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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很多大师小师,一旦出国便流连海外,乐不思蜀矣。
“毓”字帅旗下的“义和团”
朋友,今日的气功师便是当年的义和拳啊!今日的统治者被民运吓惨了,因此对保健补肾的气功运动也要加以防范。当年的满洲贵族被洋人欺够了,乃想组织他们来驱洋除教。这样便出了个巡抚毓贤。他要把他们的“义和拳”改名为“义和团”。打起“毓”字大旗,由官方认可为保家卫乡的正式“民团”。然后又把全省良莠不齐的牛鬼蛇神——什么大刀会、红灯照、八卦教(尤其是有较多群众的“干卦”、“离卦”两派)、红枪会等凡数十种,义而和之成为一单一团体,由他来统一指挥,联合“灭洋”。官方既有此辅助和认可的政策,则风行草偃,“义和团运动”立刻就如火之燎原,一发不可收拾了。
毓贤原是一个汉裔旗人(汉军旗》,秀才出身。捐官在山东,于光绪十五年(一八八九》署理曹州知府。毓贤本是个很干练而狠毒的屠夫。他上任不及三月便杀掉一千五百人。杀得那强盗如毛的曹州府(也像今天的纽约市吧),“民怀吏畏”,秩序大定。因此毓贤也颇有能吏之名而为上级所嘉许,以致官运亨通。当一八九七年冬曹州教案发生时,他已官拜山东按察使,为全省最高执法官吏,俗称桌台。所以在巡抚李秉衡为怕洋人借口生事而严令彻查此案时,毓贤在数天之内便把这案子破了。他破案之时,德国政府还不知教案发生呢!亦可见毓贤的干练了。
但是毓贤虽然杀人如麻、草菅民命,他毕竟是个洞察民情的亲民之官。他知道这些教案的详细内容。所以当德军借口入侵,山东全省鼎沸而北京朝廷又一再为洋人所迫,严令“剿匪”以安“教民”之时,毓贤和他的顶头上司李秉衡与李的继任人张汝梅,都有了心理矛盾。他们明知在“民教冲突”的两造之间,“教方”(尤其是吃教者)仗入侵洋人之势,并非皆是善类;而“民方”亦非打家劫舍的真正盗匪。如诬以盗匪之名妄加诛戮, 非但有欠公允,尤恐激民成变,下可收拾——因为那时纵曹州一地即有“大刀会”众十余万人。冠县一县的“义和拳”拳会群众即有“十八团”;茌平县治下有八百六十余庄, 习拳者即有八百余处。对如此广大的群众,诬民为匪,妄加诛戮,官逼民反,不得了也。因此纵是屠夫鹰犬的毓贤,面对此一实际情况,亦有“与教民为难者即系良民”之叹。(此“即系”二字是否为“原系”二字之抄误,尚有待另考。)
根据他们对实际情况的了解,李秉衡、张汝梅和毓贤三人都主张分清善恶,剿抚兼施。当毓贤于一八九九年继任山东巡抚时,他就公开宣告他的“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的三大原则。正式把“义和拳”、“大刀会”一类的民间结社颁予“毓”字大旗,改组成为政府正式认可的“义和团”了。其实“大刀会”当时的声势亦不在“义和拳”之下。毓贤之所以舍大刀而取义和者,“义和团”较“大刀团”雅顺多矣。毓贤虽喜欢大刀,但是他毕竟是个秀才嘛!这一来“义和团”在中国历史上也就褒贬难分了。
* 原载于台北《传记文学》第六十一卷第五期 第二章 列强刺激 太后玩火 端王窃政群运出轨 第二章 列强刺激 太后玩火 端王窃政群运出轨
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
发生在二十世纪的第一年,庚子、一九〇〇年的“义和团”之乱,从星星之火烧成燎原之势,实在是与当时山东巡抚毓贤的三原则分不开的。前文已偶及之,毓贤的三原则是:“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老实说这三个原则本没有错,错的是他把抽象的原则化为具体的运用,不得其当,就要出毛病了。
就以“民可用”这一条来说吧!当年由于列强对中国所作的赤裸裸的侵略——尤其德国人在山东,俄国人在东北的所作所为——已激起中国全民的公愤。
德国人在山东以教案为借口强占胶州湾,已无理已极,而德皇为皇弟海因利盍亲王(Admiral Prince Heinrich)率远东舰队远征中国,在汉堡所作之送行训辞,什么:“ should any one essay to detract from our just rights or to injure us, then up a。 nd at him with your mailed first”(原文英译载一八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伦教观察报》(London Spectator)。
那时我方奔走交涉的大员之一的翁同龢,在其口记上译为“如中国阻挠我事,以老拳挥之”。德皇这一“挥拳”演说,那时是腾笑欧美的。世人固对德皇之横蛮,嗤之以鼻,而对我华人之不争气,也是怜而鄙之。此事当时对我国我民之刺激,亦至深且痛。斯时在巴黎冷眼旁观之法国史家柯利厄(Henri Cordier),便认为这种德国佬加于华民之刺激“纵非义和团兴起的全部原因,也是主因之一”。(见柯著《中西关系史》,卷三,页三六五。转引自摩尔斯《大清帝国国际关系史》卷三,页一一一。)
至于德军当时在山东之横行,更是笔难尽述。当地百姓如对若辈稍事抵抗,动辄全村被焚,老幼难逃。某次在鲁东日照县,为一极小的民教冲突,在当地仕绅出面试行调解之时,五位在场仕绅竟被德军强掳而去,送至青岛拘留所,勒令执行极无理之要求。似此绑票勒索之行为,使在一旁观察之美国外交官,亦为之忿忿不平而报请华府留意。
(见美国驻华公使康格致国务卿海约翰的报告书。载国务院“外交档”,一八九九年四月十七日。)
俄国在中国东北所犯的罪恶,就更是罄竹难书了。一八九九年三月某日,俄人自旅顺港违反条约,侵入中国境内征收地税。当地农民召集群众大会并缮具申请书,请求免征,态度极为和平恭顺,而俄军竟突然对群众开枪,当场便打死农民和老弱妇孺九十四人,伤一百二十三人。
(据西文《北华捷报》记者的专栏报导。)
一九〇〇年七月十五日,当俄军于黑龙江畔的诲兰泡(俄名“布拉戈维申斯克”)开始越境时,华军稍事抵抗,俄军便一举将两岸华民男女老幼六千人,悉数屠杀,弃尸江中,江为之塞。此一屠杀,中国政府虽末敢澡究,欧美媒体却向莫斯科提出抗议,而沙皇政府竟声言是边远驻军擅杀,俄皇鞭长莫及,无能为力,搪塞了事。(见Arthur H。 Smith 著(震撼中之中国(China in Convulsion),一九〇一年英国爱丁堡出版,第二册,页六〇七。)其后俄人在“江东六十四屯”一带和其它城市中的烧杀,据各方报导,死伤华人二十余万,本篇也就无法详加叙述了。
(见李文海等编《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一九八六年济南出版,页二九七。)
以上所记只是根据西方官员和记者零星的报导,并非受害华人的夸大。当时如作有系统的调查研究,则入侵者之残暴,就更是罄竹难书了。笔者不学,曾就清末民初各种中外冲突中,双方的死伤数字略作比较,所得比率大概可说是一千比一。换言之,在中外冲突中洋人如有一人殒命,无辜华民就要以千命“相陪”(不是相赔)。如曹州教案中有德国传教士二人被杀,德人借口入侵时被杀之华人,加上中国官府在洋人要挟之下所杀戮之华民,以及民教冲突所造成的死伤,即不下数千人。——假如鬼神之说真有可信,以数千枉死寃魂,在耶稣之侧、上帝之前,与在曹州殉道的两位神父的幽灵,同时出现,互控寃情,在此情况之下,上帝和耶稣又何择何从呢?
不幸的是,在类似情况之下惨死的洋人往往都名扬天下,垂誉后世;但是陪他们一道丧命的数千名华人包括妇孺,那就死得虫蚁之不如了。斯大林说;“死一个人是件惨事; 死一百万人只是个统计数字。”在那庚子年间,死掉任何一个洋人,都是个惊天动地的“惨事”;死掉千万个华民,甚至连“统计数字”也没有一个。但是中国人究竟不是个麻木的民族。在那千万家披麻戴孝的寡妇孤儿的哭声里,稍有良心的血性男儿,都会拔刀而起和敌人拚命的,这就叫做“民愤”。在全国人民都感到国亡无日,都要和入侵者舍命一拚,这就叫做“民气”。这股民气,笔者这一辈在“《年抗战”的日子里,都是亲身卷入、亲身体验的。老实说,《年抗战就是当年全国人民以血肉之躯与不可一世的入侵强寇,死命纠缠,拚过来的。
朋友,在那庚子年间,八国入侵的时候,全国同胞国亡无日的感觉,实数倍于抗战前夕的一寇独来,尤其是在情况最紧迫的山东和东北。所以该两地区民气最激昂,义和团也滋长得最快。毓贤这个好杀成性的地方官,他也深深地体验到这种同仇敌忾的民愤,而感觉“民可用”。他觉得与其杀民媚洋,何如“用”民来除教灭洋呢?毓贤这一心态,事实上是与当时西后以下,那一批在戊戌以后突然掌权而又颛顼无知的满人小贵族的心态,如出一辙。他们但知民气可用,要“用”它来“扶清”。他们怎知甲午、戊戌之后的腐烂朝廷,已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以它来“灭洋”,则洋又岂是气功师徒“刀枪不入”所能“灭”掉的?
对民气但知其有而不知其用;激起了民气,又没个安全塞可保安全,那就非爆炸不可了。义和团运动也就是近代中国,无数次锅炉大爆炸中的一次。
只能造反,不能保皇
再者,毓贤究竞是个非科甲出身而习于杀人的莽汉。下棋不看第二步;为政不作三思,因此他的“团应抚、匪必剿”的原则,应用起来,也漏洞百出。
山东那时是处于王朝末季的黄巾、赤眉时代。饥民遍地、盗匪如毛、邪门盈野。毓贤最初的办法是以杀止乱。但是他纵是个嗜杀的屠夫——他有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