1663年诗人第二次结婚,诗已大功告成,只是润色,改写誊清工作仍然很繁重,直到1665年才完成脱稿。1667年初版只十卷,从1674年第二版起,各卷开头附提纲,扼要说明内容,并将第七、第十两卷各一分为二,全诗成了十二卷,计一万零五百六十五行。
《失乐园》主要来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