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何以笙箫默 (完&番外)-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单身?以琛抓住关键词,温和地说:“陶小姐,我想我大概不符合贵社单身的要求,前不久我已经结婚。”

  趁着对方明显的呆愣,以琛客套几句就挂了电话。定神看了一会资料,手机滴滴的响起来,有短消息,来自默笙。

  ——“以琛,我们今天晚上吃什么?”

  以琛很少发短信。

  他念大学的时候,手机还是个高档消费品,他一个穷学生当然买不起,因此也错过了发短信的黄金时期。等工作后买了手机,却习惯打电话,清晰、明白、快捷。偶尔以玫发个短消息过来,他没那么多时间一个字一个字打,通常直接回个电话过去,问她有什么事,渐渐以玫的短消息也少了。

  此刻却拿着手机,很有耐心地一字一字输入——“你想吃什么?”

  发完看了看时间,三点半还没到。果然是赵默笙的风格,以前一起吃午饭,走出食堂她就拉着他商量:“以琛我们晚上吃什么?”

  很快回复过来:“在家里吃好不好?”

  “你做?”

  “YES!!”打了好几个感叹号。以琛还没来得及回,心虚无比的下一条短信就发到他手机上,“……不过据说不怎么好吃。”

  谁说不好吃?那个人?

  以琛看着手机上短短的一句话,却免不了心潮起伏,手指顿了一下,半晌简短地回了一个字——“好。”

  虽然默笙一副信心十足的模样,但经验告诉以琛,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所以,下班回到家,看到厨房里默笙以无比拙劣的姿势切着土豆丝,以琛真的一点失望的感觉都没有,在看到餐桌上开着她的笔记本,网页上大大的红色标题:“糖醋排骨的做法”时,忍不住摇头叹息兼好笑。

  走过去拿过她手里的菜刀,熟练地切着土豆丝。默笙睁大眼睛看着他的动作,大受打击。

  “以琛,为什么你连菜都会做?”还给不给她一条活路了。

  “我十岁就开始帮阿姨做饭。”

  “哦。”这么熟练的刀法肯定是做了很久才会有的吧。默笙突然有点心酸,自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时候,以琛却孤零零地寄人篱下……

  “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

  手臂伸出去,从背后抱住他,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以琛你教我,以后我煮给你吃。”

  温热的拥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后的那一点涩意都蒸发。

  就这样吧,以琛想。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

第十章 不避

  新婚的何以琛律师,忙碌程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前面接的案子还没结束,最近碍于人情又接了一宗棘手的,几个案子齐头并进,每天都要忙到深夜,往往默笙睡着了,以琛书房的灯还亮着。

  可是即使这样,默笙也觉得很快乐,以琛忙他的,她就自己找事情做,东摸摸西弄弄,偶尔去书房探一探头,以琛总是毫无例外的埋首工作。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默笙才真正体会到以琛有多勤勉。外人看到的何以琛既年轻又成功,让人羡慕不已,却不知道他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花了多少心力。没有背景的他,要奋斗到今天的局面,肯定很艰难吧,可是他最艰难的时候,她却不在他身边……

  以琛端着空茶杯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抱膝坐在沙发上,抱着食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现在时间是周日下午一点多,以琛在书房忙了一上午,草草吃了午饭,又专注于工作。

  默笙看到他,立刻扔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跳起来,“我来泡。”快快乐乐地抢走他的杯子,跑去厨房。

  以琛看着自己空了的手,突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似乎回到了以前的日子,念大学的时候,他忙学业、打工、学生会工作,默笙就在他忙碌的缝隙插进来。看似好像默笙缠得他很紧,其实自己根本没分她多少时间。

  现在,好像故态复萌。

  以琛折回书房,日历上今天是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庆的日子。事务所这次对C大法学系有一定的捐献,老袁要出席捐献仪式,因此一直鼓动以琛和向恒也去玩玩。以琛并不怎么热衷凑热闹,毕竟他手头一大把工作,可是现在却有点不确定。

  默笙端着热茶来到书房,以琛拉过她:“下午有事吗?”

  “干什么?我们要出去吗?”默笙眼睛一亮,雀跃地说。

  期待的眼神让以琛最后一丝不确定也消失了。

  以琛关掉电脑:“嗯,学校百年校庆,要不要去逛逛?”

  校庆这么热闹的事情,默笙当然要去。

  以琛和默笙到学校的时候,人多得车子根本没法开进去了,以琛把车停在老远的一个停车场,然后和默笙步行过去。

  “等等。”走到半路,默笙停住,指指路边摊子上卖的印有“XX大学”字样的T恤衫,“以琛,我们也换上这个好不好?”

  以琛蹙眉,实在觉得穿这个很怪,然而默笙拽着他的手不走,只好无奈道:“你去买吧。”

  默笙早上匆忙出门没带钱包,在以琛皮夹里掏了几十块钱挤进去了,一会就胜利地从人群中拎了两件出来。

  今天两人都穿的休闲毛衣,默笙把T恤穿在本来就是宽松型的毛衣外面,看起来胖鼓鼓,样子怪怪的。反观以琛,同样的穿法,却依然显得清俊挺拔,英气逼人,引得路过的女生频频注目。

  以前好像就这样,走在校园里,以琛总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而他却总是一副漠然的样子,好像对那些目光一点感觉都没有,默笙扯了下他的袖子:“以琛,你不觉得有人在看你吗?”

  以琛看了她一眼:“走路的时候别东张西望。”

  “……”

  默笙闭嘴。不解风情者,大概以此人为最。

  顺着人流走到校门口,以琛接到向恒的电话:“你在家还是事务所?出来一趟吧,今天来了不少同学,苏敏说你不来要杀到你家去了。”

  苏敏是以琛之前一任的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毕业后留校任教,以前在学校以琛和她在工作上接触还是比较频繁的。

  “我在北门,你们在哪里?”

  “噢,你来了?那最好了,我们在新楼,你快点过来吧。”

  以琛收了手机,和默笙说:“你先和我到我们系转一圈,然后到你们系那边去看看。”

  “啊?你们系……我不去了。”默笙迟疑了一下说。

  “为什么?”以琛立刻警惕起来。差点忘了眼前的人多么会出点状况了,这么多年过去,以琛发现自己竟然还保留着条件反射。

  “你们系这么多人……”默笙闷闷地说。以琛以前就是法学院的风云人物,认识他的人不少,当年他们的分分合合估计也广为人知,默笙实在不想对着那些探究的目光。

  “你一个人去好了,而且我要拍些照片,一个人比较有灵感……”

  那他还出来干什么?以琛真有些无奈,拉住就要跑的人:“你没带钱,没带手机,等会儿怎么找我,晚上怎么回家?”

  看默笙一脸赧然,就知道她没想过。以琛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带了个孩子,叹气道:“以后我们的孩子还是像我比较好。”

  扯那么远,默笙咕哝,伸出手:“给钱!”

  以琛却只把自己的手机给她:“一会儿我打手机找你,别跑太远。要找我就打向恒的电话。”

  “真不知道你怕什么。”以琛顺手把她被风吹得毛毛的头发理顺。他心里怎么会不知道默笙怎么想,只是这些事无关紧要,顺着她也无妨。

  “何大律师,你现在名声响了架子也大了哈!”以琛刚到法学院新楼就受到苏敏的奚落。

  以琛素知这个师姐的脾气,你越辩驳她越起劲,索性不辩,苏敏说了他几句也就悻悻然止住了。

  向恒盯着他的衣服看:“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品味了?”

  以琛低头看自己,胸口T恤上印着“XX大学”四个红色醒目大字,的确傻得可以,笑了一笑,脱下拿在手里。

  向恒立刻便明白了:“怎么不见你家的那个?”

  “谁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以琛也头痛。

  说话间熟人纷纷过来打招呼,趁着他们说话苏敏把老袁拉到一旁:“何以琛有女朋友没有?”

  老袁摸摸下巴,很肯定地回答:“没有。”老婆又不算女朋友,这点他分得很清楚的。

  “怎么还是老样子?他还真死心塌地等人家啊?”苏敏对以琛的过去知之甚详,顿时有点不以为然,“不过没有也好,系里新来了一个年轻女教师,长得漂亮,家世好学历高,等会儿晚上吃饭叫上她,我给他们介绍下,你待会别吱声啊!”

  老袁当然不吱声,乐呵呵的。

  以琛本来想打个招呼就走,谁知道一来就脱身不了,先是和他们一起去拜访几个教授,然后有个校友座谈会,等走出大楼,已经差不多快五点了。老袁招呼几个熟人说:“我在滨江订了桌,聚餐聚餐。”

  滨江大酒店是学校附近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老袁看来这次要大出血了。

  以琛借了他的手机,打电话给默笙。

  默笙其实没什么拍照计划,相机本来就是出门前随手拿的。

  以琛去了法学系,她也拐上了去自己系的路。默笙高考的成绩只是勉强达到C大的分数线,因此被塞到了C大没什么优势的化学系,偏偏她的化学是所有学科中最烂的一门,大一能门门低空飞过,大概都是以琛的功劳。

  默笙在化学系不过待了一年多,自习又经常在法学院那边,所以对本系反而不熟。在化学系转了一圈,果然没有碰到什么熟人。

  走出化学系,随意取了两个景,便有点兴致索然。

  手指触到口袋里的手机,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