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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寿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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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说,察其经脉,详审其气血之虚实,形体之肥瘠,情志之苦乐,综合而治之,夫妻体健,百脉调和,心行正直,当此之时,则乐有子嗣矣。

  如此则天下之男无不父,天下之女无不母。诚理也!

  世俗不谙此理,不重保养,不行阴骘,安有嗣续!动辄责之妇女,谓其无子,枉咎妇人。

  又,倭俗佛书有“五不女”之记述,云“石女”不孕。考日本医籍及中国经典,悉谓石女即实女也,其阴无窍,故无子。注云:不可交媾之妇,不能交媾,是以无子。倭俗云:不能交媾,不能生之妇,乃称不产妇。

  《灵枢经》云:地有不毛之处,人有无子之妇,此即不产妇也。此类妇人,千百之一人也。此由受父母之气血薄弱故也。地有土干、水涸,天有不时,地脉薄弱,焉生草木?

  古圣之说,(地道)敏于种植之事,从本无生生之气,循环之所,草木不生;夫妇交媾,子嗣不衍。

  察世间无子之夫妇,今多敏于各自心行与保养,而力责不产之妇,实为矫枉过正。

  世俗之见,视夫妇之交媾为行乐趣事,多偏于淫乱,故圣人教云:夫妇有别。又,《素问》训曰:今时之人,以酒为浆,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

  苟夫妇谨于心行,慎于保养,习道之时,则无不生子也。 


 

 
  
二、无嗣者祈神说



 

  无子之人,祈鬼求神之事,恒见于中日两国。

  《诗经》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注云:玄鸟者,燕鸟也。春分(二月之中)之际玄鸟降。

  高辛氏之妃简狄,祈于郊梅,遗玄鸟卵,简狄拾而食之,乃生契。契为有商氏得天下。郊梅(按:一说高梅,一说音媒),乃唐代男子求子行祭之神。契是帝舜时代的贤臣大司徒,行天下政道,乃殷之太祖。

  又,至圣先师孔子,亦乃祈祷所生。据《史记》载:孔父叔梁纥祈于尼丘之山神,感应而孔子。

  江户时代伊藤守、朝臣源之赖义无子,祈三神而生三子。每次在三神像前祈祷,必衣冠整齐,心诚志诚,遂生长男八幡太郎、次男贺茂次郎、三男新罗三郎。此三子后为源家之祖,子孙繁衍。

  日本典籍《太平记》载:楠之正成,乃因其父祈于日本志贵之毗沙门,感动天帝而生,取名多闻兵卫。后为江户时代第一忠臣。多闻之事迹,也人尽皆知。

  中日两国祈神得子之事,不胜枚举,在此从略。凡祈于神灵,必心行真正,以实相告者,方可举子。

  大圣先师,尚可祈祷而生,足见心行正直,为人忠厚而祈神之灵验。若昧己心灵,妄祈神灵,则自然不灵矣。

  亦有人曾行是非,天将罚之,后速改已过,再祷于神而获子者。

  尝见人为祈子,求助巫婆神汉,补诈钱财而不举子者。云云。 


 

 
  
三、无嗣者交媾宜慎说



 

  《养生录》载:素女(黄帝时代仙女,善房中术)云:人年二十,四日一交;三十者,八日一交;四十者,十六日一交;五十者,二十日一交;六十以上,闭精勿泄。

  按,上说交媾之节度,因男女血气充盛,故易于受娠,生子寿命长久,灾祸不生,福德智惠。然素女之说,亦仅言其大概耳,未必尽按年齿而行施泻者也。如年轻而生性怯弱,自当秘精宝液,少交稀施为上矣。

  观世上无子之人,多因交媾过度,以致精血虚乏,交媾无力,是以无子。

  江户时代之仕官、市民乃至土民,多于游玩归来,夫妇气血充盛,此时交媾,定获子嗣。

  由斯观之,无子夫妇,其于交媾,可不慎哉! 


 

 
  
四、夫妇交媾日时说



 

  孙思邈云:凡欲求子,必择交媾之日时。云其交媾之先,先推夫妇本命、五行相生、相旺之日、阳日、阳时、每月宿日,然后交媾,必能有子(按:每月宿日推算之法,《千金方》、《妇人良方》等皆有详述,悉为阴阳家之妄说,乃无稽之谈,且繁杂驳乱,此并略去),且生子息灾延命,福德智惠。

  四时相旺之日,春甲乙(按:五行之木属春,所谓甲木为阳,乙木为阴,阳速阴徐,甲木为兄,乙木为弟,余皆仿此),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长夏戊巳;春寅卯,夏巳午,秋申酉,冬亥子,长夏辰戌丑未之日,此即相旺日。所谓各以其时而盛其气也。

  所谓本命相旺之日,例如:属木之人,旺于甲乙、寅卯,余皆仿此。

  相生之日,如木性之人,相生于丙丁、巳午。所谓木性为火,即由木生火之火,余皆仿此。

  阳日、阳时,阳日指甲、丙、庚、壬、戊,或由寅至未之日;阳时指由寅至未之时。

  孙思邈云:欲求子嗣,择吉良之日而交媾。凡丙丁、甲子、庚申之日,或上弦、下弦,晦、朔;或大风、大雨、大雪、大雾、阴晦之日,或虹霓、雷电、日月蚀、地震、极暑酷寒,以上日时,皆不宜交会。

  凡神庙、坟墓、井灶之处,圊厕、尸柩之旁交合者,多不受孕,如其受妊,必损父母之命,生于多顽愚痴蠢,或不孝不德,抑且短寿也。

  禁丙丁日交媾:丙丁日为火之王,乃天干阳中之阳,亦人身阳气极旺之日,于此日交媾,阴火易动,焚灼贤液,故当禁之。

  《千金方》载:丙午、丁巳,共为天干,属火,犹更禁之;夏至之后,丙丁之日,当禁房事。

  倭俗认为:丙午之男伤女,丙午之女伤男,即此之谓也。

  禁甲子日交媾:甲属木,为天干阳气之始(按:干者,也,如树之干也,纵者为阳,其属性有十);子属水,为地支阴气之始(按:支者,枝也,如树之枝也,横者为阴,阴阳之中有始、中、终,此为三阴三阳,即六气也。此六气又可再分阴阳,其数有十二也)。此干支为万物之根本。十一月冬至,一阳来复,阴气降而阳气始生,首始于甲子之日,此阳气生发也。

  《素问》云:阴盛则阳病。金属阴,可克木之升发。人卧则血归于肝,气聚于肺,气血暂空,阴金肃杀,害人阳气。

  夜属阴,入夜则金气肃杀更旺,至鸡鸣则阳气渐生。鸡鸣则为次日之始。故以此日斋戒沐浴,清心洁身,慎戒房室。

  所谓上弦月,即每月初的头八天;所谓下弦月,即每月二十三日及其以后。如值小月份,则稍异于此,相当于初七、二十二日。且天地气候之运化,乃至日蚀月蚀等,都宜考虑到,此皆基于甲子之变。

  《资治通鉴》前编“黄帝之纪”载:黄帝大臣大挠,探求五行之妙用,始作甲子。

  禁庚申日交媾:《道藏经》云:庚申之日,沐浴斋戒,清心洁身,通宵不眠,直待鸡鸣,此即“守庚申”。以人身中有“三虫”,每于入眠之际,即将人之恶行告之天帝,使其身患劳瘵,故必“守庚申”也。

  江户之时,亦有此说,人们争相守庚申。更有好事者,奉拜猿田彦之神,以其猿与申在日语中发音相同(俱读さる),城乡共建庚申堂社,家家守护,户户礼拜。愚夫愚妇,奉若神明。巫婆神汉,绘图画形,装神弄鬼,巧取钱财。

  启益(牛山)按:庚属金,申亦属金,金克木,金能胜木,木主生发,属于春,为人生阳气生发之性。

  丹溪翁认为:天无此火,则不生物;人无此火,乃不生发。庚申之日,乃月之弓张也。又云:人阴血之消长,上应于月。月盈之时,阴血充满;月亏之际,阴血亦减。上弦,月尚未充满,相当于“中分”;下弦,月已亏损,相当于“行中分”,故应戒房欲。

  《格致余论》:上弦之前,下弦之后,月廊空之时,应禁房事。今观上弦、下弦“前后”二字观之,正当人体阴血未充,或阴血空乏之际,可不戒欲乎!

  望日(按:日语训为望月。此日,日月相望,各相平衡之时,故称望月)。望日即十五日,日月相望。月为阴之精,得日光以明;日为阳之精,光芒照万物。每月朔日,日月相会,并由此相分。每干相会后的三日,渐受月光,故月光渐明,至十五日玉兔东升,日月正面相望,是为满月。十六日后,双方又相错位,故月廊渐亏,月光渐暗。人之阴血,此时至极充满,在其充满之时不宜直损之,故应禁房室。

  晦日(按:每月二十九,月廊空不见,故称)、朔日(即月立。所谓立,乃月之始生之谓。春始之日,名曰立春,秋始之日,名曰立秋,并属此日。)此二日乃月之始、月之终,其气微弱,或气已衰弱之时,故应禁房室。

  天下万事,皆有始、中、终之期。朔日为气之始,望日为气之中,晦日为气之终。此三日尤当禁戒。

  丹溪云:大风、大雨,极暑、酷寒、雷虹、日蚀、月蚀,此皆天地不正之气,为一日之虚,应禁房事。

  神庙之旁,井灶、圊侧前后,尸柩附近,皆不宜交合。皆为神明之所,非常之地。若犯此戒,天神必罚之。

  《五杂俎》记云:中国晋代姚戈仲有四十二子,吐谷浑有六十余子,宋代张耆有子四十余人。询其求子之术,答云:张耆妻妾之房窗口,正对马厩之旁,每于马交合之时,纵使观之,然后交合,无不孕育。此说仅为动妇人之欲,有乱礼法,殊不可信。

  《名医类案》载:有于神庙内交而孕者,因交时观庙侧木偶,生子即如夜叉。似此之说,张耆之子,当如马形。呜呼! 


 

 
  
五、求嗣术



 

  虞天民云:立春日之晨,以皿收空中雨水。若是日无雨,乃取百草之晨露。夫妇共饮一杯,然后入房,必能受孕。此春气升生、阳气凝结之水,能助人之阳气故也。

  孟诜《食物本草》:夫妇失睦,岂可孕子。欲使夫妇和睦,可以鸳鸯肉为羹,暗与食之,夫妇自然和顺。崔豹《古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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