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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风雨人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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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判了刑,怕没有这么自由了。   
  江宁地方法院候审(2)   
  蒋梦麟安慰他说:“你想宽些,以你的情况和外间评论,你的罪或不至重,关几年,放出来就好了。 
  报纸刊登蔡元培、蒋梦麟援救陈独秀的谈话后,《大公报》载文认为,蔡元培等人“矜怜耆旧,爱惜人才”的话,是“多此一举”,陈独秀“是一个领袖,自有他的信仰和风格…… 
  大家应当成全陈独秀”。 
  《红色中华》41期发表文章说:“陈独秀叛党以后,投降到资产阶级去作走狗,充‘反共’先锋,这个我们并没有污蔑他,他的老同事蔡元培、蒋梦麟都替他老实不客气的说出来了。 
  陈案审判在即,蔡元培介绍了汪有龄律师,胡适介绍了刘律师,陈独秀自己定了章行严和彭律师。 
  陈独秀对段锡朋说,请律师过多,易引起外间注意。 
  因为没有纸笔,陈独秀请段锡朋代为致函给胡适,不烦他们再请律师了。 
  经段锡朋等说情,看守所允许陈独秀写信。 
  陈12月1日给胡适写信叙述狱中候审情况。 
  他希望胡适给他借英文版的亚当·斯密的《原富》等书。 
  同时劝胡适专心做学问,“王杨卢骆当时体,不废江河万古流”。 
  他听到了社会上关于胡适要从政的传闻。 
  谈到自己的将来,陈独秀写道:“我以为也许还是大辟爽快一点!”当时胡适在武汉、长沙等地演讲,没有马上答复陈独秀。 
  陈独秀被捕,也引起了住在上海的鲁迅注意。 
  他于12月14日写《〈自选集〉自序》时,特地提到陈独秀和自己的早年交往:“我的作品在《新青年》上,步调是和大家大概一致的,所以我想,这些确可以算作那时的‘革命文学’…… 
  这些也可以说,是“遵命文学”。 
  不过我所遵奉的,是那时革命的前驱者的命令,也是我自己所愿意遵奉的命令,决不是皇上的圣旨,也不是金元和真的指挥刀。 
  后来《新青年》的团体散掉了,有的高升,有的退隐,有的前进…… 1933年3月5日,鲁迅写《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直接提到陈独秀的名字:“但是《新青年》的编辑者,却一回一回的来催,催几回,我就做一篇,这里我必得记念陈独秀先生,他是催促我做小说最着力的一个。 
  就在这个月,陈独秀接到江苏省高等法院对陈独秀等人的起诉书。 
  朱隽检察官在准备起诉书时翻阅了10箱材料。 
  他在《起诉书》中说:“陈独秀作为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一党之首脑,宣传共产主义,攻击国民党政府。 
  察该被告所为,仅只共产主义宣传,尚未达于暴动程序。 
  然以危害民国为目的,集会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宣传,则证凭确实,自应令其负责。   
  公审(1)   
  1933年4月14日上午9时,江宁地方法院在法刑二庭第一次开审陈独秀等人。 
  审判长胡善及推事、检察官、书记官五人升座,章士钊等5位律师入辩护席,然后带入陈独秀等10人。 
  闻讯前来参加公审各届人士百余人,挨肩擦背,挤满了旁听席。 
  留着短短胡髭的陈独秀面色红润,已无病容。 
  他被带进法庭后,四面瞻顾、神情自若。 
  审判长胡善问陈独秀姓名年岁籍贯等问题后,问:“对于红军主张如何?”陈独秀答:“红军为特别组织,要先组织苏维埃政府,照现在状况尚用不着红军。 
  胡问:“《告党内同志书》一文,内有共党领导实行暴动,曾有人写信去指说现在尚未至革命高潮,国民政府尚不能崩溃,是否是你作的?”陈答:“是有的。 
  胡问:“几时生病?”陈答:“去年8月。 
  “被捕10人中,有几人认得?”“以政治犯资格,不能详细报告,以政府侦探,只能将个人情形报告。 
  陈独秀答。 
  “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这是实事,不否认。 
  至于理由,可以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 
  (二)中国人穷至极点…… 
  (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胡善对陈独秀的审讯,一直持续到中午11时33分。 
  旁听席上交头接耳、啧啧赞赏。 
  第二天,仍在原地审讯。 
  昨天审讯了陈独秀、彭述之、濮德治、宋逢春4人。 
  第二天审讯王子平、何阿芳、王兆群、郭竟豪、梁有光、王莹堂6人。 
  陈独秀在开庭初修正了一下昨日自己的答话,然后被带到庭外等候。 
  到了中午,陈独秀又被带到庭上。 
  胡善问:“托洛茨基派之最终目的如何,是否为推翻国民党,无产阶级专政?”陈独秀答:“是。 
  胡善不再问陈独秀,转问彭述之去了。 
  4月20日第三次开庭,这是最后法庭审讯,允许律师辩护和陈独秀等人自辩,因此旁听的人特别多。 
  不少人从镇江、无锡、上海专程赶来旁听,法庭门厅、过道、窗外、记者席都站满了人,总计200多人。 
  审判长胡善等人上堂后,律师章士钊、彭望邺、吴之屏入律师席。 
  然后带入陈独秀等10人。 
  辩护开始,陈独秀对前几日审讯记录中托派最终目的问题作了修改。 
  问过其他人问题后,朱隽检察官宣布陈独秀法庭审问结论,说:“史托两派不同的地方…… 
  都是内部问题…… 
  目的都是共产,都是危害民国…… 
  所以被告负有两个责任(一)组织左派反对派他是主脑,所以无论宣传命令,他都要负责,被告个人之言论著述,当然亦要负责。 
  (二)宣传部分,他们有一个系统,向一个目标进行,著作很多,被告当然亦要负责…… 
  综合所述被告实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及第二条第二款。 
  下午1时45分,朱隽才宣布完毕。 
  胡善问:“是否尚有抗辩?”陈独秀说:“有抗辩。 
  他接着说:“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 
  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满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叛国两次。 
  旁听席上传出一阵阵哄笑声。 
  陈独秀将他反对国民党、反对国民政府三点理由详细地陈述了一遍后,说:“检查官之控告,根本不能成立,应请庭上宣判无罪。 
  这时,章士钊律师起身为陈独秀辩护,他认为陈独秀,第一,言论无罪;第二,行动无罪;第三,说叛国危害民国罪没有根据。 
  审判长问陈独秀与斯大林干部派何意见时,陈“惨然不答并求审判长勿复进叩党事,致陷彼于自作侦探之嫌”。 
  章士钊说,陈独秀“不得视为表里如一,首尾一贯之共产党…… 
  托洛茨基派多一人,即斯大林派少一人,斯大林派少一人,即江西红军少一人,如斯辗转,相辅为用;谓托洛茨基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要无不可”。 
  考虑陈独秀的苦心,章士钊补充说:“此义陈独秀必不自承。 
  最后他说:“应请审判长依据法文,谕之无罪,以保全读书种子,着重言论自由,恪守法条之精神,省释无辜之系累。 
  章士钊辩护词洋洋几千言,辩护时间达53分钟。 
  章士钊发言一结束,陈独秀当庭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诉为准。 
  台下哗然,赞成的称:“凤骨嶙峋”,“法庭审讯史上的新记录。 
  “想当英雄豪杰”,也有人摇头。 
  下午6时35分,法庭辩论结束了。 
  6天后,即4月26日下午2时,宣判的最后时刻来到了。 
  “陈独秀、彭述之共同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13年。 
  褫夺公权13年……不知什么时候,法庭内一片安静,朱隽宣判结束了。 
  突然,陈独秀吼道:“裁决不公,我要上诉!”彭述之、王子平、何阿芳等人也一起喊冤。   
  公审(2)   
  一时律师、旁听席上人也纷纷叫道:“判得太重。 
  胡善立即宣布:“宣判结束,退庭。 
  被斯诺称为滑稽戏一样的公审陈彭案结束了。 
  中央苏区《红色中华》载文评论:“陈托取消派跪在国民党法庭面前如此讨饶,所以保住了性命。   
  老虎桥监狱(1)   
  判刑后,陈独秀等人被关押到江苏第一监狱。 
  江苏第一监狱在南京老虎桥45号,呈正方形,占地面积41925平方米,直属司法部管辖的普通监狱,主要关押刑事犯。 
  牛兰被判无期徒刑后,和夫人也关在这里。 
  陈独秀被关押在一间单人牢房里。 
  典狱长告诉他:“住单人房间是优待,但你是政治犯,不准亲友探监。 
  陈独秀问:“能否写信?”典狱长摇头。 
  “读书看报呢?”典狱长又摇头。 
  陈独秀很生气,但不好发作。 
  1933年5月27日,陈独秀接到判决书,开始准备“上诉状”,用了半个多月,陆陆续续写了5000字。 
  写完“上诉状”,请律师蒋士豪转交章士钊代呈。 
  一天,陈独秀写了一封信,想请汪氏叔侄来南京狱中探望他。 
  此时汪孟邹在长沙,汪原放在上海。 
  典狱长不同意,说:“上方有命令,不准给犯人转信。 
  陈独秀发脾气说:“这是什么黑暗社会,连封建社会、奴隶社会也不如。 
  中午陈独秀没有吃饭,狱卒来劝他,他说:“不让我通信,我饿死好了。 
  晚上陈独秀又没有吃饭。 
  典狱长劝他说:“你要想开些,这是规定,不是我能作得了主的。 
  陈独秀头晕眼花,垂下眼皮,摇了摇头。 
  第二天一整天,陈独秀又没有吃饭,脸成菜色,蜷曲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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