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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的要求》的文件,强调要“促使满洲产业迅速发展,使之成为军需的生产基地”。8月初又拟定了《满洲开发方策纲要》,下发给关东军,作为制定“开发满洲”各方案的基础。同月关东军作为对案,提出了《满洲国第二期经济建设要纲》,以及由满铁经调会拟定的《满洲产业开发长期计划案》。9月“宫崎机关”根据上述各方案,完成了《满洲军需产业建设扩充计划》,继而由陆军省满洲班长片仓衷等人修改,提出了《满洲开发五年计划目标方案》,以上各种计划、方案的宗旨是,在“日满经济一体化”体制下,充实和完备“日满防卫上必要的各种设施”,使之达到战时军需自给自足的目标。
1936年10月,根据上述计划和方案,关东军、伪满政权和满铁的有关人员在汤岗子温泉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现地案》。后经日本军部和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审议,关东军于1937年1月决定了《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纲要》。与此同时,宫崎机关还完成了《帝国军需工业扩充计划》。上述一系列产业振兴的计划的根本设想是,日本军部法西斯为了实现战争准备计划,认为必须大力振兴以军事工业为核心的产业,首先在“满洲”进行先导性开发,继而推动“日满”产业的振兴。值得注意的是,在产业振兴计划出台的过程中,军部中央和关东军是制定计划的主体,而日本政府特别是主管财政的大藏省,对于如此庞大计划感到出乎意外,甚至主张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马场一藏相也未能欣然允诺。《满洲国史·总论》,中文本,第552页。日本内阁没有正式批准计划,而是采取重点主义的逐项实施的办法来执行计划。事实上,产业振兴计划是一个不切合实际难以成行的计划。
2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内容及实施
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是一个包括工矿、农牧、交通和移民等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的计划,投资额最初定为25亿日元,后增加到28亿日元。其中工矿业是计划的主体,占投资总额的55%,工矿业中又以突出发展煤、铁、液体燃料等重要基础工业和兵器、车辆等有关军备的机械工业为主。计划拟定在五年期间各种重要工矿产品的生产能力,分别扩大两倍到十几倍,有的产品将实现零的突破。比如,煤炭预计扩大2倍多,钢铁约为3倍,稀有金属约为5~10倍,汽车、飞机、机车及车辆等突破零的生产能力,达到一定规模。
农牧产品方面的重点是尽量增产大米、小麦、棉、麻等与军需工业有关的农业资源,以及马、羊等畜牧业的增产和改良。交通通讯业在原有计划基础上,也要进行相当规模的扩建和新建,为其他工业的发展奠定相应的基础。移民事业也要有较大的发展。
《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决定从1937年4月开始实施。5月,军部中央又决定了日本的《重要产业五年计划》,强调“在日本、满洲、华北有计划地振兴产业,一旦有事之际,得以实现重要资源的自给自足”。《满洲国史·总论》,第557页。并对《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久“七·七”事变爆发,日本法西斯战争进一步强化,军部中央制订了《生产力扩充四年计划》,并将伪满产业五年计划纳入其中。根据日本战争经济的要求,伪满又对原来的计划(称当初计划)进行了修订。1938年2月关东军确定了《修正计划》,后经日本政府审议,于9月确定了最终修正计划。其规模相当于当初计划的2倍,重点突出了工矿业的开发,使其投资比重由原来的54%上升到78%满铁调查部:《满洲统制经济资料》,第71~79页。;投资总额由当初计划实际需资29亿元增加到修正计划的496亿元,如再加上物价上涨因素,总投资将达到61亿元。
修正计划的特点是,第一,改变了原定以满足满洲当地军需资源的自给自足原则,确定为圆满供应日本军需资源的需要。第二,当初计划采取“满洲先行主义”,而修正计划明确为“日满并行”促进产业开发。也就是将伪满经济与日本经济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
虽然日伪当局企图通过扩大产业开发计划,加快军需工业的发展,以保证战争经济的运行,但实际上是难以成行的。在1937年执行计划的第一年,就遭到了炮制计划时所未曾预料的困难。资材缺乏,技术劳动力不足,运输效率低下,都影响了计划的执行。而且由于日本金融市场的不景气,计划所依赖的日本投资难以到位,甚至连计划主体工矿业所需资金146亿元,实际只筹措到116亿元,致使煤炭、液体燃料、汽车、飞机等新建部门未能按计划着手进行。其他产品的指标,在日伪调动多年积蓄力量的情况下,大体得以完成。较好的主要有钢铁、煤炭、电力等,个别产业如盐、纸浆、油等达到或超过了计划指标。日伪当局对这样的执行情况还感到乐观。
1938年执行计划的第二年,日伪开始执行《修正计划》。由于中日战争的不断扩大,日伪都在急速转入战时经济体制,各种矛盾不断显现,计划的执行在人、财、物各方面,都受到了比上一年度大得多的困难。其执行结果,除生铁、钢锭等达到指标,钢材超过指标外,其他均未达到指标。煤炭、液体燃料、轻金属、化工产品等与指标要求相距很大。像矾土、石棉只达到计划指标的95%和20%。
到1939年执行计划的第三年,伪满为适应日本的《生产力扩充计划要钢》和物资动员计划(简称物动计划),再次修订了产业开发计划,将钢铁、煤炭等指标又成倍提高,企图最大效率地发挥日“满”两国的资金技术,来保证不断扩大的战争需求。为了维持战争经济运行的物资需要,日本于1938年开始实行物动计划,即调查每年重要物资供应和需求的总量,按军需、民需向各部门按比例分配。这是日本战时统制经济各种计划中的核心计划。但是,由于侵华战争的扩大化造成国际局势紧张,日本对外贸易大幅下降,与进口物资有关的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一方面在国内加强各种统制政策,进行国家总动员;另一方面,迫使伪满与其共同实行战时经济体制,执行物动计划。1938年7月,在东京召开了日满经济联络会议,重点制定“日满一体”的物资与资金动员计划。在物资一体化方面,决定由伪满向日本供应煤、铁等重工业原料,日本向伪满供应其所需机械设备。1939年4月伪满开始正式实行物动计划。
这样,从1939年度开始,产业开发计划受到物动计划的很大限制,一方面日本要求伪满增大产业开发计划指标,以保证军需工业原料的供应,另一方面由于欧战爆发,从德国进口设备受阻,加上美、英等国对日本实行禁运,日本很难向伪满提供机械设备,产业开发计划处于两难境地。这一年度,只有钢材、盐、石棉的生产量超过既定指标,煤炭、电力虽然达到了指标的90%左右,但煤炭欠产的主要是抚顺等地的优质煤。其他如生铁生产指标只完成58%,钢锭是795%,硫铵是497%。
进入1940年执行计划的第四年,资金、物资、人力都呈现出更大的困难,伪满不得不从根本上改变计划,实行所谓“彻底重点主义”,倾注全力重点开发钢铁、煤炭、电力、非铁金属等产业,其他部门的计划不得不缩减或停止。实际上产业开发计划已经停止执行,而变为只是为了完成物动计划。即使这样,指标完成情况仍大幅下滑,生铁产量只达到五年计划指标的48%,物动计划的65%,煤炭分别为80%和87%。
1941年是执行计划的最后一年,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扩大化和泥沼化,日本法西斯提出建立所谓“日满华经济圈”构想,把关内沦陷区经济绑在了日本侵略的战车上。1940年11月,日本政府发表《日满华经济建设要钢》,公然提出建立“以三国为一体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态势”。伪满政权也相应发表了《日满华经济建设联系要钢》,以示与日本协调一致,根据“日满华经济圈”构想,规定伪满“今后应特别谋求矿业及电气事业的划时期振兴,同时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发展重工业和化学工业”;并且作为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基地;华北则向伪满提供煤炭和劳动力。在具体实施方案上,伪满确定将煤炭和粮食作为最优先发展产业;而且生产指标已经不是参照五年计划指标,而是以大大缩减的物动计划指标作为基数;但实际产量仍未完成。以重点产业煤炭为例,改定计划指标为3161万吨,实际产量是2415万吨。其他产业的实际产量更是大大低于所定指标。伪满最为缺乏的铜,计划指标是3971吨,实际产量只有538吨。至于日伪所期待的作为外汇来源的黄金,实际产量只有2761千克,仅为计划指标的7%。
纵观整个产业开发计划的实施,不仅没有实现“综合开发”的目标,而且转向后的“重点主义”目标也未能完成。最初标榜“现地筹措主义”的高调销声匿迹了,重又回到“原料满洲,成品日本”的老路上去了。《历史的毒瘾》,第178页。究其原因,是由于产业开发计划本身性质所决定的,即产业开发计划的目的在于全面掠夺东北的战略资源,来保证法西斯主义的战争需要。它是一个具有强制性、掠夺性和疯狂性等特征的法西斯主义的战争经济计划。
3.产业开发计划与伪满统制经济的变化
关东军在策划产业开发计划时就已经考虑到,要实现如此庞大的计划,就必须有资金、技术和良好的经营作保证。然而当时伪满的实际情况远远满足不了关东军的要求。伪满初期,关东军与满铁相勾结,采取一业一社的统制经济方式,由满铁垄断了伪满经济。日本财阀资本对东北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