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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叹道:〃教授刚来不久,复又来此,警方尚来不及行动啊。〃康、孟二人不得要领,经再三思考,决计到外交部一试。值班人员告诉他们下午5时后再来。5时后二人复往,果然见到主事者。二人详陈孙中山被捕的经过。主事者认真记录,但仍是信疑参半。因本日为星期天,外交部无负责人办公,答应第二天早晨转呈上司。
康、孟二人虽心急如火,亦无可奈何,又怕孙中山于此间被押送回国,遂决计前往中国使馆,告知中山先生被囚事已为英政府所知,使其不敢马上押解回国。他们见到邓廷铿,邓拒不承认。康、孟二人于此危急万分之时,深怕中国使馆因外界已知此案,迅速转移囚禁之地。便即时由康德黎到附近本区警署找侦探伺候于中国使馆门外,以防使馆将孙中山秘密转移。但时值星期天,即使给予酬谢,也无人担任侦探,警署又以此处非其管界,署中无人受雇,他们也不好强人所难。遂以警署介绍,辗转寻找侦探到深夜,也未成功,最后只得找到一个暂时侦探代替,于18日午夜12时半和康德黎一同到中国使馆门前守候,看到中国使馆内人来人往,已经紧张起来。19日晨2时,康因肚子不适回家暂时休息。天明后,康复往恩兰德雇到一名侦探。
在找侦探的同时,康德黎又两次找《泰晤士报》副主笔和记者,请其披露这一消息,但该报特别谨慎,未即时予以刊载。
19日,即为星期一,康德黎教授奉外交部命令,将孙中山被诱捕等始末写成报告,一式两份,呈英外交部。
外交部次长山德森提出初步意见是:〃试行一妥协法,使中国使馆释放中山先生完事。因为诱捕之事,外界尚未公布,知者极少,不必扩大事态。及英国政府质询格来轮船公司,中国使馆确曾有定雇轮船之事,至此始知诱捕中山先生一案属实,遂正式加派侦探六人密伺于中国使馆之外。并分饬附近各警署,加强监视。同时将中山先生游美时的西装相片发交警署,以资辨认。〃
营救,分秒必争(2)
当次长的意见报知部长萨里斯倍侯爵那里时,很快得到批准,命令山德森次长到外交部谒见他,并说明英国政府决定干涉到底!这是侵犯人权大案,也是对英国的不尊。
政府的态度引起了新闻界的强烈反响。
当日下午,《地球报》派人采访康德黎。康尽其所知以告,记者笔录后,经康同意,刊布于晚报。其标题曰:《可惊可骇之新闻》、《革命家被诱捕于伦敦》、《公使馆之拘囚》等。自此英国朝野大哗,康氏寓所访者不断,几乎门坎为穿。不到两小时,《中央新闻》、《每日邮报》也各派记者一名,前来康氏寓所。康与之相谈大概情形后,两记者则径往中国大使馆求晤中山先生。接见者又是邓廷铿,他仍然拒不承认。于是记者示之以《地球报》的新闻报道。邓则狡猾地大笑说:〃皆是欺人之谈,纯系凭空捏造。〃
《中央新闻》记者则正色相告:
〃君无庸讳饰,彼孙某被办于此,若不立行释放,则明晨将见有数千市民,围绕使馆,义愤所发,诚不知其所极耳。〃
但邓仍不动声色,并且百般狡辩。各记者复出寻找马格里,最后于米狄兰旅馆找到了他。同时,英外长以照会形式要中国大使馆放人,否则驱逐清公使出境!
当天,柯尔将《地球报》剪报随煤篓送给孙中山。中山先生看后,非常欣慰,他说:〃真似临刑者之忽逢大赦也!〃
次日,英国报纸刊布各记者和马格里的对话,主要内容摘下:
访员曰:外部已刊有布告,谓外交部大臣萨里斯倍……已照会中国公使,请其将拘留之人释放矣。
马格里曰:诚然。
访员曰:敢问此照会之结果若何?
马格里答曰:某甲自当释放。然释放之时,须力顾公使馆之权利,勿使稍受侵害。◎囚禁孙中山的清驻英公使馆密室。
但是马格里又辩解说使馆中幽囚之人,并非孙逸仙;又说此人是自愿赴使馆,并非引诱,因而英国无权干涉。但强大的舆论压力如排山倒海一般,马格里又于同日赴外交部见次长商谈释放中山先生之事,旋自外交部回使馆,直入清廷驻英公使龚照瑗居室,告以英国外长必欲释放之意。龚只得答应释放。
下午4时半,英国外交部具文并特派专员会同苏格兰场警署侦探长及康德黎至清廷驻英公使馆,接孙中山出公使馆。使者出具公文交马格里。马当着这些人的面,将搜去之物一一送还,并告诉孙中山说他已恢复自由。孙中山一行从使馆侧门步出,进入回默街。这种悄然而出的做法,系英国人不愿把事闹大,只要人得释放即为目的,亦含有给中国公使馆留面子之意。而中国公使馆则会以此邀为胜利。出公使馆后,孙中山等即坐马车至苏格兰场警署。到署后,孙中山将此次遭遇历述一遍,警官记录以后,即向孙中山宣读一遍,中山先生同意后,即于纸末签名,约一个小时。事完后,康德黎偕孙中山回家,招待甚殷,夫妇二人举杯为之祝贺。
孙中山获释后即投书各报馆,对英国政府和报界表示感谢:
予此次被幽禁于中国公使馆,赖英政府之力,得蒙省释,并承报界共表同情,及时援助。予于英人之崇高公德,力持正义,素所钦仰,身受其惠,益堪征信。且予从此益知立宪政体及文明国所之价值,敢不益竭其愚,以谋吾祖国之进步,并谋所以开通吾横被压抑之亲爱同胞乎!爰驰寸简,敬鸣谢悃。
孙中山当时还未成为全世界闻名的革命家,而英国的政府竟能如此重视人权与国法,一丝不苟地助他恢复自由,极尽职责,这在腐败而又专制的清王朝统治下,是根本无法想象的。正因如此,他以亲身体验到英国立宪政治的文明和先进,更下决心为反清而奋斗。
胜利归于正义者。
《伦敦被难记》使他一举成…
黑夜过去就是黎明。
伦敦蒙难后的孙中山,在大起大落中,归于理智,归于平静。蒙难使他看清了政敌的残忍、清府的黑暗,更加坚定了他的革命到底的斗志:〃只要我孙文不死,决与清廷誓不两立!〃
夜深了,人静了,孙中山送走了一批又一批前来采访和问安的记者和朋友,又不顾多日来身体饱受摧残的疲惫,开始挥笔战斗了。他在写《伦敦被难记》……
《伦敦被难记》系英文写作,由甘作霖译成中文,1912年5月于上海商务印书馆印行。以后各处翻印者,均为此本。全书除自序与附录外,共为八编:被难原因、被诱关况、被禁详情、幽居求援、良朋营救、夜访侦探、英廷干涉、省释出险。
事实胜于雄辩。
《伦敦被难记》像一把利剑,戳穿了清廷的胡言。血的文字,血的记载,成为声讨清政府的战斗檄文,给人们以希望。清廷害怕此书,更害怕孙中山的大名。
与此同时,英国政府及报界紧紧配合孙中山,对此严加追究,再次使清廷陷于狼狈状态。
24日《泰晤士报》发表社论,点名道姓抨击马格里:〃欧洲各国方以目前为邦交辑睦彼此相安无事之时,而岂知伦敦中国公使馆突然发现一案,其以破坏法律及成例,而足以惹起国际之交涉者,关系至大……幸而此案早破,得以无事。否则孙氏既被递解,就刑戮城中国,英之外交部必且致责言于中国政府,而勒令将本案有关人员一一惩办。其损害于邦交为何如耶?!〃
又云:〃夫马格里,英人也,仍亦躬于此案。此案之失败,固可预料;即幸而获免,然他助于此案者,亦必同受巨创。马格里此举,不亦可异乎?〃
马格里则致函狡辩:〃孙逸仙之至使馆,系出己意,且为使馆中人所不料。〃
各报对此狡辩,则大加嘲笑。10月31日之《演说报》说:〃此事出于真正之东方人,则不特为表理所宜然,而亦足证其性质之特别。若出于假托之东方人,则适足以供嘲笑而已……
〃况马格里既睹孙氏之被捕,而乃绝不设法以冀省释,直待外交部出面为坚毅之要求,始得出狱,抑又何也?〃
〃夫公使馆苟不欲解孙氏回国,何必幽禁于使馆中?马格里身在伦敦,且以迫于责任之故,遂不得不陷入此可怜之地位。〃
英国政府律师寇飞又于11月2日至5日专门调查此案。经过与柯尔、康德黎、孟生和孙中山本人,以及使馆厨司爱伦等谈话及阅看马格里有关文电及其与外务部谈话记录等,最后得出结论:确系诱捕。绝大部分人也认为中山先生自己的陈述非常自然、真实、可信。
孙中山的所有陈述均不矛盾,前后一致;而马格里则三次陈述均有不同。
吴宗濂的《随轺笔记》中,也不自觉地泄露了天机:〃龚星宪使计擒孙文致总署〃,〃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这计擒二字就是诱捕,当然没有疑问。但其函中文字,却一转手间说是孙中山自己上门的,不免与总题相矛盾。既是主动来使馆,何言计擒?
接着,英政府特照会清廷总署进行警告:〃奉本国政府外务大臣的命令通知中国政府:在大不列颠帝国领土之内之中国人民,不受中国公使之管辖。在公使馆内拘留任何一个人,即使那人毫无疑问地是一个中国人,都是在滥用外交特权及豁免权;而是项权利,原只赋予外国代表们,招待其使命时,有完全的自由及独立。帝国政府相信,没有一个其他欧洲国家的首都能容忍这种行为。
〃帝国政府认为,如果这种行为重演,将证明必须利用任何可能需要的方法来解放囚犯;并使负责监禁行为的人员,尽速离开英国。
《伦敦被难记》使他一举成…
〃帝国政府相信,中国政府将因此而严厉地谕令其在伦敦的公使:将来小心地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