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种文化享受。因为不管谁进到那个亭子里,都会受到最隆重的接待、最恭敬的跪拜,她总要说嫖客不是寻常人,可以建功立业。至于她自己,也有一番建功立业的决心。所有跟着薛嵩来到了这不毛之地。打算在凤凰寨里做一番前无古人的事业。但是薛嵩什么功业也没有建立,只是经常在她门前鞭打一位小妓女。这个老女人坐在纸门后面听着,心里恨的痒痒的,磨着牙齿小声唠叨着:姓薛的混蛋!我知道你想打谁!早晚要叫你知道我的厉害……这就是说,老妓女提供高档次的文化服务,这种服务不包括挨打。薛嵩敢对她作这种档次很低的暗示,自然要招致愤怒。
现在我又回到生活里。我在一座寺院里,更准确地说,是在这座寺院的东厢房里,面前是一座被砖头垫高了的香案。在香案底下是一捆捆黄色的纸。时逢盛夏,可以闻到霉味、碱味,还有稻草味;而稻草正是发黄的纸的主要成分。透过打开的窗子,可以看到院子里的白皮松。当你走进这所院子,会看到青色的砖墙,墙上长满了青苔;油灰开裂的庭住、肥大无比的白皮松──总而言之,是一座古老的庭院。相信你可以从中感觉到一种文化气氛。这就如在一千多年前,你走进那位老娼妇在长安城里的四角亭子。不管你从哪面进去,都要穿过一个又矮又长的门洞,然后直起身,仰望头顶深不可测的砖砌的穹顶。此时整个世界都压在你的头上,所以你也感到了这种文化气氛。在这个四方形的房间里,一共有四股低矮的自然光,照着人的下半截。后来,那个老娼妇匍匐着出现在光线里──她有一张涂得雪白的脸,脸上还有两条牦牛尾巴做的眉毛──声音低沉地说道:官人。不知你感觉怎样,反正薛嵩很感动。他到那个亭子里去过,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庄严肃穆的死人。我也不知那个老娼妇对他做了什么,反正从那亭子里出来,他就鬼迷心窍地想要建功立业,到荒蛮地方去做节度使,为大唐朝开辟疆土。考虑到当时薛嵩尚未长大成人,情况可能是这样的:那个老娼妇把他那个童稚型的男根握在手里,轻声说道:官人,你不是个等闲之人……等等。因为我从没有被感动过,可能想得不对。但我以为,从来就不会感动。是我的一项大资本。不管什么样的老娼妇拿着我的男根说我不同凡响,我都不会相信:但我也承认。有很多人确实需要有个老娼妇拿着他的男根说这些话。这也是薛嵩迷恋她的原因。我影影绰绰记得有一回领导忘了史料的出处,偏巧我记得,顺嘴提示了一下。他很高兴,说道:小王是人才嘛。我也振奋乐一小下,但马上就蔫掉了。
对于薛嵩被拿住男根的事,需要详加解释:当时他躺在了亭子的中心,此地阴暗、潮湿,与亭子这个名称不符。薛嵩摊开双手呈十字形,躺在亭子的中央,头、脚和两臂的方向,都通向有个门洞,薛嵩好像躺在了十字路口。你也可以说,他自己就是那个十字路口。而这个路口所连接的四条路都很长,那些路的顶端,各有有个泄入天光的门洞,好像针孔一样,仿佛通往无尽的天涯。无论他往哪边看,都能看到遥远的天光,而且听到水滴单调地从穹顶滴落,有一些滴到了远处,还有一些滴到了他身上。假如他往天顶上看,在一片黑暗之中,可以看到几只大得骇人的壁虎在顶上爬动,并能听到遥远的风声和车马声。就在这一片黑暗和寂静中,出现了那老娼妇的脸,那张脸像墙皮一样刷得雪白,上面有漆黑的两道扫帚眉。她用像墓穴一样冰凉的手拿住了薛嵩的男根,开始说话(“官人,你不是个等闲之人”,等等)。薛嵩不禁勃起如坚铁,并在那一瞬间长大成人了。我读着自己旧日的手稿,同时在脑子里进行批判。做这件事有何意义,我自己都不明白。我很不喜欢现在这个写法,主要是因为,我很不喜欢有个老妓女用冷冰冰的手来拿我的男根,这地方不是谁都能来碰的──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会勃起如坚铁,但我还是不喜欢。真不知以前那个我是怎么想的。
第二章 第一节
我的故事还有一种开始,这个开始写在另一叠稿纸上。如前所述,香案上下堆了不少稿纸,假如写的都是开始,就会把我彻底搞糊涂──晚唐时,薛嵩在湘西的山坡上安营扎寨。起初,他在山坡上挖掘壕沟,立起了栅栏,但是只过了一个雨季,壕沟就被泥沙淤平,变成了一道环形的洼地,栅栏也被白蚁吃掉了。那些栽在山坡上的树干乍看起来,除了被雨水淋得死气沉沉,还是老样子;仔细一看,就看出它半是树,半是泥。碗口粗细的木头用手一推就会折断,和军事上用的障碍相差很远。因为白蚁藏在土里看不见,所以薛嵩认定,这山坡上最可恨的东西是雨水。
旱季里,薛嵩从远处砍来竹子,要在壕沟上面搭棚子,让它免遭雨水的袭击,来解决壕沟淤平的问题。等他把架子搭好,去搜集芭蕉叶子,要给棚子上顶时,白蚁又把竹子吃掉了。薛嵩这才想到,山坡上最可恶的原来是白蚁。于是,他就扛起了锄头,要把山坡上所有上午白蚁窝都刨掉。这是个大受欢迎的决定,因为白蚁可以吃:成虫可以吃,蛹可以吃,卵也可以吃。特别是白蚁的蚁后,是一种十全大补的东西,但是白蚁的窝却被一层厚厚的硬土壳包着,很需要有人出力把它刨开。所以薛嵩扛着锄头在前面走,方圆三十里之内的苗族小孩全赶来跟在他身后,准备拣洋落──他们都知道,汉族人不知道怎样吃白蚁。而白蚁也动员起来,和薛嵩作斗争,斗争的武器是唾液。一分白蚁的唾液和十分土掺起来,就是很硬的土,一分唾液和三分土掺起来,就像是水泥,一分唾液掺一分土,就如钢铁一样坚不可摧。自然,假如纯用唾液来筑巢,那就像金刚石一样的硬,薛嵩连皮都刨不动。但是这样筑巢,白蚁的哈喇子就不够用了。
薛嵩用锄头刨蚁巢的外壁,白蚁在巢里听得清清楚楚,就拼命吐唾沫筑墙;薛嵩的锄头声越近,它们就越拼命地吐,简直要把血都吐出来。所以薛嵩越刨,土就越硬;满手都起了血泡。最后他自己住手不刨了。白蚁用自己的意志和唾液保住了蚁巢,而那些苗族孩子看到薛嵩是这样的有始无终,都拣起地上的碎土块来打他,打得他落荒而逃。等到第二天早上,薛嵩又出现在红土坡上,扛着锄头,而那些苗族孩子又跟在他身后准备拣洋落。这件事周而复始,好像永无休止。这件事的要点是:一个黑黝黝的人,扛着锄头在红土山坡上奔走,搞不清他是被太阳晒黑的,还是被热风吹黑的。他想把所有的白蚁巢都刨掉,但是一个都没刨掉;还锛坏了很多锄头,打了很多血泡。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薛嵩自己都不知道。
我清楚地记得那片亚热带的红土山坡,盛夏时节,土里的砂砾闪着白光──其中有像粗盐一样的石英颗粒,也有像蝉翼碎片般的云母。这种土壤像砂轮一样,把锄头磨得雪亮。新锄头分量很重,很难使,越用越锋利,分量也就越轻。它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薄,最后在锄头把的顶端消失了。在烈日下挥锄时,汗水腌着脖子,脖子像火鸡一样变得通红。着是否说明我就是薛嵩?
在这个故事里,薛嵩在山坡上年复一年地忙碌,只留下了一些浅浅的土坑,还有一些被白蚁吃剩的半截柱子,雨季一到,这些柱子上长起了狗屎苔,越长越多,好像一些陆生的珊瑚。到雨季到来时,薛嵩急急忙忙地给自己搭了个小棚子来住,这种小棚子挡不住瓢泼大雨,所以里面总是湿漉漉的,而且雨下得丝毫不比外面小。久而久之,他脸上长了青苔,身上长满了霉斑,腿上得了风湿病,好像一棵沉在水底的死树。旱季一到,这个地方没有一棵树,又热得很,棚子里比外面似乎一点都不见凉快;薛嵩呆在棚子里,两眼通红,心情很坏。一阵风吹来,棚子立刻塌掉,因为支棚子的竹子已经被白蚁吃了,只剩下一层皮来冒充竹子。此时我们才知道,棚子里比烈日下还是凉快一些。像这样下去,薛嵩要么在雨季里霉掉,要么在旱季里被晒爆,这个故事就讲不下去了。
后来有人告诉薛嵩,白蚁什么都吃,就是不吃活的草木,所以他就在壕沟边上种了一些带刺的植物,比方说,仙人章、霸王鞭之类,在栅栏所在之处载了几棵母竹,引山上下来的水一灌,很快就是葱茏一片──寨里寨外,到处是竹丛、灌木丛,底下沟渠纵横。从此,薛嵩被解脱了在山坡上刨蚁巢的苦刑。他就这样扎下了寨子,但他不像是大军的营寨,倒像一片亚热带的迷宫。从实用的角度来看,它的防御力量并不弱,因为在草丛和灌木丛里,有无数不请自来的蚂蚁窝和土蜂窝,还有数目不详的眼镜蛇在其中出没。除了猪崽子,谁也不敢钻灌木丛。但是薛嵩有一颗装满军事学术的脑袋,因为在“野战筑城”这一条目之下,出现了蚂蚁、土蜂、甚至猪崽子这样的字眼,薛嵩觉得自己彻底堕落了。既然已经堕落,再堕落一点也没有关系。所以他准许自己抢苗女为妻。
在我的手稿中,薛嵩抢老婆的始末记载得异常的简单明快:薛嵩身强力壮,胆大妄为;他在树林里遇上了红线,后者正在射小鸟。他喜欢这个脖子上系着红丝带的小姑娘,马上就把她抢走了。至于抢法,也是非常简单:一手抓脖子,一手钳腿,把她扛上了肩头,就这样扛走了。红线尽力挣扎了一下,感觉好像是撞上了一堵墙:薛嵩的力气大极了。红线想道:既然落到了这样的手里,那就算了罢。她伏在薛嵩的肩头不动;在林间阴冷的潮气中,想着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对待。这个讲法太过简单,这就是我不喜欢它的原因。
上古单调的色彩使我入迷。然而循这条道路,也就没有什么故事可写。在我的调色板上,总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