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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视的正确和合宜对象的想法也感到害怕。虽然那个违反了所有那些行为准则的人——
这些行为准则只会把他变成受人欢迎的人——得到了极为可靠的保证说他的所作所为永
远不会被人察觉,那也是全然无效的。当他回顾自己的行为时,当他用公正的旁观者的
眼光来观察自己的行为时,他发现自己不会谅解任何影响这种行为的动机。想到自己的
行为,他就感到惭愧和惶恐。如果他的行为普遍为人知晓,他必然会感到自己行将蒙受
的极度羞耻。在这种情况下,他在想象中预料到自己无法避免的蔑视和嘲弄,除非周围
的人对此全然无知。如果周围的人确实曾经对他发泄过这种感情,那么,他仍会感到自
己是这些感情作用的自然对象,并在一想到自己可能为此而受折磨时仍会不寒而慄。但
是,如果犯下的罪行不仅是某种只招致非议的不合宜行为,而且是某种激起憎恶和愤恨
的巨大罪行的话,那么,只要他理智尚存,他一想到自己的行为就决不可能不感到恐怖
和悔恨的一切极度痛苦;虽然人们可能对他保证说没有人会知道他的罪行,甚至自己也
深信造物主不会对此给予报复,但是他仍然充分感觉到这些使自己抱恨终生的恐怖和悔
恨之情,仍然可能把自己看成是所有同胞憎恨和愤怒的自然对象;如果他的心尚未因惯
常犯罪而变得冷漠无情的话,那么,在令人惊骇的真相被人知晓之后,更不能毫无畏惧
和惊恐地想到人们看待他时所持的态度以及他们的脸色、目光所表达的感情。一个良心
深为不安的人所感受到的这种自然的极度痛苦,像魔鬼或复仇女神那样,在这个自知有
罪者的一生中纠缠不已,不给他以平静和安宁,经常使他陷入绝望颓废和心烦意乱之中,
隐匿罪行的自信心不可能使他摆脱它们,反宗教的原则也不可能完全使他从这中间解脱
出来,只有各阶层中最卑鄙和最恶劣的人,对荣誉和臭名,罪行和美德全然无动于衷的
人,才能免受它们的折磨。其品质令人极度憎恶的人们,在干下最可怕的罪行之后,曾
经厚着脸皮采取措施去解脱自己的罪行嫌疑,有时也会迫于对自己处境的恐惧而主动地
揭发人类不可能洞察发现的事情。由于知道自己的罪行,由于为他们所冒犯的同胞的愤
恨所慑服,并且由于饱尝那种他们自己也意识到是罪有应得的报复,所以,如果有可能
平静地死去,并得到全体同胞的宽恕的话,那么他们就希望,至少是在自己的想象中以
死来平息人们自然产生的愤恨之情;希望由此能使别人认为自己是不该那么憎恶和愤恨
的人;希望这会在一定程度上赎回自己的罪行,并把自己变成令人同情而不是令人害怕
的对象。同他们在揭发自己罪行前的想法相比,上述这些想法似乎也是合适的。
在这种情况下,甚至性格不特别脆弱、不很多愁善感的人们,其对于该受责备的恐
惧似乎也完全会压倒对于责备的恐惧。为了减轻这种恐惧,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抚慰自己
良心的责备,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也知道是罪有应得的指责和惩罚,除非他们可以
轻易地避免这种指责和惩罚。
只有最轻浮和浅薄的人才会因那种自己也知道不应得到的赞扬而异常高兴。然而,
即使对意志异常坚定的人来说,不应有的指责也经常会使他们深感屈辱。的确,他们容
易学会鄙视那些经常在社会上流传的胡言乱语。这些传闻由于本身的荒唐和虚假肯定会
在数周或数天之内消声匿迹。但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虽则他的意志异常坚定,仍然
不仅常常对犯有某种不实之罪的重大诋毁感到震惊,而且也常常对此深感屈辱,在这种
诋毁不幸地同一些似乎能引为佐证的事情一起发生的时候更是如此。他屈辱地发现人们
都如此藐视他的品质以致猜想他有可能犯有上述罪行。虽然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清白
无辜的,但是上述诋毁看来还是常常在他的品质上投下了一层不光彩和不名誉的阴影,
甚至在他自己的想象中也是如此。他对如此严重的一种伤害行为——不管怎样,它也许
常常不宜、有时甚至不可能予以报复——产生的正当义愤,就其本身来说也是一种非常
痛苦的感觉。人们的心情再也没有什么比这种不能平息的强烈愤恨更为痛苦的了。一个
清白无辜的人,由于被人诋毁犯有某种不名誉的或令人憎恶的罪行而被送上绞刑台,遭
受了对无辜者来说可能是最大的不幸。在这种情况下,他内心的痛苦常常要大于确实犯
了同样罪行的人所感受到的痛苦。正如恶贼和拦路强盗一样,恣意犯罪的人往往很少意
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因而总不后悔。他们总是惯于把上绞刑架看成是一种有极大可能
落在自己身上的命运,并不为这种惩罚的公正与否而感到苦恼。因此,当这种命运确实
落在他们身上时,他们仅仅认为自己同一些同伙一样不太幸运,只好听天由命,除了由
于害怕死亡而产生的不安之外,没有其它什么不安;我们经常看到,甚至这种卑微的可
怜虫也能轻而易举地全然战胜这种恐惧。相反,清白无辜的人,对落在自己身上的不公
正的惩罚感到愤怒而引起的痛苦,远远超过那种恐惧可能引起的不安。一想到这种惩罚
可能给他身后带来的臭名声,就极为惊恐,他怀着极大的痛苦预见到:今后他最亲密的
朋友和亲戚们将不是沉痛和满怀深情地回忆他,而会怀着羞愧甚至恐惧之情来回想他那
想象上的可耻行为。死亡的阴影似乎以一种比平常更加黑暗和令人窒息的阴郁来靠拢他。
为了人类的安宁,人们希望在任何国家里很少发生这种不幸的事情;但是在所有的国家
里,它们时有发生,即使在正义通常占支配地位的那些地方也是如此。不幸的卡拉斯,
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坚贞不屈的人(他是完全无辜的,由于被怀疑为杀害了他的儿子,在
图卢兹被处车刑后烧死),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祈求免除的,似乎主要不是残酷的刑罚,
而是上述罪名损害他死后的名声给他带来的耻辱。在他被处车刑,正要投进火堆的时候,
参加处刑的僧侣劝他为已宣判的罪行向神忏悔,卡拉斯这样回答:神父,您能使您自己
相信我有罪吗?
对于陷入这种不幸境地的人来说,那种局限于现世的粗陋人生观或许不能给予多少
安慰。他们不再能做什么事情,使生或死变得高尚可敬。他们已被宣判死刑并永远留下
不好的名声。只有宗教才能给予他们某种有效的安慰。只有宗教才能告诉他们,在洞察
一切的上天赞同其行为时,人们对它所能抱有的想法是无关紧要的。只有宗教才能向他
们展示一个世界——一个比眼前这个世界更为光明、更富有人性和更为公正的世界——
的景象,那里,在适当的时候会宣布他们是清白无辜的,他们的美德最终会得到报答;
而只有能使洋洋得意的罪人感到胆战心惊的上述伟大法则,才能对蒙受耻辱和侮辱的清
白无辜者给予唯一有效的安慰。
一个敏感的人并不因为实际犯下的真正罪行而受到伤害,而是因为非正义的诋毁而
受到伤害。这种情况既发生在罪行较小之时,也发生在罪行较大之时。一个风流女子对
社会上流传的有关她的行为的颇有根据的猜测甚至会报以一笑。同样一种没有根据的猜
测,对一个清白的处女来说却是一种道德上的伤害。我认为,可以把这种情况规定为一
种普遍的法则:蓄意犯某种可耻罪行的人,很少会感到这种罪行很不光彩,而惯于犯这
种罪行的人,却几乎不会有任何可耻的感觉。
既然每个人、甚至理解力一般的人都毫不犹豫地鄙视不该得到的称赞,那么,不应
有的指责何以常常能使非常明智和富有判断力的人蒙受如此重大的屈辱呢?对这种情况
的产生或许应该作些考察。
我曾说过,在几乎所有的情况下,痛苦同与之相反和相应的快乐相比,是一种更加
具有刺激性的感觉。同后者总是把我们的感觉提高到高于通常的或所谓自然的幸福状态
相比,前者几乎总是把它压低到大大低于这种状态。一个敏感的人更容易因受到正义的
指责而感到羞辱,而从来不因受到公正的赞美而感到得意。一个明智的人在一切场合都
蔑视不该得到的称赞;但是,他常常深切地感到不应有的指责的非正义性。由于为自己
未曾做过的事也受到称赞所折磨,由于僭取某种并不属于他的优点,他感到自己是一个
问心有愧的卑鄙的撒谎者,不应该受到出于误解而赞扬他的那些人的赞美,而应该受到
他们的鄙视。或许,发现许多人认为自己有可能去做那未曾做过的事情,会给他带来某
种有充分根据的快乐。但是,虽然他会对朋友们良好的评价表示感激,他还是会认为,
自己如不马上消除朋友们的误解,就是一个极为低劣的罪人。当他意识到别人如果知道
真相就可能用一种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时,再用他们实际上用来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
自己,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少快乐。然而,一个意志薄弱的人经常因为用那种不老实和虚
妄的眼光来看待自己而感到十分高兴。他僭取人们说是自己作出的每一个值得称赞的行
为中的优点,并且吹嘘自己具有从未有人把它们归于他的许多优点。他假装做过自己从
未做过的事情,假装写过别人写过的东西,假装发明了别人所发明的东西;从而导致了
剽窃和卑劣说谎者的一切可耻的邪恶。但是,虽然一个具有一般良好意识的人不可能从
自己从未做过的、值得称赞的行为错归于己之中获得极大快乐,而一个明智的人却会因
为他从未犯下的某种罪行错归于己而感到巨大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造物主不仅使痛
苦变得比同他相反而相应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