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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培养、知子莫若父,老约翰是个思想开明,很有见地的人,他认识到小弥尔顿前程远大,愿意倾全力给他提供最好的机会。
霍顿是蜿延于英格兰伯克斯和米德尔塞克斯两郡之间的白金汉郡最南端角落里的一个小村子。虽然距伦敦只十七英里,可是工业污染还不严重,穿村而过的科纳河还清沏明净。到处有森林,草地、牧场、围场和开阔的田野,有温莎城富丽堂皇的高楼耸立在林木簇拥之中,俯视一切景色,诗人弥尔顿悠哉闲哉,潜心读书,不时在大自然宁静的怀抱中,闲适自在,尽情欣赏,遐思冥想,过着人生难得的田园生活。
这时候,由于他父亲的劝告,他除本国语言外,已经学到了希腊语、拉丁语、西班牙语、法语、意大利语,甚至闪族语,叙利亚语和希伯来语。如今他可以自由读书了,如饥似渴地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可是,他是有选择地读书的,凡是有助于他成为或做好诗人这一从小立定的职业的书籍他都读。他又是读书思考,食而化为己有的人。如后来《复乐园》第四卷第三二二行所说的,他决不念书:
…………读个无止无休,也读不出名堂来,得不到同等的或者更高明的精神和判断力,…………
仍然落得个模糊不清决不定,书本呢滚瓜烂熟,可自己仍浅薄,食而不化或自我陶醉,拾取小小玩艺儿,不登大雅之堂;
英国十九世纪写《古舟子咏》名篇的诗人柯尔律治的长子就说过弥尔顿用典是跟他本人所有的思想融为一体的。弥尔顿有一本扎记本在内瑟比档案中沉睡而无人问津达二百年,直到1874年才为人们所发现,它看来是霍顿后期的东西,虽不是他读书的全部单子,只是在某些标题下罗列了书名或记下了地点备用的。这些笔记就涉及八十个不同的希腊语、拉丁语、法语、意大利语及英语作家的作品。引用希腊作家不下十六个。足见涉猎之广。
他也念历史,目的在了解事物发展的总趋势。1637年9月他告诉同窗密友迪奥达蒂说,他读了希腊史,从头一直读到君士坦丁堡的陷落,他曾长时期聚精会神地看意大利史,从中古初期直到神圣罗马帝国哈普斯堡王朝始祖鲁道夫的时代。从笔记本上我们获悉他念过意大利塞哥纽斯的《意大利政事纪》。他捏上一个东西就中途不放手,直到达到预期的目的。他的希腊文书籍中阿拉塔斯、利科弗隆、欧里庇得斯诸人的诗作或诗剧,经他缜密细致研读后,边上写着摘要,边批,迄今人们一直在进行探索。“好多个勤勉学习,沉思冥想的年头,都一股脑儿花费在寻求宗教和文化知识上去了”,这是他自己的描述。他还给那同窗密友复信说:“你问我在干什么?想什么?啊,托上帝的福,想的千古不朽,…真的,我将展翅高飞。”他始终自豪地向一个目标迈进。
假面舞剧,抒情诗作登峰造极
诗人的第一个诗集虽是1645年问世的,其中极大部分作品却是在霍顿时期创作的。
有趣的是清教徒诗人二十七岁居然写出艺压群芳的一个空前的假面舞剧
《考玛斯》来。假面舞剧盛行于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奇装异服,虚构妄诞,华丽浮夸,戴面具,配音乐,穿插一点对话,适于露天演出,曾是宫廷宴乐游艺舞会不可少的节目,十七世纪初期已趋于消衰,当时布里奇华特伯爵要在卢德娄堡大宴宾客,以庆祝他登上威尔士和边境地区议长的宝座,请英国最负盛名的作曲家亨利·劳斯作曲。刚好弥尔顿因为爱好音乐,与劳斯是好朋友,因而应邀给曲子作词,1634年首次演出。剧情是:酒神和女妖所生的儿子考玛斯,放荡不羁,伏居森林,每逢绝色美人便花言巧语,献上芳香美酒以解渴,喝了立即变成兽面人身的怪物。恰巧某小姐与兄弟两人赴会途中因昏暗饥渴,暂息而迷失。考玛斯乘机诱骗,姑娘坚贞不屈,拒不上当受骗,两兄弟终于借神力救出姐妹。这自然是作者扬善除恶,信神得救的一贯思想。没想到演出大受欢迎,事后不断有人要求抄写。劳斯不胜其烦,1637年索性印将出来。
在《考玛斯》之先,有两首孪生的牧歌,《快乐的人》和《幽思的人》。它们比《圣诞晨歌》显然跨进了一步,不再见到生硬的奇想了。虽然《晨歌》见出一点《失乐园》的雄伟壮丽,孪生牧歌却写的清新自然,散发出霍顿四野闲适自在、生气盎然的乡村景色,是书生清晨、薄暮或伏案久了,困倦时走出书斋,到旷野信步而行,随意欣赏田园生活,又不时若有所思地领略到的若近若远,似有似无,宛若逼真,却又朦胧,实物在起作用,知识在起作用,情趣也在起作用时所得的感受,给人以飘飘欲仙的感觉。那时候诗人一心追求自己的目标,坐拥书城,修身养性,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作息随意,正是人生难得一乐的时候,所以才写出这样清新飘逸的诗篇来,而思想用词极为简练,一反斯宾塞 (1552?—1599)绚丽铺陈的风格。有人指责他说,《快乐的人》第四十一行起的几行中:
倾听那云雀起飞翱翔,歌唱惊破沉闷的夜晚,在它空中的了望台引吭直到朝霞斑烂升曙光;
那时降临,藐视哀伤,飞来我窗头叩问早安,云雀与知更鸟不分,前者是从不光临人住的地方的。弥尔顿自然不是生物学家、博物学家。城市长大的文学爱好者的书本知识不一定与乡间出现的实物都能对上号,不鹰雀不分,不韭菜麦苗不分,也就不足为大病了。他是从情景融合,注入自己的意趣,投入感情,从总体上来把握所描绘的事物的。试看《幽思的人》第六十三行以下的几行:
女歌手呀,我常到林间找你去,一心向往听你的夜曲;
找不见你,我独自散步游逛,在修剪平整干燥的草地上仰望那漫游漂泊的玉弓,正驱车驰近她绝顶的上空,象是被诱入歧途的旅人,在天空茫无途经地赶行程,似乎她不时屈颈俯首张望在洁白如絮的云头。“漂泊的玉弓”虽是借用的罗马古诗人贺拉斯的,但弥尔顿把自己强烈的感情,甚至震颤的心灵都注入其中了,所以她似乎变了形在“漂泊”,在“驰聘”,在“屈颈俯首”,在“张望”,不是简单的拟人化。实际事物的真实性与诗人心目中的真实性是大不相同的。他的主题是人,自然景色是因人的兴高采烈或严肃内省截然不同的心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诗人描绘的外界事物实际只是心灵感受的返照。
在《考玛斯》之后,弥尔顿写出了他前期诗作压卷之作。爱德华·金也是诗人基督学院的同窗好友,能诗,有事业心,是优秀的牧师人才,可惜不幸1637年溺死于从彻斯特渡海赴爱尔兰的路上。《黎西达斯》是诗人为悼念他而写的一首挽歌,公认它以优美的笔触描绘出理想化的田园生活,灵感水平超过那两首孪生牧歌。可惜这样的灵感,这样的水平,在作者竟是一去不复返了。在英诗中也要一个半世纪以后在英国桂冠诗人湖上诗人华兹华斯的《不朽颂》里才达到同一水平。金突然遇意外沉溺而死,使诗人不免叹人生之无常,好人受苦短命,坏人享乐长生。黎西达斯
他虽然可能沉溺直下龙潭,犹如太阳也一样沉入海底,但是不久又将低垂的头昂起,着光芒盛装,重新金光闪闪,在黎明天空的前额大放光明:
黎西达斯也这样,虽沉得低,却起而高升,…………
今后你是那片海洋滨岸的守护神,不过那毕竟是生后的安慰。
黎西达斯死了,死于鲜花没怒放,…………
也通晓吟咏,写的气韵高亢。
他不该躺在水制棺架上漂荡
而没人哭泣,还起伏中受热风蒸熏,得不到一点儿挥泪的报偿。
惺惺惜惺惺,金出师未捷身先死,弥尔顿怎能不想到自己的命运。他们俩都年青、能诗、未婚,一个死了,另一个虽雄心壮志,为诗献生,到底会怎样呢?前程未卜。弥尔顿是人,不是神,当然不免产生凡人的忧虑。
因此毋庸讳言,和婉言解释,可以有仁慈的缪斯用吉祥的言辞惠顾我注定的骨灰盆,随着他循序渐进。
给我着丧服的尸体祝祷平安。
因为我们俩在同一山岗上哺育成长,牧同一羊群,在泉边,树荫里,河川旁。
弥尔顿尽管当时生活在世外桃源一般,但青年诗人对现实社会特别敏感,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代,他这一阵子近乎恐惧的寒颤,在我看来是很自然的。约翰逊博士(1709—1784)在《快乐的人》中体会到了“愉悦中的一丝抑郁。”《黎西达斯》令我觉得不免带着一丁点哀愁肃杀之气。好景不长,弥尔顿终于把抒情诗的黄金时代水远抛在身后了,他没有再能够如该诗末行所写地“明朝去清新的森林和新鲜的草地。”
六、意大利之行
1637年4月弥尔顿的母亲已经因瘟疫去世,他弟弟克里斯托弗带着夫人也来霍顿住到父亲家里来了。也许家里人多,可能嘴杂,不利于儿子过世外桃源的生活,老约翰气度不凡,提供经济手段,让诗人带着一个男仆作意大利之行。意大利虽然因罗马教皇天主教的统治,宗教裁判所使文人学士谈虎色变,噤若寒蝉。可是意大利毕竟是继希腊文明之后成为欧洲文艺复兴发源地的文明古国,尽管文化在衰微中,意大利城市仍是古者文化唯一的大本营;是文人学士,艺术家、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建筑师甚至爱好欣赏自然景色的人莫不向往的“圣地”。1638年4、5月间他结束霍顿长达六年的自修生活,踏上毕生教育最后一课的旅程。邻居伊顿学院院长年迈的享利·沃顿淳淳告诫这位心直口快,说话无顾忌的年轻朋友,在宗教问题上千万要谨慎小心,“思想守口如瓶,举止落落大方”才能应付自如,万无一失,既不得罪别人,也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