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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恐怖病系列6·功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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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内力,就可以跳!若再加上坚实的肌肉,跳的就越高!”师父很有坚持。
  “重点是,这样可以练到什么武功?”我感到这是没有意义的练习。
  “把腿力练到更高的层次,也可以练出内力的火候。”师父说完,便将我们丢到电线杆上。
  不用膝盖跳跃,真是见鬼了。
  我跟阿义花了四个晚上都没有成功,只是不断地从电线杆上摔下,还惊动了巡逻的警车围捕。
  这个失败的练习,让我们师徒三人的关系降到冰点,连黄昏所做的“排蛇毒练气”、“在房间创剑”的定量练功,常常都是一语不发的。
  直到好几个晚上以后,我跟阿义以僵尸跳,成功地连续跳出“十”根电线杆的成绩后,师徒三人才在疯狂的泪水与拥抱中尽释前嫌。
  学武功真好!
  多年以后,无数个深夜里,我背着巨大的水泥块,在八卦山脉挥汗练“僵尸跳”时,竟在无意间创造了一个恐怖的民间传奇:有一批僵尸从中国大陆上岸,在台湾的山里出没!
  我在八卦山脉跳,彰化就出现山中僵尸传奇。
  我在嘉义阿里山跳,嘉义就出现荒野僵尸传奇。
  我在花东纵谷跳,花东就出现僵尸已经从西部跳到东部的恐怖谣言。
  这已是三、四年以后的事情了。



第四十七章


  我必须将时间的轴线拉长,尽管练武的时光诸多欢乐、诸多汗水。
  在未来的两年中,白天师父去行侠仗义,黄昏我跟阿义放学后,不是创剑、就是练掌,乙晶若是没有补习,就会跟我们一起听师父说些武林轶事,哈哈大笑。到了深夜,我跟阿义戴起口罩,便开始在城市中飞檐走壁,或在电线杆上练僵尸跳。
  每到假日,师父就带着我们到海边踏青。
  应该说,师父跟乙晶踏青,我跟阿义则在海底拾荒。一边拾荒,一边在怒涛中练掌练剑。
  其实这也蛮有趣的,海底世界真是奇妙无比,有一次我跟阿义还碰上一头超级深海大乌贼,我一时兴起,便用麻将尺跟它斗了起来,想将它拖上岸吃掉,无奈却被喷得一脸漆黑,差点瞎了眼睛。
  但阿义却被它八爪死缠住,硬拉进海沟里,我只好瞎着眼跟它来场听潮辨位,在海沟中砍断它的两条触手后,便抱着死了一半的阿义上岸。阿义的手中还紧抓着那两条被我砍断的乌贼脚,于是四个人便开心地坐在沙滩上,用内力将两只大乌贼脚煮了吃掉。
  在漫长的暑假中,别的学生都在玩救国团的白痴露营,而我们功夫四人组,却组成一支丛林特训队,深入毒蛇猛兽的阵营练功。白痴救国团在跳“第一支舞”时,我跟阿义则在长满青苔的大石头上,一同“崩”出难忘的回忆。
  另,为什么我说是“功夫四人组”?因为,师父收了乙晶作他第一个女弟子,开了凌霄派的首例。
  不过乙晶训练的份量很少,我瞧这并不是师父有什么陈腐的重男轻女观念,而是他不好意思做出,拿毒蛇咬乙晶这类没品的事来。
  在丛林里,我跟阿义施展飞鸿冥冥的轻功,追杀每天的餐点,乙晶则跟在师父旁边学导引内力。其实丛林最可怕的部份,就是无数的毒蛇、种种毒物,但我跟阿义早已习以为常,即使被黑白分明的雨伞节咬到了,我也只须花两分钟就可以将毒完全清出。
  因此大抵上,丛林没有海底那么可怕,我所遇过最强的猛兽,也不过是台湾黑熊。
  那一天,乙晶跟我在躲避蜂群时看到两只台湾黑熊,那两只黑熊亲昵地偎在一起,捧着我抱着乙晶练轻功时,不小心踢倒的蜂窝(注:蜂窝是种练轻功时,很容易踢到的危险物品)。
  这对黑熊情侣对从天而降的佳肴却之不恭,愉快地捧着甜美的蜂窝一同分享;乙晶跟我都为他们感到幸福,我们两便蹲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两只大黑熊吃情侣大餐。
  就这样,因为我根本不怕黑熊的关系,所以我同乙晶自丛林里逛久了,便自然这两头黑熊当了称兄道弟的好朋友……虽然我跟他们两个丛林之王,结结实实打了两次狠架。
  乙晶说:“虽然他们不是宠物,但是也该有个名字吧,我瞧他们一只比较大,一只比较小,就叫他们大大、小小吧!”
  的确,为黑熊命名并非将他们视作“宠物”,因为大大跟小小也为我跟乙晶命名了。我叫“吼吼”,乙晶则叫“吁吁”。很公平。
  有一个下雨天,大大跟小小在我们身旁抱在一块打啵儿,那情境实在撩人,于是,我便搂着拿着荷叶遮雨的乙晶,在大雨中献出我的初吻。
  国二升国三的暑假,我搂着满脸飞红的乙晶,在大雨里。
  那个吻,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告别了大大跟小小,告别了满山的毒蛇,我们功夫四人组渡过一个欢乐与汗水兼具的暑假,向繁重的国三课业无奈地报到。
  此时,毒蛇的“量”已经不适合当作我跟阿义的内力指标,而改为跟师父对掌的次数。阿义能够跟师父对掌十一掌不倒,我则能够撑到六十二掌。
  但剑法的进步就无从评判了。因为我们都挡不了师父惊天霹雳的一击。
  而师父对我们都感到满意,他说:“过几天,师父带你们涉足真正的江湖,击杀贪官恶霸!”
  我担心的一天,终于来临。
  天黑了,一群穿着黑色西装、嚼着槟榔的平头男,从理容院中鱼贯走出。
  走在这些人中间的,是个油光满面、咧嘴大笑的大胖子,手中还搂着一个低着头的女孩。
  女孩的眼睛,红红肿肿的。
  “就是他。”师父蒙上口罩。
  我跟阿义则分别戴上“原子小金刚”跟“刚弹勇士”的塑胶面具。
  躲不过的正义裁决。
  躲不过的内心煎熬。
  躲不过的,害怕。



第四十八章


  学功夫,为的是正义。
  等的,就是这一刻。
  但,到了这一刻,我却不禁要问:什么是正义?
  师徒三人,躲在理容院旁的黑暗小巷中,等待着下手的机会。
  为首的大胖子,肥手粘在少女的臀上,抓着。
  大胖子的四周,大约有八个刺龙纹虎的壮汉。看起来不堪一击。
  但,靠在大胖子身旁的两个壮汉,腰上却是鼓鼓一包,我猜是手枪,这点倒是相当棘手。
  “师父,真要杀了那头死肥猪?”面具下的阿义,跟我一样迷惑。
  “这要瞧你们自己。”师父说。
  师父的答案包含了无止尽的推卸责任。
  “师父,有必要做到这种地步吗?”我的声音在发抖。
  杀人,不管为了什么理由杀人,对一个国三生来说,都是太沉重了。
  为了正义也好,为了复仇也好,杀人,就是杀人。
  师父不再说话,因为师父的话在一个小时前,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一个小时前,大破洞。
  “我们凌霄派这次的任务,是要杀一个叫黄士峰的地方恶霸,他平常仗着几个臭钱跟竹联派的恶徒为伍,欺压良善、作恶无端,糟蹋姑娘更是时有所闻,师父已经盯他一段时间了。”师父简单说完。
  简单说完,一个人应该被杀的理由。
  “杀一个坏人,就这样……就这样简单?”我脑子一片空白。
  其实,我压根不想杀人。
  就连王伯伯,我也不想真杀了他。
  但要是跟师父开口说“我不想杀人”,岂不白费了师父传承武术的苦心?
  “要是你们不想杀人,也由得你们。”师父淡淡地说,似乎看穿了我的心事。
  “为什么?师兄怕杀人,我可半点不怕。”阿义坚定说道。虽然,一个小时后的他,完全判若两人。
  师父揪然不悦,说:“杀人是件可怕的事,能留一手自是最好,怕的却是贼人死性不改、变本加厉。”
  师父看着地上的口罩与面具,又说:“学武功,不为修身、不为养性,更不是为了参透生死道理。学武功,求的是很实际的东西,那就是正义!社会沈沦,奸邪当道,需要能负担得起正义的侠客出现,这个侠客必须明是非、断善恶,更需要有执行正义的勇气,这就是正义的担当。”
  师父突然回身出手,手指插进水泥墙上。
  “有时候,正义需要有取走别人的性命的觉悟,需要有拥抱无穷罪恶感的强大勇气!只因为,正义不是独善其身的!”师父的眼神绽露光芒。奇异的光芒。
  这几句话,天崩地裂般冲破我的心防。
  没错。正义不该是独善其身的。
  只要诛所当诛,杀人的罪孽,不该回避。
  这是大侠的宿命。
  “不过,师父,杀人不就犯法了?虽然那些坏人是很该杀啦!”阿义突然冒出一句。
  师父点点头,又摇摇头,说:“社会律法,保护的是谁?”
  这个社会奸商巨贾当道,于是我说:“保护有钱人……也许,也保护坏人。”
  师父苦笑,说:“或许你说得没错,但律法真正执行的话,它保护的,真真切切是善良的老百姓,律法可说是弱者的武器,弱者用来对抗强霸者的公力!”
  我脑子有点混乱。既然律法好,可以保障社会弱小,那大侠为何要触犯律法杀人呢?
  师父接着说:“但,我们不是弱者。”
  阿义的眼睛一亮,说:“所以,强者不需要法律!”
  师父摸着阿义的头,说:“不错,律法是为弱者制定的,它为弱小良善者出头,为他们争一口气,这样很好!但,强者不需要法律,强者可以自己对抗邪魔歪道。”
  好一个“强者不需要法律”!
  但,我仍旧问了一句近乎白痴的话:“这样……这样没有关系吗?”
  师父一楞,说:“这就是我教你们轻功的原因了。”
  “啊?”我也一愣。
  师父微笑道:“被抓到,就有关系。不被抓到,当然就没关系。”
  阿义咧开嘴,笑说:“师父放心,飞檐走壁逃命的功夫,我们师兄弟已经滚瓜烂熟啦!”
  师父拿起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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