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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大概是在比较,“没有洛笛漂亮,严格来说,这千年来,我几乎没有见过比洛笛美的人。”
“风无痕?”我提醒他,好歹情人眼里出西施。
莫里左右看看,见他老婆不在,难得的说实话,“也是比不上的。”
我呆了一下,喃喃自语,“美得惊天地泣鬼神,魔法能力又举世无双,这样的人,一定会遭天妒的,估计下场不会太好。”老父常年奉行中庸之道,严肃的告诫我棒打出头鸟的真理,所以对于传奇,我虽有向往之心,却是一点也不想当主角的。
莫里沉吟了一会儿,似乎头一次觉得洛笛是个很值得同情的角色,“有这样的身世,又爱上不太可能爱自己的人,的确怪可怜的。”居然一脸悲悯的看着我。
“喂喂,”我连忙提醒他,“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可什么都不记得。”所以你省点表情吧。
结果这家伙看我的眼神居然更同情了,靠!
“现在人类和我们之间依旧纷争不断,看来洛笛的目的应该是没有达成了?”被他的怜悯眼神寒到,我不得不提醒莫里继续讲故事。
“对,那场浩劫过去后,没过多久欧洲各国的君主们为了巩固王权,再度故态复萌,开始大规模的追杀我们两族,来转移他们国内本身的矛盾。”
“洛笛就没再制造一次天灾?”可以解释成神对世人的警告,多好用啊!
莫里用看白痴的目光打量我:“同样办法可一不可再,用多了,最终结果不是欧洲毁灭就是所有欧洲成员联合起来对付灾难制造者,洛笛不是蠢蛋。”言下之意就是骂我蠢蛋了。
我不理会他的讽刺,认识这么久了,计较这么多老早被他气死,“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两族和猎魔人之间的互相残杀依然继续展开,洛笛在一场猎杀中挡住了菲尔吉斯刺向奥南的剑,当场在奥南面前灰飞烟灭。”
“不是吧?灰飞烟灭?洛笛不是一流的魔法师吗?怎么会被剑刺中?”这么简单就挂了,当得起传奇之名吗?
莫里白我一眼,偷偷看了下在客厅抽烟的瑞,见他似乎没有过来阻止的意思,又继续讲下去,“那只是在奥南面前出现的场景。”
“诈死?”洛笛为什么要骗奥南?我有点疑惑。
“不对。”莫里毫不留情的打破我的幻想,“是真的死了。”
既然都灰飞烟灭了,还怎么转世?我更加疑惑了。
莫里再度偷看了一下瑞:“洛笛到底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所以他身上存在着一些灵魂素,当时菲尔吉斯的剑刺中了洛笛,发现不对,他把洛笛的灵魂素暂时的封在了他的剑上,没有跟奥南打下去,直接就瞬移去了精灵族。接下去你要问瑞了,他当时在精灵族里,菲尔吉斯做了什么我不太清楚,我知道你的前世是洛笛还是瑞告诉我的。”
瑞按熄烟,走进来,看了我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
“嗯!”都已经知道一大半了,没道理最关键的部分要忽略。
“因为母亲的缘故,我和哥哥的体内有精灵族的生命元,通过净化,完全可以拥有完整的灵魂,哥哥因为要继承血族,身上需要有黑暗的元素,所以一直没有举行那个净化仪式,他把遗传自母亲的所有精灵族的生命元与你的灵魂素和在了一起,用神泉做成了完整的灵魂,这就是你得以转世的原因。”
精灵族的生命元,似乎就是人类的灵魂一样的东西了,“那菲尔吉斯没事吧?”该不会跟神的祝福一样需要放弃生命吧?我忽然不太敢看瑞,那是他的哥哥,而且听他讲起往事时,明显的依恋的哥哥。
瑞安抚的摸摸我的头发,不知道他的温柔是不是因为我的灵魂里有一半是菲尔吉斯的缘故,“哥哥没事,这个仪式的结果只是去除了他体内素有的精灵族体质,使他成为完整的血族罢了。”
“之后……”我迟疑,记得瑞说过他的哥哥是在和猎魔人的战斗中死去的。
“多年后,菲尔吉斯和奥南在一场猎杀中同归于尽。”莫里代替瑞告诉我所有事情的最终结果。
38.真相
“那么我的灵魂有一半是洛笛,另一半是菲尔吉斯?”这算什么,原来我是拼凑出来的,想想都觉得古怪。
“你的灵魂完全是洛笛的灵魂素构成的,生命元起的只是帮助灵魂素长成灵魂的作用,就跟种子需要的阳光才会长成植物一样。”瑞善良的再度摸摸我的头,告诉我我不是四不像。
“可是阳光,太虚无缥缈了吧?”
莫里大致上理解了生命元的意思,他想了想,一本正经的帮瑞补充,“植物当然不可能光晒晒太阳就长成,还需要泥土和肥料,那些生命元就是阳光泥土和肥料了,没有他们种子就变不成植物,但是植物的本质还是那颗种子,你了解了没?”脸上写满了你再不了解我就直接送你撞墙去的威胁。
我还来不及开口,瑞已先微笑的打断了莫里的废话,“你说谁是肥料?”
“啊,”莫里这才惊觉失言,那到底是瑞兄长的生命元,被他用来比作肥料……。
“我还有事,先回去了。”立刻跷头。
“好了,既然该问的问完了,你好好想想该怎么跟海妖一族交代吧!你这回造成的空间压缩过度引发的海啸毁坏了她们的海底基地。”瑞阴森森的提醒我,“别忘了人家刚在月圆祭帮了我们大忙。”
我缩了缩:“那个,我不是故意的。”
“如果你是故意的,那这个世界大概就不存在了吧?”他一副你别想逃避责任的表情。
“可不可以等我恢复了再说,我现在全身都痛,而且一点力气也没有。”没办法,只好要求缓刑。
可能我这个样子真的不太可能有什么建树去弥补,瑞只得收起笑容,无语的出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突然觉得自己挺没用的,忧郁的叫住他,“瑞,你当初为什么找我做同伴?”
“哥哥曾经拜托过我照顾你。”他头也不回的回答。
果然是这样,早知道就不问了,现在更加郁闷了。
我在床上又躺了一星期,才恢复一点,期间风大美女医者父母心的来看了我无数次,趁我不能动弹,灌下了我无数味道古怪,后遗症目前还不清楚汤药。
瑞对此通通视而不见。
折腾了整整一个礼拜,我终于有点力气自立救济的时候,头一件事就是爬下床逃离风大美女会出现的范围,连走路都有一阵阵的晕眩感,没几步就眼前发黑冒星星,我还是顽强的扶着门走到大马路上,发了条短消息告诉瑞我暂时跟虎精去同住一阵子。顺便去确认一下,说不定那只小老虎就是洛笛抱在手中的,传说中的“魔兽”。
小老虎果然比瑞可靠的多,对于闻讯而来的风大美女抱以威风凛凛的虎吼,吓得她倒退两步,丢下一句,“我是好心帮你恢复记忆”的话就气乎乎的走了。
在中国文化中,有句话叫九九归一,素来有万物同源的思想,也听过某历史名人说的,中医是巫术。所以对于风大美女帮我恢复记忆的能力我还是相信的。
只是,“千年前的回忆要来干什么?”即使记起来了,发生的事也改变不,洛笛比我聪明不知多少倍,最后还不是落得差点魂飞魄散的下场。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走出老远的风大美女不知什么时候又跑了回来,为被树枝刮伤的小鹰绑上绷带。
我猛然抬头看她,想起午夜里那些奇怪重复的梦,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但梦中全是混乱错落的事情,就为了不做这些梦,我坚持白天睡觉,晚上无论如何找事情打发睡意,久了,习惯后还以为是自己始终改不了久远的身为吸血鬼的习惯。
还有几百年来,偶尔几次出现的路人很熟悉的跟我打招呼,叫得出连穹,我却对对方毫无记忆的情况。
绑好绷带,风无痕狡黠的对我娇笑,“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用药来破解,让你自己想起来。”
我莫名的因她的笑容起了一丝寒意,曾经在希腊住过一阵子,当地流传了一个著名的杀父娶母的故事,我常常感慨,人的悲剧就在于太过好奇,俄底浦斯若不执意去追求真相,也许他就能作为一个英雄的国王活下去,即使预言早已实现了,因为无知也未必不见得不能幸福。
风美女此刻的笑容却带了丝引诱,像是怂恿夏娃摘下苹果的蛇。
我受她引诱,又恐惧她那后患无穷的汤药,正在犹豫,和风美女同来的白衣人在一旁发表了他的看法:“过去了就让他过去,不要回头,”
他这么故弄玄虚我就有点印象了,此人就是上次动物园被袭击的风家族长,风美女的表哥是也。
“你在血族面前背《圣经》会不会太失礼了一点?”虎精不满的提醒白衣人。
经他一提醒我才明白听了这句话心底的不舒服由来,上帝果然是撒旦子民的克星,小小一本圣经的一句话,就能给我造成不适。
风无痕瞪了跟他唱反调的表哥一眼,跺跺脚,不高兴的被他表哥拉走。
风家族长白衣飘飘,拉着他不情愿的表妹告诫,“别家的事,你不要去管那么多。”渐行渐远,渐渐听不到风美女争辩的声音,只听得他表哥最后说了句,“别忘了你答应过什么。”
我靠着虎精,摸摸他柔软的毛皮,不死心的继续追问他,“你真的不记得前世的事情?”
这几天他已经被我问了无数次这个问题,终于被问烦,刷得一下变成人形,接住失去了毛皮靠背倒下去的我,“你自己还不是不记得,非要我记起来干嘛?”
我有点委屈,“他们告诉我,我的前世跟一只小老虎交情不错,我就跑来证实一下嘛,说不定我们的交情是从前世就有的,那么久了,如果你能记起来证明一下,也是挺开心的一件事。”
“你无聊不无聊啊?”虎精伸手敲我的头,“不论前世有什么好坏牵连,至少我们现在的交情不错,那前世有什么关系?我证明了前世我们不认识,你就会因此不来认我这个朋友了吗?”
“那倒不是。”毕竟我跟虎精最初认识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那劳什子的洛笛。
“那不就结了,反正一点影响也没有。”虎精耸耸肩,变回原形,我再度靠上柔软的皮毛,昏昏欲睡,天下本无事