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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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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对她自己家族的成员们滥赐爵位和官职,尤其是对她的弟弟及其支 
  持者们。然而,为了达到她的支配目的,耨斤需要更换年轻的皇帝,后者已 
                           ⑦ 
  被她的行为所激怒。虽然皇帝是她的亲生儿子,但他是在齐天后的家里长大 
  的,自然深爱着他的养母。1034年,皇太后与她的弟弟们计划废黜兴宗,而 
                                 ① 
  以他的弟弟重元代替他,后者是她亲自养育的,所以她认为重元会更屈从于 
  她的命令。但是,重元不想成为这样的人,并且把正在预谋的事情报告了他 
  的哥哥。皇帝立刻采取了行动,剥夺了皇太后的印绶,把她流放到了在庆州 
  的圣宗陵墓,并且亲自控制了政府。 
        然而,兴宗并不能完全消除耨斤的势力。她的亲族仍然盘踞着许多权力 
  部门。1037年,皇帝试图和解,因此开始用盛大的仪式来对待她,定期去拜 
  见她以表达他的敬意。虽然她从未原谅他,但兴宗还是恢复了她在复杂的分 
                               ② 
  权模式中的部分权力。1037年,皇帝任命耨斤的弟弟萧孝穆为北院枢密使。 

① 钦哀后还生了第二个儿子重元和两个女儿。 
② 萧匹敌是前大臣萧排押的父母双亡的侄子,他在宫廷中长大,并娶了圣宗的姐姐。 
③ 萧浞卜还以萧啜不和萧鉏不里的名字出现,他是曾多次嫁人的公主严母堇的第一位丈夫。 
④  '645'  《辽史》,卷18,第211—213 页;卷71,第1202—1204 页;卷88,第1343 页。'595' 《契丹国志》, 

卷8,第68—69 页,记载稍有不同。 
⑤  '645' 《辽史》,卷71,第1203 页。 
⑥  '645' 《辽史》,卷18,第313 页。 
⑦  '595' 《契丹国志》,卷8,第69 页。 
① 他的传记,见'645'  《辽史》,卷112,第1501—1503 页。在宋人史料中,他的名字写作宗元。 
② 至迟在1054 年她向宋朝使者王拱臣提倡契丹方式的兄弟间继承,反之,兴宗则重申中国方式的世袭继 

承。看起来,她似乎仍然支持重元作为皇位的候选人。见'58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7,第4281—4282 

… Page 89…

  事实上,以后她有多至五个弟弟都占据着这一职位,而且到11世纪70年代 
  为止,大部分北府宰相由她家族的成员担任。1039年,皇太后被允许回到都 
  城,在那里,她像10世纪80年代圣宗的母亲所做的那样行了再生礼,当着 
                                          ③ 
  契丹贵族的面重建了她的地位。宋朝宫廷又开始派出几个使节向她表达像皇 
  帝一样的敬意,这一仪式当她被流放时曾被中断。④ 
        与此同时,兴宗与皇太后家族的几个成员仍保持着密切的个人关系。他 
  还对他的弟弟重元参与平定政变给予了报答,授予他以特别高贵的“皇太弟” 
  地位。此后,重元于1038年继承了最高职位——“判北南院枢密使事”,从 
  1045年一直到兴宗统治时期结束又担任了北院枢密使和南京留守。最后一项 
  职务似乎是额外的任命,因为这一职位给予了重元控制庞大的汉族人口的权 
  力,尽管他在宫廷中似乎更专注于“本土主义的”契丹人的利益,正如我们 
  以后所要看到的。 
        这样,兴宗宫廷的政治非常复杂,皇太后和地位更低的重元分别由亲族 
  和伙伴所组成的竞争集团所支持。他统治时期的头十年以及更长的时间,是 
  在建立皇帝与这些包括皇族和后族萧氏在内的各种集团的权力平衡的错综复 
  杂的政治谋划中度过的。 
        通常,倾向于赞成汉人统治方式的圣宗所制定的那些政策并没有被明显 
  地违反。随着辽朝所颁布法律的第一次正式编纂,即《新订条制》的颁布, 
                                                                                                  ① 
  法律的法典化进入了一个更加重要的阶段。这受到了汉人模式的深深影响。 
  这一法典包括547项条款,把自阿保机统治时期起所施行的所有法律编在了 
  一起,于1036年颁布,并被普遍使用。1046年,立法的集权控制进一步加 
                                                                            ② 
  强,地方行政机关受命每年向首都汇报所有的司法案件。 1051年,法典被 
  进一步修改。③ 
        然而,新法典留下了许多汉式成文法与部落习惯法之间没有被解决的反 
  常现象。反对增强法典的汉化和反对给予汉人臣民良好待遇的征兆在圣宗和 
  新皇帝统治时开始出现。1044年,在赞成契丹化的重元的建议下,于五京的 
                                                                                     ④ 
  各处设立契丹警巡使用以在新的法律制度下保护契丹人的利益。 1046年, 
                                              ⑤ 
  禁止契丹人将奴婢卖给汉人臣民; 而在1043年,所有居住在帝国南半部的 
  汉人被禁止持有弓箭。⑥ 
        相反,新叛乱的渤海人的待遇则被放宽。在萧孝穆的影响下,1041年在 
                                        ① 
  东京道打马球的禁令被解除。马球被认为是军事训练的一种形式。东京留守 
                                                                               ② 
  特别受命向中央政府推荐他辖区内的“廉干清强”的官吏。 

页。 
③  '645' 《辽史》,卷18,第222 页。 
④  '595' 《契丹国志》,卷8,第71 页。 
① 受命编纂它的人之一是耶律庶成,他是一位把汉文医学著作译为契丹文的熟练翻译家。另一个是萧德, 

他是一位礼仪与法律专家。见'645'  《辽史》,卷89,第1349 页;卷96,第1400 页。 
②  '645' 《辽史》,卷19,第233 页。 
③  '645' 《辽史》,卷20,第243 页。 
④  '645' 《辽史》,卷19,第230 页;卷112,第1502 页。 
⑤  '645' 《辽史》,卷19,第233 页。 
①  '645' 《辽史》,卷19,第225 页。 
②  '645' 《辽史》,卷19,第226 页。 

… Page 90…

        1044年,当云州(今大同)升为西京时,地方行政管理体系通过以五京 
  为中心的道而告完成。西京管辖938年所获领土的西半部和位于现在内蒙古 
                                        ③ 
   的黄河河套北面的阴山地区。这一领土正式成为西京道的组成部分,有相当 
  多的汉族人口(见地图7)。 
        但是,圣宗时期频繁战争的后果成为兴宗时代国内统治的主要问题。很 
  显然,数十年的战争导致了人民的困苦与混乱,而且有迹象表明契丹战争机 
  器开始衰退。 
        最紧迫的问题是由于劳役和兵役的频繁征发所压在富人和穷人身上的负 
  担,尤其是在遥远的西部和北部边界。在11世纪30年代末的某些时期,皇 
  帝曾就如何对付由于过重的劳役和兵役而引起的日益增长的危机与贫穷、国 
   内的不满和盗贼蔓延等问题,向他的大臣们征求过意见。宫廷最杰出的儒士 
  萧韩家奴上奏一个详细的奏折,建议从遥远的边界地区撤回过分扩展的要 
  塞,放弃对契丹人徒劳无益的领土扩张政策。他主张集中兵力,努力加强南 
                                      ④ 
  边和东边真正重要的边界。遗憾的是,我们不知道皇帝的反应如何。不管当 
   时的结果怎样,直到11世纪末,对设在边远的部族的要塞提供后援所造成劳 
   民伤财的抱怨一直不断。⑤ 

        为了给征集劳役提供基础,1039年“诏括户口”——下令进行户口登记。 
  ①                                                          ② 
    1046年下令对军队及其家属进行登记注册,并在1051年又对军队户籍做 
                              ③ 
   了进一步调查统计。军队似乎也已缺少马匹,而这曾经是契丹人的主要资 
                                                                              ④ 
  源。为此,1043年下令禁止在葬礼时以马或牛为殉葬品, 1048年又派出主 
  管官员对马匹进行登记注册。⑤ 
        对军队训练,特别是对汉人军队的训练也存有深深的顾虑。1035年,军 
                                                                             ⑥ 
   队受命监督他们的炮手、弩手、弓手和剑手的定期训练。1046年,皇帝视 
                                                                ⑦ 
  察了汉人军队的训练,而他们使用了炮和弓箭。但是,对汉军炮手和弩手拙 
                                                ⑧ 
   劣技术的关注一直持续到下一朝。 这些技术与契丹传统的骑兵机动作战无 
  关,但这对他们与定居的邻国宋朝和高丽作战则是极为重要的。这一关注表 
   明,当辽朝军队从未能成功地占领一处任何规模的设防地区后,契丹将领们 
   已认识到圣宗时代作战的教训。 

                                       兴宗时的对外关系 

③  '645' 《辽史》,卷19,第231 页;卷37,第438 页。 
④  '645' 《辽史》,卷103,第1446—1449 页;译文见'541'  《中国社会史:辽》,第557—559 页。 
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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