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怎么就肯定,掉下去的时候是你在下面?”我言含讽刺。
“这还用问,”他笑,扭过我的脸:“因为……床上,是你在下边啊!”
无能为力。当某人再次因为他极度有问题的逻辑而被一脚踢飞时,我们能做的只有同情——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你还真有活力……”魏遥光丝毫不以为意地再度爬上来,呵呵地笑:“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去做了……”
“做什么?”警惕地推开他缠上来的手:总觉得今天阴气重,有种不祥的预感。莫非……
“当然是……继续,那天没做完的事……”
那天?那天是哪天……脖子有些痒痒的,湿热的舌头四处游走:“本想等到你完全恢复了以后再……可我已经等不及了……树阳,原谅我……我会很小心……你按我说的做,不会受伤的……好不好?”
“那个……”勉强掰开了他游弋在胸前的手指,却无力阻止他肆虐的舌头到处作怪:“外边好大的雨呀……”
“我知道……关你什么事?”轻咬耳垂,含住,又吐出,再用舌卷住,好像品尝什么美味佳肴一样,舔舐吮吸。许久不曾受过这样刺激的身体,不可避免地燥热难耐——混蛋,用绿洲来诱惑迷失在沙漠中的旅人,会是怎样疯狂的结果,难道你不知道吗?
他们会在饥渴中渴求着甘露的滋润,才不管那是不是海市蜃楼。
所以……不要引诱我。我会不顾一切,甚至毫无尊严地祈求着你的施舍。然而到最后,却要对着虚无的幻影,绝望的崩塌。
我怕见这样的结果。可不走到尽头,却依然抱着希望。陷于矛盾之中,意志因为那些微的希望而动摇。
“嗯……遥光,你有没有发现……”死死咬住嘴唇,好歹将只逸出一声的呻吟扼杀在摇篮之中:“江凝洲今天没带墨镜……”
“当然了,傻瓜。”浅笑着,指甲轻轻刮了下胸前的突起:“下雨阴天,再带墨镜就要出车祸了……”
“喂……现在还是白天……”邪恶的手终于如愿以偿窜到身下,挑着他熟知的敏感处,恣意揉捏调弄。惊恐于莫大的快感,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有什么分别么?”他佯装惊讶,手指愈加放纵;“再说已经是傍晚了……”
“可……”
“如果你要说可这里是医院——劝你还是省省力气吧。”似乎终于失去了耐性,他开始进入正题。虽然只是一根手指,但久未经性事的私秘处还是因为异物的侵入感到不适。说不清是痛还是期待,只是两人混杂在一起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了。
第四十九章
“我……遥光……”咬紧牙关,不放弃最后的努力:“我是想说……那天晚上……我……我……”
“你趁我睡着的时候偷吻我。”伴着有惩罚意味的语言,手指也带着惩罚的意味,猛然推进。
痛……皱紧眉头,尽量放松着身体。
“才这样就受不了了么?”又是轻声地笑:“你还诱骗我上床,勾引我……”
“胡说……嗯……够了,不要……”不耐地扭动身体——混蛋,得寸进尺,居然放了两根手指进去……
“我说的是事实吧……树阳,你不是也很想要的吗?那天晚上……”
“那是梦游,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没好气地扭动着身体,想挣脱他手指所触碰的地方。
“哦?这个也是梦游?”他嗤声一笑,闲下的一只手蹭呀蹭,蹭到腰间,又开始了他的不轨举动:“这儿……呵呵……”
他笑得暧昧,也不挑明,只是温柔地动作着。不用看也知道:我的脸十有八九,已经不受控制地微微泛红了。
到底,还是逃不过这一劫。我指的不是即将发生的事,而是我希望它发生的原因。
我的希望……希望他能趁着这具身体还有温度,还有热力,还可以回应他的爱与激情之时,将这温度,热力和回应统统接受。然后,不必深埋,不必扎根。只要他的记忆里,能残存着从我这掠夺走的些许碎片。想起来时露个微笑,抬头看看蓝天白云,然后继续向前走。
或生或死。曾经迷惑恐惧的东西,经历得久了,也真的是厌倦疲惫了。有些东西放不下,也只好就那样搁浅。无论是好好活着,还是绝望求死,都不必刻意追求。魏遥光一直用求生意志来鼓励我,叫我不要放弃。事实上,我从来没有追求过,又何来放弃一说。我何尝不想活着,看着他的笑脸,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朝阳。只是,我若真死了,剩他一个人,他会一如既往,看流年暗换。
永远。什么是永远。无论多长久,都有走到尽头的时候。客观上说,从来也没有永远。所以我宁愿坚守自己的信念——我们经历过的一切,由我带走,就是永远。
“永远……永远这样抱着你……”
身体的交合不过是个载体。借此,我们将完成的是灵魂永恒的纠结。
“真的……有永远存在么……”
“只要你活着……”
“别傻了……活得再久,还是都要死的……”
“那又怎么样?”暖暖的气息吹拂而来:“反正人只有活着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永远……”
是这样么?只有活着的时候,永远才存在——真是相当主观唯心的说法啊。
我想活下来。因为我希望得到永远——我们两人的永远。
再睁开眼的时候,雨声已经小了很多。隔着窗帘,看不到外面的天色。但屋子里没开灯,和方才对比一下亮度,就知道今天的晚饭是报销了。
有些不满地看看旁边某人沉沉的睡相——真是的,最累的明明是我,他睡得倒心安理得……默默一笑,突然想起他拉窗帘时说的话,眉头略略一皱。
的确。已经两个多月了。虽不奢望那个无根行客找到真正安身立足的地方,但还是盼着他能暂栖一枝,疗好羽翼上的伤口再上路。
说起来,反省我少半生所为,对不起的人实在不少。从魏伯父方言可,到那个可以算和我有过一段恋情的温柔女孩儿,甚至是我楼下的张大婶——我曾经不慎将她在楼下花坛里种的韭菜,误认为是幼年时期的狗尾巴草。抱着一举两得的心理拔了一多半,送给我当时一个同事的女儿喂兔子。张大婶发现后横眉竖目,唾沫横飞地堵在楼梯口骂了三天的街,最后因为实在找不到凶手而忿忿作罢。我虽然做贼心虚,但好歹堂堂七尺男儿,不至于连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让我鼓不起勇气承认的真正原因,是张大婶大肆宣扬说她的韭菜是俄罗斯品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托她的什么小叔大舅的从境外运进来的。不说价值连城,也是费用不菲。虽然我对俄罗斯是否产韭菜一说深感怀疑,但毕竟错在自己,责任不容推卸。只是适逢当时手头正紧,一时拿不出赔偿俄罗斯韭菜的钱,所以暂时没敢承认。待到后来发了薪水,战战兢兢去敲张大婶家门时,才发现韭菜依旧在,人影半点无——张大婶一家早已搬到别处去了。寻了几日,也没有音讯,道歉一事就这样耽搁下来。想想都是两年前的事了,现在回忆,一声浅笑,别有一番温馨滋味在心头。但这些小事,笑过就罢了。有些人,有些事,却无论如何,也不能一笑了之。
比如安影。
我最对不起的,恐怕就是他了。
一个笑起来很温柔的男人,随时随地等候着他爱的人到他的怀抱寻求温暖。然后微笑着看着他爱的人离开,转身,继续他的漂泊。
实在是好得不象话。想起一位作家说另一个作家:这样的人,多了肯定不行。但若是没有,也未必是好事。
安影这样的人,在我身边,一个就够了。我背负不起那么多债。有他一个,已是我最大的遗憾。
可惜他爱的是我。或者说,可惜他爱的是一个他得不到的人。这个人心怀愧疚,挣脱了他的温柔,离开他的呵护,义无反顾地去追求自己一度不敢追求的幸福。然后,那个人的幸福回来了,而他却走了。
浅浅笑着,没有不甘,没有委屈,只说了一句:“祝你们幸福,”便再次开始了他无尽的天涯之旅。
他曾经说过:他的心已经搁浅,而我就是那片沙滩。我不明白:他怎么还能走得这样洒脱。
或者这就是他的爱吧。多了不行,少了也不好。这样的爱,无私得有些愚蠢,无私得让我不敢面对。偏偏,我又清楚的知道:尽管一次次受到伤害,在我需要的时候,他还会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将我揽进怀里,承诺要陪伴我一生一世。
不行。我不允许。所以,我要幸福,幸福得让你无机可乘,只能继续游荡,直到找到一片新的沙滩。
第五十章
突然想去看看海。
冒出这样的念头时,晴朗少雨的五月已经过去。除了身体每况愈下之外,一切照旧——江凝洲的事件还没有解决,所以照旧躲在大陆避风头,照旧每日腻着方言可。魏遥光照旧延续着他照看病人的工作,虽说还是不敢恭维,但好歹是有所长进,最起码他削的苹果我能吃到几口了。其实他并非没有自己的工作——即便和家人断绝来往,离开高位,名头上不再冠以“总裁”的称谓,但凭借他在此方面的精明头脑,如何也不至于赋闲。据我所知,他在还是魏氏总裁的时候,曾经兼并了许多家规模很小、效益也不太好的企业。有一些归到魏氏里,还有一些,是完全由他自己控股的。也就是说,即使不再是魏氏总裁,他还是这些企业的老板。而这些企业早已在他的苦心经营下,大有起色。只是,他现在已经没有心思理会这些了。我说那好歹是你的心血,荒废了岂不可惜。我又不是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不需要你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