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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个男子,“哦?好面熟啊!”我觉得我见过他。“你认识他?”路西华很奇怪我的反应。我拍拍脑袋,想起来了,“见过的,前天我才把他夫人的灵魂带去地狱。”
路西华再次仔细打量一下那个人,听听他的歌声,“认错了吧?夫人刚死怎么会这么高兴?这明明是高兴唱的歌。”
我也仔细听了听那个人的歌,果然是高兴的歌。
“这不奇怪呀,他不是中年人吗?”我不以为然地回答。
代替哥哥在人间工作了半个月,我的见识已经大大超过路西华的想象了。
“什么意思?”对人间的道德概念还保留在一百年前的魔王大人没明白。
“是这样,我在工作时听到人间有这样一个说法,”我解释给魔王大人听,“中年男人有三大喜事,升官、发财、死夫人,我去接他夫人灵魂时听说这三件事这个人一个月里都碰上了,他当然会高兴啦!”
“死夫人是喜事?”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路西华是个聪明的魔王,他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这个没良心的败类!”他气乎乎地抬脚就要往街那头走,“我非教训教训他不可。”
“不可以啦!”我一把拖住魔王的胳臂,“您千万不可以这么做的!”
“为什么?”魔王怒火中烧。
“惩恶扬善是天使的事啦!”我着急地大声提醒。
路西华拍拍脑袋,想起来了,“对呀。”
“再说了,现在世上这事儿多着呢,您惩罚一个有什么用?”我说。
“可大王我心里不爽!”路西华气鼓鼓地说,他看看四周,打了个响指。
一条黑影,轻飘飘的,诡异的身影从旁边黑漆漆的巷子里滑了出来,滑到我们面前,深深地行了个半跪礼。
“对不起,大王,我来晚了。”穿黑斗篷的人恭敬地说,我看到他的两对尖牙,这是个吸血鬼。
“你还知道来晚了,居然让本大王坐在海堤上等你那么长时间!”路西华愤愤地责备到。
“是这样,我在去的路上遇见了美铃小姐。”吸血鬼苍白的脸居然红了。
路西华和我对看了一眼。
我瘪着眼睛小声对路西华说:“肯定是个漂亮的小姐。”
吸血鬼脸更红了,“请不要误解,我们之间是纯洁的。她有世上最鲜美甜润的血……”
路西华敲了敲脑袋,一付无可奈何的样子。
吸血鬼急了,“不,我不是那个意思!虽然她的血是那么甜美,但我怎么忍心伤害她呢?所以唯一的办法是避开她,而她正站在去您那里的必经之路上。”
我突然非常同情起这个吸血鬼了,“要避开自己心爱的人一定很痛苦吧?”我问他。
吸血鬼黯然地点点头,都要哭了。
“我知道了。”路西华见他这模样也不好再说什么,于是问道,“这么说你到现在还饿着肚子啦?”
吸血鬼点点头。
路西华一指街对面的醉汉,“去,吸他的血!”
吸血鬼的脸刷地白了,“大……大王,吸那种人的血会短寿的!”
“鬼话,你们不是死不了的吗?”路西华命令道,“去!但不能吸死了,留活口传消息。把咬他的痕迹留重点,本大王要让人间都知道魔鬼是存在的,哈哈哈……”
魔王大人总算没有忘记来人间的目的。
“可是大王,我还要给您带路呢!”吸血鬼急了。
“不用你带了,我自己走。”路西华不高兴了,“还不快去?”
吸血鬼痛苦地看看我,我摊开手,爱莫能助。他只好磨磨蹭蹭地,一步三回头地穿过没什么人的街道走到那边去,“一定要咬这家伙的脖子吗?”我们听见他带着哭腔的问话。
路西华威严地点点头。
“不管了!”吸血鬼伤心地大叫一声,抓住醉汉一口咬下去,我看到他的眼泪都委屈得掉下来了。
“爽了!”路西华满意地拍拍我的肩,“走吧。”
“可是,上哪里去呢?”我问。
虽然是热身运动,还是要有个目的比较好。魔王大人想了想,“小打小闹不如来一个轰轰烈烈的,要做件有影响的坏事才行。”
我们沿着街道走了好半天,还是没有想到该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坏事。
其实,这样走下去有什么不好呢?虽然做坏事很重要,不过,小魔女还是很希望这样和魔王大人一起走下去的。
对了,这不是约会吗?得有点象约会的样子,可路西华大人一心一意在考虑做坏事,压根儿没注意到我,怎么才可以把他的注意力引开呢?
我东张张,西望望,一心想找件引开路西华注意力的事。
“Beat!Beat!I’ll beat you!”
咦?这首歌?
这时我们走到一个满是人的大广场边,我看到广场中间架着个大电视屏,屏上正放着TOP BOY的演唱会,我找到话题了。
“快看啊,TOP BOY,今天在CHANNEL V见过的!”我拉拉路西华的袖子,路西华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魔王大人一见那些鸡窝头就头疼,“真不明白这些家伙好在哪里?”他不满地盯着大屏幕说。
镜头正好切换到观众席,观众席里大部分都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她们尖叫着,挥舞着“TOP BOY我们永远永远都爱你们!”的大标语。“这些人类的丫头们怎么回事?疯了吗?”路西华大人看得目瞪口呆。
“现在的歌迷都这样啦!”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TOP BOY可号称‘少女杀手’。”
路西华摸着下巴,好象在打什么鬼主意。“他们的影响很大吗?”魔王问。
“非常大。”
“这是现场直播?”
“对,就在前面的体育馆。”我看了看屏幕旁边的说明,“好象是解散之前的最后一次演出吧?趁着最红时单飞可以赚更多钱的呢!”我到底比路西华对人类了解得多。
“决定了!”路西华把摸下巴的手变成拳头砸在另一个手掌上,“我要破坏这次演出!”
我瞪大眼睛望着路西华,闹半天他还记挂着做坏事,真不愧是魔王。
“您要伤透天下少女的心吗?”我乐了。
“不错,我要让人类掉进痛苦的深渊!”路西华得意地笑了,“看他们还敢说魔鬼不存在不?”
我和路西华得意洋洋地对击一掌,开始向体育馆进发。
走了几步,我停下了,“这样不行,魔王大人你走不快,演唱会的上半场马上就要完了,我们会来不及破坏的。”
路西华停下脚步,“这的确是个问题,”他扯了扯自己身上的夹克,“我还不是想用飞的?可人间的衣服不方便。”
我想了想,对魔王大人招招手:“路西华大人,请您转过身去。”
路西华不知道我要干什么,但他一向很好说话,所以还是转过身去。
我从腰包中摸出削梨的小刀,走过去很干净利落地挥舞了一下。
“呲啦!”路西华的夹克衫后裂开了一条大口子。
“解决了。”我得意洋洋地在魔王面前摇摇小刀,“魔王大人,你可以长翅膀了。”
“你居然也不经过同意就把我的衣服划破了!”路西华飞快地脱下夹克衫,紧张地去看那个口子。
“不就是件旧夹克吗?”我不懂了,路西华一向没这么小气的。
“什么旧夹克!好不容易才派人到人间拿到的乔丹签名啊!”路西华气呼呼的用指头指指背后的口子。
我凑过去就着路灯仔细看,才发现那夹克背部果然写着一行字,而我那一刀刚好把乔丹的签名从中划开了。
我单听说现在不流行把名字签在纸上,流行签在衣服上,没想到这潮流是魔王大人先开创的。
“嘻嘻……呵呵……”我摸摸脑袋,不好意思地笑,“好象我是闯祸了哦?”再一想,糊涂了,“可是路西华大人,你不是说人间电视除了拳头就是枕头,没看的价值吗?可你怎么会知道人类的球星?”
路西华狠狠瞪我一眼,把夹克穿回去。“体育是健康的!体育是积极向上的!你知不知道?”
我点头。
路西华意识到已经无可挽回,可是也没办法,“本大王偶尔在赛季也会看看NBA的。”他遗憾地嘀咕着。
“这个容易,”我举起手,“赶明儿我到人间来再给你弄个乔丹签名不就得了?”
“呸!退役了我还要他的签名干嘛?”路西华没好气地回答,“这是得第六次总冠军时签的,好在罗德曼的还在。”
我放了心,路西华喜欢罗德曼应该超过乔丹,因为罗德曼更合魔鬼的味口,既然路西华大人更喜欢的签名没有被破坏,他伤心过一阵后就不会怪我了。
魔王大人开始对人类隐身,然后“呼啦”一下把漂亮的黑翅膀从夹克衫后面长了出来。
我把小刀交给路西华,转过身去,指指背后,“拜托了,把这风衣也划破吧。”
我等了半天,路西华没动静,回头一看,他举着小刀发楞,看见我回头,路西华的脸居然红了。
“成何体统!”路西华骂了一句,把小刀扔回来,“本大王是有身份的人,怎么会去划女性的衣服!”
“那怎么办?我自己划又不好比着地方,用跑的我可追不上您。”我为难了。
话刚说完,我的脚离了地——路西华一拍翅膀,把我从地上提起来。
魔王大人要带着我飞?
……
……
啊?这不就是约会中的手挽手吗?今天一定是我的幸运日!
手挽手可是很有情调的,我何不好好利用利用这个机会?
“路西华大人,你打算怎么搞破坏?”我问路西华。
“见机行事。”路西华简短地回答。
“我倒有主意。”
“什么主意?”
“A阶段:让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