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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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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对这样的剑法,感到无比敬畏,将之尊称为“不动真剑”。
  当日这绝世剑神过世后,这莫可抵御的剑,成了最美的神话,未再一现于江湖。
  可谁也想不到,数十年后,这套幻影神技居然远渡重洋,在李煜的手中重现。
  当李煜奄奄一息,将绝命于金陵城时,为一老者所救。而这老者,便是当日的剑神,在炎之大陆亲手创立自在门的一代奇人,萧寒山。
  萧寒山少年时,为绯樱帝国王家图书馆杂役,藉着职务之便,饱览各家经典,他天资本高,又是终日钻研,短短十年,居然成为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者。
  相传,世间各法练到极至,突破最强的太天位境界后,可修成“终极”,得到媲美主神级神明的至尊力量。
  萧寒山天生体弱,不能习武,加上经脉特异,连最粗浅的内功也练不成,医者判断,他至多不过四十之寿。
  一日,萧寒山跌坐于树下,苦思万物生化,循环不休之理,不料树果落下,正中脑袋瓜子,也不知是他福泽深厚,亦或是天意弄人,居然成就了这千古奇缘,把精神烙印嵌进终极境界。
  萧寒山仰天长笑,悟“天流不动剑”。自此剑试天下,终其一生,虽非举世无敌,却是纵横宇内,未尝一败。而后创立自在门,收徒数人,影响所及,牵动了日后炎、冰大陆的天下大势。
  萧寒山手建自在门后,反思其毕生所学,创出无数神妙武功,授予门徒,但这“天流不动剑”,却是无论如何传不了人。
  天流不动剑,追本溯源,乃属“终极”武学。
  而终极之境,乃人体突破一切极限,白日飞升前的最终阶段,古往今来也没多少人能涉足于此,内中的神妙,非亲历其境者不能体会,更无法述之于言语文字。
  萧寒山机缘巧合,半悟终极,以此运于剑上,自是天下武学莫有能敌,人人败得心服口服,却又莫名其妙。
  可是,饶是萧寒山深明武学经要,关于终极之秘,他自己虽能领悟,却无法形诸言谈文字,要说授之于人,那更是万万不能。
  是以,自在门上下,便连其独子,在绯樱帝国号称智者的萧风健在内,竟无一人能习得这旷世奇剑,萧寒山无奈,又不忍见神剑失传,遂借死退隐,云游四块大陆,想藉机觅得一传人。
  行至风之大陆,本想与此地武学宗师谈剑论道,却撞见了李煜这大冤屈,因不愿一剑道奇葩就此冤死,遂出手相救,更将成名绝学倾囊相授。
  自在门素以诸般杂学扬名,萧寒山本人医术之精湛,更是不在话下,要挽住李煜一命,只是举手之劳,三颗“七情龙丹”,生死人肉白骨,一日功夫,李煜身上伤病残疾,已不翼而飞。
  然而,李煜武功已废,七情龙丹虽效应如神,却只能挽回其三成内力,想要再像未伤之前一样使剑、修习武功,那是此生无望了。
  天生万物各有所用,惟其适性而已,萧寒山有鉴于此,遂死马当活马医,将不动真剑授予这关门弟子。
  道可道,非常道,为了授业,萧寒山甘冒奇险,震动自身本命元气,与李煜之本命元气共鸣,将不动剑气灌输于他,又将剑法要义,硬生生地形式化,成为九式剑诀,以之传授。
  学不动真剑,惟重顿悟,一瞬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于剑道的资质之高,空前绝后,一晚苦思,终于学齐了九式神剑,但一头乌亮黑发,却也从此转为银灰。
  剑气已得,剑诀悟通,本该运用自如,唯终极力量强大,实远非任何人所能想像,李煜又是以模拟之法学剑,非当真悟通终极,故而需要一年时间,让肉体适应剑气,两者合一。
  若是一年内有所妄动,势必给爆发的终极能源,炸得粉身碎骨。
  学剑完毕,萧寒山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进境之佳,远远超乎我期许之外,这九式剑诀,你已全数悟通了,不过,天下至道,非能以言而道,不动真剑,你只能学得九成,还是练不成天流不动剑的。”
  李煜虽然遗憾,却也知此事不能强求,跪地叩谢老师重生之恩。
  他不动真剑既成,一年后待剑气运行无阻,便可凭之催动往日所学,只需“青莲剑歌”能使,普天之下,已是难寻敌手了。
  是以,随爱菱旅行以来,他始终顾虑良多,便是怕一旦牵动剑气,自己爆体而亡,死的奇惨无比不说,牵挂于胸的那些大事,不免付诸流水,抱憾此生。
  现在,为了相救爱菱,李煜豁出一切,再无顾忌,将不动剑气自丹田解封,运遍全身,要藉此单挑狼嚎骑士团。
  在香格里拉时,李煜本可找帮手相助,但他剑气既动,所依恃者,便只有几天前的一度催动,身体已有经验,或可适应;与让自己陷于生死关头时,所激发的潜力。
  是以,李煜非但不能找帮手,反而狂得可以,不惜大耗功力,以传说中的剑仙神技,驭剑而飞,身化金虹,自香格里拉飙射至此地,只是将落地时真气忽地一乱,这才弄至撞山的惨状。
  凭不动真剑的威力,要对付狼嚎骑士,自是举手之劳,只有在与公孙雄的决斗时,被逼动用较高功力,体内真气失控,花了好大力量镇压、疏导,伤害较大。
  其实,李煜是取了个巧,他手中木剑,看似朽残,其实却是萧寒山以深海百炎蛟木,亲手削制,坚犹胜铁,是柄不输给任何古剑的一流名剑,若非如此,以李煜现时身体状况,要同时断刀、斩人,绝不能如此举重若轻。
  对于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个人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爆发。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真气仅是由外表潜入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体承受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干干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
  追踪爱菱的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一步奔进去。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楣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
  这一路走来,所杀的大部分是二三流角色,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各处,只要速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后,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余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
  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
  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余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幸之至。他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么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像中要坚强,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余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折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折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干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余,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
  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付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
  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么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很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他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沉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像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像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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