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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书多了,书滥了;丈字多了,文字的污染重了。有些名不副实的,哗众取宠的,故弄玄虚的,没有保留价值的,只能看过就扔,有的也用不着细看,翻一翻就可以丢掉。哪有地方存放废书啊!
记得大仲马说过,读者就是陪审团。现在读书还真得有点陪审团意识,须快读,粗读。才能大量地读,只有读得多了才能淘汰一些废书,留下有用的书常读、精读。
人类的知识每隔几年就要增加一倍,人脑怎么、跟得上外界知识的爆炸?只能吞进对自己有用的和自己感兴趣的那一部分。
书毕竟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是世界上最多姿多彩的东西,式样万千,所表达的人生经历、情感信息更是五花八门,可随身携带,可放于桌边,可置于床头,何等方便。开卷有益,你不动它,它不会烦你。特别是在眼下这样一个喧嚣浮躁的时代,书能让人静下来,引人思索,给人以自我完善的机会。
好书永远是人们所渴求的。总的说来,我对书的前途并不悲观。
(本文作者:蒋子龙)
第四章归去来——赵浩生谈常回家看看
人老了,太累了不行,可也不能闲下来,闲下来就会孤独,孤独就要想家。家有自己的小氛围,还要有大环境和大氛围,要让人有归属感,一个上了年纪的中国人老觉得美国不是家。
我的家十分“国际化”——我是中国人,夫人是日本人,我们的家却定居在美国的麦迪逊市;女儿在纽约大学教书,她的小家自然也建在纽约;儿子在泰国,找了个菲律宾姑娘做妻子,给我生了个孙子是泰国籍……看看,我这个家像不像个小联合国?
家这种地方,年轻的时候想离开,上了岁数又想回来。我已经到了想回家的年纪,飞走的儿女们还处在建立和完善自己小家的阶段,这其中的滋味,除了我这个“一家之主”,别人穷尽其想象力也无法体会……
我在麦迪逊有一所不错的大房子,要讲舒服是够舒服的,但太舒服了就写不出东西来。舒服而又不干事,最可怕的现象发生了——这就是孤独!那股劲如百虫咬心,正如陶渊明《归去来辞》所言:“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我每天早上6点钟起床,做一套柔软体操,然后吃早饭。饭后夫人去上班,我到门外的邮筒拿报刊,读一个小时,又开始活动,绕着房子周围的车道走20圈,总计有1公里。休息一会儿吃午饭,很简单地在夫人留下的菜里放上点米饭力口热,吃过饭午睡,醒了再去开邮筒,下午中文报刊就来了,读完了就等着夫人下班回来。亲人团聚才是家,否则就只是一栋空房子,再大再舒服也不能算是家。我自己在花园里种了一片竹子,长得很好,当寂寞难挨时就对着竹子说话、吟诗。再难受了就唱,我喜欢京剧。但唱戏的都有个毛病,旁边有琴师,面前有听众,才会有激情,就是自己一个人,面对一片竹子,干嚎上几句就没有情绪了。
也许有人会说,你没事不会出去串门吗?在美国串门是罪恶,大家都很忙有时间让你浪费。订一次约会要提前一周、一月甚至一年,没有提前约定好不能出去乱串。我们要到纽约看女儿,还要提前申请,女儿却经常说很忙。
我门常打电话询问女儿的生活和经济状况,但她常说要保密,譬如那本畅销书的收入是多少她就始终不说。地道的中国家庭,有人伦的联系,也有经济的联系,子女不会向父母保密,父母也不会瞒着子女。我们一个是正统的中国父亲,一个是正统的日本母亲,又不能经常见到女儿,似乎无法表达压在心里的亲情。
当初我们刚有孩子的时候,就决定让他们享受中国式的亲情,接受最优良的美国教育,让他们上最好的学校——女儿和儿子的中学同学里有肯尼迪的儿子、布什的儿子,罗斯福家族的子弟也都上那个学校。暑假送孩子到贵族夏令营,寒假到欧洲旅游……
他们果然都彻底美国化了,自信心强,干得也都很成功。儿子拿到耶鲁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后,应聘到美国最好的工商业顾问公司任职,几年后被派往泰国。事业成功的儿女忙于自己的事业,有这样成功的儿女,我们做父母的应该说也是成功的,可惜到老年却要享受这成功所带来的孤独。家不光是住人的地方,更是心的居所,是亲情扎根繁衍的地方。
我只要熬过白天,等夫人一回到家就好了,我们两个有说不完的话,这大概跟我们职业的有关。我当了一辈子的记者,教了大半辈子的书,夫人一生都在教书,每天都要说话,养成了习惯不说不行。我讲我的梦,讲白天的所思所想;她讲她的家务,讲学校见闻,话题永远扯不完。我们交谈既不用日文,也不用中文,而是用第三者的语言——英文。
有的周末,如果是跟女儿约好了,我们就乘火车去纽约,跟女儿一块好好地吃顿饭。儿女们没空回来看我们,我们就去看他们,也一样算是回家。因为回家的主要目的不是看房子,而是看人。
总之是要自得其乐,要有事干。人老了,太累了不行,可也不能闲下来,闲下来就会孤独,孤独就要想家。这不是有病吗?我就在自己的家里还想哪个家呢?想大陆的家。家有自己的小氛围,还要有大环境和大氛围,要让人有归属感,一个上了年纪的中国人老觉得美国不是家。到这时候才理解当年老舍和林语堂的心境——老舍是在大陆刚一解放的时候就回到了中国,当时他的《骆驼祥子》已经译成英文,手里有一笔美元,有人劝他看一看、等一等再说,他说:“等不了啦,太寂寞了!”林语堂也一样,当时他在美国出版了一本畅销书《吾土吾民》,经济条件很充裕,在纽约的曼哈顿岛上还有一栋很好的房子,可就是想回家——在海外早就成了名成了家的人,却还是叫漂泊,叫游子,喜欢把回国说成是回家。他请我写一篇能表达这种思乡之情的访问记,我问他:“你住得这么舒服,向窗外一看,是五光十色的钢筋混凝土的森林,多漂亮。”他说:“我希望从窗子里向外一看,是绿树红墙。”闻一多有一句诗,“家乡是个贼,能偷去你的心。”“家”应该跟“乡”连在一块,两者分开来就容易像蔡文姬在《胡笳十八拍》里所感叹的:“无日无夜兮不思我乡土,禀气含生兮莫过我最苦。”
自1971年秋天周恩来总理在北京接受我的采访,并通过我的笔向海外报道了林彪事件的真相,此后我便依次接触国家领导人,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我开始每年回国三四趟,每趟回来都要住上一两个月。在老家呆长了老不回美国的家也不行,回去呆上两个月又想中国的家了,便又飞回来……长年处在思念之中,也长年处在回家的快乐之中。一个人只有回家才会有家,旅程的尽头就是家。有家不回等于没有家,永远都是一个浪子。老在旅程上,就没有安定感。有人说我把钱都送给航空公司了,这回家的代价未免太高了。但,我和我的夫人心里最清楚,如果不是这样来回跑,我肯定会发疯。因此我们觉得,没有比这些钱花得更值得的了。
(本文作者:蒋子龙)
第四章父母离婚了
高三那年,父母离婚了。我自知父母离婚是迟早的事,心中并不很悲伤,我被判给了母亲。喜欢父亲的女孩,我心中也喜欢,她温柔、大方、善良,不过就是脾气大点。我心中暗自为父亲庆幸,庆幸这女孩对父亲如此一往情深。我始终也搞不清父亲有什么优点能吸引她,既不帅,也不会关心人。喜欢母亲的男士也不错,对母亲真的好,照顾得无微不至,也常关心我,送我小礼物。我为他们祝福。
说来很奇怪,父母的离异引来的是别人的悲伤,他们总觉得我可怜,觉得我一定很伤心。邻居阿姨常让我到她家玩。去了,总拉着我的手,说都是那女孩、那男的破坏了我们幸福的家庭,我应该对他们不好,赶走他们,这样我的父母又会和好。任凭我怎样解释,他们都不信,有时候我甚至想,或许我应该悲伤一下。
真的有一次我伤心了。
高三下半学期,要交资料费还有其他费用,需要500块钱。母亲在离我较远的地方做火锅生意,我便自然而然打电话给父亲,说要交500块钱。父亲用责备的口气说,他没有那么多钱,让我打电话给母亲,让母亲寄过来。我的心被刺了一下,好痛,是的,我“忘了”父母已离婚了,我已不是父亲的女儿了。拿着电话的手颤抖着,心也同样,泪水不争气地爬满自己的脸颊,好冰。独自静静回到宿舍,想,父亲,您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就不管我了吗?这件事烙在我心里,我不肯原谅父亲。父亲常接我到他的家去吃饭。在校园我只肯走在他的后面,他对我说话,我只摇头或点头,自己也不主动跟他说话,吃饭时,我更是一言不发。
直到后来……
母亲来学校看我,拉着我的手在校园里散步。她从父亲嘴里知道这一切,幽幽地告诉我:其实她和父亲都感激我,感激我不反对他们的抉择,感激我的真心祝福,父亲那次是做生意赔了本,的确没那么多钱,那阵他的心情不好,父亲是个爱面子的人,肯定不会向我道歉。母亲说父亲为我对他的不理睬感到难过。人也显得憔悴了。他知道我喜欢洋娃娃,说等高考完,一定买给我最漂亮最大的洋娃娃——这是喜欢父亲的那个女孩告诉我的,听着听着我低着头只是流泪。对不起,父亲,我不该那样。
第二天,父亲又来接我到他家吃饭。我静静地走在他的后面,注视着父亲的背影,父亲真的有些驼背了,脚步也不那么矫健了,让我感觉到岁月的无情。吃饭的时候,我依旧静静地不肯说话,只是夹了父亲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