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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何立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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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大爹接着翻了翻昏黄的眼珠,说:“要讲不认识的人经过这个巷子口,那总是有的。怎么会没有呢?总是有的。” 
  “那你老人家好好想想,有什么不认识的人给你老人家印象很深没有?”张警官又问。 
  刘大爹又抽了一口被他夸奖的好烟,慢悠悠地说:“要讲有什么不认识的人印象很深嘛,我想想看,嗯,没有。印象很深?没有。” 
  “再仔细想想,来,”张警官又递了一支好烟,“等一会儿你老人家给我称五斤鸭梨吧。” 
  后来,张警官从刘大爹一有生意就兴奋得唠唠叨叨的口中得知,他那天好像在打瞌睡,在打瞌睡的时候,好像看到了一个人,面目不清,那个人好像穿了一件黑衣。 
  “黑衣?” 
  “好像是。黑衣。这桔子好,不酸。你再称几斤去嘛。” 
  没有人见过凶手。模拟画像也不好画。现在有个不敢确定的线索:黑衣人。但是黑衣人怎么画模拟像呢?这城市,穿黑衣的人万万千,怎么查?而且,张警官他自己就有一件衬衣是黑色的。 
  所以,真凶不用换行头,他可以大摇大摆走在街上,混迹在万万千的黑衣人中。 
  但他天生喜欢穿黑衣。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作为一个自卑心极其严重的人,或许黑色代表了他心理上的颜色,同时也掩护了这种颜色。 
  他下手真狠。但目标并不明确,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意性。他恨这个社会,看着谁不顺眼,此人就仿佛代表了这个社会,他的刀尖就要刺向他或是她。 
  那个出租司机就是这样死于非命的。 
  谁叫他停在路边把车窗摇下来吹口哨?谁叫他除了吹口哨之外还把车上的收音机旋扭左左右右拧来拧去,专门搜寻吵吵闹闹的流行音乐?谁叫他一边吹口哨一边听流行音乐,还走下车来站在一棵树影里方便?他是活得很快活么?那好,那老子叫你快活!彻底快活! 
  这一刀是从背后捅进去的。捅得好用力,好深。 
  流行音乐还在,口哨消失了。 
  还有那位胖子。他后来从报纸上才晓得是个基建包头。他那一肚腩的肥膘,走起路来一颤一颤,一只手上还戴了个很大的戒指。穿得又花哨,又华丽。呸,你出现在老子跟前,你走到了你命的死巷子啦! 
  七刀,唯一的一次,他记得,他捅了那个胖子七刀。这家伙的命真顽强,非得捅这么多刀才能夺去。血呵,他记得,那血喷出来有一尺多高。他不晓得血可以喷起这么高。 
  胖子,那个死胖子,那头显阔的肥猪。他为什么不迟不早要从老子的跟前晃过去? 
  不顺眼,老子横竖不顺眼。这是杀他的唯一理由。七刀。七刀的理由。 
  他蛰伏起来,在黑暗的内心里磨刀霍霍。报复的快感很快消失,而等待的时间无限漫长。但他是天生的杀手,有很好的预知力和第六感。他知道现在根本不能动弹,四处都有监视的眼睛,四处都有人暗中察访。他们的神经尚未麻痹起来。他们比他更紧张。 
  但现在这个城市里人人自危,这让他十分快意。对,他不好过,那么谁都莫想好过。他活在困境中,那么人人都要面对困境。必须如此。必须如此他心里才略为好受一点。但这好受一点也只发生在想这件事的时候,过后,他内心深处的恨意仍会覆盖一切与恨意无关的情绪。 
  他杀人,从不预先确立目标。他的目标都是即兴的、偶然的、一触即发的。好比他是窃贼,却从不踩点。他遇到什么就偷什么,只要他一时看上了眼。 
  这就使他显得诡秘、狡诈、行踪不定,无迹可寻。那些警察就是这么认为的。警察认为,这个凶手的行动无法预知,因此也无法防范。谁知道下一个牺牲品是谁呢?下一个发案地在哪一条街角呢? 
  刑警队长的压力非常大,他已经受到多次批评了。他把张警官叫来,扔给他一包烟。两个人一边抽烟一边分析案情。他们都认为黑衣人是一条线索,但这条线索等于没有。因为这个城市穿黑衣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这样的查询几乎无从下手。 
  一屋子的烟气里他们的眉头锁得很紧。他们束手无策。 
  时间就是在这种茫然无绪中度过的。转眼冬天快要到了,他开始兴奋起来。他忍耐了三个月零十天。电视上,奖励线索提供者的广告早已停止了滚动播放。他感觉到,人们又开始进入了新的麻痹期。他冲动了。 
  那把刀一直用油纸包着,藏在那只生锈的烂冰箱的背板里头。他拿起刀子将背板的螺丝拧开,把刀取了出来。打开油纸,擦去油,刀尖上仍然生出了黑红的锈斑。他左手握刀,右手伸出食指在上头摩挲。仿佛那是一只嘴唇,他要制止它说话。 
  关上门,从朽坏的窗户里瞄了一眼冷清清的巷口,他弯下腰来在一口红砖的砖脊上洒水磨刀。一会儿,刀尖又透出了残忍的白光。他那没有表情的脸上,嘴角忽然扯动了一下,就好像他要倾吐什么,却欲言又止。 
  谁也不会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所有的念头,都是在黑暗中滋生的。 
  尤其是他那日益浓重的恨意。他恨一切。 
  就因为他失去了一切。 
  有一天,他听到一首歌,心里触动了一下。是在菜市场,黄昏的时候,这个时候菜最便宜,因为菜农们要回家了。他正蹲在地上选一把白菜,一个小学生背着双肩包从他身边走过,嘴里轻轻哼着“让我们荡起双桨”。就是这一瞬,他心里有什么东西被掀动了。这是他像那个小学生一样大的少年时代也曾唱过的歌。那时候,红领巾飘动在他的胸前,像红色的微风。他穿着白衬衣,蓝裤子,他的双眸清澈如水。那时候,他是班上的文娱委员。“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学校里汇演,他们班就是合唱这首“让我们荡起双桨”。他指挥,打拍子,手扬得很高,在空中划着半圆弧。那时候,未来像天空一样蓝,未来里有鸽哨和白云飘过。 
  但也就是那么一瞬,他想起了如烟的往事。而他是一个从不愿意回想往事的人。他朝地上唾了一口,回头去望那个小学生,但是那孩子不见了人影。黄昏里涌动着归家的人们。 
  他没有家了。他的要千刀万剐的老婆跟人跑掉了。他像一匹孤狼,只有一个阴暗的巢穴。在那个巢穴里,有一把被仇恨磨得锋利的尖刀。 
  凶手穿上了黑衣。他出门了,在吃过晚饭之后。 
  刀暗藏在他的腰间。杀人的寒光被掩盖起来。嘿,今天谁要是遇到他的不顺眼,谁就倒血霉啦。 
  他的步履很轻。他像影子一样移动,仿佛他怕惊醒了这个社会。他这匹孤狼很警觉。他的视觉听觉和嗅觉全都像雷达一样张开来。他担心受到别人的注意,担心那些装作若无其事只是闲逛的便衣。他天生是个猎杀者,对危险有极灵敏的预感。但他清楚地了解,现在是相对安全的时候,因为人们实在是疲惫不堪了。麻木是从疲惫中滋生的。 
  他知道自己今晚会要杀一个人。他不会失手,绝不会。至于在哪里动手,谁是目标,走着瞧吧。 
  他在巷口上遇到了一对三十来岁的男女。他们站在街沿上说话,态度很暖昧,看到他来了,忽然住了口,盯着他望着。他脑子里顿时闪过一道恶念。他痛恨这种鸟男女。这个社会的风气坏透了,男男女女都在忙着偷情的勾当,男人给男人制造绿帽,女人给女人制造麻烦。他恨不得上前宰了这对鸟男女。 
  他把手伸向腰间,但又缩了回来。并非因为从路对面走来了一个人,而是因为离家太近。他不能在这样的地方下手。那对男女一直望着他,盼着他赶快走过去。他迎着他们的目光,走到跟前,朝地上狠狠地呸了一口,骂道:“命大的野狗!”然后又同样狠狠地盯了他们一眼,这才走开。 
  那对男女惊愕地望着他,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巷子和黄昏的尽头。他们看到了这个黑衣男人眼睛里有一股杀气。他们越想越怕,赶紧离开了这个巷口的暗角,拐到了另一条小巷子里。 
  张警官这天轮休。这些天里他外松内紧,仍在四处暗查。他坚信凶手就在这个城市,像一条狼一样潜伏着,等待时机,蹿出来就狠咬这社会一口,用血腥恐吓正常的生活。吃完晚饭,他点燃一支烟,跟老婆说了声出去散步,一个人走到了街上。灯火和烟头在他嘴角闪烁。他盯住了街对面迎面走过来的一个穿黑衣的男人。那人看来也在散步,走得很放松,有点东张西望。他走过了那个人,然后斜穿过马路,绕到黑衣人的身后。他把烟头扔掉了。 
  他跟着他走了几百米,也观察了几百米,但他实在看不出前面这个穿黑衣的人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这个人的性格可能有点吊儿郎当,也可能有点心不在焉。他这样走着可能有目标,也可能漫无目的。跟着这样的人走得再远也是徒劳无功。 
  他看到黑衣人忽然举起了一只手,因为迎面走来了一个人,同样也穿的黑衣。他们是熟人,打了声招呼就站下来说话,声音很高,显得很兴奋。张警官别过身子,返身走了回去。 
  他现在好想看一场电影,休息休息脑子和身子。最近有什么大片没有?可惜了,施瓦辛格要去当什么洲长,他演电影多么棒。他喜欢好多年前看过的《真实的谎言》。场面很大,施瓦辛格真是好身手。 
  黑衣人走得不疾不徐,慢慢从城南到了城北。他眼角的余光始终警惕地打量着所有的人影,而且在有拐角的地方,他都停一下,装作弯腰系鞋带,看看后面有没有什么跟踪的人。这是他以前在什么书里看到过的地下党反特侦查的细节,如今派上了用场。他在这方面天生悟性很高。他站起身又朝前走,他装作是个饭后散步的人。 
  这一带是老棚户区,他面前飘过枯索的面影。这是一些没有生活的光泽的人。他们活得很脏、很累、很黯淡。他穿过那些芜乱的线条和影子,穿过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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